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文豪,书评人,专栏作者,复旦大学中文系在读博士。现为《书城》《新京报》《南方都市报》《上海书评》《外滩画报》等多家主流文化媒体撰写文学艺术类书评。
人与万事冥冥中有缘分。
小时候,母亲身体不好,生怕我吵闹、走丢,就随手扔过来一本书,让我搬个小凳子坐着读。我也老实,自会乖乖听命,任弄堂里的小朋友在门外招呼。时间长了,倒果真喜欢起读书来了。
中国的家长还是信奉读书的。家长喜欢攀比谁家的孩子认字多,似乎多认一个字就能让做爹妈的腰杆挺起来一寸。我至今还是认为读书的习惯越早养成越好。这种习惯非关知识,而是学习一种和自我相处的方式。
读书像是涉入一片海,你起先会惧怕它的广阔,但只要缓过初始的不适,接着就会感觉它蕴含了无边的乐趣。
在1992年,彼时每次家里来了外地的亲戚,总会问我要什么,我就会不好意思地拖着他们去离家不远的新华书店,挑选一册当时定价12元的《彩图世界名著100集》。那时的书店尚未开架销售,书都被锁在柜台里,营业员则一溜儿站着,三三两两说着闲话。若是顾客相中了哪本书,这才慢腾腾地从柜台中递出,郑重如仪的场景如今在珠宝首饰店才有。中间取放的回合千万不可超过3次,不然营业员没好脸色看。
我就是在这套书里头一回读到《西游记》《镜花缘》《白雪公主》《阿拉丁神灯》这些故事的。那时我不全认得书里的字,大约看着图画,才能大致弄明白讲的是什么,再不济,就问大人。不过那时真不知道,也许我和文学的缘分就这样开始了。
除了给我买书,父母还是我的文学领路人。当我懂事后,第一回郑重其事买世界名著来看,父母推荐的是托尔斯泰的《复活》,而且叮嘱我要读草婴先生的译本。读外国小说,且知道译本有高下之分,亦是多亏他们告知,于是我连带知道了李健吾、周扬、方平、杨必。“过了两分钟光景,一个个儿不高、胸部丰满的年轻女人,身穿白衣白裙,外面套着一件灰色囚袍,大踏步走出牢房,敏捷地转过身子,在看守长旁边站住。这个女人脚穿麻布袜,外套囚犯穿的棉鞋,头上扎着一块白头巾,显然有意让几绺乌黑的鬈发从头巾里露出来。她的脸色异常苍白,仿佛储存在地窖里的土豆的新芽。那是长期坐牢的人的通病。”初读名著,全然不曾也全无兴致去领会所谓的深意,只忙着看老师、父母推荐的大作家怎么写,好像上头这段玛斯洛娃的亮相,托尔斯泰就有本事写活。是的,写活。什么意思呢?就是你读下去,脸色凝重,心里却非常舒畅:“嗯,是的,是这个样子的,没错,就该是这个样子的。”难怪当初屠格涅夫将《战争与和平》第一册介绍给福楼拜读,福楼拜叹道:“啊!一流的画家!”
初中这段时间,我读得最多的大概也就是外国文学名著了,而最合我意的则是英国文学,尤以毛姆的作品最为钟爱。它们符合我所有关于英国的想象,优雅、睿智、深刻和悲伤。那时我花了两周狂读《人生的枷锁》,菲利普的故事让我心痛而着迷。说实话,我当时并不很理解所谓人生与所谓人生的枷锁,大概至今也未必说得上有什么理解,但书里散发出来的情绪好似潮水,一点点蔓延到我的内心。
读了一些世界名著之后,我开始慢慢读些中国人写的东西。很庆幸彼时读到了高阳,这位华文历史小说的巨擘。按我今天的认识,少时读书最要紧的是习得一种语感,确立自身和语言的一种关系。而今日有人所谓不爱读书的种种困惑,其实大多是从未和语言玩耍嬉戏过。
高阳小说的中文在我看来,是地道的白话文。胚胎于古代文言小说,却又不酸腐拗口,读来沉着有力,而经过五四白话文传统的洗礼,有种没来由的民国味道,少用僻字,却照样生发出朗润的风格,这全在字词的组合和文句之节奏感。那时读,当然不如今日体会之深,但它扎扎实实地向我展示了中文可以写得如此清新流畅,即便自己文笔拙嫩,它却赋予我看待中文的一番眼光,日后读书,哪位作者文字枯槁、字句涣散,不论内容多丰厚,我照旧掷书不观。我知道这是自己的小气,但我不打算在语言问题上变得开明大方。
另外一桩奇妙的事,则是在念高中的时候。现在想来,似乎很多奇妙的事情都发生在上高中的时候。这每天都可能有新奇事情发生的日子,却成为我一生中最稀里糊涂的一段时光。
好事情,就要在稀里糊涂中发生,才更好。
我所读的高中,有一个很大的书库,书库由一位老校工看管。真是看管,他兜里揣着一长串钥匙,谁要进书库,就得央求他开门。他总是笑眯眯地从这大把的钥匙中挑拣出一把,把门打开。说起这位校工,也是很神奇的。听说他早年教数学,后来很早就学了计算机,只是因身体不好,才被搁在图书馆做杂务。我和他关系不错,大概当时也只有我整日嚷嚷着要进书库看书,所以他至今还认识我。哦,不对,还有一对男女,每日也去书库,只不过他们是进去好找一个幽静的地方谈恋爱。
在书库里,我发现了阿城。
两本薄薄的小书,《常识与通识》和《闲话闲说》,作家出版社出版。
先是喜欢这两本书的轻巧可人,再是喜欢里面的故事。按照我当时的水平,我不觉得这两本书写的是散文随笔,只觉得这其中的说法有趣,好记下来,在同学面前耍耍威风。不过,有些东西你别碰它,碰了,就由不得你了。
我那时真想悄悄把这两本书偷出去啊。
最终我还是没敢,但阿城的名字我记下了。进了大学,跟朋友说起阿城,要他们看阿城的书。得到的回答总是:“阿城,哪个阿城?”我晓得,阿城不是通常我们以为的作家那样,可以像唾沫般挂在舌尖上的。
读过阿城的书的人知道,阿城喜欢自嘲,喜欢把自己放低。也许你会说这是文人的通例,当然也对,但我觉得一个人一直如此,并不见得就是简单的行为克制,而是有一套观念和想法的。我想是因为阿城懂得人的渺小和卑微,阿城看到了人自身的局限与动物性,所以,阿城把自己放低的时候,恰恰是把自己放大的时候。而我们通常把人强行拉大的时候,看到的是符号,而不是人的样子,或是人本应有的样子。
我读阿城的书,就觉得一个人能如此平静地看待事物,前提是对人的本质和在世界中的位置有清晰的认识才能做得到。
是的,阿城,如果你没读过他的书,我劝你不要读。
如果你读过了,那我不必劝你,因为所有读过阿城的书的人,都知道我要讲的下一句话是什么。
读了阿城的书,就知道世界还有另一种认识的维度。
此后读的书日渐多了,但也谈不上有怎样的抱负和心得,无非是喜欢读书,一日不读,心就发慌。
回想一路走来的读书生活,我无心说明阅读与知识给我的生活带来多么巨大的变化,因为我相信所有真诚的阅读开端都与功利无关,甚至与命运也无关。从某种意义上说,阅读只是交给你一双看待命运的别致的眼睛与对待命运的别致的方法。它用前人的经历告诉你,没有一种命运强大到足以让你失去对命运本身的信心,也没有一种命运不堪到不能让你有拥抱它的美好愿望,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在无限的阅读中去延展有限的人生,进而皈依到最终的阅读生命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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