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你翻山越岭却无心看风景
文/米炎凉
一
他身上有自由和被爱的痕迹。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迟牧遥的感觉。
在此之前,在我用平凡琐碎的生活消耗掉的青春里,有很多想做但一直没有付诸行动的事,骑马便是其一。有一回,好友钟梦明说他舅舅家的养马场引进了两匹澳大利亚的纯血马,我终于克服了一回拖延症,兴高采烈地拉着朋友A去养马场看马。
钟梦明将我们领到一个据他说是驯马基地的大草坪,那里有一红一白两匹高头大马,白马由他舅舅牵着在吃草,枣红马上坐着一个高大的男人,金色的阳光下,男人没有穿骑马装,有一头飘逸的头发,穿一件皮衣,俊朗中透着野性,这个画面勾住了我的眼睛。
在他一声口哨下,烈马扬起前蹄,从我面前偌大的草地上飞奔而过,一瞬间隐没在远处的森林里。朋友A不由自主地捂嘴惊呼:好帅!
我深有同感,因为他的气质,他身上那种无拘无束又傲慢高贵的神情让我想起了《燃情岁月》里的布拉德·皮特。
钟梦明指着他用一种得意的口吻和我们说:“这是我舅舅的朋友,是个野生动物摄影师,拍过食人的雄狮和奔跑在原野上的烈马,很厉害吧?”
A连连点头附和太厉害了。而我未置一词,某个瞬间,不知道为什么,我很不合时宜地想起了另外一件小事——半年前,我曾拒绝了一个每天准点问我“吃了吗?睡了吗?在干吗?”的追求者,说过一句话——我喜欢身上有自由和被爱的痕迹的人。
当时那男生有点懵了,不只是他,后来很多朋友都说:“西河,你也太不切实际了。”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我觉得自己像个外星人,来自一颗名叫孤独的星,在这颗孤星上枯燥、寂静地生长,等待一个让我涌起热血的人。
我真的以为,我遇不到了。
A跃跃欲试地接近钟梦明的舅舅牵着的那匹马,说:“我可以和它合照吗?”
“没问题。”钟舅舅把缰绳给她,叮嘱道,“不过,这马性子烈,你们要小心,千万不能靠它太近。”
“好的,”得到了允许, A开心地朝我们招手,“西河,你也来吧。”又冲钟梦明说,“你来帮我们拍照吧。”
纯血白马傲慢地站在那里,在A靠近的时候它从鼻腔里发出不友好的声音,可是A没有在意,还是把缰绳给了我,不死心地想去抱它。就在她的手摸到它的那一瞬间,白马嘶鸣一声,拉着缰绳的我只觉得被一股强大的力量牵引着,向前重重地甩出去。
“小心。”策马归来的那个人像一阵龙卷风,一个纵身,想要将我揽上他的马背,却由于我的手死死地扯着缰绳,使他不堪负重,和我一起重重地跌在地上。还好他那声及时的口哨,叫停了撒野的烈马,不然我一定会被这样活活拖死在地上。
“你没事吧?”他试图扶我站起来。
“我……没事。”我痛苦地回答,目光不自觉地落在手臂被勒出的那道明显的血痕上,还没来得及把手臂藏起来,便被他的眼神捕捉到。他飞快地从口袋里拿出一只小药瓶说:“先把这个涂在手臂上。”
“谢谢。”我没有问他为什么会随身带有创伤药,不想也知道这是经年在野外拍摄的人养成的好习惯,而且这个时候我也来不及多问,A和钟梦明就焦急地朝我们跑过来了。
在钟梦明关心我伤势的同时,A没有放过接近迟牧遥的好机会,她眨巴着眼睛对他发起了各种问题攻势,那架势恨不得就地磕头拜他为师。
二
我们坐了钟梦明的车回去,一路上,A拿着一个以请教为由要来的电话号码,意犹未尽地向钟梦明打听迟牧遥的事情,见我一言不发,说:“西河,你怎么这么不解风情,怎么说他也算你的救命恩人,你都不请人家去吃个饭好好地感谢人家。”
我看着她手里的电话号码,摇了摇头。
钟梦明吐槽A:“你以为每个人都像你这样,见到个像样点男人就神魂颠倒。不过我说,迟牧遥这个人还真的不是你们这种小丫头能HOLD得住的,你知道他的前女友是谁吗?说出来不怕吓死你们。”
“谁啊?”
“一个去年进了财富名人榜的女人。”
“那又怎样?再厉害也是前女友。”
“不对,是前妻。”钟梦明纠正道。
“不会吧,他居然结过婚。”A略有些失落地说。
“听我舅舅说,他离婚的时候,房子不要了,公司不要了,只开走了一辆越野车,车里只有一套顶极摄影器材!”
“酷是酷,不过我听说,牛气的男人如果从婚姻的枷锁中逃出来了,是不可能再走进这个枷锁的。而且,野生动物摄影师可是经常在外风餐露宿的,为了拍出一组好的照片,一连几天甚至几个月蹲在大山里等着动物出现,澡都不能洗,还随时可能成为猛兽的盘中餐,想想还是有点怕。”A露出毛骨悚然的表情,“也难怪他前妻会受不了他。”
类似这样的话,在日后,很多亲人和朋友都对我说过,就连说话的表情也和A一模一样,是不解?是轻视?是害怕?
也许都有。
他们会和我说这些话,是因为两个月后,我忽然辞了电视台的工作,背着大大的登山包,去了青海的可可西里湖。我带上的除了包里几件换洗衣服,干粮、帐篷和手电筒,还有烙在心里的一串数字,那是那天在车上A拿在手里,我摇着头默默记下的一串电话号码。
我用了很多方法查到了迟牧遥的豆瓣,才得知他为了拍雪豹、藏野驴、野牦牛和藏羚羊等濒危珍稀动物要在可可西里待一段时间。
所以我放弃了所有,毅然决定前往,想着也许来得及和他来一场偶遇,如果没有偶遇,我就拨通那个电话,连托词都想好了,说我旅行丢了钱包,听闻他在这里,请求江湖救急。
钟梦明知道此事的时候,我已经在火车上了。他在电话里咆哮:西河,我一直以为你是个理智的人,现在看来你疯了,你真的疯了。
是的,我也觉得我疯了,理智的人疯了最可怕。
我能理解他们的不解,初遇迟牧遥,他们夸夸其谈,我的沉默让他们以为我对他不屑一顾,像对以往任何一个平凡的男人。他们不知道,那人点燃的不是我的眼睛,而是我胸腔里的熊熊火光。一回去,我就买了很多关于野生动物摄影的书籍,研究它们常常出没的地方的气候路线,我甚至为了预防可能出现的高原反应喝了半个月的红景天,我要靠近他,追逐他,无论用什么方法,无论花多少力气。
路途艰辛,唯一欣慰的是“江湖救急”的托词没有用上。经过我的到处打听,终于有了迟牧遥的消息。当我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和一个叫一诺的伙伴穿着厚厚的军绿色袄,头上戴着绿色的树叶圈,脸上身上都脏兮兮地掩在一丛树枝后面,苦苦地等候着棕熊出现的身影。我从身后轻轻地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他回过头,我们大眼瞪小眼,面面相觑,长途奔波使我灰头土脸,孤寂的等候让他胡子拉碴,可我觉得他还是像年轻的意气风发的布拉德·皮特。
“是你啊,来旅游吗?”如我所料他脸上闪过一丝意外。
“算是吧。”我愉快地说,为了不打乱他们的拍摄计划和节奏,我嘘了一声,指着前方示意他们不用理会我,他们也领会了我的意思,由着我在旁边默默地和他们一起守候。
那天的运气特别好,到了傍晚天色暗下来,一只黑色的棕熊从一棵棕树叶后面探出了头。那是我第一次在荒野里看到这种体形的动物,它肥胖,有一身浓密的毛发,略有些笨拙地跳上了一旁的粗树枝,迟牧遥和一诺飞快地转换了几个角度按下快门。
一诺开心地说:“我们在这个树林里苦守了好几天,没想到今天居然拍到了,看来是姑娘你带来的好运,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杜西河。”我说。
“和我们老迟是什么关系?”他似一时嘴快地脱口而出,我噎了一下,说:“我和他……萍水相逢。”
“朋友。”在我说后面几个字的时候,迟牧遥几乎同一时间说了两个字。
我们的声音叠在一起,不知为何,逗得三人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三
晚上他们带我去吃手抓羊肉,我同他们大碗喝着青稞酒,听他们讲起可可西里的一些旧事和传说,觉得有一种江湖儿女的气息。
迟牧遥这个人,虽然言谈举止都透着矜贵,但身上又有不拘小节的洒脱。而一诺是非常健谈的人,得知我孤身一人来这里,抱拳做出钦佩的表情,又说挺为我担心的。
我放下碗,双眼放光:“要不你们带上我吧,我自己一个人也不知道要去哪,真想跟你们去长长见识,看看各种动物。”
一诺说:“姑娘,我们这可是苦差事,不是你一个女孩子能受得了的。”
“我知道你们的工作性质,我不怕苦,就让我跟着你们吧,我保证,就算对你们没有什么帮助,我也绝对不会打扰和连累你们的。”我连忙表决心。
一诺把问题抛给迟牧遥:“老迟,你怎么看?”
“我的行程照旧,你这两天带她去玩一圈,给她拍点照片,她回去后你再来和我会合。”迟牧遥安排道。
一诺无奈地摆手:“她是你朋友,不是应该你带她去玩?”
“没错,她是我的朋友,但你是我助手,再说,你们现在一起喝过酒吃过饭也是朋友了。”迟牧遥不冷不热地说完。见一诺没有辩驳,我连忙说:“你们就这样安排我的去向不太好吧,我可是准备在这里待一两个月再走的。”顿了一下又说,“我知道你们明天要去拍大天鹅,反正你们不带上我,我也会自己去的。”
最终,在我锲而不舍的坚持下他们还是答应让我与他们同往。
白天的可可西里,蓝天很低,太阳把远处的雪山照得金光闪闪,如同画卷。
在那辆跟随迟牧遥走南闯北的越野车上,我问他们:“你们拍了那么多动物,觉得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一诺说:“动物比人更真实。”
我说:“老迟,你觉得呢?”
迟牧遥大概一时半会儿对我对他的称呼还没有适应过来,他愣了愣,还是回答了我:“动物呈现出的是一种自然,它们跟随自己本能和直觉走。而人不同,人被欲望所使,为名利所惑,被情感所困。”
所以老迟,你抛弃一生的荣华富贵,像动物相信直觉一样选择来到了这里。你让我觉得那样不同,可是你相信吗,也是直觉引导我千里迢迢,来到了你身边。
不过这些我都没有说。我说:“那你们觉得动物摄影的精神是什么?”
一诺说:“杜西河,你好烦,唉,我说你不会是记者吧。”
迟牧遥却给了我答案,只有五个字:“等待和尊重。”
《三行情书》里有一封情书是这样说的,如果人类有尾巴的话,说起来有点不好意思,只要和你在一起一定会止不住地摇起来的。
那个时候他一定是看到了我的尾巴,所以在回程的路上,一诺说起他们在内蒙古的科尔沁沙地拍到迁徙的丹顶鹤,有幸拍到了一场鹤舞。他回味无穷地说:“那才算得上惊鸿。”
“真的吗?我也好想看看。”我满心期待。
迟牧遥却说:“也不全是惊鸿,还有惊吓,一诺你别忘了,你在森林里被毒蛇咬过。有一回,我和你被几匹狼群起攻击,还有一次,在水里抓拍鲨鱼的时候,我差点被身后的巨鳄吞入腹中……”
我忽然明白了,他和我讲他历的险,是想吓退我,他想让我知道前路多凶险,我不该再跟他们一起上路。
老迟,听了你的历险,我也觉得心疼。这使我想陪伴你,与你相助守望的念头更加坚定。
老迟,不要赶我走。
四
第二天等我醒来的时候,迟牧遥和一诺已经离开了,那串烙在我心里的电话号码只有一个关机的声音回应我。
一诺在给我留的字条上说道:傻姑娘,玩玩就回去吧,老迟说他在水里偷拍鲨鱼差点被巨鳄吞入腹中可不是骗你的,你知道,即使再凶险,我们也不会放弃海洋生物,而你连潜水都不会。很显然,我们这样的人生不适合你。
我抿着嘴把字条揉成一团塞进口袋,重新背上行囊一个人围着白云万里的可可西里湖走了很久。最后,我拿着手机请不知道第多少个迎面走来的旅人帮我用手机拍了一张照片。
你看,我把自己弄得这样惨兮兮,前一天身边还有两个威风凛凛扛着两大炮筒的摄影师,而今却只能用这样的方式聊表纪念。
可那又如何,我不要有人告诉我,什么样的人生适合我。
老迟你有你的直觉,我有我的坚持。
回去之后,我苦学了潜水,每天都坚持跑步,一有空闲就去爬山,看动物世界和很多关于丛林历险的书,迟牧遥的豆瓣已经不再更新,微信更是从来不发,就连一诺也不更新社交状态,我只能经常去钟梦明舅舅的养马场,试图探听一点关于他的消息。
终于,还是让我得到他们从可可西里回来的消息,除此之外我还知道他们下一站会去澳大利亚拍袋鼠的行程。我一面通过旅行社的朋友办理澳大利亚的旅行签证,一面给一诺发微信,我跟他说我想去看看他们拍的片子。
老迟,原谅我说谎,其实我只想见你一面。老迟,让我见你一面。
一诺孤身来见我,告诉我说老迟还在休养。
“他怎么了?”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不泄露太多担心。
原来,他们因为在回程途中救了被偷猎者关在笼子里的一大群猕猴,被那些人追打,他们的一部摄像机被摔坏了,他腿部也断了一根骨头。
一诺见我心惊胆战的模样,说:“所幸,当时你没跟着我们。”
我摇了摇头:“我就应该跟着你们。一诺,带我去看看他。”
迟牧遥支着那只打着石膏的腿坐在沙发上玩游戏,见到我也不意外,指着旁边说:“随便坐。”
我看着桌上的外卖盒子,想起钟梦明说过的关于他身份的话,觉得有点心酸。
闲着没事,我帮他们把那所集他们的小工作室与住处于一体的房子收拾得窗明几净,脏衣服都洗了,一件一件晾在阳台上,还买了食材去厨房煲乌鸡汤。
这汤一煲就是大半个月,搞得一诺双手护胸:“杜西河,你有没有听过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老实说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企图?”
“是啊,我就想跟你商量一件事。”
“什么事?”
“下次拍摄带上我怎么样?”
“这个我可做不了主。”一诺用一种爱莫能助的眼神指了指迟牧遥。
我把热好的汤端给迟牧遥,讨好地问道:“老迟,你收徒弟吗?能不能收我做个徒弟?或者像一诺一样给你做助理也行。”
“不行。”迟牧遥简洁有力地回道。
“为什么?”我等着他说出一番迂回的迟式拒绝来,结果他慢慢喝了一口汤,说出五个字——这汤有点淡。
还真是,够迂回。
一个月后,在候机厅,我扬着通往澳大利亚的登机牌对迟牧遥说:“真巧,在这里遇到你们。”
迟牧遥很配合地演道:“是很巧。”
我得逞地笑笑:“汤淡了可以再熬一锅,但是不知道澳大利亚有没有乌鸡这种生物。”
一诺皱眉:“你还真的要来抢我饭碗啊,我说西河,你来可以,不过我对你有一个要求。”
“什么要求?”
“下次能不能改炖点儿别的汤?”
五
澳大利亚用热烈的阳光欢迎我们。
我们简装出发,拍摄前所未有的顺利,不仅拍到了各种袋鼠和叫不出名字的鸟类,还有独来独往有点害羞的斑袋貂,奔跑的梅花鹿。我最喜欢超爱睡觉的考拉,有时候我想如果人能像考拉一样,每天抱在树上睡十几个小时多好。
可是看着身边的人,他正在专注动物精灵各种难以捕捉的瞬间,我乐得在一旁拍拍花絮,或者只拍拍他认真和专注的样子,总觉得每个角度都那样洒脱和迷人,我又有点不想做树袋熊了,和这样的人在一起,时间都用来睡觉未免太可惜。
更令人欣慰的是,除了举世闻名的袋鼠,澳大利亚还有很多美丽的热带海洋生物。我们第二站选择了澳大利亚的大堡礁,不愧是这个世界最大最长的珊瑚礁群,站在岸上看着,都美得令人呼吸停滞。
然而我们来这里,可不只是为了看看。早就听说这里有着连绵不断、多彩多形的珊瑚景色和最佳海底奇观,所以我们准备深入海底潜拍。
反复检查了装备后,我们三个一起上了潜水船,其实最开始跳到水里的时候,我感觉有点不适、抽筋,心里十分害怕,练了那么久,还是第一次在大海遨游。但是一想到还有迟牧遥和一诺在身边,我就放轻松了很多,更何况海底那个瑰丽的世界深深地吸引了我,当我看到白色的千手佛和礁生物时、当无数像树像花像碉堡……形状千奇百怪的珊瑚占据我的视线时,当成群的色彩斑斓、大小各异的鱼儿从我面前游过时,我恨自己只有一双眼睛。
至此,我也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潜水爱好者和摄影师甘愿冒着生命危险潜到这里,不为征服,只为观赏,更为把这样的美景拍摄下来给更多的人看看。
思及此,我看向一直在离我不远处的地方专心拍照的迟牧遥,不由得肃然起敬。我像热爱自己蓬勃的生命那样热爱他,也感谢他使我有生之年有机会得见如此美景,这令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满足和晕眩。只是当时我并没有及时察觉眩晕的缘由,即使身体忽然觉得有些冷,我也以为是在水里的原因,没有联想到学习时老师跟我们说过的失温。老师说失温时应该果断按步骤出水,并且擦干身体进行保温。
当我意识到的时候我慌了,“死亡”这两个字飞快地闪过我脑中,这一慌越发无法灵活地操作设备,一两下鼻腔里就呛了水,就在这个时候,一旁的迟牧遥似察觉出了什么,他快速向我游了过来,我开心地以为他要来帮我,谁知他只在我面前对我做了一个不知道什么意思的动作。
也许是要我紧急上升,也许是对我说活该。
我记得昏迷之前,我脑海中最后一个画面是,迟牧遥再次游开的身影,恍惚中想起了在准备过程中,他和一诺曾极力阻止过我下水,他放话说到了水下他们没有时间照顾我,不会管我的死活。
是我自己一味地坚持,信誓旦旦地承诺说:“放心吧不用你们管,我能照顾自己。”
老迟,你真的转身抛弃了我,不再管我,决定让我同我的执念一起葬身在这片异国的海洋。
这样也好。以后,我就不会再跟着你,不会总想着做你的徒弟,也不再自作多情地去你家洗衣拖地给你煲不够浓的汤了。
老迟,原来海水的滋味不是咸的,而是苦的,很苦很苦,像眼泪。
六
我没有死,我在甲板上醒来,天依旧蓝,云依旧白,只是映入我眼帘的面孔不再是我熟悉的肤色。救我的是个白人——你看这片美丽的海域总是能吸引各种语言各种肤色和瞳孔的人来潜水。
我再也没有去过那个和迟牧遥第一次见面的养马场,尽管钟梦明邀请过我几次,他说:“西河,自从你从澳大利亚回来,整个人都变了,那种变化,怎么说呢,你开始努力地想要藏起自己的锋芒和骄傲。告诉我在澳大利亚发生了什么事好吗?”
我回答:“没什么,每个人的人生都有很多不同的阶段,你不是也有追番追到家都不回的中二时期吗?”
钟梦明说:“我竟无力反驳。”
现实总是这样,不容我们去反驳。
好在,有太多人懂得安于现状。
再次看到关于他的消息是在一年后,一年后我无意中在网上看到了一条潜水视频,起初我只是觉得视频里场影有些眼熟,它突然唤醒了一段在我脑海里尘封已久的记忆,很快,我发现那不是记忆——我认出视频里那个因为失温和呛水慌乱的人,就是我。我清楚地记得那时的场景,我浑身发冷,努力去想我那些潜水技巧,可是大脑一片茫然,我以为我要死了,就在这个时候不远处拍照的迟牧遥游向了我,他拼命地示意我紧急上升,同时他的后脚被一根水草绊住了,不得已只能游回去先将自己从水草中解脱出来。
等他回来救我的时候我已经陷入了短暂的昏迷,而他做了什么?为了不使我缺氧,他居然不惜冒险将他的呼吸器塞进了我嘴里,他那样经验丰富的潜水摄影师一定知道这样做即使有幸救了我,他自救的几率也非常渺茫。
他最坏的打算是和我一起死。
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使他在生死存亡的瞬间做出那样的抉择?
而他脖子上的摄像机和我们后面那个潜水的白人一起拍到了这一幕。
所幸,我们在那个白人的帮助下都获救了。之后,他把我托付给白人,伙同一诺对我隐瞒了所有真相,不告而别,我闭上眼睛,想象着他这样做的理由,觉得浑身发抖。
不同于那种在四面海水里绝望的寒冷和窒息,更像是囚禁的猛虎放回原始森林,一种被压住了很久的天性从铁窗里苏醒。
他和我说过,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是,动物跟随自然,跟着自己的本能和直觉走。而人不同,人被欲望所使,为名利所惑,被情感所困。
是的,我被属于人的障目所蔽,以为眼之所见为真,它像一把钝刀,不够致命,却一刀一刀,几乎要穿透我身体里那个愿意为爱翻山越岭的灵魂。
可是老迟,你以为我活在假象里,平安健康地度过一生就会快乐吗?
你误会了我,像我误会你一样。
七
丘吉尔镇坐落于加拿大遥远的北部边陲,这里的冬天永远银装素裹,据说一年有300天能看到极光。
10月下旬,我带上了全部的积蓄,几经周折,在曼尼托巴一个车站坐了观光火车抵达了这个著名的北极熊之都。
风中飘着漫天大雪,落在地上的积雪没过了脚面,也淹没了一条条街,小镇普遍建得不高但色彩明艳的楼房一排排静默在风雪中,像置身于童话世界。
海湾已经开始结冰,听说等冰能承载北极熊的重量时,它们就走了。那样我要见的那个人也走了。
三言两语无法说清我是如何联系上一诺并寻到这里的,满脸被冻得通红的我擦着鼻子出现在迟牧遥面前那天,落日的余晕从漫无边际的天空铺过来,他的面容也染满了风霜,眼神却一灯如豆般温和。
老电影里的布拉德·皮特从草原的尽头策马归来,那个放纵不羁的少年是否懂了岁月的温和和宽恕?
而我的皮特就在我的眼前,我不顾一切地奔过去拥抱他,眼里涌起奔腾的热泪。
“老迟,你听过一首张信哲的歌吗?他是那样唱的:我为你翻山越岭,却无心看风景。我想你身不由己,每个念头有新的梦境。我想你鼓足勇气,凭爱的地图散播迅息。老迟,我喜欢你。”
迟牧遥轻轻地将我推开他的怀抱,迟疑地说道:“西河,我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
“我知道。”
“我净身出户,一文不名。”
“我知道。”
“我日晒雨淋,风餐露宿,我形容邋遢,不修边幅,我不能给你片瓦遮头,不能许你三餐温饱,我的生命随时临危……”
“我知道,我都知道,可我这颗心还是追逐着你,人生的欢愉,想分享给你;人生的困境,也想同你分担!”
他忽然长臂一伸,将我用力抱在怀中,这还不够,又轻轻将我抛向上空,再用那双有力的臂膀接住我,抱起来转了一个圈,我欢乐地张开了双手,喊着老迟,迟牧遥。
他停下来,终于笑了。我捧着他的脸,觉得他老了一些,笑的时候眼角有了细纹,他仰头看着我的眼睛,说:“杜西河,我真是拿你没办法。”
熊在我们身后的森林里出没,雪鹿在雪地里缓慢地行走着,海湾里的冰面又悄悄地加厚了一层。我们在丘吉尔镇落日的余晕里,接了一个漫长的吻。
英国作家塞缪尔·巴特勒说:除了人类,所有动物都明白生命的最高形式是享受它。
老迟,语言多么苍白,不如让我们返璞归真,像动物一样,享受着这生的自由和爱的愉悦。
八
一年后,迟牧遥的摄影作品先后在国内和国际上获奖,他的摄影展办在我们初遇的那座城,一共展出400幅作品,包括跳舞的丹顶鹤,刚刚睡醒的考拉,在棕树后躲雨的棕熊,耳鬓厮磨的长颈鹿,奔跑的野骆驼,趴在冰面上捕食海豹的北极熊……吸引了很多人驻足。
其中有一幅叫美人鱼的作品,拍的是碧蓝的海水里,一个奋力游动的女孩,她的身后是色彩斑斓的鱼群和形状各异的珊瑚,在这张作品里,人和动物、植物自然地融合在了一起。
这不是他的获奖作品之一,他却说这是他最珍爱的作品,名字叫《珍惜》。
没错,作品里的人是我,他终于决定珍惜我。
老迟,那天去丘吉尔镇的路上,我想了很多:我想我来得太迟了,我应该在清晨来,来得及给你做一份冒着热气的早餐;我应该在春天来,胭脂路上的花正开;我应该在你遇到她之前来,把你从她身边抢过来,可是,我直到你又孑然一身的现在才来。
可是老迟,你不怀念过去,我也不忧虑未来。
对你我来说,现在代表的是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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