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土司制无论是确立还是废除,都有其客观必然性。清雍正时期,在湘西地区的“改土归流”同样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它是中国封建王朝强化和改革内部统治的必然要求;其推进的过程及随后的社会变革都对湘西土家族器乐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关键词〕湘西地区;土家族;音乐文化
“改土归流”是湘西地区历史上的分水岭,历史“改土归流”前后整个湘西的社会制度、经济生产方式以及人民的文化信仰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将“改土归流”这个作为本文研究的节点,可从中探索出土家族音乐文化变迁与湘西地区“改土归流”后社会文化变化之间的某些相关联系。对于“改土归流”后土家族音乐文化的研究,无论是在理论层面上,还是在当今制定相关的文化开发与发展政策的实践层面上都有着相当的研究价值。
一、研究的相关定义及历史背景
为了研究的范围清晰与规范,将本研究的主要概念及背景做以下定义。土司制度的背景:土司制度源于唐宋时期,以羁縻州县制为基础发展而来,其核心思想是“以土官治土民”,承认各地方少数民族首领的地位与特权,授予其相应的官职,以进行间接地管理与统治。建立之初,由于朝廷在边疆地区的实力有限,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治理与约束的效果。因此,有其产生的历史必然性与合理性。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由于中央政府实质上对边疆少数民族的制度属于失控状态,很多土司区域成了事实上的独立王国,甚至开始挑战中央权威,“汉民被其摧残,夷人受其荼毒”。同时,其内部纷争不断,土司家族内部发生械斗或是战争,康熙三十八年,东川彝族禄氏家族因争夺土府继承权,互相残杀。
“改土归流”的定义:为了巩固对西南少数民族的统治,就必须解决地方土司割据这个积弊。明清两朝的中央政府都在采取一定的措施以解决这个问题。主要方法有两种:其一,“从上而下”,先改土府,后改土州。其二,抓住一些偶然性机遇,如土司绝嗣或家族内斗,土官之间互相仇杀,土司叛乱或犯罪等。中央政府抓住机会,改派流官管理。至清雍正时期,中央政府实力增强,解决“土司积弊”的历史机遇逐渐成熟。本着“改流之法,计擒为上策,兵剿为下策,令其投献为上策,敕令投献为下策”“制苗之法,固应恩威并用”的思想,对于阻碍“改土归流”政策的地方势力,中央给予严厉打击,例如:广顺长寨土司向官兵挑衅,竟遭到清军毁灭性的打击,设长寨厅(今贵州省长顺县)。又如:雍正八年(1730年),镇沅流官刘起元贪婪无度,乌蒙土目禄万福在乌蒙镇发动兵变,刘起元逃至荔枝河被杀,滇黔蜀三行省接壤处的土司群起响应。鄂尔泰下令士兵穷追严剿,“分兵穷搜,务获得魁,尽屠丑类”,镇压之时,将所有的土司头目,戮杀殆尽。最后招民垦种,“给予田地、耕牛、谷种,俾得各安其业”。至乾隆初年(1736年),会泽“民夷商贾,四方辐辏,食货浩穰”。因此,“改土归流”政策得以顺利实施。
二、相关研究文献梳理
关于土家族音乐文化的研究目前一定的深度。如中央音乐学院樊祖荫教授的《中国多声部民歌概论》,彭南均先生的《土家情歌精选》,田荆贵先生的《土家族文化知识》,张文勋先生《民族文化学》,张铁山、赵永红合著的《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等。这些研究都有概括性地研究土家族音乐文化部分,从而为我们后人的研究提供了基础与材料。
“改土归流”是湘西地区历史上的分水岭。“改土归流”之前湘西地区的政治制度是基于中央王朝羁縻制度下的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源头久远,正式的土司制度形成于元朝,到明朝中央王朝开始在土司管辖内安插“流官”,至清朝土司制度各种弊端开始突出显现,于是至雍正时期开始大规模“改土归流”。关于“改土归流”对土家族音乐文化影响的研究前人学者们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第一,从“改土归流”后汉文化传播的角度对土家族音乐文化变迁进行研究。如:湖南科技大学熊晓辉教授在《改土归流对土家族音乐活动的影响》《清代改土归流时期汉文化对土家族音乐活动的影响》中都从汉文化对土家族音乐文化的影响方面进行研究,并提出汉族音乐与其他民族音乐的传入为土家族音乐文化增添了许多新的色彩。
第二,对“改土归流”时期湘西地区官方祭祀音乐文化变迁的研究。如:吉首大学邹永红副教授的《雍乾年间湘西官庙祭祀音乐考探》,其主要研究官庙中祭祀音乐活动的规制以及音乐舞蹈活动的现象,并提出官庙的建立以及祭祀音乐规制的规范化是中央王朝对湘西地区实行“以庙治蛮”以达教化之目的的观点。
第三,对“改土归流”后艺术本体的变迁和影响进行研究。这方面的研究较多,可细分为三类:首先,对“改土归流”后土家族歌曲进行音乐本体研究的。如:湖北民族学院谢亚平先生《改土归流前后土家族情歌的文化特征》一文中,对改土归流前后社会制度与社会风气的变化导致的土家族情歌从“歌為媒”变为反抗封建包办婚姻“歌为诉”的变化进行分析。其次,对土家族舞蹈进行研究的,如吉首大学李开沛教授《土家族传统舞蹈文化精神探析》、吴湘军先生《湘西鼓舞的文化特征与健身价值》及吉首大学彭曲的《土家族遗存舞蹈的社会功能》等都对湘西地区的舞蹈本体及其背后的社会文化价值进行了研究。再次,对土家族器乐进行研究的,如吉首大学陈东副教授的《土家族打溜子传统曲牌精选》与李开沛教授的《土家族打溜子的传承与变迁研究》就对湘西地区土家族的器乐有着深入的研究。
第四,国际上对湘西地区文化的研究从17世纪就开始了。英国著名学者洛克哈特(Lockhart William),他曾于1838年和1861年两次来华,于1861年撰写《关于中国的苗子或土著居民》一书(On the Miao-tsze or Aborigines of China)。联合国教科文民间艺术国际组织IOV全球全权副主席陈平一行在国家民委人事司副司长张湘冀等领导陪同下,到湘西州永顺县考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指导老司城遗址申遗工作,先后考察了芙蓉镇、老司城、双凤村的民俗民间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项目以及猛洞河漂流的山水文化,并观看毛古斯、摆手舞、哭嫁、咚咚喹等土家民俗文化表演。现在,随着交流的不断便捷,国外对土家族音乐文化的研究不断推进,有影响力的著作也不断出现,对我们的研究有着很多的借鉴意义。
三、“改土归流”后汉文化对土家族音乐文化的影响
改土归流以前,土家族与汉族地区文化交流古已有之。改土归流以后,随着经济的繁荣,土家族与汉族文化进一步交流,并相互影响促进,使得土家族音乐文化有了新的变化。如戏剧类音乐从土司宫廷转向了民间百姓,戏曲艺术逐渐兴起,民间歌谣与民间故事反映人们生活及价值观内容的增多,文人创作的汉语诗词歌曲空间增加等。其具体表现为:
1.土家族上層开始接受儒家“大一统”思想
清代雍正朝改土归流的思想基础就是“儒家”的大一统思想,其亦是改革的政治合法性思想来源。改土归流以后,中央对土家族地区的改革和影响逐步深入,在中央集权制度加强的同时,土家族地区亦得到开发与发展,出现“改土后人民四集,山皆开垦”的局面。
2.中央兴办义学,传播汉文化
改土归流改革的初期,清政府废除土司制定的“禁部中夷人不许读书,犯罪至族”和“不许应试”的禁令。这些举措客观上推动与发展了土家族的文化教育。设立的学校,如设立县学、府学、书院、学官、家塾等,都在一定程度上传播了汉族音乐文化。
3.对土家族读书人开放科举
中央政府在改土归流之后为方便土家族读书人参加科举考试,在各地方设立考棚,以“土三客二”的录取原则,鼓励其“土童入学”,于是,“土童”踊跃应试。乾隆年间,“永顺虽新辟之地,而汉土子弟读书应试无殊内地”,前往应试者“不下千有余名”。
汉文化的广泛传播对土家族音乐文化影响如下:
1.土家族文人词曲创作昌盛
经过雍正时期的改土归流改革,土家族文人的词曲创作空前繁荣。土家族本土的著名词人层出不穷,代表人物有田元、田甘霖、田泰斗、田舜年等(田姓为土家族大姓),著有《金潭吟意草笔草》(田元)《白虎堂诗文集》(田舜年)《紫芝亭诗集》(张之纲)等。
2.土家族宗教祭祀的变异
土家族原生宗教逐步受到佛教的影响,渐进性地把一些佛教祭祀音乐元素融入其中。由宗教开始,佛教思想与音乐逐步影响到土家族的政治、文化、音乐思想等多方面。一些土家族的原生仪式如梯玛祭祀、拜神的程式中也逐步被融入佛教音乐因素。
3.土家族民风民俗开始淡化
土家族在改土归流前以及在土司统治时期有着独特的风俗习惯,在服饰、婚姻、丧葬、节日、生活方式上有着自己的特色。改土归流之后,其民风民俗逐步汉化,本民族风俗渐渐淡化,中下层人民的生活中亦逐步融入汉族音乐文化元素。
综上,文风与祭祀音乐的改变主要代表着土家族的上层人士思想的变迁,而民风民俗的改变就预示着土家族普通民众音乐文化的汉化。因此土家族人民在改土归流后一方面保留自己的传统宗教,一方面对汉族礼乐文化极力推崇。此时,土家族进入音乐文化多元并存与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这些形式与文化的改变最终都影响着土家族器乐文化的发展与变迁。
参考文献:
[1].熊晓辉.改土归流对土家族音乐活动的影响[J].湖北名族学院学报,2011(5).
[2].关汉华.论明清两代的改土归流[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1990(03).
[3].李汉林.民族文化发展的动因分析[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1.
[4].张文勋.民族文化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5].张铁山,赵永红.中国少数民族艺术[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
本文系湖南省教育厅课题《“改土归流”后土家族器乐文化变迁研究》研究成果,编号:17C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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