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成果为贵州省社科规划课题“苏轼宋代接受史的文化学考察”(项目编号16GZYB68)、凯里学院博士课题项目“和陶诗文献整理研究”(项目编号BS201410)阶段性成果。
“和陶诗”是一种特殊的唱和诗体,它由苏轼首倡,苏门弟子群起仿效,而后蔚然成风,遂成为诗歌史上历经千年而不衰的独特的创作现象。可以说,苏轼的“和陶诗”创作,不但直接促成了一种新的诗体的诞生,极大地促进了陶渊明在文学史思想史上地位的确立,也使陶渊明与苏轼自己的诗品人品得到广泛的传播和影响,因此后代的“和陶”史从某种意义上亦是“和苏”史。“和陶诗”得以流布,这与当时的《和陶集》刊刻流布有密切关系。本文即以现存宋刻黄州刊本《东坡先生和陶渊明诗》为底本,对该书所收全部苏轼和陶之作(包括108首和陶诗与《和陶归去来兮辞》)进行编年与考辨。
苏轼诗歌之编年,当始于两宋之交时傅藻《东坡纪年录》(简称《纪年录》),其后有南宋王宗稷《东坡先生年谱》、施宿《东坡先生年谱》(简称《施谱》),但都只是对部分苏轼诗歌做了编年。第一部苏诗编年注本是孝宗时施元之、顾禧、施宿编著的《注东坡先生诗》(简称《宋施本》),该书共四十二卷,前三十九卷为编年诗,四十一、四十二卷《和陶诗》并没有编年。将“和陶诗”进行编年,始于查慎行《苏东坡先生编年诗补注》(简称《补注》),其后冯应榴的《苏文忠公诗合注》(简称《合注》)、王文诰《苏文忠公诗编注集成》(简称《集成》)以及孔凡礼《苏轼诗集》(简称《诗集》)皆仍其体例。以上四书,将苏轼“和陶诗”分编于第35卷、39卷至43卷中,其编年体例是每卷卷首标注所收诗的起讫年月,由于作者的目的是诗歌编集而非系年,且拘泥于前集之体例,故虽然做了一些编年说明,但舛错较多。真正可作为编年查考依据的是王文诰《苏文忠公诗编注集成总案》(简称《总案》),孔凡礼的《苏轼年谱》《三苏年谱》(简称《孔谱》)以及张志烈、马德富、周裕锴等主编之《苏轼全集校注》之《苏轼诗集校注》(简称《校注》)。《总案》四十五卷,以年谱形式将几乎全部苏诗编入苏轼生平经历中,并对一些编年分歧较大者做了较详尽之考证,后三书之诗歌编年基本依《总案》。特别是《校注》,后出转精,虽然基本承继《诗集》等之编排体例,但对苏诗不但做了详尽校注,而且于每诗之后做了编年且有简明之考证。该书于苏学研究贡献甚大,堪称苏诗研究集大成之作。但一如《补注》《合注》《诗集》等,该书囿于体例,不可能对每一首诗都做详尽考证,且成于众手,疏误仍所在多有,特别是“和陶诗”部分,编年仍有较多值得商榷之处。故特作此文,一者或稍有补于苏诗之系年考定,二者亦可让读者集中了解苏轼“和陶”创作之因由。本文依据苏轼“和陶诗”创作之地点,分为扬州作、惠州作、儋州作三部分,考辨如下。
一、扬州作
和陶饮酒二十首并引
系年:此组诗乃元祐七年壬申七八月间作于扬州。考辨:元祐七年三月至八月,苏轼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知扬州军州事充淮南东路兵马钤辖。苏轼时年五十七,此组诗为苏轼和陶之始。傅藻《纪年录》、马德富等之《校注》系此诗于是年七月,《孔谱》系于是年五月。《三苏年谱》是年五月记云:“《纪年录》谓作于七月,今仍从《诗集》编次。”查《诗集》编此组诗于《双石》后、《次韵范淳甫送秦少章》前,而后一首诗冯应榴《合注》依据《续资治通鉴长编》之元祐七年六月记事,将其编于是年六月,《诗集》亦同《合注》之编年。孔凡礼先生两年谱皆编此组诗于是年五月,缺乏依据。《合注》与《诗集》编年明显有误。查王文诰《总案》卷三十五元祐七年诰案云:“七月,诏免积欠,公方和陶渊明《饮酒》其一章云:‘诏书宽积欠,父老颜色好。再拜贺吾君,获此不贪宝。颓然笑阮籍,醉几书谢表。’盖纪实也。”显然王文诰以为苏轼之和诗当作于是年七月闻诏免积欠事之后,与《诗集》编年矛盾。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七十六载:“是年八月癸酉(二十二日),苏轼以兵部尚书、龙图阁学士除兼侍读。”而据苏辙《次韵子瞻和渊明饮酒二十首》其十四云:“淮海老使君,受诏行当至。”则苏轼《和陶饮酒二十首》必作于是年八月二十二日之前。由是可知,苏轼和陶饮酒组诗当完成于是年七、八月间。
以上一题二十首,俱为元祐七年扬州所作。
二、惠州作
(一)和陶归园田居六首并引
系年:绍圣二年乙亥三月五日作于惠州。苏轼时年六十岁,以宁远军节度副使、惠州安置。考辨:据诗序可知苏轼等游山归来已晚,又《苏轼文集》卷五十三《答陈糙书》第十六简云:“今日游白水佛迹山……自山中归,得来书,灯下裁答,信笔而书,纸尽乃已。”则是日夜苏轼仍给陈季常回长信一封,故诗序中之“归卧既觉”只能是指第二日早晨起来,故此组诗当作于是年三月五日。
(二)和陶咏贫士七首并引
系年:绍圣二年九月作于惠州。考辨:苏轼于绍圣元年十月初到惠州,至二年九月,迁惠整一年。据本诗序云:“余迁惠州一年,衣食渐窘,重九将近。”故诗当作于二年九月初重阳将至之时。《施谱》系此诗于绍圣三年,显误。
(三)和陶己酉岁九月九日并引
系年:绍圣二年十月初一作于惠州。考辨:《施谱》系此诗于是绍圣三年,《纪年录》系于绍圣二年十一月一日。按《诗集》首句下注释有王文诰详细考辨,认为此诗当作于绍圣二年,其说可从。又据诗序“十月初吉,菊始开,乃与客作重九,因次韵渊明《己酉岁九月九日》一首”,初吉为每月朔日,即初一。《诗经·小雅·小明》:“二月初吉。”毛传:“初吉,朔日也。”杜甫《北征》首联“皇帝二载秋,闰八月初吉”,黄希注云:“按《唐纪》,是年闰月初吉,乃是其月初一日。”一说自朔日至上弦初八日为初吉。见王国维《观堂集林》卷一《生霸死霸考》。
(四)和陶读《山海经》十三首并引
系年:绍圣二年十月作于惠州。考辨:按《施谱》系此诗于绍圣三年,王文诰《总案》定此诗作于绍圣二年秋七月作。查慎行《补注》编为绍圣三年夏中作。《诗集》依《总案》定为二年秋后作,而《三苏年谱》则明确定为二年十月。今据组诗其一首句“今日天始霜”可知,诗当作于是年十月霜降之后,故当以《三苏年谱》为是。
(五)和陶游斜川
系年:绍圣三年正月五日作于惠州。考辨:此诗编年争议较大,《施谱》编于绍圣三年正月五日;查慎行《补注》编于元符元年戊寅儋州作;王文诰系于元符二年己卯,《总案》卷四十二云:“元符二年己卯正月五日,与过出游,和陶渊明《游斜川诗》。诰按:‘此诗戊己二年皆可作,查注既以戊己诗合为一卷,而此诗不编己卯,则前后诗皆混,今改编。’”《孔谱》从王文诰说。冀按,细味本诗,“谪居澹无事,何异老且休”“未知陶彭泽,颇有此乐不。问点尔何如,不与圣同忧。问翁何所笑,不为由与求”,语意放旷悠闲,怡然自得,与元符谪居儋州时心境不相类。又苏过《斜川集》卷一亦有《次陶渊明正月五日游斜川韵》,中曰“岁丰田野欢,客子亦少休”“澄江可寓目,长啸忘千忧”。对比苏轼文中所描写的海南情形,如“南海以薯米为粮,时岁艰,米皆不熟”(《文集》卷七十三《记薯米》)、“海南连岁不熟,饮食百物艰难”(《文集》卷六十《与侄孙元老书》第一简)、“元符二年,儋耳米贵,吾方有绝粮之忧”(《东坡志林》卷五《辟谷说》)等等,诗中所绘情事显然与文中所写海南情事相差太远。故当以《施谱》绍圣三年说为佳。吴定球《苏轼〈和陶游斜川〉诗系年考辨》(《惠州大学学报》2000年第9期)采《施谱》说法,并对此诗编年有详尽考证,论据充分,其说可信,可参看。另宋刊《东坡先生和陶渊明诗》亦编此诗于《和陶读山海经》后。
(六)和陶咏二疏
系年:绍圣三年正月作于惠州。考辨:此诗与后两诗《施谱》系于绍圣二年,《诗集》依查慎行说编于绍圣三年正月作于惠州。按《补注》卷四十查慎行考证云:“《形赠影》以下六首,皆和陶诗也,旧本刻《归园田居》后,今分编于此。”冀按,此旧本指《施注苏诗》,施本只是将《形赠影》三首与《咏二疏》《咏三良》《咏荆轲》三首及《归园田居》编于一处,并未编年,查编三诗于此,而《归园田居》却编于卷四十一儋州诗中,令人费解。王文诰《总案》、孔凡礼《三苏年谱》皆从《补注》,因此三诗编年并无显证,只能暂依《诗集》,待详考。
(七)和陶咏三良
系年:绍圣三年正月作于惠州。考辨:同《和陶咏二疏》考辨。
(八)和陶咏荆轲
系年:绍圣三年正月作于惠州。考辨:同《和陶咏二疏》考辨。
(九)和陶移居二首并引
系年:绍圣三年三月作于惠州。考辨:据诗序“余去岁三月,自水东嘉祐寺迁居合江楼,迨今一年”,及《诗集》卷四十《迁居》诗引“吾绍圣元年十月二日至惠州,寓居水东合江楼。是月十八日,迁于嘉祐寺。二年三月十九日,复迁于合江楼。三年四月二十日,复归于嘉祐寺”,可确知此诗当为三年三月迁回合江楼后作。
(十)和陶桃花源记诗并引
系年:绍圣三年春作于惠州。考辨:《补注》《合注》皆系此诗于元符三年庚辰所作。《总案》《诗集》及《三苏年谱》则皆系于绍圣三年春,据《文集》之《佚文汇编》卷五之《录所作赠卓契顺并跋》:“绍圣三年,岁在丙子,清和月,眉山苏轼录于惠州白鹤峰所居思无邪斋,以遗卓契顺。”此跋及所录诗文皆见于石刻,为《晚香堂苏帖》所录存,所录有《〈和陶饮酒二十首〉并引》及《〈和陶桃花源〉引》,诗和引当作于同时。苏轼赠卓契顺之书跋在绍圣三年清和月,即四月,则所录之诗及诗引当作于四月之前。又据苏轼《书〈归去来辞〉赠契顺》“绍圣三年三月二日,契顺涉江度岭,徒行露宿,僵仆瘴雾,黧面茧足以至惠州。得书径还”,则《和陶桃花源记诗并引》作于是年春三月明矣。
(十一)和陶岁暮和张常侍并引
系年:绍圣三年十二月作于惠州。考辨:诗中有“我年六十一”之句,苏轼生于景祐三年,“年六十一”,即绍圣三年。
(十二)和陶乞食
系年:绍圣三年十二月作于惠州。考辨:《补注》系于卷四十二之元符元年戊寅至元符二年己卯儋州诗中,《总案》卷四十将此诗与《和胡西曹示顾贼曹》并编于绍圣三年十月,其案语云:“此二诗施注和陶卷并编,查注因并编海外作。海外年荒米缺,时有匮乏之忧,甚至欲学龟息以不食,与《乞食》诗‘幸有余薪米,养此老不才’句不合。其和胡曹示顾曹诗,以长春花兴比,与梅花词同一感悼,故云‘谁言此弱质,对句余清悲’也,今定为惠州作。”冀按,“梅花词”指《西江月》(玉骨那愁瘴雾),王文诰以为此词为苏轼绍圣三年十月所作之悼王朝云之词,而《和胡西曹示顾贼曹》亦为悼朝云之诗,且施注与《补注》皆将《乞食》与之并编,故此两诗一词当作于同时。王文诰之推理虽有一定道理,但并无确定之文献依据。《诗集》从王文诰说。据诗题和诗之内容,《乞食》当与《和陶岁暮作和张常侍》作于同时或稍后,姑系于此,待详考。
(十三)和陶荅庞参军并引
系年:绍圣四年二月作于惠州。考辨:按此首为送循州守周彦质(字文之)而作。绍圣四年二月,周彦质罢循州守,过惠,访苏轼并留居半月,至二十一日方离去,苏轼为作此诗送行。查慎行《补注》卷四十《循守临行出小鬟,复用前韵》诗题下注云:“蒙示二十一日别文之后佳句,戏用元韵,记别时事,为一笑。”
(十四)和陶时运并引
系年:绍圣四年闰二月作于惠州。考辨:据本诗叙“丁丑二月十四日,白鹤峰新居成”,闰二月,苏轼长子迈携家眷至惠,苏轼作《和陶时运》以庆之。关于此诗编年,清温汝能《和陶合笺》题序下有长文考证,可参看。
(十五)和陶止酒并引
系年:绍圣四年六月十一日作于雷州海康递角场。考辨:绍圣四年二月,苏辙责授化州别架雷州安置;闰二月,责授琼州别驾昌化军安置。四月十九日,苏轼携幼子过离惠赴儋,五月十一日与苏辙遇于藤州,兄弟同行整一月,六月十一日别于雷州海康递角场,苏轼当时病痔疮,苏辙劝其戒酒,苏轼故作是诗以送别。
以上俱为惠州所作,起于绍圣二年三月之《和陶归园田居六首》,终于绍圣四年闰二月之《和陶时运并引》,共计十四题三十八首。
三、儋州作
(一)和陶还旧居
系年:绍圣四年七月,初到海南儋州作。考辨:《施谱》系于元符三年。《总案》卷四十一记事云:“七月二日,到昌化军贬所,进上谢表。蹴官屋数椽以居,梦归白鹤山居,和陶渊明还旧居诗。”《三苏年谱》卷五十二定为绍圣四年八月中秋后所作,却编排至《夜梦》前,明显有误。因为《夜梦》诗引明言“七月十三日,至儋州十余日矣,澹然无一事。学道未至,静极生愁。夜梦如此,不免以书自怡”,则《夜梦》诗作于七月十三日明矣,诸集皆列此诗于《夜梦》前,故当以七月初到海南时作为确。
(二)和陶连雨独饮二首并引
系年:绍圣四年七月,初到海南儋州作。考辨:《总案》云:“(七月)十三日记夜梦诗,自谪海南,尽买酒器以供衣食,惟留一荷叶杯以自酌。和陶渊明《连雨独饮》诗,出游城东古学舍,慨邦风之圯夷,再和《示周掾祖谢诗》。”又下有“诰案”云:“《和陶连雨独饮》《周掾祖谢》二诗,查注编入戊寅送张中诗后,合注从误,今以丁丑诸作细校,且为初到时作也。”孔谱亦编入四年八月作。冀按:当以王说为是。
(三)和陶示周掾祖谢
系年:绍圣四年七月,初到海南儋州作。考辨:《施谱》系于元符三年,当依王文诰说,此诗与《和陶连雨独饮》同作于绍圣四年七月。
(四)和陶劝农并引
系年:绍圣四年八月,初到海南儋州作。考辨:《总案》卷四十一记事云:“(四年八月)公赴市籴米,乃知海南秔稌不足于食,俗以贸香为业,而田芜不治,率以薯芋杂米作粥取饱,既为诗示张中,复和陶渊明劝农诸篇以告儋人。”依之。另孔谱亦编为是年八月作。
(五)和陶辛丑岁七月赴假还江陵夜行涂中作口号
系年:绍圣四年九月作于海南儋州。考辨:《施谱》系于元符三年,《总案》卷四十一记事云:“九月,出郊步月,和陶渊明赴假还江陵夜行诗。”诰案云:“诗境乃九月作,查注编戊寅,合注从误,今改编。”孔谱依之,亦从其说。
(六)和陶九日闲居并引
系年:绍圣四年九月八日作于海南儋州。考辨:《施谱》系于绍圣三年,《纪年录》系于元符元年,《总案》卷四十一记事云:“(四年九月)八日,夜雨骚然,念明日重九,辗转不寐,起索酒,和陶渊明九日闲居诗,作《黍麦说》。”冀按:孔凡礼先生对此诗的编年出现重复,其一编于绍圣四年九月,又编于元符元年九月,分别见于《三苏年谱》卷五十二第2775页、卷五十三第2807页,《苏轼年谱》卷三十六第1276页、卷三十七第1296页亦同时记有此条。考《诗集》卷四十一编此诗于绍圣四年,又据诗歌内容,当为初到海南所作,故当以绍圣四年说为是。故孔谱应删去元符元年重见之条。
(七)和陶拟古九首
系年:绍圣四年九月作于海南儋州。考辨:《总案》编于《九日闲居》诗后,孔谱、《诗集》皆从,孔谱并把《和陶东方有一士》合编一处。据诗歌内容来看,或亦当作于初到海南之时,只是并无显证。姑从之。又按:《三苏年谱》卷五十二云:“其五似作于高州,以后汇入此组组诗之中。”则孔先生似认为《和陶拟古》之“冯冼古烈妇”一首或当作于是年五月苏轼经过高州时,与本组诗之其他诗非作于一时。查注编此组诗于卷四十二,定于元符元年戊寅,合明年己卯在儋州作。温笺以为应是元符戊寅作于儋州无疑。冀按:本组诗其四有云:“九夷为藩篱,四海环我堂。卢生与若士,何足期渺茫。稍喜海南州,自古无战场。奇峰望黎母,何异嵩与邙。”其五(黎山有幽子)诗有云:“遗我吉贝布,海风今岁寒”及组诗其七“本欲竭泽渔,夺此明年何”、其九“城南有荒池,香色犹未改。遥知玉井莲,落蕊不相待”等诗句,当以绍圣四年初到海南作为佳。
(八)和陶东方有一士
系年:绍圣四年九月作于海南儋州。考辨:《纪年录》定于绍圣三年二月二十一日作,此诗宋刊本《东坡先生和陶渊明诗》置于卷二之《神释》后、《咏贫士七首》前,诗前仍列渊明《东方有一士》,则渊明《东方有一士》诗两见于底本,苏轼亦两和之。《补注》于“渊明即我也”后尚有所谓公自注:“绍圣三年二月二十一日,东坡居士饮醉食饱,默坐思无邪斋,兀然如睡,既觉,写和渊明诗示儿子过。”《合注》云:“此段自注,全见东坡题跋。此诗,七集本、王本作‘公自注’,亦止‘渊明即我也’以上数句。至‘绍圣三年’以下数句,诸本俱无,惟查本有之。今考东坡题跋,标称‘书渊明东方有一士诗后’,并不云书和诗也,故末云‘既觉,写渊明诗一首示儿子过’,乃查氏增入‘和’字而并作自注,非也。且恐七集本、王本以前段数句作公自注者,亦非。”《合注》说是,《补注》系此诗于绍圣三年二月作,显然有误,今仍从诗集,系于四年九月。
(九)和陶停云并引
系年:绍圣四年十月立冬后作于海南儋州。考辨:《总案》卷四十一:“《栾城集·和停云诗叙》云:丁丑十月,海道风雨,儋、雷邮传不通,自瞻兄和陶渊明停云四章以致相思之意,辙亦次韵以报。诰按子由此叙明载丁丑十月子瞻《和陶停云四章》。”孔谱仍之。当从。
(十)和陶怨诗楚调示庞主簿及邓治中
系年:绍圣四年十月立冬后作于海南儋州。考辨:《总案》云:“此诗有‘如今破茅屋,一夕或三迁。风雨睡不知,黄叶满枕前’诸句,以《停云》诗叙‘立冬风雨无虚日’之说合观,则绍圣丁丑十月作也。如谓后两年秋冬作,公已在新居,何至破败若是哉。查注编己卯冬至诗前,合注从误,今改编。”当从。
(十一)和陶杂诗十一首
系年:绍圣四年十月立冬后作于海南儋州。考辨:《总案》云:“十月立冬后……官屋破漏,一夕三迁,和陶渊明《怨诗示庞邓》,既晴,复和杂作诸诗。”《三苏年谱》丁丑十一月记事云:“轼作《和陶杂诗》。时吴复古(子野,远游)将渡海相访。”冀按,两说都无显证,姑从王说,待后详考。
(十二)和陶癸卯岁始春怀古田舍二首并引
系年:绍圣四年十一月作于海南儋州。考辨:《总案》云:“十一月,和子由《月季花再生》诗。与张中游城东南黎子云家,水木幽茂,为醵钱作载酒堂,和陶渊明《怀古田舍诗》。”诰案语云:“此诗查注编入戊寅,合注从误,今改编丁丑。”《三苏年谱》卷五十二丁丑十一月记事亦云:“与军使张中访黎子云兄弟,轼赋诗(按:指本诗),名子云所居曰载酒堂。又为植树。读子云家所藏柳文。”
(十三)和陶赠羊长史并引
系年:绍圣四年十一月作于海南儋州。考辨:《施谱》系于元符三年,《总案》云:“(绍圣四年十一月)闻郑嘉会欲于海舶假书千卷,和陶渊明赠羊长史诗。”孔谱绍圣四年十一月记事云:“郑嘉会(靖老)欲于海舶载书千余卷见借,轼和陶潜《赠羊长史》诗以谢。”
(十四)和陶形赠影
系年:元符元年正月二十三日作于海南儋州。考辨:《和陶形影神》三首《施谱》系于绍圣二年,《总案》定此诗作于元符元年二月二十三,《三苏年谱》定此诗作于是年正月二十三,考《纪年录》云:“元符元年戊寅,公在儋州。上元,过赴使君召,独坐有感,作诗。二十三日,书渊明《形影神》诗赴过,仍和其韵。上巳日,与老符饮,作诗。”王文诰认为《纪年录》所载必有所本,故从之。详味《纪年录》之言,虽未明言是正月还是二月,但据其文意,似当以正月二十三为是。
(十五)和陶影答形
系年:元符元年正月二十三日作于海南儋州。考辨:见《和陶形赠影》考辨。
(十六)和陶神释
系年:元符元年正月二十三日作于海南儋州。考辨:见《和陶形赠影》考辨。
(十七)和陶乙巳岁三月为建威参军使都经钱溪
系年:元符元年二月作于海南。考辨:《总案》云:“此诗查注原编戊寅新居诗前,详味诗意,是时尚无卜居之事,故有买车易亩之言也。今仍编戊寅春中。”孔谱亦从《和陶形影神》三诗编入元符元年正月。细味“谢家堂前燕,新年结荔子”等语,似当以春二月为宜。
(十八)和陶归去来兮辞并引
系年:元符元年春夏之间作于海南儋州。考辨:王文诰系此辞于元符元年春二月,《总案》云:“此辞公本置和陶集内,不归文集。施注载和陶集后,查注编入庚辰,合注从误。考子由和叙公作此辞,子由尚在雷也,今定为戊寅作,改载入案。”《合注》编卷四三元符三年卷中;孔谱系于戊寅春三月癸酉(二十四日)苏轼被逐出官舍后,六月苏辙离雷州前。冀按,据《栾城后集》卷五《和子瞻归去来兮辞并引》云:“昔予谪居海康,子瞻自海南以和渊明《归去来》之篇,要予同作。时予方再迁龙川,未暇也。”又据《栾城后集》卷二十一《书白乐天集后二首》之一云:“元符元年夏六月,予自海康再迁龙川。”则苏轼辞必作于苏辙居海康再迁龙川之前,即作于元符元年六月以前。今依孔谱暂系于是年春夏间。
(十九)和陶和刘柴桑
系年:元符元年四月作于海南儋州。考辨:此诗《施谱》系于绍圣三年,《总案》卷四十二云:“(四月)公无地可居,偃息城南污池之侧,桄榔林下,就地筑室。儋人运甓畚土以助之。客有王介石者,躬其劳辱。物器或不给,邻里咸致所有。张中来观,亦助畚锸。事皆集,和陶渊明和刘柴桑诗。”又《宋史》本传云:“初僦官屋以居,有司犹谓不可。轼遂买地筑室,儋人运甓畚土以助之。独与幼子过处,著书以为乐,时时从其父老游,若将终身。”《苏轼文集》卷五十六《与郑靖老》第一简云:“初赁官屋数间居之,既不佳,又不欲与官员相交涉。近买地起屋五间一龟头,在南污池之侧,茂林之下,亦萧然可以杜门面壁少休也。但劳费贫窘耳。此中枯寂,殆非人世,然居之甚安。况诸史满前,甚可与语者也。著书则未,日与小儿编排整齐之,以须异日归之左右也。小客王介石者,有士君子之趣。起屋一行,介石躬其劳辱,甚于家隶,然无丝发之求也。”又卷五十五《答程天侔三首(之二)》:“近得吴子野书,甚安。陆道士竟以疾不起,葬于河源矣。前会岂非一梦耶?仆既病倦不出,然亦无与往还者,阖门面壁而已。新居在军城南,极湫隘,粗有竹树,烟雨如晦,真蜒坞獠洞也。惠酒佳绝。旧在惠州,以梅酝为冠,此又远过之。”细味诗之内容,作于元年四月无疑。
(二十)和陶庚戌岁九月中于西田获早稻并引
系年:元符元年十二月作于海南儋州。考辨:《三苏年谱》卷五十三元符元年十二月记事云:“岁末,小圃栽植渐成,轼取陶潜诗有草木蔬谷者五篇,即《西田获早稻》《下潠田舍获》《戴主簿》《酬刘柴桑》《和胡西曹示顾贼曹》,次其韵。”并有详考,从其说。
(二十一)和陶丙辰岁八月中于下潠田舍获
系年:元符元年十二月作于海南儋州。考辨:见《和陶庚戌岁九月中于西田获早稻》考辨。
(二十二)和陶五月旦作和戴主簿
系年:元符元年十二月作于海南儋州。考辨:见《和陶庚戌岁九月中于西田获早稻》考辨。
(二十三)和陶酬刘柴桑
系年:元符元年十二月作海南儋州。考辨:见《和陶庚戌岁九月中于西田获早稻》考辨。
(二十四)和陶和胡西曹示顾贼曹
系年:元符元年十二月作海南儋州。考辨:见《和陶庚戌岁九月中于西田获早稻》考辨。
(二十五)和陶与殷晋安别送昌化军使张中
系年:元符二年三月作海南儋州。考辨:《总案》卷四十二:“张中坐修官屋冲替。诰按雷儋之事皆董必所发,亦皆长编所载。其雷之监司参处,在上年梁子美为本路刑狱,儋之监司参处,在下年四月,梁子美已改官湖南。是长编所载年月无误。然其中轻重不同,迟速相远。宋之律令,有不可尽知者。今但以张中论其不觉察监司参处,降于二年四月,而张中不在数,则其命下在四月之前可知。……其罢任必在己卯,又当载入二月以前后,板定业。查注以三送张中诗并编戊寅新居之后,合注仍之,皆误。三月,初送张中,和陶渊明《与殷晋安别》。”冀按,《总案》考证甚详,当从其说。其诗有“仍将对床梦,伴我五更春”之语,作于春天无疑。孔谱编此诗于六月甲午后,又无考据说明,不从。
(二十六)和陶于王抚军座送客再送张中
系年:元符二年十一月作海南儋州。考辨:《总案》卷四十二十一月十九日记事:“张中告行,夜坐不去,再送张中,和陶渊明王抚军座送客诗。”孔谱从之。
(二十七)和陶荅庞参军三送张中
系年:元符二年十二月作海南儋州。考辨:《总案》卷四十二:“十二月张中来别,夜作达晓,意颇愤懑。为解勉,其异日作三送张中和陶渊明答庞参军诗。诰按以上送张中二诗,施注和陶集本并编也。细玩二诗,乃相去不远之作,必当并编。今分列十二月者,以公有三年无愧之语,特满是岁。”
(二十八)和陶始作镇军参军经曲阿
系年:元符三年二月初作海南儋州。考辨:《总案》编此诗于元符三年五月作,并认为此诗为闻大赦消息后作,且为苏轼最后一首和陶诗。冀按,据此诗“天命适如此,幸收废弃余”“北郊有大赍,南冠解囚拘。眷言罗浮下,白鹤返故庐”等句,显为初闻大赦消息后而又未闻恩移廉州安置消息之前所作。考《宋史·徽宗一》:“元符三年正月己卯,哲宗崩……庚辰,赦天下常赦所不原者,百官进秩一等,赏诸军。”庚辰为正月十三日,考虑到儋州与京城开封的距离,消息至快也当半月左右传到海南,故定此诗作于二月初。但《三苏年谱》云:“同日(冀按指正月十三日),赦天下。轼赋和陶《始经曲阿》,抒闻赦后心情。”此说显然不确。另《总案》元符三年五月记事云:“和陶始经曲阿诗,至是和陶集成。”则其系年又明显偏后。
(二十九)和陶和郭主簿二首并引
系年:元符三年清明节,作于海南儋州。考辨:《纪年录》元符三年记事云:“三月清明日,闻过诵书,声节闲美,感念少时,怅然追怀先君宫师之遗意,且念淮德二幼孙,无以自遣,乃和渊明《酬郭主簿》诗。”《总案》《三苏年谱》皆从《纪年录》。《施谱》系于绍圣三年,《补注》《合注》皆认为此诗作于元符元年,不确,当以《纪年录》元符三年说为是。
以上除《和陶止酒》作于雷州海康外,其他俱为儋州所作,起于绍圣四年六月,终于元符三年三月,共计31题51首。
注
释
[1](清)查慎行撰,王友胜校注《苏诗补注》,凤凰出版社2013年版。
[2](清)冯应榴撰,《苏轼诗集合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
[3] 孔凡礼《苏轼诗集》,中华书局1982年版。
[4](清)王文诰《苏文忠公诗编注集成总案》,巴蜀书社1985年版。
[5] 孔凡礼《苏轼年谱》,中华书局1998年版。
[6] 孔凡礼《三苏年谱》,北京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
[7] 张志烈等《苏轼全集校注》,河北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8] 孔凡礼《苏轼文集》,中华书局198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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