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是审美教育,更是认知教育。作为一种文化现象,音乐首先是一种认知对象,然后才是审美对象。只有在认知中构建对特定音乐解码的能力,才可能实现对其“美”的内涵的理解并达成审美经验的习得。
我国各级政府对美育工作一直给予高度重视。仅以新世纪以来为例,2005年,由教育部、财政部启动了“高雅艺术进校园”项目,2013年,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工作报告中,习总书记代表党中央提出了“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要求、2015年、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又分别颁布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学校美育提出了明确要求,提出了必须构建系统的美育课程体系,改进美育教学内容、创新艺术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2018年,习总书记在给中央美术学院老教授的回信中,也提到了“加强美育”与“弘扬中华美育精神”这两个关乎如何通过“人格育人”培养社会新型人才的时代命题,其立足教育现代化和建设教育强国的高度,为我国新时期美育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学术应该具备鲜明的时代性,作为一种理解,“加强美育”,就是要在教育理念、育人内容、人才培养模式上,把美育贯穿始终,把美育作为育人的重要的任务。而“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则关乎如何立足中国国情开展美育研究和实践的命题。基于这一立场,检视近代以来中国音乐审美教育的实践,我们仅以高等音乐教育的实践轨迹就可以看到,由于工具理性的滥觞,中国高等音乐教育在审美意识的自觉性、主动性和主导性方面,对美育本体价值与音乐教育的关系认识是不清晰的,存在以音乐教育职业化的“技巧教育”取代美育“文化认知”的偏离现象。因此,近代以来我国的高等音乐教育格局中,几乎是在中西、中外音乐观念的碰撞与交融的背景下形成的,更为重要的是,西方音乐成为了教学内容的主体,我们的音乐教育建构了一条近乎西化的道路。从积极的立场上看,其客观上拓展了中国音乐文化的视野、丰富了音乐审美的内涵;负面的立场来看,西方音乐的构成基础、美学价值的呈现、社会功能的表达,却在相当程度遮蔽了我们对自身传统美学精神、美育价值取向的判断,丧失了基于本土文化传统的主体性。值得关注的是,在以西方音乐内容为教育主体的实施过程中,西方音乐在很大层面上也不是作为美育的对象、而是以实用为目的的“技巧性”复制,显露出对西方音乐审美教育的弱化并因“实用”而盲目出现西化现象——社会上出现的庞大音乐考级队伍以及由此而衍生的艺考大军,就是这种以实用为目的、以技巧教育取代美育教育的最好注脚。
中国这样历史悠久的多民族大国,在全球化进程中,如何弘扬中国多元的音乐文化风貌,通过审美实践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使我们的审美情趣与美学表达能够以中华为本,多元并举,以文化自觉的眼界夯实文化自信的心态,这是一个如何开展美育工作、不断调整美育手段、丰富美育内容、通过美育实践拓展青年一代多元审美价值取向在当下不可回避的话题。
美育作为一种学科概念源自西方的学理表达,但作为一种美育思想的集体表达,审美意识的学术理想却在数千年中华文化的精神构成中,积累了丰富的审美传统:无论是孔子礼、乐、书、数、御、射的育人大纲、还是自古以来中华士子群体对礼、乐、诗、书、画集体人格的养成,都表现出价值取向提倡“为人生而艺术”的高度自觉。古人将“艺”视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重要途径、将美育与国家治理所需的“君子人格”模式相联系,究其本质,莫不与现代美育取向在内在逻辑上具有殊途同归之趣。
从审美发生的立场来考察,中华美育思想以独有的审美品格勾画出中国音乐审美精神的生命气质、以音乐陶冶形成个人修养而通于天下国家的民族审美意识,书写了中华审美画卷独有的的风景——所谓民族审美意识,是指同一族群审美经验的共时性建构、继时性积累以及历时性沉淀相互作用下形成的审美观念,即指对美的价值评定的集体取向和审美理想及其对审美过程所要求的境界。
纵观中华音乐传统的美育发展轨迹,其具体体现可以从以下三方面予以归纳。
1.礼乐并重、人文化成。在儒家的代表性人物孔子看来,乐音之流当为“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这“乐”就是人们寻求的一种内在精神的和谐化,而“礼”则是强调社会道德的秩序化,与此相一致,孔子还说:“夫乐者,天地之体,万物之性也。和其体、得其性,则和;离其体,失其性,则乖”,荀子提出“乐行而志清”,说明音乐的陶冶可以形成个人的修养而通于天下国家的道理。圣人从音乐中总结出了兴观群怨、修齐治平的道理并从中总结出音乐的社会功能:小则怡情养性、大则治国安邦。因此,以文化人、以美立人的美育传统成为培养君子“成教化、助人伦、穷神变、测幽微”的集体认同。2.格物致知、物我和一。中国传统的农耕文化蕴含着“万物一理贯通”的整体性与感应天地的“通和之美”。“礼乐教化”的终极目标就在于格物致知以达成物我和一,产生一种向自然复归的愿望,常常将一片自然风景转化为一种心境,把终极人生从现实剥离后投入自然的怀抱,去效法无所不在的宇宙生命秩序,映现出一种纵情适意、淡泊无求的情怀,信奉“乐之为体。以心为主。八音会谐,人之所悦谓之乐”的审美境界。3.诗化人生、天下大同。中华美育传统将美学思想与美育目标始终一贯地落实在诗化人生和艺术化人生的境界,将艺术的创造视为人生的真谛,常常以此“自娱、遣兴、抒怀”,具有文化的包容性和不同文明的互鉴性:无论是儒家“中正平和”的生香活意、还是道家的“达之于情态、忘之于神意”自我放逐,都以发现自我之美过渡为发现世界之美为人生坐标。有了这样的境界,传统保留的时代,多以淡泊、谦逊的心态进行审美评判,不仅拓展了华夏自己的美育传统,也接纳了众多其他族群的文化成果,这一点,丝绸之路不同文化的交流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全球化的当下,“和而不同”价值取向成为主流,如何在“历史视域”与“当代视域”互证的前提下,将美育的视野投放到更为寥廓的区域,特别是将多民族音乐的创造作为审美内容予以看待,就更显示出“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人文情怀。
由于历史的偏见与学术的势利,无论是主流教材或教科书的内容安排,少数民族的传统音乐很难被作为审美对象予以呈现,即使偶有涉及,也是以相当程度削足适履“转基因”的角色成为主流文化的配角,更难以将其作为认知的对象成为美育的内容予以关注。近年来,乐坛出现的各式“新民歌”,就是典型的“转基因”文化产品,由此而消解了民族民间音乐真正的认知功能。究其原因,仅以云南为例,我们在以音乐为教学手段推广美育教育的过程中,由于缺乏思辨的支撑,在学科理念的构建中,其理论基础多为拷贝早期牛顿物理学影响下形成的康德为代表的精英艺术哲学和后期达尔文生物进化论基础上的学理观念,缺乏文化人类学的思考立场,因此,包括众多教育者本身,首先就缺乏对云南民族音乐价值功能的认知、更谈不上对云南民族音乐形式本体的掌握,一元论观念与实用主义的价值观,必然导致文化思考的缺位,更谈何对云南民族音乐的存在意义开展解构与建构的话语功力。
在倡导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大背景下,文化认同、共同体意识的培养与各民族创造的音乐文化是否能够在主流社会的文化生活中得到人类学立场的价值认知紧密相关,一体的中华民族因多元而具有多样性的文化表达,因差异性而获得了“他者”身份的存在价值,而不是功利主义的价值消解。因此,各民族的审美理想都应该成为中华知识谱系中重要的认知对象而成为开展美育教育的重要内容——没有多彩的各民族音乐的审美呈现,哪来中华民族博大审美表达的心理动力。
作为一种“地方性”的“审美经验”,云南民族音乐的审美通感可以做如下归纳。
1.唱、奏、舞(蹈)融为一体的“自由的审美享受”。这使人相互间陌生的心灵得以沟通。在民族节庆与仪式上,人们盛装出行,没有性别、年龄的限制,各自围成大小不等的圆圈,在标志性乐器的统一引领下,载歌载舞、至情至乐。生活在钢筋水泥丛林中的人们,缺少的,正是这种人与人无障碍的交流。可以说,在生活中审美、在审美中获得美育的熏陶。是天籁之声唤醒了人们已经丢弃的集体心理体验。这种自我展示和自我欣赏形成的文化盛典,实际上成为了人性的代指,其自组织能力表达出特定文化背景中自在的知识谱系和行为所具有的“文本”边界。从这里可以看到,艺术的生命力,应该永远存活于展演现场,而美育经验的习得,也并非只有课堂成为唯一。2.德、音、仪(式)相辅相成的美学转喻。云南民族音乐中的德,指各民族集体心理中本源性的道德取向,它们以音乐与仪式相结合的方式构成特定的表述单位。一切具有象征性的符号与隐喻环节,都与族群所倡导的德行修为的传递密切相关、与乡规民约内容的贯彻落实密切相关,“主题音乐”般的号召力常常胜过官方“主题宣讲”的效应,即,通过艺术生活的参与,使民众在富有感染力的审美体验中自觉接受传统规约的洗礼: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等,都通过艺术表达的方式,达成了“协同性”的美育作用。我们的审美理论若要寻找“艺术起源”的数据,云南民族音乐众多“寓教于乐、美善统一”生活原型的审美体验,就是最为生动的活态样本。从这个立场上讲,云南民族音乐的价值在它丰富艺术形态存在的同时,更在于它“综合体验”的审美内涵,当然,作为局内人,这样的过程并不是“艺术音乐”式的审美,而是通过仪式体验转换获得的美育认知。通过生态审美的“格式塔”完型构建,实现了“为此文化所化之人”的社会共享。因此,云南民族歌舞乐所承载的形态学意义就具有了一种伦理道德的展演过程、一种与信仰融为一体的生命表达和与民众日常生活共生共存的美学特征。3.复杂的地理地貌和不同的人文生态格局,为多样态的音乐注入了生成和生产的边界,更为艺术审美的多元色彩注入了内容。人们可以感受到像雪山一样雄奇的藏族音乐和像溪流一般柔美的傣族音乐之间的不同,可以从氐羌族群的音乐中感受到山地民族音乐的壮美、从百越族群的音乐中感受到稻作民族审美表达的差异性……不同的音乐表达,源于它们对自己生存环境及其生态意象的感性把握、对不同民族性格的建构,为“无边界的语言”进行了“有边界”的表述。依托学理的支撑和田野的体验,二十余载,笔者对云南民族音乐的美学意象进行了“以文化认知为基础”的认识论解读并由此达成推广美育教育的价值论语境,借助“高雅艺术进校园”“机关创新文化建设”等平台,开展了广泛的美育宣讲,社会反响如何,在此不便自我标榜,但作为一种努力的目标,将是笔者不断前行的动力。
赞(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