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与世居或者侨居润州的士人刁约、王存、苏颂(苏坚、苏庠)、米芾、沈括、俞康直、蔡肇、瞿汝文、焦千之,与宝觉、园通、焦山长老、佛印等佛教人士都有过或深或浅的交往。苏轼写给相关人士的尺牍,是研究其相互关系的重要史料,但其编年并不统一,人物对象也存在歧见。笔者拟以现在比较通行也相对权威的两种版本(孔凡礼的《苏轼文集》[1]和张志烈、马德富、周裕锴的《苏轼全集校注》[2])为据展开辩证,这对于苏轼的基础研究、对于镇江文化的研究都是有价值的。
一、《与苏子容二首》之一的编年辩证
苏轼与苏颂有着很深的交谊和联系。虽然有“二苏交厚而无文”之说,但细检苏轼诗文集与《苏魏公文集》,双方诗文中涉及对方的其实很多。大多都能够确定其写作的时间、地点,但也有例外,比如《与苏子容二首》之一就存在不同看法:孔凡礼《苏轼文集》本标为离黄州[1]1463,张志烈等的《苏轼全集校注》标为熙宁或元祐年间[2]5462。《与苏子容二首》之一,究竟是写于离黄州期间,还是写于熙宁年间,抑或是写于元祐年间,成了还没有真正解决编年的一个问题。有必要对这种基础材料进行必要的辩证。为了辨明这一问题我们先看文本:
某顿首。违去左右,已逾周岁矣,怀仰之心,惟日深剧。比来伏计机务多暇,台候胜常。向闻登擢,常附启事,少致区区,想获闻彻。未由趋侍,伏望为国保重。不宣。[1]1463
这里牵涉到三个问题需要弄清楚:一是“违去左右,已逾周岁矣”,时间很明确,苏轼、苏颂见面后分别超过一年;二是“向闻登擢,常附启事,少致区区,想获闻彻”,事件很明确,苏颂在此期间“登擢”了;三是“未由趋侍”,苏轼、苏颂在这个时间点没有办法见面。
要弄清这封信的编年,就必须清楚苏轼、苏颂的经历、生平等相关情况:他们那几个时段见过面、见面一年后刚好苏颂“登擢”、苏轼为何“未由趋侍”三个相关问题。由此才能确定其具体编年的时间、地点。
考苏轼、苏颂生平,相处、见面大致在八个时段:
一为熙宁初年(1068)的同朝共事、杭州婺州时期的交往(可以合为一个时期);
二为元丰二年(1079)在狱中的相逢;
三为元丰七年(1084)在润州的交往;
四为元祐元年(1086)至四年(1089)在汴京的交往;
五为元祐六年(1091)、七年(1092)在汴京的交往(可以合为一个时期);
六为绍圣元年(1094)苏轼路经扬州与州守苏颂会晤。
这样可以将八个时段的会面合为六个时间段进行考察。
在这六个时间段中,哪个时间段与“违去左右,已逾周岁矣”“向闻登擢,常附启事,少致区区,想获闻彻”“未由趋侍”三个条件相符呢?在这三个条件中,苏颂与苏轼分别一年后“登擢”与否是关键,笔者将对六个时间段逐一进行考辨。
(一)熙宁初年同朝共事及杭州婺州交往后
熙宁二年(1069)到熙宁四年(1071),苏轼、苏颂同朝共事。苏轼因为反对王安石变法,熙宁四年四月,上批通判杭州。苏颂因拒绝草诏李定为监察御史里行而被神宗撤职,熙宁四年亦出知婺州知州。杭州、婺州(今浙江金华)相邻,苏轼到官三日访惠勤、惠思二僧,作有《腊日游孤山访惠勤、惠思二僧》[3]316,苏颂有《次韵苏子瞻学士腊日游西湖》[4]卷四,苏轼随即有《再和》[3]321,相互之间交往密切,没有“违去左右,已逾周岁矣”,因此两个时段合在一起在理论上是站得住脚的。
熙宁六年(1073),苏颂徒知亳州(今安徽亳县)。熙宁七年(1074)加集贤院学士、知应天府(今河南商丘,兼南京留守司)。“凡更三赦,大临还侍从,颂才授秘书监、知通进银台司。”[5]可以看出,苏颂与苏轼熙宁年间分别后仕途上并不顺利,更谈不上“登擢”。
综上所述,根据苏轼苏颂见面“逾周岁”后的情况判断,熙宁初年同朝共事及杭州婺州时期交往分别后基本可以排除写这封信的可能。
(二)元丰二年(1079)在狱中相逢后
元丰二年发生了著名的“乌台诗案”,苏轼入狱;苏颂因陈世儒案入狱,苏颂作有《元丰己未三院东阁作》,表现了对苏轼的深深情谊,也真实记录了苏轼在监狱中受折磨的情况:“却怜比户吴兴守,诟辱通宵不忍闻。”[4]卷十苏颂很快出狱,元丰三年(1080),“岁中起知河阳……改知沧州(今河北沧县)……至仓数月,复太中大夫,召判尚书吏部……命公详定官制,寻复太中大夫。……官制行(元丰五年五月一日,宋朝廷文官系统正式实行新官制),罢集贤院学士,进通议大夫、礼部侍郎”。
综上所述,由于舒亶从中作梗,元丰二年监狱相逢“已逾周岁”后的苏颂仕途上同样不是很顺利,谈不上“登擢”,亦可排除元丰二年监狱相逢后写这封信的可能。
(三)元丰七年(1084)在润州交往后
元丰七年,苏轼离开黄州后路经润州,适逢苏颂母亲去世,苏轼作《苏子容母陈夫人挽词》[3]1278,挽词对苏颂母亲给予了很高评价,对苏颂同样有很高评价。苏颂为母亲守孝,“元祐初,服出”。苏颂服出时的元祐初,苏轼与苏颂同在朝廷。
因此,元丰七年交往后“登擢”是没有可能的(苏颂有服在身),“已逾周岁”后二苏同在朝廷,基本可以排除润州交往后写这封信的可能。
(四)元祐元年(1086)至元祐四年(1089)在汴京交往后
元祐元年至元祐四年苏轼与苏颂在汴京有很密切的交往。可参见笔者《三苏与苏颂交往史钩沉》[6]。元祐四年二月,苏轼在履行翰林学士职责时有《赐光禄大夫守吏部尚书兼侍读苏颂上第二表陈乞致仕不允诏元祐四年二月二日》[1]1175。三月告下知杭州,五月南都谒张方平。
苏颂元祐五年(1090)三月,进尚书左丞。苏辙在《栾城集》中有《苏颂免尚书左丞不许不允诏二首》[7]卷33《苏颂再免左丞不许不允诏二首》[7]卷33《苏颂免尚书左丞不许不允批答二首》[7]卷34。
苏轼在杭两年,与其信中提出的“违去左右,已逾周岁矣”“向闻登擢,常附启事,少致区区,想获闻彻”“未由趋侍”三个条件最为吻合,因此可以推断这封信的编年为元祐五年或者元祐六年(1091)在杭州所写。
(五)元祐六年、七年(1092)汴京交往后
元祐六年,苏轼在杭州任被召赴京。正月,任命苏轼为吏部尚书,二月改命为翰林学士承旨。苏轼三月六日离杭,作《八声甘州》别道潜;苏轼五月到达京师,为翰林学士承旨兼侍读,八月因贾易、赵君锡诬诋请外。总计三个月。元祐七年八月,苏轼以吏部尚书兼南郊卤簿使招回,十一月,迁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守礼部尚书。苏轼在此期间可能与苏颂见过面,但其经历都与“违去左右,已逾周岁矣”“未由趋侍”不符。元祐七年,苏颂拜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即宰相);元祐八年(1093)三月,罢为观文殿大学士、集禧观使。九月,出知扬州。苏颂的经历也与“向闻登擢,常附启事,少致区区,想获闻彻”不符。
因此,可以排除元祐六年、七年汴京交往后写这封信的可能。
(六)绍圣元年(1094)苏轼路经扬州与州守苏颂会晤
绍圣元年,苏轼贬谪惠州路经扬州,与扬州州守苏颂会晤。这次相会后,苏颂退休后回到京口,不可能“登擢”,基本可以排除绍圣元年二苏扬州见面后写这封信的可能。综上所述,熙宁初年(1068)的同朝共事以及杭州婺州时期的交往(可以合为一个时期),元丰二年(1079)在狱中的相逢,元丰七年(1084)在润州的交往,元祐六年(1091)、七年在汴京的交往(可以合为一个时期)、绍圣元年(1094)在扬州的晤面五个时间段都可以排除,而元祐四年(1089)后的元祐五年(1090)或者六年在杭州写作这封信可能性最大。
二、《与圆通禅师四首》的编年及对象辩证
《苏轼文集》留有《与圆通禅师四首》,孔凡礼《苏轼文集》本标为“以上俱黄州”[1]1885,其一注为“此首,《七集·续集》卷五题作《答圆通秀禅师》”;其四注为“《七集·续集》卷五题作《答通禅师》”。张志烈等《苏轼全集校注》本其一,标为“约元丰七年四月前作于黄州……圆通禅师:即法秀。受法无为怀禅师。后冀国大长公主请师住法云寺。元祐五年卒……此首《七集·续集》卷五题作《答圆通秀禅师》”[2]6777;其二,标为“约元丰六年(1083)前后作于黄州”[2]6778;其三,标为“约元丰七年八月作于真州”[2]6778;其四,标为“约元丰三年(1080)至元丰六年作于黄州”[2]6779。另有学者认为,“《与圆通禅师四首》元丰年间四封书信中的圆通禅师需要区别对待”,“《与圆通禅师四首》之一《某闻名已久》是写给“东京法云寺法秀圆通禅师”的,“其余三封当指金山怀贤圆通禅师”,并推论“苏轼这三封信的书写顺序可能是,《每辱书问》最先,《两辱手教》其后,《别后蒙五惠书》最后,其时间可能自元丰三年苏轼贬居黄州到元丰四年(1081)夏天,至晚不迟于元丰五年(1082)九月金山怀贤圆通禅师离世”[8]。那么,这几封信究竟哪些是写给金山寺的圆通,哪些是写给法云寺的圆通呢?两个圆通与苏门弟子秦观、黄庭坚有关,是我们破解这几则尺牍的钥匙。
首先看苏轼与金山寺圆通禅师的交往。苏轼熙宁七年(1074)正月至四月到常、润赈灾长住润州,与金山寺的圆通多有交往,有诗《留别金山宝觉、圆通二长老》存照:“沐罢巾冠快晚凉,睡馀齿颊带茶香。舣舟北岸何时渡,晞发东轩未肯忙。康济此身殊有道,医治外物本无方。风流二老长还往,顾我归期尚渺茫。”[3]552从诗歌看,苏轼与圆通的交往是愉快的:生活很惬意——“睡馀齿颊带茶香”;谈论也很深入——“康济此身殊有道,医治外物本无方”;交往亦多——“风流二老长还往”。
秦观《淮海集》有《圆通禅师行状》:“皇祐初,润守王公琪雅闻师名,乃具礼传法于甘露……七年,王公移守金陵,复召师以清凉,辞不赴……熙宁元年(1068),遂谢去隐于金牛山,去丹阳数十里,人迹罕至,事委其徒觉澄主之,师一切不问……以元丰五年(1082)九月甲午示寂,俗寿六十七。”[9]卷36
《与圆通禅师四首》之二:“屏居亦久,亲识断绝,故人不弃,眷予加厚。每辱书问,感愧不可胜言。”[1]1885之四:“谪居穷僻,懒且无便,书问旷绝,故人不遗。两辱手教,具审比来法体甚轻安,感慰深至。”[1]1886从其内容看,当作于黄州,且与该禅师相交较深。联系苏轼熙宁七年(1074)诗《留别金山宝觉、圆通二长老》和秦观《圆通禅师行状》,当为金山寺的圆通禅师,且写于元丰五年九月甲午前。
其次看苏轼与东京法云寺法秀圆通禅师的交往。《与圆通禅师四首》之一:
某闻名已久,而得公之详,莫如鲁直,亦如所谕也。自惟潦倒迟暮,年垂五十,终不闻道,区区持其所有,欲以求合于世,且不可得,而况世外之人,想望而不之见者耶?不谓远枉音问,推誉过当,岂非医门多疾,息黥补劓,恃有良药乎?未脱罪籍,身非我有,无缘顶谒山门,异日圣恩或许归田,当毕此意也。[1]1885
孔本和张本都在文后注有“《七集·续集》卷五题作《答圆通秀禅师》”,此为写给东京法云寺法秀圆通禅师的无疑,从“得公之详,莫如鲁直”(此前与此时并未见面)、“年垂五十,终不闻道”(1036年下推50年)、“未脱罪籍,身非我有”[元丰八年(1085)六月司马光推荐复朝奉郎前等文字透露了相关信息,时间以张本“约元丰七年(1084)四月前作于黄州”为是。
第三,《与圆通禅师四首》之三的写作对象和写作时间是最值得认真推敲的:
别后蒙五惠书,三遣化人,不肖何以当此。热毒殊甚,且喜素履清胜。某尚以少事留城中数日,然度不能往见矣。瞻望山门,临纸惋怅,惟千万为道自重而已。挥汗走谢,幸恕不谨。[1]1886
张本标为“约元丰七年(1084)八月作于真州,时圆通正住真州长芦寺”,吴海萍认为“《别后蒙五惠书》至晚不迟于元丰五年(1082)九月金山怀贤圆通禅师离世”。其分歧在于吴海萍认为该信是写给金山怀贤圆通禅师,所以坚持“不迟于元丰五年九月金山怀贤圆通禅师离世”,张本的依据是“圆通正住真州长芦寺”,因而断定“约元丰七年八月作于真州”。如果是在黄州,“某尚以少事留城中数日,然度不能往见矣。瞻望山门,临纸惋怅”是难以解释的。
从内容看,张本似更为合乎情理,这在《与佛印十二首》之六可以得到印证:
专人来,复书教并偈,捧读慰喜。且审比日法体安稳,幸甚!幸甚!今闻秀老赴召,为众望,公来长芦,如何!如何!
某方议买刘氏田,成否未可知。须更留数日,携家入山,决矣。殇子之戚,亦不复经营,惟感觉老忧爱之深也。太虚已去,知之。[2]6733
“秀老,即法秀,号圆通……与王安石不合,移住真州长芦。”[2]6734“今闻秀老赴召”,佛印曾在金山召“秀老”与会;“方议买刘氏田,成否未可知”,为苏轼元丰七年徘徊于真润间为生计奔忙的真实写照;“殇子之戚”,也发生在元丰七年。因此,《与圆通禅师四首》之三的圆通当为东京法云寺法秀圆通禅师,时间当为“约元丰七年八月作于真州”。
综上所述,《与圆通禅师四首》之二、之四是写给金山怀贤圆通禅师的,时间当在元丰三年(1080)苏轼贬居黄州到元丰五年九月金山怀贤圆通禅师离世前;《与圆通禅师四首》之一、之三是写给圆通秀禅师的,之一“约元丰七年四月前作于黄州”,之三“约元丰七年八月作于真州”。
三、苏轼尺牍提到的两个“小二娘”辩证
在苏轼尺牍中出现过两个“小二娘”,两个“小二娘”所指并非一人,需要特别注意。《与程正辅七十一首》之六十五:
近得柳仲远书,报妹子小二娘四月十九日有事于定州,柳见作定签也。远地闻此,情怀割裂,闲报之尔。[2]6048—6049
《与胡郎仁修三首》之三:
小二娘知持服不易,且得无恙,伯翁一行并健。得翁翁二月书及三月内许州相识书,皆言一宅康安。亦得九郎书,书字极长进。今已到太平州,相次须一到润州金山寺,但无由至常州看小二娘。有所干所阙,一一早道来。馀万万自爱。[2]6657
《与程正辅七十一首》之六十五写于绍圣二年(1095)的惠州,其提到的“小二娘”指润州柳仲远之妻,为伯父苏涣之女;《与胡郎仁修三首》之三写于建中靖国元年(1101)北归途中的太平州,其提到的“小二娘”指苏辙之女。
四、《答刁景纯二首》之刁景纯辩证
苏轼尺牍中不仅出现过两个“小二娘”,而且出现过两个刁景纯。两个刁景纯所指并非一人,也是需要特别注意的。苏轼与润州刁景纯交往颇深。熙宁七年(1074),苏轼到常润赈灾,有十首诗与刁景纯有关。熙宁十年(1077),苏轼在徐州,获悉刁景纯去世,有《哭刁景纯》。元丰二年(1079),苏轼有《祭刁景纯墓文》。关于刁景纯(994—1077)的生平,笔者曾做过考证,不赘述。《苏轼文集》尺牍另有《答刁景纯二首》:
因循不奉书,不觉岁月乃尔久耶?过辱不遗,远赐存问,感激不可言也。比日,窃惟镇抚多暇,起居胜常。吴兴风物,梦想见之,啸咏之乐,恨不得相陪,但闻风谣蔼然,足慰所望。夏暄,万万自重。[1]1715
旧诗过烦镌刻,及墨竹桥字,并蒙寄惠,感愧兼集。吴兴自晋以来,贤守风流相望,而不肖独以罪去,垢累溪山。景纯相爱之深,特与洗饰,此意何可忘耶?在郡虽不久,亦作诗数十首,久皆忘之。独忆四首,录呈,为一笑。耘老病而贫,必赐清顾,幸甚。[1]1715
两则尺牍写于黄州,但该刁景纯为湖州太守,非润州刁景纯,润州刁景纯此前已经去世,这是阅读苏轼尺牍需要注意的。
苏轼与润州相关尺牍的编年及其对象存在诸多问题,因此苏轼研究任重道远。特别是对于苏轼元典的考辨,值得苏学界同仁重视。
注 释
[1]孔凡礼点校:《苏轼文集》,中华书局1986年版。
[2]张志烈、马德富、周裕锴:《苏轼全集校注》,河北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3]〔清〕王文诰辑注,孔凡礼点校:《苏轼诗集》,中华书局1982年版。
[4]〔宋〕苏颂著,王同策等点校:《苏魏公文集》,中华书局1988年版。
[5]〔元〕脱脱等:《宋史》卷三四〇,中华书局1985年版。
[6]喻世华:《三苏与苏颂交往史钩沉》,《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9年第1期。
[7]〔宋〕苏辙著,曾枣庄、马德富校点:《栾城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8]吴海萍:《苏轼交往金山寺圆通长老、宝觉禅师考》,《世界宗教文化》2017年第4期。
[9]〔宋〕秦观撰,徐培均笺注:《淮海集笺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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