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非常简单,首先你需要准备几个简单易懂的句子,比如这首脍炙人口的儿歌: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
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
我高兴地说了声:“叔叔,再见。”
然后打开在线翻译工具,把这段话翻译成日语,将日语翻译成俄语,再依次翻译成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最后再翻译成汉语。就这样,在语言的世界里转了一圈之后,再稍微改动一两个字,这首儿歌就变成了这样:
我一分钱买来的马。
警察叔叔的手在手里。
我的叔叔,我的头在省钱。
我的声音说:叔叔好。
一首具有浓厚后现代主义气息的先锋诗歌就这样诞生了!值得一提的是,这是一首具有“国际视野”的诗歌,它的每一个字都保留着世界各大语系特有的语法结构。在通读几遍之后,我发现这的确是一首可遇而不可得的好诗。我忍不住对它进行了一点小小的解读。
“我一分钱买来的马”是神来之笔,“马”是某种理想主义的化身,然而它只需要花“一分钱”就可以买到。这与毛姆的小说题目“月亮与六个便士”有异曲同工之妙,将形而下(一分钱)与形而上(马)进行对比,表达了一种微妙而富有深情的批判。
“警察叔叔的手在手里”意思很明显,警察叔叔意味着一种权威,“手在手里”是对这种权威的形象化描述。我们很容易联想到一个把手背在身后的领导形象,他一言不发,但是似乎随时都在准备着发号施令。
“我的叔叔”则指出了我与警察的关系,这种关系可能是血缘上的,但更可能是精神上的,因为我们总是容易将某种权威视为自己的亲人。就像弗洛姆的书《逃避自由》里所讲的那样,自由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是一种避之唯恐不及的东西。在“我的头在省钱”这一句里,作为精神象征物的“马”已经不复存在,“我”满脑子想的只是“省钱”,因为“省钱”(一种克制和忍耐精神的象征)才有可能符合“警察叔叔”的逻辑。
于是,很自然地就引出了最后那个声音——“叔叔好”。这是对那个“手在手里”的警察叔叔的谄媚和奉承,象征着一种彻底的臣服和妥协。
从音律的角度来看,这首诗也颇有可取之处。第二、三、四句里都出现了“叔叔”一词,第三、四句里又连续出现了三次“我的”,这种回环往复的节奏感试图通过一种轻快的方式,讲述一个沉重的主题。它一方面突出了“叔叔”高高在上的地位,强调了我的胆怯与纠结;另一方面在形式上孤立了第一句诗“我一分钱买来的马”,使“马”这个形象显得越发孤独和绝望。当然了,任何解读都是误读。我所说的只是我个人一点粗浅的感受。
最后,如果大家嫌这首诗还不够晦涩,我建议大家可以把原诗先翻译成小语种,比如阿塞拜疆语、海地克里奥耳语、斯洛文尼亚语等,再翻译回汉语,这样效果一定会好很多。
大家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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