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仙是一句戏言,只有孩子才会当真。
我姐有时候也做灯笼,但她不敢做骨架,那些柔韧而边缘锋利的竹篾非常有杀伤力。我被甘蔗皮拉伤过,知道它的厉害。这时候我哥就会变得有求必应,兢兢业业地在我姐的指导下扎出一个模范灯笼架子。而当我请求哥哥用剩下的竹篾给我做个风筝时,他又瞬间消失了踪影。他只做过一个风筝,形状奇丑,我没好意思拿去放,是他自己去的。远远地就能看见那风筝是所有风筝里最高最远的,后来远到只剩下一个点,飘浮在长安城的上空,而此时全城的人都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傍晚时分,我哥拿着一个空线轴回了家,我问他风筝呢,他说让狗吃了。我说什么狗还会吃风筝。他打了一下我的头,说:“天狗呗!”幸好当时我姐不在,不然她又会说一句:“你又吹牛皮了!”不知为什么,她每次说这句话都会让我顿时觉得一切都索然无味。
我姐是个思想成熟的姑娘,不相信很多无稽的事物,然而奇怪的是,她却相信一些更无稽的事物。有一年夏天我们在院墙根捡到一个红纸包,里面包着一文铜钱和一张小纸条,纸条上用蝇头小楷写着,捡起红包者必须在十天内复制二十份一模一样的,于星月之夜扔到别人家院子里,否则会有大灾,顺便列举了某某某等因为不信导致家破人亡的故事。我们把铜钱换成糖豆吃下肚就忘了此事,唯独我姐很是不安。她尝试着寻找共鸣,却被我好一顿耻笑,有段时间我的嗜好就是亵渎神灵以及其他神秘事物,那是因为我其实还是相信它们的存在。后来确信它们不存在的时候,反倒多了一些尊重。反正当时,姐姐忧患于我们全都遭受飞来横祸,我却丝毫不领情,只知道笑话她。她虽然很想制作二十个红包浪费二十枚铜钱,当着我的面也不好意思做了。然而随着期限的临近,她越来越焦虑,做什么事都心猿意马,乃至切黄瓜的时候切到了手。这更加不得了了,简直就是灾难的前奏,于是我姐终于下定决心排除万难甘心被坑了。纸条上写的字很多,而时间已不够,我姐便命令我弟帮她一起抄。我弟长大后写得一手好字,而小时候的字特别丑,并且个个大如斗。他写的“字条”包在红包里,那红包就有砖头那么大。
我依次回忆了我们每一个人的秉性,这时故事中的四个小孩仿佛就在贞观年间长安城的大院子里,按照高矮个儿,或者按照年龄,并排站在一起,脸上挂上类似的傻笑,只是傻的程度有所不同。你能在每个人放在老家的相册里找到这样的照片,背景通常都是夏天,草木茂密葱翠。如果照片没被加上一层保护膜,那鲜艳的绿色就会褪得像现在你好不容易从视野中搜索到的植物的颜色;如果照片曾被贴在某处,相纸背面还会有几块撕秃噜皮的创伤。你得小心照片里那些孩子,一不小心他们就会把你拉回你的夏天之中,那时候的阳光比现在烈好几倍,当然你还会挣扎着回来,然后再被拉回去,如此往复,结果只能是晃了你的眼。
如果你不幸走错了地方,比如说现在,你误入了我们的夏天,那你要做好心理准备,因为我们四个全都不喜欢陌生人。哦,或许我哥除外,他喜欢陌生人,尤其喜欢他们主动挑衅,这样他就可以打他们了。在那个奇长无比的夏天中,我们四个意见完全一致的情况极为罕见,其中有一次,就是一个远房亲戚领他家孩子来我们家探访。我已经完全不记得那孩子做过什么,只有一种由衷的厌憎还留在脑海,相信我姐他们也是同样。那小男孩没和我们打架,也没骂我们,他不凶恶,不霸道,不卑鄙,比以上这些更让人无法忍受的,大概就只有调皮了,换种方式说,就是欠揍。我们之所以没有这么做,也是因为他是亲戚家孩子,有好几次我哥都没事找茬,就盼望着能揍他一顿,而人家不温不火,没任何回应。你的一切愤怒和鄙夷投射在他身上,都像石沉大海。是那小男孩最早把这种残忍的无奈感带到我们心中,我们四个人加起来,在他面前都一败涂地。所以我不得不遗憾地再次说明,儿童远非天生美好。你现在看到的那些面目可憎的人们,相信我,他们小时候也是这样的。
后来那小孩要走的时候,我们还被迫和他合了一张影,相片上除了那小孩,我们每个人都是苦瓜脸。或许有人会想把他剪掉不就好了,我们不只想把他剪掉,是整张照片都不想要。至于它为什么还被保留着,你懂的,自然是因为有人喜欢。
在你的夏天之中也许会有类似的时刻:相同的不知名的杂草在大雨后蹭蹭地拔着节;相同的昆虫展翅掠过你的头皮,或者在你皮肤上爬出一溜红疹子;相同的八分钟前的阳光炙烤着你的皮肤,让你吱吱地冒出汗来。你的脚趾头抠进龟裂的地面,转瞬又奔跑起来,踏碎了泡桐树过早干枯落下的大叶子。蜻蜓最喜欢倾巢出动,如果能抓到红色的,便可以自鸣得意。最细碎柔软的微尘,是由蚂蚁从窝里搬出来堆在洞口的,你有时候能趴着不动看半天,有时候又有意无意地踢飞它们,使雨水灌进巢穴。你应该记得这些,还有那充满欢笑的日子,而那些被嘲笑、被排挤、被遗忘以及求不得应的往事,你却不一定还放在心上。
二、食物
我们四个都爱吃肉,当然仅限于禽畜。我尤其喜欢吃肥肉,不过这点不能表现出来,只能偷偷地吃。在长安城中,或许整个大唐的疆土中,女孩爱吃肥肉都是没有品味肮脏懒惰的象征,哪怕她瘦得像螳螂一样。正常的做法是把肥肉剩在碗里,再保险一点,可以都挑出来扔在桌上,最好伴随着皱眉和用鼻子哼气。如此装模作样直到成为一名中年妇女,那时候吃什么别人也管不着了。我姐就是这种女孩的典型代表,她连蒜葱和芫荽都不吃,但是后来看到流行书上说芫荽有一股特殊的清香味儿,她又开始吃芫荽了,所以我一直搞不清楚她到底是不是真不爱吃这些东西。不过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得到了大人们的交口赞誉,说她“文气”、“懂事”,还有“一定会找个好婆家”,恕我眼拙,我没看出这其中有任何必然的逻辑关系。长安城的郊外能猎到野兔和野鸡,运气好一点,还会有鹿。可惜我们既没猎狗也没猎鹰,只有一只暂住我家的大黄猫倒是个捕猎高手。如果邀请它一起抓鸟,会被它用鄙夷的眼光看着,仿佛在说:“别想拖我后腿。”由于条件不利,我们只能抓到昆虫,其中只有一种是传统意义上可以给人吃的,我们通常叫它“知了猴”。为了照顾那些从没在野外活动过见个蟑螂都吓得半死的人们,用科学语言来说,是蝉的若虫。如果还理解不了,那我就不知该如何解释了。
油炸知了猴是一道民间美味,但是没那么容易弄到。知了猴只在雨后的傍晚才大规模出现,那时空气凉爽,泥土松软,适合爬出来上树。只有很短的时间可以抓它们,接着天会越来越黑,它们爬树也越来越高,然后背上裂开一条缝,一只小知了从里面钻出来,翅膀还软塌塌的。用不了多久,就变得又黑又硬又干,再也不能吃了。更让人气愤的是,它们剩下的蝉蜕还会牢牢地抓在树皮上很长时间,在昏暗的光线中让人误以为是知了猴,一场又一场的空欢喜。
每一个雨后的傍晚,都是全城儿童流着哈喇子进行搜捕的时刻,有些嘴馋的成人也会加入这个行列,竞争十分激烈。
我哥是这方面的行家,创下一夜抓五十二只的纪录,他不像别人抓到要睡觉的时候就回家,而是奋战到了后半夜。独自一人,提着灯笼,在夜鸟鸣叫的伴奏下,努力睁大迷蒙的双眼抓着知了猴……多么浪漫的场景。他这一辉煌的纪录保持了好几年才被打破。
我弟不敢吃知了猴,而且不掩饰自己的怯懦。如果拿个知了猴放在他背上,能把他吓哭。可他却不害怕蝉蜕。我见过他收集那些金黄色的空壳:阳光之下,他尽量踮起脚往树上够,又尽量小心翼翼地摘下它的每一根脚,生怕破损了丝毫。这盛过小生命的壳子如今变得干燥脆弱,但是所有的细节还纤毫毕现。我弟收集蝉蜕是出于一个特殊的目的:种花。蜀葵的花骨朵掐下来插在泥里就能开放,他在蝉蜕里装上泥土,把骨朵插进去,几天之后,就会开出一朵茶杯口那么大的单层红色花朵。之后他就把花连同蝉蜕一起移植进一个石雕的微型花盆中,待到萎谢之后,再次重复以上的步骤。
我觊觎那个小花盆很久,不过始终没好意思霸占,因为那是小表叔特地送给我弟的生日礼物。小表叔名叫谷雨,是个亲戚嘴里的浪荡子、单身汉。然而不知为何,他和我们家关系还不错。小表叔是个生意人,长期奔波在中原和西域之间,每年夏天回长安城一次,连自己家都不回,到我家住一夜就又上路了。他随身带着一个神奇的皮箱,里面全是些西域来的奇技淫巧:会唱歌跳舞的铜青蛙、装着一座宫殿的水晶棺、可任意折叠揉搓的软镜子、点燃之后能熏得一屋子人涕泪横流又欲仙欲死的薰香油……石雕小花盆不过是其中最平凡的一个,之所以送给我弟,也是因为我们之中只有他是在夏天过生日——不,这样自欺欺人是没有用的,小表叔送东西给我弟,其实是因为他最喜欢我弟。剩下我们三个,全都没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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