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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声乐表演中艺术表现的方法与途径

时间:2023/11/9 作者: 艺术评论 热度: 18513
刘 笃

  刘 笃:西安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声乐副教授

  声乐是一门音乐的艺术,但声乐与其他的音乐艺术表现方式有很明显的不同,声乐必须在人们自身声音的基础上表现内容,这要求声音本身包含艺术的审美,要在演唱中体现对生活的体验,采用合理的训练方法,使演唱者在对声乐作品的二度创作中达到歌唱技术与艺术表现的统一。

一、声乐艺术的审美特征

要使声音体现出声乐艺术的审美,首先要了解歌唱艺术的审美特征。通过研究歌唱艺术的审美特征,更好地把握歌唱技巧以展示歌唱艺术的独特魅力和美好感受。

  歌唱的审美是歌唱者对歌唱艺术美的一种感受和体验。歌唱艺术美的构成,不仅在于歌唱审美的功能与价值上,还在于人类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追求的体现。从美学角度来看,西方美学强调音乐形式属性的“听觉艺术”、“情感艺术”, 中国古典美学强调“心声结合”与“心物结合”、“听觉——心觉”艺术,但它们都认为歌唱艺术是一种人类心灵对世界感应的产物,是以歌唱声音为物质材料的人类精神唤醒、生命升腾的展开形式。在歌唱审美中,歌唱者扮演着审美主体和客体的双重角色,歌唱艺术的审美感受和体验是具有一定审美态度和超越意识的主体,在以某种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的呼唤下,经过生理愉悦到精神愉悦乃至精神升华的心理感应过程。它包括了生理和心理两个方面的因素,是美感经验的基础和出发点。

  歌唱者必须建立良好的声音美感。歌唱者只有把对声乐作品深刻的思想内涵的理解和美好的情感融入到歌声之中,歌唱才能具有美感,才能产生更强的艺术感染力。歌唱声音的审美,不仅仅局限于听觉与情感方面,还要从歌唱者的视觉、味觉、触觉等方面的美的感受上去把握。即是说,不仅耳朵听到美的声音,还要眼睛能看到美的声音的色彩,味觉能感受到美的声音的味道,触觉感受到美的声音的力度和份量。通过歌唱者自己的心理感觉去细心体会和领悟,充分发挥和调动人体各种感觉器官的作用,感受和体验声音的美感。从而在歌唱艺术审美中,各种感官交互作用,产生“通感”。

  歌唱者的音乐美感应在长期的音乐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提高。对于歌唱者而言,不但要注重音乐审美感觉的培养,而且要重视音乐的音准、节拍、节奏、速度、力度等基础训练,还要注意体验生活,领略声音与语言的美感、韵味与风格的美感、情感与形象的美感等等。还应当加强自身的艺术修养,体验不同人物的性格和内在的情感活动,丰富音乐感觉的美感性。

  歌唱情感的审美是一种心理反映,包括了声音技巧和情感表现两个方面。在歌唱中,声音的美感是重要的和歌唱情感审美联系紧密,相辅相成,互相补充,互相促进。歌唱时不但要追求声音的美感,而且要注意声音的情感表现。情感是歌唱艺术的核心,歌唱是情感的艺术表现形式,是情感的美化和升华。

  歌唱艺术形象审美首先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个性特征,歌唱者所表现的艺术形象个性特征越突出,其艺术魅力和艺术风格就越具有独特性,它所产生的艺术感染力就更加强烈,展现给听众的艺术形象就越动人。歌唱者在歌唱时把自己的感情融入到艺术形象中去,使表现的艺术形象生动感人,更具美感。声乐作品的表现,要注意表现人物形象的鲜明个性,在对比中突出地刻画不同形象和不同个性。其次,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典型性,典型的艺术形象比一般的艺术形象有着更高的概括性,它反映社会生活会更集中、更全面、更深刻、更具有普遍性。第三,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独创性。要求歌唱者要有内心的独特感受,感受越独特,情感的个性就越鲜明、生动。歌唱者必须借助对人和事物的感觉和知觉,突破心理定势,在声乐作品情感的激发下,产生丰富的想象和联想,从而使自己的歌唱独放异彩。要具有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和表演意识,善于表现歌唱艺术形象的独特个性,揭示歌唱艺术形象的内在活动特点,克服歌唱艺术形象表现的雷同化现象。第四,要突出艺术形象的美感性,歌唱者要用美的观念去塑造声乐作品的艺术形象,按照歌唱艺术美的要求进行性格变化和情绪发展,依照美的法则进行歌唱表演,运用外形美的艺术表现,揭示形象的内在美,使塑造出来的声乐作品艺术形象符合美感的要求,让听众最终得到美的享受。

  声乐艺术多方面的审美特征要求演唱者在塑造作品时也应当从多方面来把握和理解,只有掌握了声乐艺术的审美特征,才能从根本上建立对生活的体验和对作品的二次创作,才能掌握声乐艺术表现的基础。

二、加强体验,掌握声乐表演艺术中体验与表现的关系

体验生活和作品

在声乐表演的最初阶段,必须强调从生活中寻找创作素材,而最科学最直接的方式就是体验生活。观察生活不是一般的把生活现实作为艺术表演的素材,而是必须仔细选择、提炼、生活的细节,表演者的动作要做到既注重生活又不完全抄袭生活,使这些生活素材艺术化,具有审美价值。

  声乐表演是表演者对声乐作品的再创造,这个事实决定了演唱者必须在作品中寻找自我,必须在音乐创作中建立自己的艺术个性,这是认识作品的过程,同时也是对作品的再创作过程。首先要认识作者,体验作品的背景、心情、环境、时代以及蕴涵的作者的感情,还要了解作者的家庭、时代、创作风格、常用手法等等。只有这样,才能通过作家了解作品,懂得作品中自我的定位,表现作品的方式。

  声乐演唱者除了音乐专业知识之外,平时应该多了解一些描写各种人物细腻情感的文学作品、电影、电视等,尤其是世界文学大师们的作品,尽量多地体会发生在身边的各种感情。多接触社会,增加丰富的阅历和比较宽的知识面,多学会一些感动。培养开朗积极的心态和善解人意的心胸,积极感受和品味喜悦、愤怒、忧伤、离别、思念、恐惧、兴奋等各种情绪。

体验和表现的关系

声乐有科学的发声方法,有艺术化的情感表现,是传达感情和愉悦心灵的综合艺术。声乐与其它艺术的最大区别在于其表现性。表现是声乐表演艺术的生命,表现的基础是体验,生活是声乐艺术的源泉。体验的目的是表现。歌唱者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表现与体验的关系,使之在声与情、演唱者与作者、作品与观众、以及生活与艺术中达到统一,更好地指导声乐表演实践,更好地诠释艺术。

三、歌唱技术与艺术表现的统一

声乐艺术通过艺术的表现形式将声乐作品转化为现实的音响,实现其审美价值。歌唱者通过正确娴熟的演唱技术把乐谱上的符号形式及内心的情感体验转化为充满生命律动的音响,通过准确完美的艺术展现,使歌曲充满生命力和感染力。因此,出色的歌唱技术与完美的艺术表现在声乐表演艺术中是相辅相成、互不可缺的两个方面。

歌唱技术是手段,艺术表现是目的

技术对于歌唱艺术而言,是非常重要且必不可少的基础,但它并不是声乐表演获得成功的唯一条件,更不是声乐训练的最终目标,只是实现声乐艺术完美展现的手段,只有当歌唱发声技术为艺术表现的目的服务,并且获得与艺术表现的完美统一时,它才能实现其自身价值。优秀的歌唱家们的表演并不以炫耀技巧为目的,而是将高超的技术完全融合于深刻的艺术表现之中,他们的歌唱不仅给人以审美的愉悦,而且以其丰富的情感内涵而感动人。

在对声乐作品的二度创作中达到歌唱技术与艺术表现的统一

歌唱是一种表演艺术,它不仅是对一度创作中音乐信息的简单传达和再现,而且是充分体现着歌唱者纯熟的歌唱发声技术和恰到好处的情感表达的二度创作。通过歌者声情并茂的演唱及个性化的艺术再创造,可以使声乐作品的艺术形象更为丰满,情感更为丰富,内涵更为深刻,风格更为鲜明,从而实现其审美价值。简单说来,就是声情并茂的演唱和个性化的艺术表演。

  感情使艺术作品具有生命力。在歌唱艺术中,“技艺并举,声情并茂”是歌唱艺术表现最佳效果的体现。在歌唱艺术实践中,声音是歌唱赖以存在的条件和基础,是歌唱情感表达的载体,声为情之本,同时以情感表达为内容;而情为声之魂,它以声音为依托同时赋予声音以丰富的内涵,给声音以情感的魅力。声乐表演其实就是歌唱者在内心强烈的艺术情感的驱使下,借助自身嗓音器官发出歌唱音乐音响来传达感情的音乐艺术创造活动。在这一活动中,歌者内心的情感体验不仅能以一种精神动力而激起发声,并且对所发声音的音色,力度、音值等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只有当歌唱者内心情感体验与声乐作品情感内涵相融时,才能发出符合作品情感表现所需的声音;同时也只有当歌唱者发出的歌唱音乐音响与作品情感所要求的声音相吻合时,才能准确,真实且生动地表达作品的情感内涵。在歌唱表演的二度创作过程中,以情感带动发声,以充满感情色彩的声音来表现作品的思想情感内涵,要依靠歌唱发声的技术技巧,但又不能只唯技术。在歌唱时要求的“唱情不唱声”,要通过“以情带声”而达到“以声传情”的目的,从而真正达到“声情并茂”这一歌唱表演艺术的最佳境界。

  声乐表演作为二度创作,是赋予声乐作品以生命的创造行为,不仅需要忠实的再现原作,更需要通过富于创造性的个性化表演对原作予以丰富和润色,使作品焕发出新的光彩。在这一艺术化的创造过程中,声乐表演的基本技术,即歌唱发声的基本功的掌握固然是很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要把基本的歌唱技术方法灵活运用于艺术表现的能力,或者说是根据艺术表现的需要而创造性的运用歌唱基本技术方法的能力,这样才能使歌者在面对各种不同题材和体裁、不同风格和类型的作品时,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采用各种不同的表现手法去进行艺术再创造,从而形成其个性化的演唱风格。

四、声乐教学中歌曲演唱的艺术处理原则

对比统一是演唱歌曲艺术处理的关键原则之一。处理声乐作品的原则应是“掌握整个歌曲的统一,突出它的变化”。在力度、速度、音色和情绪等方面把握和运用。

  歌曲所包含着的力度变化和对比,是随着歌曲情感的起伏而进行的。力度的对比,必须从歌词和音乐的思想情感出发,力求自然得当。所以,在教学中必须使学生掌握作品句法的规律,找出整体的结构层次,做出合乎情感、合乎意境需要的力度变化的处理。这种处理既要服从作品内容的需要,又要服从作品情感起伏的要求,从而达到作品整体统一的效果。

  歌曲的速度,是歌曲表现的重要环节之一。速度的快慢,常与歌曲的情绪分不开。速度可分为快板、急板、慢板、中板等。一般在歌曲中作曲家会标明速度符号,但这样的速度术语差距较大,只是作个大概的指示。作品真正内涵的速度变化,需要从歌曲的内容、节奏和旋律等方面去推敲,由此决定适宜的速度。对于有速度变化的(逐渐快慢或突然快慢)的曲子,必须按照曲子情绪的变化作速度上的变化处理。

  声音的音色是有很强的潜在力的,不同的语气音色也不一样,不同的音色取决于词语。在歌唱中音色的不同取决于歌词和曲调。教授时,必须首先让学生领悟词意,指导学生分析曲调,灵活领悟歌曲内在情感,再按照对比统一的原则,设计出既合乎“情理”,又有艺术感染力的音色对比度来。教师应让学生在自己声音特质的基础上,发展更丰富的音色,用声音色彩的对比,表现不同的情感。

  歌曲的情绪,对于歌曲内容的表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教学中,教师要引导学生对作品的整体的理解、体会,再做出相应的对比统一。

  1.叶朗:《现代美学体系》,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2.管建华:《中国音乐审美的文化视野》,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5年版。

  4.赵梅博:《歌唱的艺术》,上海音乐出版社1997年版。

  5.李晋伟、李晋瑗:《沈湘声乐教学艺术》,华乐出版社2003年版。

  6.彭晓玲:《声乐基础理论》,西南师大出版社2001年版。

  7.曹理:《普通高校音乐教育学》,上海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8.邹长海:《歌唱心理学》,广东高教出版社199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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