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次爱情
文/火灵狐
01
我被选中饰演恶龙的原因是我胖。
负责复活节演出活动的女老师是个马大哈,订了套大人版的布偶装。原来演恶龙的男生是个红发小鬼,太瘦,连头套都戴不上。演出在即,马大哈灵机一动,喊我名字:“顾辛焰,你来!”
我受宠若惊,小跑上前。“几点开始?来得及通知我妈吗?”
“通知你妈做什么?别说了,快跟公主对台词!”
不能让我妈看到我登台演出真是一大憾事。我妈特别要面子,她在一家华人餐馆洗碗,气场却跟米其林三星总厨似的。
“顾辛焰一定会考上剑桥大学。”她总是这么对人说,信心十足。理由是我念的这所私立学校,每年都有百分之二十的人会考上剑桥大学。
她坚信我是那百分之二十中的一个。
对此我持怀疑态度,毕竟我是班上永远的倒数第一。我不是读书的料,我觉得我的天赋是炒菜,我想成为餐馆大师傅,“嗞啦”一声热油下锅翻炒起来,姜葱蒜还有火红的小米椒——然而我妈想看我站在剑桥大学的毕业礼堂上,最好还披律师袍。
我不懂女人为什么总是喜欢把不切实际的幻想寄托在一个男人,甚至是一条胖乎乎的恶龙身上。
“他怎么配演骑士呢?你看他瘦巴巴的样子,我一拳可以将他打下舞台!”我跟“公主”趴在“城堡”里,听她逐一点评她的“佳婿”。
“的确,是瘦了点。那王子呢,王子看起来似乎不错。”
“嗬,那家伙。他以为演睡美人呢,上次彩排低头就想亲下来,被我一脚踢中——”她打住,看着我,视线下移。我情不自禁夹紧了双腿。
不过我们演的好像就是睡美人……不管了,反正我是临演,我听女主角的。
“还有年轻的国王呢?”
“太胖。”
“我也挺胖啊。”
“那不一样,你是蠢恶龙嘛。吃吗?”她盘腿坐下,从公主裙里掏出一包薯片。
我也想坐下,但尾巴太大,没处放。她示意我转身,然后“嘿哟”一声娇叱,用力“咔嚓”把我的尾巴掰断了。
很好。我,一个被公主掰断了尾巴的恶龙,终于如愿以偿坐在地上,伸长脖子开始舔掌心的薯片,公主给我的。
她很慷慨,倒了大半包在我毛茸茸的手套上。而她自己拉过我的尾巴,垫在屁股下,跟我商量:“你把他们都赶跑吧,我请你吃臭豆腐。我还没吃过臭豆腐呢,就在学校对面那条小巷子里,有一家中餐馆。”
“为什么啊?”按照童话剧情的发展,恶龙囚禁了公主,所以恶龙会被英雄打败,然后英雄跟公主幸福生活在一起——我才应该是那个人人喊打的反派。
她皱了皱好看的小鼻子,“我不喜欢他们”。
她同我一样是华裔,乌黑的头发,乌黑的眼睛。也许有高加索血统,皮肤比洋人还白。这让我想起了白雪公主,雪一样的皮肤,玫瑰一样的嘴唇,乌木一样的黑发——但这位公主掰断了我的尾巴,还想吃臭豆腐。
“我也有中文名字。”她骄傲地说,“爷爷取的。”
“是吗?”我漫不经心舔着薯片,谁在乎呢,她是公主,我是恶龙,胡闹演完一场戏,她会回到富人云集的肯辛顿区;而我拍拍膝盖上的土,先坐地铁再转电车,回到那个餐馆阁楼所谓的家——12平方米,为了租到这12平方米,我每天还要帮老板拖地。
“解——千——愁。”她伸出手指就地写起来。看得出来中文并不好,三个字里两个写错,我忍不住替她改了。
“好听吗?”
“挺特别的。”我想不出谁会给孙女起这样的名字,千愁,千愁,即便有个“解”字在前,看起来也还是一个苦巴巴的名字。真不好。
我倒宁可她叫莫愁,无忧,欢欢,乐乐。
“顾辛焰,你记得,要帮我打跑那些讨厌鬼!”
“好吧。”
我不明白一个美丽而又正统的故事怎么到我这里就扭曲了,高贵的公主竟然主动跟一条又胖又蠢的恶龙交朋友,她甚至替我搬“武器”,给我递泡沫板,又蹦又跳:“砸他!对!噢耶!我们赢了!”
骑士抱头鼠窜,王子被薯片盒砸中额角,当场大哭。年轻的国王挥舞着“宝剑”冲向城堡,解千愁抓起我的尾巴塞进我手里。
“喂,这可是我的尾巴啊。”
“没关系,这就叫‘壮士断腕’、恶龙断尾巴!”中文白痴难得用对一次成语。
我只好对着国王飞出我的尾巴,砸得他也哭了起来。
于是台上哭成一团,台下笑成一团,马大哈气得七窍生烟,大吼:“顾辛焰!叫你妈来!”
真是的,我演得满头大汗的时候你不叫我妈来看,现在演完了掌声雷鸣你又要叫我妈来,我不理她,跟着解千愁跳下舞台。她提着裙角,丢下水晶鞋,拖着我冲出礼堂。
一时之间我有些恍然,好像——好像她是来抢亲的骑士,而我是那个懦弱的新娘。
02
我身无分文,解千愁也是。
但她想吃臭豆腐,我也是。
“不能抢。”她说。
“那不能。”我表示同意。
“也不能偷。”
“那肯定。”
“可是想吃。”她可怜巴巴看着我。
我人生中第一次感到难过。
因为她本来那么好,可跟着我,我什么都做不了——她又偏偏这么信任我。
我有些笨拙,词不达意地问:“你会冷吗?”
她只穿一件薄薄的纱裙,还赤着脚。
她不说话,摇了摇头。
我褪下恶龙外套,披在她肩头——虽然抵挡寒风,于事无补。
“真丑呀。”她一边嫌弃一边拉了拉外套。看来是真冷了。
我又脱了鞋子给她穿,很坦诚:“会臭。”
她咯咯笑起来:“好的。”然后捏着鼻子套进去,一步一踉跄跟在我身后,“你要怎么跟人家要臭豆腐?”
“不知道,但我走过去的时候自然就会知道了。”我回头嘱咐她,“你就坐在这边等我吧。”
“你可别丢下我跑了呀。”她有些担忧。
“不会的。”
“那就好。帮我多加点辣酱。”
“好的。”
那天风很大。餐馆大师傅跟我说冬天的风是尖的,夏天的风是圆的,别让尖的风割到你。风像刀子一样割在我裸露的皮肤上,我知道我的样子非常糟糕。一个看起来又胖又蠢的中国小子,哆哆嗦嗦走在伦敦街头,想免费要一串臭豆腐,还要多加辣酱。
我清了清嗓子,大步流星,走到铺子前,高声唱起来。
“未开言来珠泪落,叫声相公小哥哥,空山寂静少人过,虎豹豺狼常出没,除过你来就是我,你不救我谁救我?”
调子起得太高,唱到后面声音都破了,有了种特别苍茫的感觉,好像一下从伦敦去了黄土高原——天知道黄土高原长什么样,可我笃信我就站在高原上,头顶蓝天,脚踏黄土,身旁是呼啸奔腾的黄河,我大声说:“能给我一串臭豆腐吗,明天我还您钱!”
“好!好!唱得好!”解千愁在我身后又蹦又跳,大力鼓掌。
卖臭豆腐的大叔看着我,看了许久,低头炸起豆腐。
“加辣吗?”
我抹了一把眼泪,“加!”
我举着臭豆腐转身,我很确定我那时候摆出了我有生以来最迷人的微笑,然而当我转身面对她时,一辆黑色宾利挡在了我们中间。
我记得这辆车。我第一天到这所学校报到的时候,它缓缓驶过。遇到红灯,停了下来,然后它的车窗缓缓摇了下来,露出一张雪白小脸,说英文,非常好听的牛津音。
“好吃吗?”她好奇地看着我手里的臭豆腐。
“好吃。”
“很香。”她点评。
当时我想这人鼻子是不是有问题啊。但我还是点了点头,客气道:“是啊。”
“它叫什么?”
“臭豆腐。”
后来我经常在学校里看到她,但通常都是她在台上领奖,我在台下鼓掌。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掌要鼓,写作、辩论、美术、舞蹈,她居然还会击剑,我的天,我居然在台下为一个用剑挑断别人皮带的小妞鼓掌。
我的人生,与她的人生,本该相安无事,像两条永远不会相交的平行线。可我阴差阳错,演了恶龙,打跑了所有前来解救公主的勇士,拉着公主跑到了一个她此生可能都不会再来的肮脏街区。
我还在她面前唱了秦腔,把我臭烘烘的球鞋借给她穿,我的心跳得很快,我以为这将会是我第一场恋爱。
我举着臭豆腐,像个傻子一样站在路边。她先是脱下恶龙外套,再脱下我的球鞋,在做这一切的时候她并没有看我。直至上车的前一刻,她才忽然抬头,对我笑了一下。
她喊道:“顾辛焰,你还欠我一串臭豆腐,记得啊!”
我想一定是我眼花了,我隐约看见她眼眶有些发红。
可这怎么可能呢?我是一条恶龙,又胖又蠢。公主终于离开了恶龙的城堡,终于不用吃苦了,她应该高兴得蹦蹦跳跳,怎么会眼眶发红?
我望着车子远去的背影,咬了一口臭豆腐,妈的,好辣!辣得我眼泪都出来了。
马大哈跟我妈告状后,我妈第一次动手打我。
我以为她是怪我不该跟着解千愁胡闹,没想到她打完我,忽然哭起来,哭了两声又忽然正色,问我:“你能考上剑桥大学吗?”
我想了想说:“如果剑桥大学开烹饪专业的话,那大概能。”
我妈叹了口气:“你做什么不要紧,但你要有骨气。”
“一直都有,别看我胖,妈,我骨头硬着呢。”
“那为什么突然勤奋?”
“读书不好吗?您还希望我考剑桥大学呢。”
“我希望你读书是为自己,不是为了去找她。”
我沉默,然后讪笑起来:“这话说的,我找她,她能理我吗?我是谁,她又是谁?再说为了谁不都一样,以前为了你,现在为了她,哈哈……有什么区别呢?”
总归不是为了自己。我顾辛焰就是这样一个烂人,胸无大志,人生最大的理想是做小餐馆的大师傅,好不容易有一点雄心,被人一说就胆怯,连承认我想考上剑桥大学去找她都不敢。
“门当户对,辛焰。”我妈苦口婆心。
我没有反驳她。我也很纳闷,我妈她平日心气那样高,看不起整条唐人街,可一遇到解千愁,气焰立刻下来。这大概就是我们穷人,徒有一颗向上爬的心,骨子里还是自卑的。
“我的路,从此以后我自己走吧。好也罢,歹也罢,剑桥也好,炒菜也好,妈,你就别管了。”
我搬出那个小阁楼的时候,我妈在身后喃喃道:“怎么会这样?”
他们费尽千辛万苦来到异国,而我在十几岁的时候,却为了一场荒诞的童话,拎了一只破旧的小皮箱,重返故乡。
03
我出生的地方种糜子,又叫黍。他们说八千多年前,我的老祖宗就在这里种黍。
我是不行的。我每天干活,累得不行。我跟师傅学做黄馍馍。硬糜子、软糜子用7:3的比例混合,清水浸泡一夜后上碾。
师傅跟我说,做吃的,先从五谷认起。稻、黍、稷、麦、菽,你到哪儿不是吃五谷?你到哪儿不是向这土地、大海讨食物?所以中餐也好、西餐也好,你扎扎实实的,从这土里头学起。
“人啊,也一样。不然咋说日久见人心?你才瞅了人一眼,你咋知道人是中意还是不中意你呢?”师傅坐在石凳上磕着烟枪。他老伴过世多年,一直独身,最近有人给他介绍镇上泡馍店的老板娘。
师傅这话说得特别言不由衷。为了跟老板娘多说几句话,他极力撺掇我多跟老板娘的女儿说话。理由是那姑娘是体育系的,而我这么胖,要多运动、减减肥。
奇怪,人都这样,越是喜欢一个人,越是胆怯。越是胆怯,就越要嘴硬。也不是要面子,只是因为太喜欢、太喜欢了,怕被她知道了,看不起我这深沉而又卑微的爱。
我把黄馍馍装上车。“得,那我去找黄黍黍了。”
“去吧去吧。”师傅满面红光,好像自己要跟老板娘约会一样。
黄黍黍放暑假,在她家店里帮忙。我跟黄黍黍第一次相遇,过程惊心动魄。
那天我送黄馍馍到镇上,一只红冠公鸡突然半路杀出,叼走我的一个馍扑啦翅膀就跑。
我留英多年,鸡在我的印象里等于肯德基,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彪悍的鸡,惊呆了。紧接着,一个绿色身影从我身边箭一般飞过,三步上墙,一把抓住那只鸡。
我简直呆得动都不能动了。
黄黍黍替我把偷馍鸡抓了回来,丢在我面前,大义凛然,问:“我家的鸡,没调教好,你说,怎么处理吧?”
我结结巴巴说:“算……算了吧,女侠。”
她饶有兴趣地打量我:“你就是那个伦敦来的小子?来干嘛,体验生活?哎,你长得很像大白啊。”她伸出手指捏了捏我的胳膊。
我后来专门百度了下大白,有点悲愤。她说我长得像一只充气机器人。
黄黍黍从小练武,长拳,人也一样直辣辣。
她问我:“你谈过恋爱吗?”
我噗地喷出一口羊肉汤。
她失望道:“哦,你也没有啊。”
“那你喜欢过谁吗?”
我想了想,点点头。
相隔三千里地,我终于承认我是喜欢解千愁的。
“喜欢是什么感觉?”
“大概是很想照顾她的那种感觉吧。”我也说不清。可是解千愁,她哪里轮得到由我来照顾?
黄黍黍拧着眉头想了很久,忽然一拍大腿:“糟了,大白!”
“嗯?”
“我想照顾你。”她认真地盯着我,认真地说。
我特别真诚地跟黄黍黍说,我有很多缺点。
“念书吧,老考最后一名。也不太勤快,老板叫我每天拖地要拖两遍,我都偷懒只拖一遍。”
胆子也小。我都不敢对着解千愁说,等我,我一定考上剑桥大学去找你。
然而黄黍黍说我这个人还是有优点的。
“羊肉泡馍做得好,实在。”
我大笑:“那你也不能因为一个人羊肉泡馍做得好就喜欢他。”
“为什么不?”黄黍黍睁大眼睛,“那不然人要因为什么原因喜欢上一个人?”
我哑口无言。
因为这个人长得好看?因为他家财万贯?因为这个人品德特别高尚?什么理由才是标准答案?
因为羊肉泡馍喜欢一个人,因为被掰断尾巴喜欢一个人,区别在哪里?
以前我觉得黄黍黍这姑娘挺二,没想到她如此有智慧,不禁刮目相看:“黄黍黍,我挺喜欢你的,但不是那种喜欢。”
聪明的黄黍黍于是又迷糊了:“喜欢还分品种啊。”
当然。当我想到解千愁,我就想哭。当我想到黄黍黍,我只会想笑。尽管黄黍黍跟解千愁,有着极为相似的明亮眼神,但她不是解千愁。
世界上的其他任何一个人,都不是解千愁。
黄黍黍叹口气,说:“那好吧,大白,来,运动时间到。”
黄黍黍决心帮我减肥,要练出腹肌她说。我很怀疑她是为了报复,我拒绝她,因为她让我替骡子拉磨,自己叼根草,像女流氓一样蹲在一边:“还有30圈,加油啊,大白。”
我喘着粗气:“大厨不都胖胖的吗,我干嘛要有腹肌啊?”
“做人要有追求。骡子都叫骡子,可剑桥它就有名字叫剑桥。这就是追求。”黄黍黍说。
“不行了,我还是做一个没追求的人吧。”我累得瘫坐在地上。
“别啊,继续啊,这才热身呢。”黄黍黍跑过来,笑嘻嘻给我擦汗,“来,躺着,我给你踩踩背。”
高原的风裹着一股尘土的味道。天特别高。我趴在一个石磨旁,挣扎着抬起头,先看到一双特别不合时宜的小皮靴。
然后往上,是更不合时宜的纱裙。
你们说这得多蠢,才会穿着皮鞋纱裙拎着一只LV旅行袋来到黄土高原?
我呆呆地看着那个人。黄黍黍也愣住了,她还整个人站在我的背上。
师傅磕了磕烟枪,咳了一声:“哎,那什么,解老师,你说的就是这小子吧?”他作势一脚踹过来,“不是我说你小子,你你你,成何体统?快起来、起来!”
我从来没有见过解千愁这么严肃。
我印象里的解千愁,总是弯着眼睛笑,月牙似的。我也没见过这么脏的解千愁,印象里的解千愁,连鞋底都好像没有沾过灰尘。
是我低估了她。她从来不是那个只会等待骑士的公主。她是敢打跑骑士的公主。
但她高估我了。她以为我是一条值得她放弃骑士与城堡的恶龙。于是千山万水,披荆斩棘。我逃了,她追上来。
她出人意料地平静,转头对师傅说:“行,我看完他了。现在带我去学校看看吧。”
说完她提着旅行袋,掉头就走,瘦弱的身躯摇摇晃晃,我很怕她就这样被风吹倒。可是她没有,她走得特别坚决,特别稳当。
黄黍黍踢了我一下:“就是她?”
我没有说话。
“这姑娘牛啊!”她敬佩地望着解千愁的背影。“干嘛不追上去呢?干嘛不解释呢?我跟你又没啥。”
我摇头,抹了一把脸,自言自语:“流汗。”
黄黍黍看着我:“对,是流汗,你没哭。”
我爬起来问:“还有几圈?”
黄黍黍的表情很担忧:“你确定你要这样?”
我答非所问:“我还没准备好。我得快点。”
我要有腹肌,我要当大厨,我要成为配得上她的人,堂堂正正站在她的身旁,我要底气十足对所有来抢她的骑士说,滚开,这是我的公主。
可是为什么机会在我什么都没准备好的时候,劈里啪啦落下来。
像一场错了时间的大雨,落在干涸的黄土上。
04
没有用的啊,安排了这样一场又一场难得而又盛大的相遇,结果土里什么都没有,只有黄土,只有黄土。
命运它走过千山万水,扑了一场空。
我离开前给解千愁担了最后一担水。
高原缺水,洗澡不容易。我知道她爱干净,每天都给她担一担水,放在门前,第二天来取空水桶。
她也没说什么,我也没说什么。
我去告别的那天傍晚,她坐在院子里晾刚洗好的头发。短短数月,她那白雪一样的肌肤已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两坨高原红。
她抬头看了我一眼,开口说:“瘦了。”
“黑了。”我说她。
她笑起来:“健康。”
“嗯。”
“我要走了。”她说。
我没有出声。
她望着天边,若有所思。“爷爷问我喜欢你什么,我说我也不知道。他说那你去吧。这就对了,喜欢一个人就是说不清楚喜欢他什么。就好像长河落日圆,这五个字你说它到底有什么意思呢?没有。可它读起来就是那么悲伤。”
“后悔吗?”
“小的时候我在北京待过一段时间。我爷爷带我去馆子,但从来不让我吃他的菜。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你很快就要回英国了,在英国你吃不到这么好吃的东西,就算你不回去,等你长大了,这些厨子也不在了,那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尝,免得以后再也吃不着了,活生生留了个念想,一辈子难受。可是你说,为了不留遗憾,宁可一口都不尝,就这样过一辈子,会不会后悔呢?这又算不算是另一种遗憾呢?我跟爷爷这么说了,他就叹口气,让我来了。我不后悔,顾辛焰,我知道是时间不对,我们的时间不对。”
我点点头。火烧云浸染天空,红彤彤一片,炊烟四起,远处传来黄河轰隆隆的水声。
“等我。”我对她说。
可她摇头,笑起来:“不行。”
她踢着小石子,自言自语:“等恶龙做好准备的时候,也许公主已经被别的骑士抢走了。”
“那我便把她抢回来。”
“可那时她还会跟你走吗?”她抬头。
我望着她:“那就到时再说了。”
她笑了:“对,也只能是到时再说了。”
解千愁支教三个月,忽然对支教这件事充满兴趣。她随后去了云南,给我寄了宣威火腿。收到火腿的时候我正在香格里拉的松树林里,在大雨过后步行30公里,寻找松茸。
我在浙江学习挖冬笋的时候,解千愁给我寄了一包盐。那是大理北部山区的特产,人们在小溪旁立起土灶,熬出盐别有一番滋味。我给解千愁寄了笋,寄出去前用泥土把整个笋包得严严实实,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住笋的清甜。
只是没想到等她收到的时候,已然变成笋干。
她气急败坏,说收到一具笋的木乃伊。
我在嘉鱼珍湖挖藕,她又到了呼兰河畔,兴致勃勃说给我做了一坛泡菜。我还没来得及说千万别寄给我,她就寄过来了。那泡菜臭得啊,我差点被房东赶出门。
我在日本学做生鱼片,将金枪鱼的肚腩切成1.5毫米的薄片。解千愁马上给我寄来一包紫菜,骄傲地表示这是她在闽东沿海亲手捞起来,还亲自晾晒。不用说,打开包裹熏得我连打数十个喷嚏,我又差点被房东赶出来。
我随海女下海捕捞龙虾、扇贝的时候,解千愁给我寄来一个尼西乡的黑陶,说给我煮菜用。还附带了一张黄黍黍的照片。她跟一个比当年的我还要胖的男生依偎在一起,两个人都笑得眼睛弯成了月牙。
解千愁说照片是她拍的,他们来度蜜月。
说黄黍黍变得好温柔,再也不三步上墙。
说黄黍黍托她转告我,她终于明白什么才是喜欢一个人。
“每当我想到他,就又高兴又难过,说不清为什么,就是想掉眼泪,可心里又欢喜得不行。”
我回想了一下第一次见到黄黍黍时她拎着公鸡凶神恶煞的样子,不禁抖了一下。
真是没法想象黄黍黍会掉眼泪。
我以为她只会把被别人揍到掉眼泪。
我跟解千愁回信。我们没有彼此的电话号码,也没有微信号码。我们用最传统的方式联系——写信。
因为这样,日子好像变得很长。长到一生,好像只够爱一个人。
我跟解千愁说,尼西的青稞成熟的时候,帮我寄一些过来,酿酒。
我等了很久很久,终于等到青稞,却是解千愁的学生们给我寄的。
他们说解老师走了,不知道为什么。
青稞酒猛烈,只需发酵一夜就能散发出酒味。
真像人的年少冲动,迫不及待爱上一个人,来不及问自己配不配、敢不敢。
05
我在巴黎蓝带烹饪艺术学院做出第二十次失败的马卡龙的时候,我忽然意识到,解千愁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给我寄古怪的食材了。
这种感觉像极了马卡龙,看似坚硬的外壳,轻轻一捏,很快碎了。而里面是柔软的心。有多软呢,美食家说好像少女的胸。
可我觉得更像一个人的心脏。
好像徒手按住一个人的心脏,你可以感觉到它的柔弱,无助却又顽强地跳动。
我收到烹饪邀请函的时候,就好像被人一把按住心脏,并没有感觉到有多疼痛,只是觉得呼吸困难。但也不是十分困难,深吸一口气,还是可以一字一顿认出那上面的名字。
新娘,解千愁。
新郎是谁,并不重要。因为那是她亲笔写的邀请函,还开了菜单。
她还是那么倔强,说爷爷不让她吃的那道菜,她当年没尝,后悔极了,现在一定要吃到,问我能不能做到。
鹅髻鱼云羹。将鹅头顶的髻和鱼云一起做成云羹,怎么会做不到呢?
我已经拥有六块腹肌,连黄黍黍见到我,都要惊呼着扑过来戳我的腹肌。她不敢再叫我大白了,她现在管我叫彦祖。
我也不再是那个连一串臭豆腐都买不起的穷小子,我做的猪肝菜远冬菇云腿汤是厨艺界一绝,人人交口称赞,虽然大家都好奇为什么我唯独偏爱宣威火腿。
我已是最好的我,整座巴黎城无人不识顾辛焰。我的厨师帽高达35厘米,比当年我戴的恶龙头套还要夸张,可我还是那个我。
解千愁婚宴的那天,我亲自担任主厨。当所有菜式准备完毕时,我换下了白色厨师服,脱下那顶象征厨艺巅峰的厨师帽。
我穿上跟多年以前一模一样的恶龙装,单手托举银盘,一步一步走到她的面前。
我是笑着的,她也是。
她披着白纱,也跟当年一模一样。
我一步一步走到她面前,站定,身姿笔挺。黄黍黍说我瘦了以后,五官犹如刀削。
我问那是什么意思。
她说帅的意思。
我微微欠身,帅气且温柔地问:“请问公主,是否需要我替你打跑他?”
她大笑起来,笑得挤出了眼泪。
她的骑士也笑了,用力捶我的肩膀。
她美丽的大眼睛,珍珠一样的眼睛,含着泪水。她笑着摇头,轻轻说:“不要。”
“好的,遵命。”
我揭开银盘上的盖子,里面是一串臭豆腐。
“好吃吗?”她问我。
“当然。”
“很香。”
我转头对新郎说:“她鼻子有问题。”
新郎笑,问我:“糟糕,那现在退货还来得及吗?”
“好不容易脱手,你就委屈一下收了她吧。都不知道打跑了多少骑士,这样下去我也很累的。”
“好的好的,那我却之不恭。”新郎说。
“顾辛焰。”
我转身的时候,她叫住我。
“我不喜欢你了。你还喜欢我吗?”她在我身后问。
我挥了挥手,头也不回。
“我过去,是真的,真的好喜欢顾辛焰呀!”她大声喊。
我知道。
当她的车子驶过我身旁摇下车窗时,我就知道。
当她在素描课上指定我做模特,而我一直动,气得她揉了纸团丢我的时候,我就知道。
当她在击剑课要跟我比试,而我抱着柱子大喊我才不要跟泼妇一组的时候,我就知道。
当她说从来没吃过薯片这种垃圾食品,而我用一个星期的零花钱给她偷偷买了薯片并塞进她的抽屉被她看到的时候,我就知道。
她的脸红了,我的脸也红了,我就知道。
当她拿了奖,我第一个跳起来拼命给她鼓掌,她看着我笑得眼睛变成月牙的时候,我就知道。
只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这一生中最美好的事情,要在我什么都没准备好的时候,忽然开始。却又在我终于把一切都准备好的时候,轰然结束。
你要为我叹口气称之为命运,为遗憾吗?可我宁愿头也不回,离她远去,把这些年的所有称之为——我的第一次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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