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6月第十六届中国电影华表奖颁奖活动中,有一场非常有分量的“重头戏”就是“中国电影新力量推介”活动,这次推介活动大力度推出了 2016年暑期档和国庆档即将上映的几十部新片,各部影片的主创在颁奖典礼上悉数到场,为影片宣传造势,声势浩大地开启了新片登场的序幕。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无论是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暑期档还是刚刚过去的国庆档,票房成绩都未如预期,暑期档票房总产出约 124.24亿,略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国庆档票房相比去年则同比下降15.30%。事实上,从2016年春节档的《美人鱼》超 30亿票房的喜悦之后,中国电影便经历了五一档、暑期档和十一档的增速放缓,乃至出现了“拐点”、“寒冬”之说。人们不禁焦虑,中国电影到底是在经历黎明前的黑暗还是黑夜才刚刚降临?在 2016年10月第十三届长春电影节期间,以“聚焦质量,共赢未来”为主题的“第二届中国电影新力量论坛”举行,电影局领导、各大影业公司负责人、活跃于华语电影一线的中青年导演、编剧齐聚一堂,对中国电影发展的现状和未来各抒己见,对作品质量的追求成为大家的共识。一如博纳影业总裁于冬所言:“如果产品出问题了,那么用市场化的手段来操作,不能根本性地扭转,所以当电影票房增速放缓时,更需要用专业化的态度,来提升电影的品质。 ”内容生产是电影创作的源头,那么,提升作品质量就是从编剧水平、剧本质量、专业态度、行业规范各个角度来为内容生产保驾护航。 “IP”电影是商业品牌,不等于“理财产品” 2015年中国电影经历了峰值,收获 440亿票房。而据统计,这一年 “IP”改编电影的票房占国产片总票房的 36.1%,比 2014年高出 12个百分点。 “IP”电影无疑成为近年来中国电影内容生产的新趋势和生力军。 “IP”一词最早进入人们的视野只是指称网际协议地址(internet protocol address)的网络用语,如今我们讨论的 “IP”已经跳脱其“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的本意,讨论的是由 “IP”引发的一种新的商业模式。 “IP”在当今的影视创作中可以是网络小说、网络剧、真实事件、话剧、歌曲,或是某个人物形象,甚至只是一个名字、短语,当它具备了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并获得了改编成电影的版权,那么以它为金字招牌应运而生的电影就可以称作 “IP”电影了。 “IP”电影在中国电影市场迅速发酵、揠苗生长,挖掘抢占 “IP”资源成为影视投资的“葵花宝典”。从网络热门小说到真人秀节目、从流行歌曲到舞台剧,皆以 “IP”的身份被制作方占领圈地,实现电影化运作。 “IP”电影亦无处不在地成为了五一档、暑期档、国庆档、贺岁档等重要档期的领衔主演。 “IP”电影被追捧本质上源于它粉丝经济驱动下的风险低、回报快。互联网对中国电影创作的渗透不容小觑,在自媒体的互联网时代, “IP”电影的话题性使它从创作伊始就可以得到关注。因此, “IP”吸引资本,资本追逐 “IP”。资本疯狂地涌入市场虽可理解为是对行业的信心,但也难免造成秩序的混乱。现阶段,中国的 “IP”开发绝大多数属于追求周期短、效益高的模式,这对创作无疑是一种欲速不达的伤害。任何文艺作品的孕育都需要时间的打磨和沉淀,这是创作的铁律。即使有 “IP”作为创作基础,它的开发同样需要时间,这个时间未必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一定的成长期才会有一定的成活率,急功近利、一蹴而就的思维只能破坏 “IP”电影的良性生长,扰乱电影市场的秩序和步调。 在笔者看来, “IP”电影作为商业模式的出现是中国电影工业化道路发展的必然,也会成为中国电影内容生产的重要来源。而任何新事物都会经历试错的阶段,当下 “IP”电影存在的问题或许正是其起步阶段的必经之路。 这里我们以好莱坞的剧本开发为例,看看能否寻找到一些可借鉴的答案。好莱坞的剧本来源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方式。一种是编剧的纯原创剧本。编剧自行完成剧本创作后,,通过剧本经纪或其他渠道向制片公司将其出售,这种剧本在行业中也被称为“投机剧本”(Speculative Script),当然命中率并不高。另一种是根据名著、畅销小说进行改编,例如《哈利·波特》《指环王》《纳尼亚传奇》等系列影片。还有一种剧本开发则是编剧们受雇创作。当制片公司、或者导演产生某个电影项目的创意时,便会寻找并聘请适合相应题材的编剧将其发展为剧本。在近十几年间,好莱坞原创剧本的比例逐渐减少,在剧本开发上更倾向于以知名小说、漫画、游戏中为来源进行剧本改编。可以说改编、续集、重拍成为好莱坞市场的重要支撑。从商业化和产业化的角度来说,这一创作趋势是为了规避风险,因为好莱坞投资越来越大,动辄两三亿的成本导致他们不敢轻易投资原创,对于一个没被市场检验的、全新的东西他们没有信心、不敢冒险,所以只能用跨界和定制进行内容生产。“从深层的体制来看,跨界剧本开发盛行是由当代好莱坞的产业结构所决定。从 80年代起,好莱坞几大制片厂已经陆续化身成为了跨越各种娱乐媒体行业的企业集团,旗下不但有电影公司,也有出版、新闻、电视、音像、音乐、衍生品开发等多个部门。集团高管们从整个集团的经营出发,自然希望整合各部门的资源,不同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对同一版权资源进行开发,达到共同建构品牌、联合营销的效果,以创造出一加一大于二的价值。在整个体系中电影作为拥有巨大号召力的媒介则成为树立或强化已有版权资源品牌的重要工具。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跨界开发剧本成为当代好莱坞重要的商業战略。 ” [1] 好莱坞的开发模式与我们今天所说的 “IP”电影并无二致。好莱坞非常重视剧本的根基作用,无论是改编剧本还是原创剧本,剧本开发都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从创意到写作再到最终可以拍摄往往要经过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对剧本的认真打磨,必然换得高质量的作品,也就具备了成为商业品牌的基础。在好莱坞一个品牌确立起来,必然会把它开发到极致,这是行业经济规律,是内容生产的商业行为。这也正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关键。我们往往将项目匆匆上马,只在意借 “IP”一次性捞金,这样的 “IP”开发只能说这是对 “IP”的误解,折损了 “IP”的价值和生命力。我们不能只将其做成一个商标,而是要做成商品,不能只将其做成吸金和捞金的“理财产品 ”,而是要做成具有最大开发价值的商业品牌。 树立行业规范,完善编剧机制 内容生产是电影创作的源头,编剧则是行业的源头。我们常说“剧本剧本,一剧之本”,这不仅是描述剧本的根基地位,其实也是在肯定编剧的重要作用。如果说电影是一个个体创作、集体生产的产物,那么或许可以说一部影片中,唯有编剧是创作者,其他环节则是剧本的阐释者。作为创作主体,编剧无疑是中国电影内容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我们的印象中,似乎很少看到编剧像导演、演员那样被重视、被提及,相反的,却时常听闻他们为署名权与薪酬而奔走维权。随着新媒体平台的日益强大,各种论坛、论剑都让编剧们有了更多发声的机会,刚刚结束的 2016首届中国编剧脱口秀大会在业界引起很大关注和反响,编剧们嬉笑怒骂间分享了写故事的人的故事,机智诙谐的言语间讨论的其实是个很严肃的话题,对行业发展不无裨益。 从文体来看,剧本与小说不同,不能作为独立的作品呈现给观众,它必须要经过专业、完整的创作才得以呈现。 编剧工作看起来是相对独立、单纯的,但编剧的创作过程又是相对被动的,有时候编剧往往需要将不少精力用在创作以外,以捍卫自己的利益不受或是少受损害。我们在上文叙述了剧本开发的三种方式,现阶段大部分编剧的剧本创作是在制片方的委托定制下进行的。创作中制片方、导演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干预编剧的创作,编剧们大多在多方利益的夹缝中求生存。而电影编剧的处境比电视剧编剧更为艰难,电影与电视剧的写作体量不同,由于写作成本低于电视剧,所以经常遭遇与制片方或是导演一言不合就会被换掉,有的电影往往会更换好几茬儿编剧,加之导演对剧本的“二度创作”也是一种常态,有的时候当作品上映时,故事已经面目全非,甚至最终连署名权都会丧失。也有的时候一些影片最终在市场上表现不力,有些导演可能就会请编剧来背锅,所以说目前编剧在中国还属于“弱势群体”。 事实上,在20世纪 80年代的国有电影制片厂时期,编剧地位很高,文字很神圣,编剧更是一位作家、一位知识分子,他们被尊重,编剧的署名总会在电影最前面出现。但近年来随着资本涌入电影市场、随着影视市场的扩容,编剧的门槛降低,编剧的地位更加被忽视。与导演、明星、排片档期、宣发方式、票房影响因素相比,剧本似乎成为了最不必费心思的环节。当制作方越来越将“视听盛宴”作为对电影卖相的诉求时,对声画体验的追求就远远超过了对剧本的打磨。特别是在 “IP”电影盛行的今天、在资本面前,所有的原创文字都显得无力又无奈。 归根结底,编剧的弱势地位源于当前电影生态环境的不够规范,而给予编剧足够的尊重和保障、更好的创作环境和写作空间才能保证作品质量的源头。 编剧在产业链中的角色,其实可以用美剧行业作为参考。“美国编剧协会涵盖了电影、电视剧、脱口秀等各种类型娱乐节目的编剧,它并不是一个有名无实的组织,它更像是为编剧服务的经纪公司。好莱坞影视业历来践行 ‘制片人中心制,而美国导演协会、编剧协会、演员协会等职业协会与制片人联盟之间都会以合约的方式维系各自的利益。协会对于不同层次的编剧设定最低稿酬标准,并在合约中明确约定了制作公司与编剧的责任和义务。它规定制片方在未付定金之前不能要求提交大纲等书面材料,编剧有权参与制作团队选择和现场探班,而制片公司需要向编剧提供影片的最终剪辑版,并保证编剧有足够时间审核并给予剪辑建议。在美剧行业,许多成熟的编剧都同时是该剧的制片人,美剧的导演反而是受雇者,甚至可以随时被更换。 ”[2] 当然除了确立行业规范,编剧也需提高自身素养。编剧高满堂认为,“编剧其实是一个需要深度积累的职业,好的编剧至少需要经过五年的历练,有过十年的积累才可能产出精品,市场上很多新编剧在技巧上都不够成熟。 ”[3]当前,整个影视行业对于剧本的需求量与合格、成熟编剧的数量也并不匹配。很多刚出校门不久的年轻编剧还没有充分经历生活与实践的打磨就开始独立写剧本,这对于创作和编剧本人都未必是好事。事实上,合格的编剧不应只是一个能够熟练掌握故事起承转合的行活写手,更应该是一个作家、一位哲学家,用作品表达自己对人性、对世界的关注和观点,他的作品应当充满情怀、诗意与担当。 所幸,近几年来,剧本和编剧的价值正在逐渐被给予更多的尊重,编剧的运作方式已经越来越多样化,更多的可能性都在实践,而优秀作品的价值也终究会得到市场的验证。 结语 今天我们经历的正是现阶段中国电影内容生产的必经之路。不可否认大量 “IP”资源补给为电影打下了产业发展的基石,但电影的生命力离不开扎实的艺术创作。这就要求电影创作者要有创新意识,不能满足于对原有粉丝力量的依赖,更应该把功夫下在营造 “IP”品牌上,赋予 “IP”更多内容价值,打造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电影作品,推动我国电影产业的真正繁荣。我们需要为创作者建立和维护良性的创作环境,创作者则应坚守自己的文化品格,赋予作品尊严,以“工匠精神”创作出用心的电影作品,提高中国电影的质量和水平。 注释: [1]彭侃.好莱坞电影剧本开发体系[J].当代电影,2014(7):27. [2][3] http://finance.sina.com.cn/emba/news/20130502/123415329541.shtml 刘硕:中国传媒大学艺术学部戏剧影视学院副教授责任编辑:杨明刚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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