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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网络艺术创作流程的开放化

时间:2023/11/9 作者: 艺海 热度: 14172
普晓敏++郧阳

  [摘要]当今社会,网络深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几乎无处不在。海量信息迅速地传播,又具有易复制性,因此人们对网络的依赖度也在不断地加深。网络艺术创作流程的开放化带来了双向性的影响,一方面给人们越来越轻松自由的言论、行为环境,另一面也存在冲破道德防线的胡作非为。

  [关键词]网络开放化媒体 网络艺术 创作流程

  一、创作流程中参与者的“个人性”

  网络艺术的最大特点就是整个创作流程的开放化,也就是说创作中的“非个人”、“非中介”、“非成品”。许多人津津乐道网络的最佳状态应该是被接受者控制,就像玩游戏一样能选择装备、环境等多种多样的角色任务,多种完成任务过程多种结果设定,也可以叫“源版”,接受者并不是有选择性地去参与,而是创造性地参与。同意接受者修改或删减叙事的角色、音效、内容、角色任务,这些都可以随时改变而成为新的界面环境,网络数字作品像一个程序或软件一样在每个人手中获得强有力的生长力。在网络上,许多人在自己喜欢的各类艺术成品上再度进行加工制作,进行一系列的数字化处理,如运用Ps在蒙娜丽莎嘴上加两撇胡子,再把她放在互联网上,互联网释放了创作欲望,激发了人们的表现情怀。

  互联网艺术的“私人性质”,是说网络中无论是图像还是文字都是以光电鼠标等外设工具操作,操作环境也变得越来越人性化,艺术家借助这一界面和程序,进行更专业化、更直接的软件二次开发,创作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要少得多。如超文本性、交互性、快速检索等。人的生活不能缺少大众媒介,过去只能读报听广播,后来有电视可看,现如今在电脑面前可读、可听、可看,还可下载音乐、照片、视频,转发图片、录音、上网评论,而这一切,轻点鼠标就可轻松完成,并可以随意在网络上传看和发送自己存储的信息。这一点,好像更加接近了人们自然的交流传播,距离感大大减小或根本就没有距离感的存在。被他人浏览,并且留下反馈意见。当前网络艺术的创作大多数是面向大众的一种个人自我展示。如小子美、芙蓉姐姐、雷锋哥等。更深层次地体现出创作流程中参与者的“个人性”。

  二、创作流程中参与者的“动念性”

  创作流程中参与者的动态性,是网络艺术与传统艺术的又一个不同特点。电影电视翻制成录像带,将不会更改;甲骨文、篆刻艺术和铅字,一经造就,如果不被毁坏,将永世不改;但网络上的一篇短文,一张照片,一幅速写,下一秒钟就有可能发生变化。由此可以看出,人们查阅网络存储的浩如烟海的信息,通过点击超文本链接,可根据自己的喜好,有针对性地选择阅读,白行调整阅读时间和地点,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意查询自己需要的内容,白行下载保存资料,这些是传统传媒无法比拟的。

  传统的三大媒体,报刊上刊什么就只能看什么,广播播什么只能听什么,电视播什么只能看什么。而第四媒体突破了大众群体被动接受的局限,使网民逐渐占据信息传播中的主导地位,网上交流聊天、社区灌水、发贴都成为可能,媒介与网民形成了广泛的互动,而网络也千方百计地满足广大网民的需求,这也是第四媒体最独特、最有魅力的特点之一。

  三、创作流程中参与者对传统道德的挑战

  网络数字媒体(博客、论坛、网络视频等)近几年的迅速发展正在挑战传统的社会价值观念并提出一系列有待思考的问题。例如:随着数字相机、数字摄像机、数字摄影多功能手机的普及以及数字媒体成像技术的出现,给传统摄影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据报道,2006年第二届中国国际新闻摄影比赛“华赛奖”的经济与科技类金奖获奖作品《中国农村城市化改革第一爆》,就因其后期曾被Photoshop做过技术处理而被同行们投诉,成为摄影界的焦点新闻。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第二届“华赛”组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评选总监胡颖表示:“华赛”组委会已经确定取消《中国农村城市化改革第一爆》的金奖。他明确表示“华赛”的比赛章程当中已经规定:比赛不接受合成照片、多次曝光照片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照片”。通过这一事件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到数字媒体对于摄影的“瞬间纪实”本质提出了挑战。

  除了利用数字图像软件可以“移花接木”或“偷梁换柱”改变摄影的真实性外,数字摄影及其后期处理技术的成熟也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如手机“偷拍”和数字针孔摄像“偷录”并借助互联网传播已经成为社会的“公害”,滥用数字技术侵犯个人隐私权也引起了法律界人士的关注,一些广告公司和媒体采取“张冠李戴”等数字手段侵犯肖像权和著作版权等官司也愈演愈烈。

  随着数字媒体的普及和“网络社区”的发展,非网络社会所代表的传统和正统价值观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当我们大踏步进入网络时代,享受网络带来的种种便利和声色愉悦时,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超底线困惑。一些色情网站及利用网络骗取钱财等不道德的现象呈上升趋势,BBS上的不健康言论、人身攻击、谩骂早已司空见惯;传统的道德观念,如长者为尊、师者如父、男女有别、隐私保护、版权维护等价值观在因特网上都曾经遭到质疑。具体的一些负面影响有:

  (1)网络的匿名性特点容易形成虚拟社会,屏蔽社会现实,成为部分网民逃避现实生活冲突的场所,极易形成“网瘾”并造成人际关系下降等心理问题。

  目前科学家最新统计数字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众多的网民中,有相当多的人对网络过分依赖,形成心理疾病,约占网民总人数的7%。网瘾严重人群以15至50岁居多,男性多于女性,这些人可以长达十天半个月地在网上,形消骨瘦。这部分人在网上疯狂体验,执迷于网络虚拟角色,渐渐在心理上形成一种强烈依赖,这种依赖将随着网时的延长而越演越烈。全国政协委员朱尔澄披露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2003年,北京市有20余万中学生迷恋网络,平均一次持续玩5小时以上的占72.9%,青少年沉湎网络游戏成为突出的社会难题。网络游戏最吸引人的是角色扮演游戏,特别以美国的《反恐精英》类射击游戏为代表,内容充满了血腥、恐怖、枪战、搏杀等画面,借助于新一代游戏引擎,可以将画面渲染得接近“真枪实弹”,使不少人沉迷于游戏打斗所产生的刺激和快感之中。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上网一族成为社会主角,上网一族的出现意味着人类又被新的交往方式再次分割开了。人机交往变得频繁,而现实的人际接触减少,传统的社会联系方式被网络关系、电信关系取代,血缘关系和熟人关系的重要性降低,人与人之间感情变得日益淡薄,人际交往变得“面具性”,再加上人们在这个虚拟世界里可以做出许多现实中不敢做或不可能做的事情,“虚拟现实”的特殊环境而使人们更加赤裸裸释放自我。于是在自身不能很好地节制的情况下,常常会诱发出一系列的伦理问题。现实生活中人所遇到的和即将遇到的各种伦理问题、道德矛盾都被带入网络空间,并且由于网络空间“虚拟现实”和电子信息手段的特殊之处得以放大,从而成为现行社会伦理规范甚至法律秩序难以调节和整合的社会顽症。

  (2)网络作为一种高效、快捷的信息获取和复制工具,如使用不当,则会影响人们的艺术创新、深入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当今社会,网络深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几乎无处不在。网络带着大量信息可以同时出现在观众面前,通过文本转换数字化特性,使海量信息迅速地传播。网民们不断接受“急速冲浪”的快感,再加之网络信息具有易复制性,因此对网络的依赖也在不断地增强。右手轻点鼠标,即可做你想做的事,在下载图片、信息极大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如,现在的许多论文或作品大多是使用“Ctrl+C”(复制快捷键)和“Ctrl+V”(粘贴快捷键)得来的。这些资料并没有经过真正的思考或消化,而是直接被复制、粘贴。因此,这些文章或作品千篇一律,缺乏独立思考和艺术创新。这一情况就像一块毒瘤,正在许多大学生群体中滋长、蔓延,一步步地扼杀着大学生的创造力和独立思考能力。网络中体现出来的工具主义、操作主义等特征,使得当今人类文化发生了某种“失范”和“滑坡”。如书籍报刊日益“快餐化”。网络也使得人们的思维方式和思维水准有狭窄和浅薄的趋势。人们在这种情况下滋长的不仅仅是惰性,更在其人格和价值观方面造成了许多负面影响。现代的大学教育呼吁要培养大学生的创造力和研究能力,不断加强道德素质教育,然而,如果对于庞大的互联网资源缺乏批判的理解和吸收,教育将面临着极大的威胁。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文化带来的挑战又是一个严重影响人类生存质量和发展走向的世界性大课题。

  (3)对网络的数字化技术没有正确定位。2004年,《英雄》一片奠定了中国商业影视模式和基础,张艺谋同张伟平一起,运用目前国内顶级的数字化技术资源打造出了中国第一部高票房片,影视以高清晰度摄影技术制作出极度唯美场景,打造影院观影与在家看DVD完全不同的视觉感官效果;此后,中国的商业影视大片都按《英雄》的模式出牌,以视觉数字化技术的强烈效果和片中明星大腕的宣传作为基本特征。吴宇森的《赤壁》、冯小刚的《夜宴》,明显都是在视觉数字化技术和明星大腕效应上动脑筋,目的就是提升票房。此类影视以相同的模式更加剧培养国内观众过分注重影视奇观性欣赏喜好。观影年龄构成的偏低龄化,也促使中国内地影视过分强调夸大奇观化视觉感受,而不去重视影视对社会现象折射出的批判成份。具有哲理意识内容的影视几乎没有,很显然,这种过分追求夸大某些场景的数字技术性,引起视觉的奇观化,而忽视作品本身的思想内涵,是对影视的数字化技术缺乏正确定位的一种表现。技术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影视本身。

  (4)网络信息量大、开放性强,又具有匿名性,伴随着这种网络传播的自由,也出现大量的混杂信息掺杂其中,这些信息对传统道德观念提出了挑战。

  由于网络发展太过迅速,它来不及和传统很好地融合,没有吸收传统文化和伦理道德的精神财富,在表现形式上也与传统形式迥异。网络数字媒体的普及对传统中国人所避讳的“性”观念提出了挑战。网络信息具有开放性和匿名性,这在一定程度上为信息的传播创造了条件,而且呈现出层次化、多样化的特点。如南方某杂志编辑木子美于2003年6月在自己的博客上公开非常露骨的性爱文字,主要描绘自己的性经历,包括性爱对象等危及他人隐私的行为,因此引起轩然大波。这就是轰动一时的“木子美事件”。事件虽然早已过去,然而它留给人们的反思却还在继续。人们最关心的问题应该是如何评估该事件的后果以及网络的发展方向,因为它直接冲击着人类最低道德防线,直接冲击人类两性间最为隐私的东西,它把网络推向一个道德滑坡的边缘或成为色情文化和自由主义以及一些不健康思想活动的舞台。网络如果没有道德,没有法律的约束,没有别人的监督,一切道德都无法企及,仅留给人们心灵深处的一点自觉性,人们一旦冲破这点约束力,那么一切皆有可能了。因此,建设健康的网络文化,对其进行方向性的引导和促进先进文化的发展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据报道:全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每年处理的违法网站10562个,公众举报6783次,其中色情网站、诈骗网站位居榜首。全国各大网站纷纷发起倡议,呼吁全社会共同构建网络文明。这也说明,随着互联网对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其中的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已经成为人们日益关心的一个重要课题。

  网络艺术创作流程的开放化带来了双向性的影响,一方面给人们越来越轻松自由的言论、行为环境,另一面也存在冲破道德防线的胡作非为。也就是说创作流程中参与者的“个人性”及“动态性”,激起参与者对个人自身传统道德底线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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