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十几岁是一个男人最好的年纪。在这个年纪,球打得好有人喜欢,会弹吉他有人喜欢,长得帅有人喜欢。
这话和我今天要讲的故事有一点关系。
我读的中学是省重点,一所完全中学。
学校里有几名以外貌俊朗著称的风云少年。
他们分别是初三年级的J,高一年级的Z和Y,高二年级的T,合称为“四大校帅”。
J没什么特长,只是长得实在太好看,像是漫画里的人物。Z则和周杰伦神似,一举一动都充满了周式酷炫的味道。Y是“校园十佳歌手”冠军,举手投足间青春偶像气质十足。T有一张陈冠希般的脸,但比陈冠希高多了,也阳光多了,奔跑起来如一阵暖风,篮球打得特别棒。
看,这几个人,基本上囊括了那个年代十几岁小女生容易喜欢的几大类型。
当时我读初二,虽觉得Z、Y、T都不错,但最喜欢的就是J了。虽然这种暗恋在今日看来,也就是花痴,但在那个时候,我真的是情窦初开,微微酸楚了。
课间操时,借体转运动去看他——他们班和我们班之间隔着十几行。每天放学第一个冲出校门,为的是等着他骑着那辆二八永久自行车,慢悠悠地从校门出来。
但不要以为我和他之间发生过什么故事。说起来,也只有一次没有台词的交集罢了。
初二下学期,我们班的体育课刚好排到跟J的班级一起上。体育课惯例是集体训练15分钟,剩下半小时为自由锻炼时间。自由锻炼有各种道具可供选择,篮球、足球向来和女生无缘,总是被男生抢去。但那天我们班一个高个子女生不知抽了什么风,也选了篮球。
她招呼女生们:“有没有要一起打篮球的?”
老实说,我没什么运动天赋。但《灌篮高手》带来的风潮,使得女生对篮球这项运动也并不陌生,即使无实战经验,也多少了解规则。我的眼神早已追随着J而去,看到他在篮球场奔跑的身影,我也脑子一抽举手说:“我参加!”
就这样,我们两个女生和七八个男生,一起朝篮球场去了。
因为一起上体育课又都爱打篮球,我们班的男生似乎和J他们很熟络的样子。到球场后,正打着篮球的J一伙人,走过来问我们班的男生:“怎么,还是老规矩分两组打比赛吗?”
我们班领头的男生耸耸肩说:“这次恐怕不行,我们这边来了两个女生。”
J似乎一开始根本没注意到,这时目光才移过来,落在高个子女生和我身上。和那个高个子女生比起来,初二时仅一米五几的我如此不起眼,我甚至没自信他是否真的注意到了我。他们一副“好男不跟女斗”的表情撇撇嘴:“女生凑什么热闹啊?”
“女生怎么了?”高个子站出去,“看不起我们吗?有本事就和我们比一比!”
班里的男生打圆场:“没事,反正就是玩玩,带她俩一起玩吧?”
J他们点点头,算是默认。
分组后,我竟有幸和J用一个场地。我们班4个男生加上我,开始和J那边的5个男生打起比赛。这实在是非常难打的比赛,男生不传球给我,我显得十分尴尬,可又不能不顾及淑女的姿态,像个男人婆一样去大咧咧地抢篮板球。好不容易等到一个机会,球正好朝我这边慢速飞来。我稳稳将球接住,运球上篮。一路上男生都让着我,可能不想把笨拙的我撞到,也觉得就让我投一次篮试试,也不一定能中。
终于来到篮筐下,我顿了顿,瞄准篮筐将球甩出去。谁料球刚出手,就被J一巴掌拍了下来。他重拾起落地的篮球,擦过我肩朝另一边运球跑去。
这就是我和他离得最近的一次,也是我所谓的唯一有交集的一次。
那是一副很清晰的全息画面。全息是指——我至今回想起来仍能感到那天春风拂面的感觉,以及初春的阳光照在身上暖融融的触觉。风是干燥、清香的,阳光是柔软、温润的。J不那么温柔,甚至带点粗鲁地站在我面前。我仰头看他,逆光将他好看的五官模糊了,只看见斑驳的光在散射,一颗欲以抛物线起飞的篮球,被他阻断。
很无聊的故事,对吧?
还没开始就结束了,没有起伏的情节,没有动人的桥段。可谁能说一路顺风的平庸青春不就是如此呢?
初三,15岁,我的叛逆期来了,少女心思也愈发活络。虽说有升学压力,不过对于早就打定主意直升本校高中部的我来说,压力不算太大。倒是日益开始注意仪表,每天都要洗头,也不再穿妈妈织的土黄色毛衣。
每年10月中旬,有两天是学校一年一度的盛事——运动会加艺术节。这一年,我报名参加文艺晚会的表演,没想到竟真的入选了最终的表演名单:和另一个女生一起唱当年大红的飞儿乐队的《Lydia》。
晚会的导演是学校的一位音乐老师,彩排时她问我演出服准备好没有,说实话,当天我穿的已经是自己最时尚的一件衣服了。我说:“就是这身了呀。”她皱着眉、摇摇头,表示不行,一定要穿礼服化妆,才是上舞台的基本礼仪。
我回家后跟父母说了这件事。虽反对我花过多心思在学习之外,但只要不碍大事,他们一向尊重我的决定。于是他们带我去店里租了礼服,演出当天,还允许我去美容店化了妆。那是我第一次化妆,那种惊奇的效果,就不用我多做描述了吧?
Y是学生会文娱部部长,那台晚会的声控由他负责。在后台候场时,他很仔细地跟我核对伴奏的录音带。上场前,他朝我眨了下眼睛,露出个灿烂的微笑,说:“加油哦!”不得不承认我还是被“电”到了。
表演完回到后台,他竟悄悄跟我说让我晚会结束后在校门口等他。当时我的心扑扑狂跳,如果足够自信,我应该猜到他是什么意思;如果还有点自卑,我就不敢相信他会是那个意思。当然,最终我没了解他真正的意图,因为当天没等晚会结束,我就落荒而逃了。
哦,和Y只是一个小插曲。最终还是要回到J身上。直到高一,我的目光仍追随着他的身影,似乎成了一种习惯。可有一天,我发现他不见了。
他从我们学校消失了。有一个月之久,都没再捕捉到他的身影。好在毕竟是“四大校帅”之一,关于他的消息流传得很快。后来终于了解,他的成绩考不上大学,转而决定走艺术生的路线,转回了县城的职高,去学画画了。
我读大学那年,人人网开始流行,几乎所有失联的同学,最终都能从人人网上找到踪迹。我试过去查J的名字,搜索条件又尝试加上了各种美术类院校,但都无果。我也百度过他名字,但跳出来的都是些不相干的网页。只有我们中学贴吧的一个帖子里,一群女生在争论谁才是“四大校帅” 之首。
当今各种社交网络如此发达,我怎么也不会相信一个人就这么销声匿迹的。可事实就是,无论我用什么搜索引擎,都再也找不到J的身影了。或许他就此待在那个位于西南的小县城里,已成为一个不复清秀的大叔。
Y作为风靡一时的校园歌手,如果去参加选秀节目没准儿就红了。可是算算今年他也该二十六七岁,早过了可以出道当“小鲜肉”的年纪。听说他读的是一所大专,现在已在老家结婚生子。
长得像周杰伦的Z,我没怎么关注过。今年周杰伦要结婚了,网上掀起怀念周杰伦的风潮。或许他那个长相,还能再火一把。
篮球少年T,据说大学毕业后去了澳洲,现已在那边定居。
到了适婚年龄,吃香的男生似乎都极少在中学时有过惊人的外貌,女人们要嫁的不是一个帅哥,而是一个踏实、勤奋、有潜力、有担当的男人。当时那几名风云少年,都是成绩一般、没把心思放在学业上的男生。如果家庭条件普通,自己也不够努力,现在就隐匿在小城市里了,还会有女人如当时花痴的少女们那样飞蛾扑火般喜欢他们吗?家庭条件好点的,还能去国外,至少见见世面……
刻薄的话啊!打住,打住。
我不想对他人的生活品头论足,也不希望用世俗的目光对他人过得好或坏下定论。写到这里,我只是陈列了一些事实,然后,就交给读者诸君去回味吧。
谁说我今天写这篇尖酸的文章,不是在发泄当年暗恋而不得的愤恨呢?
(Getty Images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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