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你来时,风雪满途
文 /裁云为衣
{大约……是她的保护神吧}
酷暑难耐,太阳毫不避讳地冲破重重云彩在我们头顶上“泽被苍生”。而此刻,我们一行人被困在这个迷宫里已经快三个小时。当第五次走到熟悉的路牌旁,终于有人问我:“顾盼,这真是你设计的迷宫吗?你为什么自己都走不出去?”
刚刚大家太信任我才让我带路,现在搞得我都不好意思说,我是个在自家附近都得用地图导航的路痴。
“我来之前带了地图的,谁知道怎么不见了。可能是因为这里面太复杂,所以我也被困住了。”我辩解道。
路菲说:“干脆我们坐在这儿等你算了,估计半个小时后你还会绕回来。”
有人附和:“是啊,与其抱希望于顾盼能突然记起路,还不如祈求现在能来个神。”
这群人,也太瞧不起我了吧。我神思一晃,忽地想起不久之前也有人这么说过我:“与其等你把C城都弄懂,你还不如寄希望于去学点什么召唤术,每次把我召唤过去。”
我刚好想到这里,就听到路菲感叹道:“神真的来了啊!”我难以置信地转头去看,顾云烛就站在一棵梧桐树下含着笑看我。日光鼎盛,在他的周身洒下金黄的光,看起来还真像是从天而降。
他走过来,我有些惊讶:“你不是说今天比赛来不了吗?”
他揉揉我的头发,笑意更盛:“想到你应该会迷路,又拖累着大家没法吃饭,赶快答完题就来了。”
我打小跟顾云烛关系就好,自我知事起他便十分照顾我。为此我还对他发过脾气,大意是因为他搞得我的生活自理能力几乎为零,这么大了还总是迷路,以后可如何是好!
他满不在乎:“以后我也照顾你呗,我们又不会分开。”我正感动,他又补了一句,“就当养了只宠物吧。”那天以我狠狠咬上他的手臂而告终。
现在的顾云烛也不例外,花了二十分钟就走出了迷宫,还请我的同学去吃饭。饭桌上,有人八卦:“学长,你和盼盼是什么关系啊?”
他继续切着牛排,面不改色:“我大约……是她的保护神吧。”
“保护神的话,负不负责恋爱的事啊?比如有人追她,你就把那人乱棍打死那种。”路菲问。
“负责啊,”他笑眯眯地看着我,“谁要是真敢追她,那真是勇气可嘉,我一定给他五百万谢礼。”
我翻了个白眼。说到恋爱,顾云烛这家伙也得负全责。因为他长得好看又聪明对我又好,导致我情窦初开那会儿,看同龄人都觉得是弱智。于是在这样的反差里,我对他的好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呈指数函数般疯长。
疯长到一定程度,就会迎来指数爆炸。我决定等顾云烛考完研,就向他表明心意。
{最了解你的是我}
第二天中午我才知道,因为迷路事件,大家纷纷怀疑迷宫并不是我设计的。其实我设计迷宫也是偶然,只是当时学校有个设计比赛,每个人都要参加。
而我实在是不知道设计什么,就去问顾云烛的意见。他说:“能把一件事情做不通到极致,其实也是一种能力,不如你这个路痴设计一个迷宫吧。”
我后来才知道,那时候他是开玩笑的,但认真的我已经开始设计。因为我的忘性大,所以画了一段就忘了出口在哪里,导致迷宫曲折盘旋,毫无逻辑。这就好比没有逻辑的剑法最难破,没有逻辑的迷宫荣获了设计比赛的一等奖,原因是没有老师能走出来。
迷宫图纸很快得到施行,在C城的旅游区将其设置成景点,竣工之后老师大肆表扬我,并让我带一些同学去玩。大部分同学是设计系佼佼者,跟我并不熟,我不好意思拒绝,便有了之前那一段啼笑皆非的故事。
谁知他们回来之后把这事告诉了实习老师,老师便直接给我打了电话,让我去办公室。
我将这一切解释给他们听,他们却说:“除非你现在把这个图再画一遍,或者是把你以前的过程图找出来,否则用这种说不通的方法敷衍我们,算什么?”
当时纯粹是为了应付作业,谁能想到保留底稿?况且我记性差,早把迷宫的事忘干净了。面对他们逼问的目光,我只好给顾云烛打电话。
他接到电话就匆匆赶来了,将我拉到他身后,一字一顿地对那边的同学说:“我知道下周北京有设计交流会,我们学校只分到两个名额,顾盼因为之前比赛的成绩好,所以可以去。你们这样污蔑她,不就是为了把她挤下去吗?”
对面鸦雀无声。
“顾盼这个设计从头到尾都是我看着她完成的,”顾云烛转头对实习老师保证,“老师,我以我的考研名额作担保,这份设计完全是顾盼的原创,您就放心地送她去北京吧。”
顾云烛因为成绩好,也算学校的小名人,听了他的话,实习老师这才点头:“好吧,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就相信你。万一这件事以后有什么变数,惩罚到你的头上,你可不能有怨言。”
他答应下来,带着我准备出去。谁知路菲竟追了上来,拉住他的袖口:“抱歉,这次是我们太草率了,希望你能理解,我们也是为设计系好。”
他只是点点头便走了,我却一路在怨他拿考研做担保,这也太冒险了。
他却说:“吃吃,你有多少小习惯?”
我一下回答不上来,只听他继续说:“不敢看对方的眼睛是在说谎,欲盖弥彰的时候会把一句话重复很多遍,甚至逛街超过八个小时会累到打鼾。”他挑眉,“要我具体给你形容一下鼾声的抑扬顿挫吗?”
“不,不用了。”
“所以啊,”他继续对我的头发“上下其手”,“以后不知会怎么样,现在我比你自己还要了解你,你不会做那样的事情,我知道。”
这话说得我心里一甜,抬头看见他的双眸,里面荡着纷飞的柳絮和我有些受宠若惊的脸。他的眼里只有我一个,真好。
我骤然反应过来:“不是说好不叫我吃吃了吗?”
{我给你唱歌啊}
小时候流行抓阄,我一口气抓了七个东西,因此有个柒柒的小名,C城的方言里柒跟吃同音,加上我又爱吃,顾云烛便叫我吃吃了。我曾不止一次嫌弃这个名字,但后来一边骂他一边暗自开心起来。顾云烛在学校异性缘非常好,但他一直以学业为重,所以对那些女孩都是客客气气的,除了我。她们连他的一个开怀大笑都很难得到,我却还能得到他专属的昵称。这么一想,幼稚的乳名竟被我解读出些许甜蜜的味道。
可这份甜蜜还没维持几天,我就在食堂里看到他和路菲一起吃饭。大学几年,顾云烛可是从来不会跟女生一起吃饭的,除了我。
我硬生生等着他们有说有笑地吃完,再依依不舍地分别,他居然还在笑!我在玻璃窗内瞪着他,他似乎感觉到我的视线,将头转了过来。
他走到我身边,揉揉我的头发:“怎么了?”
我明知故问:“刚才跟你一起的女孩是谁啊?”
“路菲,”他坦陈,“她专程又来和我道歉,还问了我一些专业知识。”
我一忍再忍,终究没有忍住:“你们俩可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专业啊,而且她明明应该跟我道歉,却一句话没跟我讲,反而找了你好几次,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
他却只是那么笑着看我,黑曜石般的眸子好像能把我看穿。我匆匆低下头吃饭,生怕被他意识到什么。过了半天,他才哑然失笑道:“你都多大了,还为这点小事生气啊。”
这才不是小事,有关他的一举一动对我而言都是大事。他没有错,他只是不知道有个人这样患得患失地喜欢着他罢了。想到这里,我眼底一阵酸胀,原来喜欢一个人是这样,卑微成沙砾,掩埋在尘埃里。
此后的两周好似在跟自己赌气,我很少再跟顾云烛联系,就连动身去北京也没有跟他讲。随我一起去的是个女孩,上车前她的室友还在和她嘀咕:今天不是该路菲走吗,怎么又换成你了?
我先上了车,没有听到她的回答,只是隐约有些不安。
到了北京后我还是觉得怪怪的,翻来覆去,到了次日凌晨也没睡着。
我给顾云烛发了两条消息,他没回,想必是睡着了。我刚翻了个身,下一秒他的电话就打了过来。我揉了揉眼睛,再眨了两下,才确定是他。
他的声音透过听筒传过来,柔软,却又带着磁性:“睡不着?”
听到他的声音,我眼睛一热,甚至还有点委屈。
他低低地笑出声:“我刚刚突然惊醒,想着该不是我的主人召唤我了吧,一打开还真是……你是不是还要早起,睡不着可不行,我给你唱歌吧?”
说到唱歌,我和顾云烛幼时曾在游乐场迷路,我当下极困,却因为害怕不敢睡觉,只能靠哭来泄愤。小顾云烛拍着我的背,轻轻给我哼起了摇篮曲。
许多年后,我学到那个词,才知道要怎样形容他的歌声: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活到如今,我仍觉得,没人的歌能唱得比他还要难听。
但我那时候一边克制想掐死他的冲动,一边竟睡着了。
就像此刻,我竟不自觉地笑道:“好啊。”
他慵懒的声音传过来,不用看我都知道他此刻的状态,半眯着眼,一手用力握着手机强迫自己不要睡,另一半灵魂已经游离于身体之外:“唱《我怀念的》。”
在接下来的一首歌里,我只听懂了这四个字,然后就是他五音不全的哼唱。
我简直觉得这是孙燕姿被黑得最惨的一次。可我也睡了一场好觉。
在接下来的几天,每天晚上他都会给我带来一首充满睡意的哼唱,往往唱到一半我们就双双入睡了。顾云烛没有挂我电话的习惯,所以每天都是我一早起来挂断。
直到那天我上午没事,一口气睡到中午,自然醒后才滚到了床的那边去找手机。正准备挂断电话时,我却听到了一阵笑声。
我睡意全消,握着听筒愣了整整三秒,才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坐了起来。这是路菲的笑声。
{手别冻坏了}
我牙都没刷就给顾云烛发消息:你是不是在跟路菲讲话?我不喜欢她,你离她远一点儿。十分钟后收到他的回复:好。
这就是我喜欢的人,他快要用自己的方式把我宠坏了。
他虽然这么说,但免不了路菲不停地去找他。为了尽快斩断他们的关系,三天后,我快速处理完手上的事情就回了学校。
本来是准备找完顾云烛就去学校上课的,可我在回学校的路上竟遇到了专业课老师,于是只能不情不愿地去上了时长四小时的专业课。好不容易熬到下课,我准备洗完盘子就去找他,正当我要把手伸进刺骨的水里时,熟悉的声音再一次在身后响起:“给我洗吧,别把手冻坏了。”
我又惊又喜,却怕是自己在做梦,不敢回头看他。直到他走上前来,从我手里接过调色盘,拿着海绵熟稔地洗了起来。我掀起一点眼皮去看他,深邃的眉骨、高挺的鼻梁、勾起的嘴角,这是顾云烛,他在我身边。
他洗完盘子,依旧揉揉我的头发。正当我深陷久别重逢的情感中,他又继续说:“颜料沾在头发上了,吃吃。”
我作势要打他:“怪我咯?”
我们正闹着,路菲从一旁走过来,表情不太好:“顾云烛,等下有空吗?我有事要跟你说。”
他下意识地答:“行。”
我想,无论如何顾云烛对我的感情都到了这种地步,不是她三句两句能改变的事,况且前几天顾云烛还答应我少跟她联系,想必是这几天冷落了她,让她不开心了吧?于是我难得大人有大量,放他们俩一起走了。
等到我刚上了校车,却发现他们正一起走进某个餐厅。我正想给顾云烛发消息,让他干脆一点拒绝路菲。但手机在昏暗的车厢里骤然亮起光的一瞬间,就像某样东西将我的灵台照得一片清明:他从没来过我的画室,今天也不知道我会回来,那么他是怎么出现的?他明明没学过美术,怎么会那么熟练地洗调色盘?
我颤抖着手给他打电话,心想自己真是太无聊了,是有多无聊才能做出那么可怕的假设。电话响了两声,很快接通,我听见自己可笑至极地提问:“顾云烛,你和路菲在一起了吗?”
前路红绿灯的光突然打进来,直直刺到我的眼底。我听见他说:“对啊,我正准备跟你说呢。”
车子突然猛地刹车,我差点从座位上滚下来,双手却仍紧紧地抓住手机,紧紧地贴在耳边,仿佛这样就不会错过他大笑着解释说是开玩笑的,怎么可能啊。但我屏息等他告诉我这些都是假的时,他却在电话那边问:“怎么了?你没事吧?”
“没事,”我拼命摇头,“我怎么会有事,我能有什么事,我当然没事啊。”
他说:“那就好。”
我心灰意冷地挂断电话,几乎怀疑我现在还活在梦里。
顾云烛,你不是说过我欲盖弥彰会重复说话吗?那为什么我明明说了四遍没事,你却毫无感觉?一定是因为和路菲在一起的你太幸福了吧,才根本意识不到我已经变调的声音。
我真希望时间能够倒退,退回到一刻钟以前,我拉住要转身的你,让你看看我和路菲一样,藏在眼底的情愫。可是我没有,因为我以为,你的眼里只会有我一个人。
看来是我太自信了。
{我怀念的是绝对炙热}
那一晚对其他所有人来说是再平常不过的夜晚,可对我来说,却像是整整熬了一个月。我睁着眼看天一点点亮透,在这一天,顾云烛属于别人了。我头痛欲裂,不想也不敢面对,只能躲在寝室里。好不容易睡着了,手机轻微的震动又把我弄醒,是他的消息:路菲说你没来上课,你怎么了?
他的消息一条接着一条,我咬着牙往上翻,看到我们以前的聊天记录。那样多而亲密的对话,那样要好的关系,其他所有人都以为我们会在一起。
我扑到枕头上号啕大哭,记起以前但凡只要我哭,他就束手无策,恨不得把所有东西都捧上来讨我开心。但现在不会了,他刚刚告诉我:今天路菲生日,我陪她吃完饭就来找你。
我擦干眼泪,告诉自己不能在他面前表现出异样,在寝室里等了他一下午,可他直到晚上也没有来。
第二天傍晚他才赶来,面有倦色,但依旧难掩表情里的担心:“吃吃,谁欺负你了?我帮你揍他。”
我不回答,只是有气无力地说:“我想出去吃饭。”
他小心地搀着我出了寝室,带我去我们常去的餐厅,我又差点泪盈于睫。他把厚厚的一沓东西递过来:“别哭啊,你看看这个。”
我把本子翻开,发现这是一本手绘的C城地图,全是他一笔一笔亲手画的,还标红了我常去的一些地方,还有一些好吃的餐厅以及特色小吃街。
“你给我画这些,你女朋友不会生气吗?”
“恋爱之前我都会告诉她们我和你的关系。如果她们能接受,我才会跟她们在一起。”他笑,“至少你对我还是很重要的嘛,就不要因为别的事伤心了。”
他这么说,我竟不知该开心还是难过。
吃饱之后人就会变得坚强,那晚我想通了,无论如何,我不能因此萎靡下去。我理解的顾盼,是那个为了和顾云烛考上同一所大学夜夜奋战到次日凌晨三点的人;是那个把他当灯塔,不断前进的人。既然他有了新的感情,我不如随遇而安,不断充实自我,等他分手,好好地惊艳他一把。
小说里不都是这样吗?千帆过尽,才发现最爱的人就在身边,只是一直看不清自己的内心罢了。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等到他们分手的那一天,是在三个月之后。那天正逢我的又一个迷宫设计被买走,我以此为由开了个party,打算在party上向他告白。
其他所有人都可以,那么我也可以,不赌一赌怎么知道有没有胜算呢?
我们吃完饭后就去唱歌,唱到一半大家要玩游戏助兴,有人对顾云烛提出了那个我最关心的问题:“话说你和顾盼到底是什么关系啊?别说兄妹啊,我不信。”
他喝到微醺,面颊上浮现两团红晕,在灯光下显得别样可爱:“真的就是兄妹啊,你们怎么就不信呢!”说罢他扒开外套,“你们干脆把我的心剖开算了,看看我对她有没有别的想法!”
我正想说什么,突然有人拉住我的手,把我不动声色地往外扯。我一惊,出了包间才看清,是跟我关系不错的一个同学。
他深呼吸一口,似乎鼓起很大的勇气:“我喜欢你,顾盼。”
我怀疑是谁的恶作剧,四下张望半天也没看到围观群众,这才尴尬地低下头,不知该说什么。
过了很久,对面的人终于开口:“但是……你喜欢顾云烛,是吗?”
我点头,然后扯了扯袖子:“不好意思啊。”
面前的人有些紧张:“那你以后不会因为我说了这些话就刻意跟我拉开距离吧?”
应该会吧,毕竟我的守则就是不给追求者虚假的希望。既然不喜欢,就不会让他在这段不可能的感情里越陷越深。我想到这些,身子忽地一顿,回过头就看到闺蜜推着蛋糕车走进包间,还朝我眨了眨眼。到我跟顾云烛表白的环节了!
我像是突然清醒过来,顾云烛呢,他也会这样吗?为了避免给我虚假希望而选择逃避我,不再亲昵地摸我的头发,不再把我当他的亲人。
不,哪怕这种可能微弱到万分之一,我也绝不能承受。我拔腿狂奔,但还是眼睁睁看着包间门被关上。我用力撞开大门,其他所有人都惊讶地看着我。
顾云烛眨眨眼:“吃吃,你有话要对我说吗?”
“有啊,当然有。”我慌乱地牵起身后人的手,硬着头皮道,“这是我男朋友,给大家介绍一下。”
气氛因此到达顶峰,包间里的欢呼声此起彼伏,顾云烛也挺高兴。只有闺蜜不解地看着我,身旁的人也是一脸迷茫。后来我趁着大家庆祝时,给他们发了消息解释这一切。
那男生很快回我:没事,我能理解的,我们以后当普通朋友就好了。
我再三道歉,也表明了我的感激。
聚会很晚才结束,我执意要顾云烛送我回家。
回家的路上他垂着眼,还能看清小扇子般的睫毛。我知道他在掩饰什么,其实和路菲分手,他并没能那么快释怀。
他却忽地开口,说了些别的:“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很小的时候出去玩,我差点摔跤,是你整个人垫在底下把我护住。我没事,你的头却磕破了,因此缝了很多针,你哭着跟我说‘哥哥抱抱’的时候我想,我一定要对你很好,”他的声音在晚风中像是一阵呓语,顷刻间被吹散,“好到没有章法,好到无法无天。”
我身子一顿,才顿悟原来这些年来他对我的好,是因为愧疚,我却接受了错误的信号,开始了错误的暗恋。我终于不得不承认,其他所有人都可以,而我不行,是因为他把我当亲人,而我所在的领域,无法触及恋人半步。
我永远不会失去他,就像我永远不能占有他一样。
{我不会走的}
和路菲分手后,他并没有如我预料般和我亲近,这让我不解,只好在他的班级门口堵着他一问究竟。“你不是有男朋友了吗?我怕跟你走太近了不好。”
“他呀,”我叹息,“我们分手了。”
他一听我这语气,估计又怕我哭,赶快搂着我的肩膀:“走,哥带你去吃好的!”
两个小时后,我颤颤巍巍地从饭店里走出来,对着他怒目而视:“都怪你,我肯定会胖到没人要的。”
“谁说的,”他一脸真诚,“哪会有人嫌买的猪肥啊。”
我狠狠地拧了他一把。
买走的那份地图设计在几个月后得到施行,迷宫做在了冰雪游乐场里面。我带上几个关系不错的朋友在迷宫开馆前体验了一把。谁知我们刚走到门口,就看见了路菲。
我下意识地去看顾云烛,他的表情有些复杂,但没有说话。我很快带着他进了迷宫,路菲也一路跟着我们。越往里走越冷,顾云烛索性脱了外套给我披着,我不愿意要,他却不由分说地给我裹好,身后的路菲这才冷冷地开口:“顾盼,你对他来说是什么呢?凭什么我只是希望他跟你保持一点距离,他就要跟我分手?可你们又……”
“路菲,”顾云烛转过身,“你有话就跟我说,别冲着盼盼。”
她咬唇,几欲泪下:“是啊,我有好多话要说。”
两人很快消失在迷宫的路口,顾云烛嘱咐闺蜜好好看着我,可我才走了两步就无力地倒在一旁的冰柱上:“你说这一次,顾云烛会选谁呢?”
闺蜜说:“无论选谁,你在他心里都是很重要的。”
“总会有人比我更重要的,他不可能一辈子不结婚。可能上一秒路菲没我重要,他们一旦复合了,路菲就和我一样重要了。”
迷宫里寒气逼人,我又恰巧来了大姨妈,畏寒得不得了,还没站一会儿就冷到缩成一团。闺蜜匆匆起身喊顾云烛的名字,他很快就赶了过来,把快晕过去的我背在背上。
一直是这样,我们最亲昵的动作也只是勾肩搭背,我永远无法和路菲一样,挽住他的胳膊,与他十指相扣,亲吻他的脸颊。
在休息室里捧着热茶休息了一下午,我的状态总算恢复过来。顾云烛去给我买吃的,本应离开的路菲又折回来,对我说:“顾盼,你不能这样,你们又不能在一起,你却总要锁着他,你是想让他孤独终老吗?我们之间没有问题,分手都是因为你。”
我手一抖,热茶溅到手指上,烫得人失去了反应的能力。
路菲离开没多久顾云烛就回来了,他说为了慰劳我请我吃大餐,不知为何,他有些心虚。其实没必要的顾云烛,你本来就不属于我,你会爱上别人是很正常的事,没必要觉得愧疚于我。
吃完饭,我说:“我们去看一场电影吧。”
我挑了部爱情片,他在一旁打趣:“我家吃吃情窦初开了啊。”
那部电影里,我只记得女主的一句话,她说:“我是真的该放手了。”
那个念头终于坚定下来,我想,我不能再这样禁锢顾云烛了。他需要寻找自己的生活,无须因为我的喜怒哀乐而掩埋他自己的情感。
我用力地掐着自己,好让这句话听起来十分平稳:“你以后少给我发点消息吧,我能照顾好自己。而且我现在都记得这些路了,以后应该也不会麻烦你了。”
他依旧沉浸在电影的情节中,闻言,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
电影结束后下起了雨,他想送我回家,我触电般避开他的手,将头扭到一旁:“我自己回去吧,我带伞了。”
他揉揉我的头发:“哎哟,长大了啊。”
我撑着伞飞快地跑进雨幕,任由飞溅的雨水将我的衣襟打湿。直到跑进一条小巷子,我才蹲在昏黄的路灯下大哭起来。
我从前总想长大,想厉害到让他耳目一新,现在才知道,长不大是因为有人宠,所以不必面对世事艰险。
如果他说的长大是这种模样的话,如果长大他就要离开我,他就不再能一眼看穿我别扭的小心思,那我不想长大。
那年六月,顾云烛考上另外一所大学的研究生。分离之际,他身后的香樟树枝繁叶茂,郁郁葱葱,衬出他一张脸更加英气逼人,他揉揉我的头发:“还是那个约定,你要跟着我的脚步啊。”
我点头:“当然啦。”却在转身的那一秒泪如雨下,我不会赴约了,为了逼我自己放手,也为了让你走。
我咬牙走出去很多步,想要数一数自己的脚步分散注意力,却忍不住一边数一边痛哭。飞机起飞的轰鸣声响起时,我猛地回头,心脏像被啃出一道小口难受。我想奔向他,却只能顿住脚步。
顾云烛,你看,我用了那么多大道理来说服自己,却还有想要爱你的冲动。
{尾声}
他收到那个本子,是在他们失去联络的第五年。其实这五年中他也试图联系过她,但她一直都不怎么回应,似乎有意想断掉这段感情,到最后,她索性不再回复他。而他也因为太繁忙,没找到机会回去看看她。他翻开本子,上面密密麻麻,全是写给他的话:
“我今天去医院检查,才知道小时候的那次撞击会影响我的记忆,我会变得越来越不能记事,也就怪不得我记忆力那么差。我更觉得当初没有和你在一所大学读研是对的,那又会给你带来很多麻烦。”
“我现在已经不太记得高中同学的名字了,顾云烛,我才二十一岁呢。”
“听说你谈恋爱了,没有我的影响,你们应该过得很好。”
……
后来本子又变成了备忘录,某一页的第一行,被她用大写加粗的字迹写着:绝对不能忘记顾云烛。然后是一些小事:他曾经在深夜三点忍着睡意,哼出稀奇古怪的歌曲只为哄我睡觉;他曾怕我迷路,为我手绘出C城地图近十页,还标出我爱去的地方;他曾忍着冰冷刺骨的水,给我洗盘子……
这样无趣的记录,她整整写了半本,书的最后,是他的画像。
“听说她每天都会画一遍你,以免自己忘记你。我最后一次见她的时候,她都不记得我了。”她的闺蜜说,“她死在海啸里,因为忘记一个小时之前工作人员让她尽快离开。”闺蜜还是忍不住哭出来:“她什么都忘了,其他所有人里只记得父母和你。”
他感觉自己的胸腔猛地一震,而后余光扫到本子的最后一行,无法掩埋的思念与愧疚发疯般破土而出,凝结成水汽迅速从眼眶里升起,滴答滴答,晕开她的字迹。
她在最后一行写:你叫顾盼,你爱顾云烛,千万不能忘,也不能讲。
二十多年光阴匆匆溜走,时光的列车从不留情,将她从他的身边带走,渐行渐远,直至看不见。她不是个藏得住秘密的人,却把这个秘密守到了生命的尽头。原来无数个瞬间,她曾伸出手,想要吻一吻他的额头。
他却从来没有意识到一分一毫,只是残忍地摸摸她的头,告诉她,往日道路艰险,没有我,一个人也要好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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