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5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解读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2015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是在文化部、财政部及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的领导和指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总结分析201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征集、评审、立项、签约和实施工作的经验,广泛征求各地文化主管部门、各级各类艺术机构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艺术专家、财务专家和项目管理专家反复研究论证设计而成的。艺术人才是文化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也是我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原动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要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 着力培养文化领域的领军人物和专业人才、掌握现代传媒技术的专门人才、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设定,目的就在于从文化艺术事业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素养的专业人才、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和理论评论人才。为满足文化艺术事业当前和长远发展需求,引导、鼓励、支持艺术单位和机构提高培训质量,培养更多高素质艺术人才,国家艺术基金制定发布了《2015年度(一般项目)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南的特点
(一)指南体现了基金资助的针对性申报指南强调,艺术人才培养项目重点资助特殊的、急需的、紧缺的高端艺术专业人才、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和理论评论人才培养项目,这是与我国艺术事业当前和长远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文艺工作者要不断提高学养、涵养、修养,加强思想积累、知识储备、文化修养、艺术训练。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艺术基金从我国艺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以提高艺术素养、提升专业能力为目标,设计了艺术人才培养项目,通过培养德艺双馨的艺术名家,繁荣艺术创作,推动艺术事业创新发展。
(二)指南体现了基金资助的广泛性
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的资助范围包括:舞台艺术,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等领域的艺术专业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理论评论人才,基本覆盖当前艺术活动的主要领域,对艺术作品的创作生产、市场经营和评价推介环节都有所涉及。与2014年相比,艺术基金还设立了“高端艺术人才境外研修计划”,对选派优秀艺术人才赴境外艺术团体和经营机构学习实践,提升专业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给予支持,为艺术从业人员学习国际先进经验,加强与国外同行业的交流创造了条件。
(三)指南体现了基金资助的公益性
艺术基金对人才培养项目的资助具有公益性的特点。经评审立项的项目实施主体应将资助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开支,不得向学员另外收取学费等其他费用,不得与自行举办的其他培训项目拼班、交叉。
二、申报的要求
(一)申报主体要求2015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延续了2014年度的规定,只受理单位或机构申报。申报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的单位或机构应是2012年1月1日前在我国内地同级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注册的事业单位,也可以是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但必须是独立的单位或机构法人。因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重新登记、注册的单位或机构,以改革前事业单位的登记、注册时间为准。为体现政府转变职能、管办分离的要求,党政机关不宜作为申报主体申报艺术基金的项目。由多家单位或机构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其中一家单位或机构作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但应出具主要合作方的同意意见。获得立项资助后,申报主体应及时将获得立项资助的信息告知各合作方,负责在实施过程中与各合作方的协调,并作为责任方接受审计和监督。对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争议,应由各合作方自行协商或依法解决。每家单位或机构可申报1—2个艺术人才培养项目。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立项资助的申报主体,在立项资助项目未结项验收前,不得再次申报艺术人才培养项目,但是可以申报艺术基金其他类别的资助项目,如“舞台艺术创作”或“传播交流推广”。
(二)培训内容要求
艺术人才的培养有其特殊性,个性化、实践性和口传心授的特点更加突出。艺术基金的艺术专业人才培养重在艺术实践和经验传授,注重提升专业技能、拓宽艺术视野和培养创新能力,鼓励带着具体项目、具体作品或具体创作任务的培训,通过业务培训出人才、出作品;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重在培养熟悉艺术创作生产规律,了解市场运行机制,能够做好艺术作品宣传推广和市场经营工作的复合型人才;理论评论人才培养重在培养能够围绕当下艺术实践开展艺术批评活动的理论评论人才;“高端艺术人才境外研修计划”重在选派、支持优秀艺术人才赴境外艺术团体和经营机构学习实践,提升专业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主体申报艺术基金项目,要认真准确地填写相应的项目申报表,提供相关附件材料。证明申报主体资格、资质情况的材料,应是由同级行政机关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其中能够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查询认证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为必须提供的材料。因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重新登记、注册的应特别注明,没在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名单上的企业,还需提供同级文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同时,要提供详实、可行的艺术人才培养活动工作方案。申报项目涉及境外培训活动的,还应提供与境外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此外,还可提交能够反映申报主体师资力量、设施条件和以往培训经验的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主体应在2015年3月1日至5 月1日之间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 (http:// www.cnaf.cn),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5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表》,并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申报表和申报材料还要在网络提交后,下载、打印、装订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邮寄1份到基金管理中心。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申报材料应单独装订,不要和申报表装订在一起,申报材料中的照片夹在文字材料内即可,不要装订在一起。提供的音频、视频文件应存放在U盘中一并邮寄。
三、申报项目的策划
(一)把握好培养目标设计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时要把握好培养目标。艺术基金重点资助的是满足国家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特殊的、急需的、紧缺的高端艺术人才,和一般的学历教育、社会艺术培训以及单位内部的岗位培训有本质区别。从2014年项目申报和评审情况看,我们国家艺术人才缺口比较大的领域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艺术创作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如经典保留剧目的表演人才,戏剧编剧人才,交响乐和民族管弦乐作曲、指挥人才等;二是新兴艺术门类的创意设计人才,如新型城镇化建设、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和传统村落保护的创意设计人才,动漫、游戏、新媒体艺术的创意设计人才等;三是满足艺术事业发展所急需的人才,如艺术经营管理人才、艺术理论评论人才等。申报主体在设计项目时,要结合本单位的资源优势、经验能力和特点特色,立足艺术本体、行业发展、社会需求来设计项目。名师出高徒,这个“师”主要应该是艺术实践经验丰厚、艺术视野开阔、艺术技能高超的一线艺术家,“徒”也绝非是新入门、刚上手的艺术爱好者或艺术专业学生,而是有潜力、有才华、有相当专业基础、已经在职的青年艺术才俊。
(二)设计好培养方式
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可以采取课堂教学、交流采风、艺术创作实践和经营管理实践实训等灵活多样的培养方式。以保证培养质量为前提,优化培训时间安排、培训方式。培养人数要遵循高层次、小批量的原则,并非培养的人越多越好,一般情况下,参加培训的学员应不少于20名,最多不能超过50名。除经典保留剧目的人才培养外,一般情况下,在确定培养对象时要面向全国通过竞争择优遴选。“高端艺术人才境外研修计划”培养对象的遴选还要更加严格。艺术基金要求,2015年度艺术人才培养项目,教师和学员确定后要将名单和个人简历送管理中心备案。在培训时间安排上,申报主体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分批次、分地域进行,但总的培训时间应不少于两个月,不超过六个月,且集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一个月。申报项目应是在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实施的项目,如果是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在申报时应特别注明。
(三)做好项目论证
申报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首先,要说明实施申报项目对促进艺术发展和做好艺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发挥的重要作用。其次,要说明本单位、机构完成该项目的保障条件,重点说明师资力量和软硬件条件。再次,要说明培训活动具体安排,以及在学员遴选、教学组织、实习实训等关键环节的具体做法和有望达到的预期目标。最后,要合理填报预算。对立项资助项目,艺术基金将依据艺术门类、规模体量、成本投入等因素,通过承担项目的单位或机构为每位学员提供3万元至10万元的资助资金。资助资金主要用于教师聘请、学员食宿、租赁培训场所和开展艺术实践活动等方面的支出。因此,申报主体在填报经费预算时,既要实事求是,又要量力而行,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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