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都在品读胡性能的小说。之前拜读过《下野石手记》《有人回故乡》《消失的祖父》《生死课》《孤证》等等,最近拜读他的短篇小说《鸽子的忧伤》(发表于《大家》杂志2018年第4期,后被《长江文艺糅合·好小说》选载,并入选付秀莹主编的《2018中国短篇小说年选》)和中篇小说《雨水里的天堂》(发表在《长江文艺》2018年8期头条,后分别被《小说选刊》和《小说月报》选载,并入选谢有顺主编的《2018中国中篇小说年选》)。在滇东北高原的冬季阳光里阅读胡性能的小说作品,作品里的“朱城”就在眼前,触手可及;作品里的故事就在耳畔,余音绕梁。
在《小说的归宿地》一文中,胡性能认为:“但凡新闻能抵达的,都不是小说的归宿之地。”新闻要有看点,小说也要有看点,但抵达的方式与路径不一样:新闻寻找到一条捷径,直接抵达;而小说喜欢绕山绕水,曲径通幽。用胡性能的话来说就是:“小说不只是对生活的呈现,而是要在对生活的观照中,通过萃取、提炼,寻找到作家对生活最为独特的发现,并借此赋予生活中的故事不俗的魂灵。”小说是呼吸着的,所以鲜活、生动,让人意犹未尽。最近阅读《雨水里的天堂》和《鸽子的忧伤》,现联系之前读的《消失的祖父》,尝试着跟随作家一道秘密抵达小说的归宿之地,寻找到作家对生活最为独特的发现和不俗的魂灵。
一、不是对生活的重现,而是重构
胡性能的小说“颇具先锋文学的遗风流韵”,他总是“精心为我们创造出了一个繁复而精巧的艺术文本”。《消失的祖父》里有一段话值得我们去玩味:“祖父颠沛流离,辗转一生,如果最后概括的话,也就短短的几行履历,就像一根吃剩的齿刺不全的鱼骨头。仅凭这根残损的鱼骨,我们无法想象这条鱼活着的时候,它身体的流线、完整而闪耀着光泽的鳞片,更何谈它曾游过的江河、寄身的水草、经历过的炽热或寒冷的岁月。”这段话,以小说语言形象化描述作家所的主张的小说叙事方式,并在《消失的祖父》中加以实际运用。这种类似考古的叙事方式,仅凭只言片语,不但拼凑出残损的骨架,而且还重生它的肌肉,它的鳞片,它的毛发,甚至每一根血管,每一条神经,最后再赋予它生命、情感、思想与故事,让它活生生地站在读者面前,甚至游进读者的心里、思想里。正如考古工作一样,艺术创作与欣赏都是需要一点一点地凿,每一根骨头都要千呼万唤始出来。对于那些残缺的部分,还需要凭借想象与联想,加以推敲,大胆还原。作家特别注重残缺部分的还原,比如:通过与祖父灵魂附体,我变成了祖父,看到祖父穿越红河,逃亡到缅甸的情景,甚至还重构出祖父梦见安青的真实情景。正是有了这些情境设置,故事的骨架上才长出了许多新鲜的肉来。考古必然面临许多未知,需要慢慢探秘。如果小说的归宿之地早就被读者一眼看穿,讲述的过程就失去了意义。小说秘密抵达,就如同考古一样。
《雨水里的天堂》开篇回忆邹树念高中时的恶念得以应验的玄幻情节,进而引出妻子百合在雨中出了车祸,设置出悬念——百合是在邹树的恶念诅咒下出车祸的,于是在读者心中种下这样一个疑团——邹树为什么要恶毒地诅咒自己的妻子死?这个答案,即使阅读完作品,许多读者也许不能直接找到答案,需要慢慢回味、咂摸:因为百合偷偷记录着邹树每一笔奖金的由来,在密密搜集罪证,要置邹树于死地。但再联系岳母思念女儿成疾,经常买红色牛肝菌来吃,让自己轻度中毒,产生见到女儿的幻觉;以及真相大白,邹树内心极度不安,人变得恍惚,手术失误,才突然明白,作家开篇写恶念,其实是为了表达邹树的自责之情。如果读者纠缠于邹树的特异功能,可能就会责怪作家:为什么不用恶念把可恶的葵花杀死?恶念杀人只是一个噱头,并不是作家要重现另一个生活的关键。真正的关键是表现邹树婚外生子的忏悔——百合为了帮助邹树筹钱医治核桃,购买了高额保险,以自杀性车祸让邹树获得高额赔偿,帮助邹树解决燃眉之急,同时也成全他们一家三口生活在一起,让核桃有一个完整的家。邹树原以为百合要害他,没想到百合处处为他着想,甚至以牺牲自己来万全他。作家为了秘密抵达这一主旨,浓墨重彩地描写百合的交通现场、遗容、遗体告别、火化、寄存骨灰盒以及下葬等场景,这些看似闲笔,其实都是为邹树后面忏悔做好扎实的铺垫。也就是说,作家花那么多笔墨写,不是简单再现生活真实,而是为了秘密抵达小说的境地。邹树虽然时常想起百合,总觉得百合一直看着他,但没有直接流露出对百合的强烈思念与内心的不安。作家特别设置岳母以吃菌中毒产生幻觉来见死去的女儿这个情节,从侧面来表达思念之情。当知道真相后,邹树陷入了不安之中,日子变得恍惚。百合让出了位置,但邹树并没有娶葵花。读者甚至有理由相信,邹树应该会陪着岳母,出现在卖牛肝菌的市场上。
胡性能在《小说是生活的某种可能或延伸》中说:“对于小说而言,它的任务不是对生活的重现,而是重构,是根据我们人生的经验、记忆、知识、见闻和需要重组的生活的某种可能。它在想象的世界发生,真实、具体、细致而富有质感,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某种延续。从这个角度来说,小说是我们对另外一个世界,对另外一种生活的秘密抵达。”作家将零散的人生的经验、记忆、知识、见闻,以艺术的形式重新组合,引领读者秘密抵达另外一个世界,寻找到另外一种真实的生活。胡性能在讲述故事时,不会马上和盘托出,而是通过重新排序,或者有意藏私,让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慢慢完成“重构”过程。重构就是像拼拼图一样,需要读者一块一块地组接,而不是作家把一幅现成的图画简单展开,让画面内容在读者面前一览无遗,毫无悬念,更无想象的空间。读者若要跟随作家秘密抵达另外一个世界,体验另外一种生活,就必需经历千辛万苦,才能真正重构出来属于自己的艺术世界,获得属于自己的艺术体悟。
胡性能的小说不是对生活的重现,而是重构。重构需要重新建构,将生活真实提升到艺术真实的层面。以艺术重构的方式秘密抵达另一种生活,作家进行了独特的艺术创造,读者就需要“再创作”,加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大胆联想,调动集体主义无意识。总之,不要奢望轻轻松松就可以抵达,不要幻想从开头就猜到结尾,不可能从只言片语推出整体;需要静下心来,耐心阅读;需要在整体阅读的基础上,慢慢消化,融会贯通,抓住关键。甚至要像考古、探秘、侦破那样,抓住一点蛛丝马迹,顺藤摸瓜;经过曲径通幽,最后才会豁然开朗,别有洞天。
如果理清了思路,抓住了重点,《鸽子的忧伤》的主旨就比较好明白了:写欺凌对人伤害根深蒂固,要消除心中阴影,不是以暴制暴,而是以爱自我修复,填平欺凌伤害的沟壑。但作家要抵达这个归宿之地,却从“我”去泸州放鸽写起,讲述信鸽果儿飞失的故事;之后引出我与楚楚分手,慢慢说出分手的原因,是“我”会在梦中暴打楚楚;原因是“我”儿时被人欺凌,内心深处一直藏着报复的强烈愿望。到这里,小说的内核才慢慢呈现出来。作家为了秘密抵达欺凌主题,带着大家绕了半个圆圈。如果再照应结尾写李小兵送鸽子,“我”带着鸽子去斯塔万格放飞,希望新果儿能越过千山万水,飞回故乡。作家秘密抵达后,又将另外半个圆圈画完,完成首尾照应,形成一个闭环,把主题深深地隐藏其中。读者如果不了解作家喜欢“秘密抵达”,可能会被“我”跟楚楚的爱情烟幕弹迷惑,误认为作品是写一段爱情悲剧。
胡性能所主张的“秘密抵达”,就是“曲”的形象化表达,就是刘勰在《文心雕龙烟幕弹·谐隐》中所说的“义欲婉而正,辞欲隐而显”。文贵曲而不贵直,行文要曲折。叙事文体忌讳平铺直叙,讲究转折顿挫,断续扭插,使文章有曲折之美。读胡性能的小说,不仅获得曲折之美,而且找到隐藏之妙。
二、不可言传的直觉,要骤然领会
胡性能希望他的小说要秘密抵达归宿之地,那就需要一点隐蔽。其中,隐喻就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方式,胡性能运用得恰如其分,恰到好处。《鸽子的忧伤》中对“鸽子”意象的运用,就是最好例子。小说不仅用鸽子来开头结尾,前后照应,而且花了大量笔墨来描写鸽子,讲述与鸽子相关的故事。“鸽子的脸上没有皮肤,只有羽毛、角质覆盖的鼻瘤、坚硬的喙和镶嵌于头部左右两侧的眼睛,看不出它的表情。来泸州之前,果儿鼻子上的硬壳脱落,露出肉红色的鼻瘤。它的双耳外毛纵起,如同一丛茂盛的植物,将它的耳洞遮掩得严严实实。”“果儿安静地窝在我的手中,我能感受到它的体温,以及它小心脏微弱的跳动,仿佛柔和的鼓点。这体温和鼓点通过果儿腹部的羽毛传递过来,纤细,真切。”“毛色洁白,脖颈修长,羽翅光滑,抚摸上去有丝绸的柔滑质地,是鸽子中少见的美少女。”作家花如此多的笔墨来刻画一只鸽子,赞美鸽子形态美丽高雅,羽毛洁白无瑕,叫声柔和悦耳,就是赞美送鸽子的人——楚楚。
隐喻是在彼类事物的暗示之下感知、体验、想象、理解、谈论此类事物的心理行为、语言行为和文化行为。它不直接、赤裸地表白,而是间接暗示;既是语言修饰手法,更是作家心理行为与文化行为。作家为了秘密表达主人公对恋人的思念与内疚,没有直抒胸臆,而是借助鸽子,含蓄委婉地表达内心强烈而真切的感情。
作家为什么会选择鸽子,而不选择别的事物?主要是鸽子漂亮、纯洁,放飞了还可以放回来。“我”把楚楚赶走了,后悔不已,但又不敢把她找回来——因为我会在梦中把她当成李小兵,一次次毒打她。“我”心中的爱与痛交织,但盼望她回来的情感一直隐藏着,无法宣泄,只有通过放鸽子来表达。小说开篇写“我”去泸州放鸽子,天天盼望鸽子飞回来,可惜果儿并没有飞回来,暗示楚楚再也飞不回来了——客死他乡。
《世界文化象征辞典》里认为,鸽子是成双成对,代表了情人奉献给他钟爱的人的完整的爱,具有性爱本能升华的象征。小说中特别描写两人分手前最后一次缠绵的画面:“当天晚上的性爱疯狂又绝望。贪婪的小母兽,敲骨吸髓,让人欲罢不能,像是想用这种方式,把我的灵魂收入她的腹中。”在爱的形式上,隆重地划上了一个圆圆的句号,但私藏在彼此心中的爱,犹如荒草,还在肆意滋长漫延。
西方文学家对隐喻的研究相当具体深刻。I.E.休姆从类比的角度说,有些意义是“一种完全不可言传的东西”,“但你又必须谈论;在这件事上,你所能用的语言只能是类比的语言。我没有物质材料铸成所指的形状,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人们只有一种可以用来代表它的精神的材料,那就是某些美学和修辞学理论中的隐喻。把这些隐喻合在一起,纵使它不能说明那种本质上不可言传的直觉,还是能给你一个足够类似的东西,而使得你能够明白它是什么。”(《浪漫主义与古典主义》)胡性能把“鸽子”与恋人类比,将不好言传的男女之情,找到了具象的载体。一只鸽子,承载了赞美、思念、愧疚、悔恨。
不仅可以把无法用理性方式分析和表达的思想诉诸隐喻,而且可以把对事物的多方面观察综合为一个主导意象;它表达一个复杂的思想,就是斯丹佛等人主张的“双重视野”:两张平面图片通过双重视野“融合”在第三个立体图画里,这个立体图与那两张平面图已经大不相同了。所以说,隐喻并不是用分析,也不是用直接陈述的方式,而是凭借对事物之间的客观联系的骤然领会。从泛灵论来看,人能读懂动物,是很正常的。放飞果儿前,它非常不安与躁动,蹬腿,扭动着翅膀,头前伸后缩,一直挣扎。别的鸽子都放飞了,但它没有一点起飞的迹象,仍然淡定地卧在“我”的双掌间。虽然它不想飞走,但“我”还是将它放走,等于逼它飞走,便成了永别。从中,读者骤然领会,暗示楚楚被迫去了国外,再也不会回来,客死他乡,与“我”永别。
在双重视野下,任何一种意象都是具有多层象征意义。从楚楚的角度分析,鸽子象征恋人;但从李小兵的维度解读,鸽子又象征一种恶。《世界文化象征辞典》里认为,因为鸽子叫声是受痛苦而发出的呻吟,也被视为不吉祥的凶鸟。那个嘴角长着一条蜈蚣的李小兵,可恶至极,讹诈“我”,诓“我”放飞了他的鸽子,要“我”赔偿。“我”没钱赔偿,就每天欺凌“我”、羞辱“我”,给“我”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我”所有的不幸,都是鸽子造成的,它是不吉祥的凶鸟。
虽然鸽子也有恶的象征,但它的主体意义是纯洁、朴素、和平、和谐、希望,代表重获幸福。“我”虽然一心想报复,但没想到李小兵竟然“死了”。“我”满以为噩梦就此画上一个句号,李小兵竟然又躺在“我”的手术刀下。“我”臆想着快意恩仇,却被职业精神化解了仇恨。虽然“我”并没趁机害李小兵,但也没有原谅李小兵。最后,李小兵送来一只鸽子,给小说一条光明尾巴。“我”接收了礼物,并把这只鸽子又取名为果儿,要去带它到挪威的斯塔万格,去到楚楚的墓地放了它,希望它能越过千山万水,飞回到我们的故乡。正如使徒波利卡普照的故事里所讲的那样,使徒死后,有一只鸽子从他的身体里飞了出来。
总之,隐喻是“用表示某种事物、特性或行为的词来指代另一种事物或特性或行为,其形式不是比较而是认同”。无论是通过喻旨和喻体组合认同,还是略去喻旨,仅由语境给以暗示,含蓄隐喻,都有助于作家秘密抵达小说的归宿地。
三、闲笔不闲,是繁笔花开
条条大道通罗马。但小说通罗马的那条道,一定不是最直、最近、最便捷的那道。小说不像新闻,以最快速度直接抵达;也不像诗歌,以便捷的方式抵达。小说总是绕山绕水,让情节曲折有起伏,有条不紊地慢慢讲述。重构的过程远重于重现的结果。如果将小说最核心的内容提炼出来,一篇小说,不管是短篇、中篇,还是长篇,可能就是浓缩成一句话。但如果读者最终只获得一句单薄的话,不管这句话如何深刻独到,都是愧对漫长而艰辛的阅读。形象比喻,小说就像一个大大的柚子,外面包裹着厚厚的皮。如果没有那层厚厚的皮包裹,柚子就变成了橘子,小说就变成了新闻。不剥皮就能吃的东西,虽然实惠,但不一定珍贵。小说中大量的环境描写、渲染铺垫、伏笔照应,并不是为了凑字数,而是为了便于作家秘密抵达归宿之地。看似闲笔,如果真正读懂,并不闲。金圣叹认为描写使小说“点缀生波,殊不寂寞”。《鸽子的忧伤》里描写“我”跟楚楚最后一次见面情景:
清冽的阳光从天空漏下,楚楚的身子藏在墙体遮挡的阴影里。她的两只眼睛泛红,圆圆的,兔子般的眼睛,无辜、温顺而又茫然。她告诉我,她已经厌倦了这座城市。说这话的时候,楚楚把头转过去望着窗外。夏天,窗外院子里的植物疯长,有白桫椤、云南苏铁、香子含笑,还一棵叶片巨大的芭蕉树。
如果读者只追求精彩情节的刺激,这段描写可以跳过;但如果真正品读小说,就特别值得慢慢咂摸。阳光如此美好,无辜、温顺而又茫然的楚楚却把身子藏在墙体遮挡的阴影里。这个细节,可能是一种偶然,也可能是女性爱美怕晒,特意躲藏在阴凉下。但从艺术意蕴来回味,其中必有深意,暗示楚楚的不幸。楚楚说她已经厌倦了这座城市。说这话的时候,她把头转过去望着窗外。表明她言不由衷。这些潜台词,读者不用心阅读,可能被忽略了,并不一定都能读懂。但作家就是不直接明了地告诉读者,需要读者自己去品评,这样才有滋味。特别是描写楚楚转头看见窗外院子里的白桫椤、云南苏铁、香子含笑、芭蕉树植物疯长,看似闲笔,却别有深意:离别的愁绪,犹如夏天的植物,茂密又茂盛,正在疯狂滋长,渲染了彼此内心的痛楚正在疯狂滋长。
除了闲笔不闲,闲笔也常常用于“忙”处,正如金圣叹所说的“真是极忙者事,极闲者笔也”。《雨水里的天堂》这篇小说,一看标题,就知道小说要花大量的笔墨去描写雨天情景。百合的车祸发生正是雨天,之后以雨来渲染邹树的愧疚、恍惚,把小说主题包裹上一层厚厚的壳。可能读到精彩处、高潮处,作家又宕开一笔,停下急切的叙事,不慌不忙地描写雨景:
谷雨过后,丹城进入雨季,接下来的几个月里,这座城市的天空阴晴难定。午夜过后,外面也安静下来,丹城好像整体陷入到了柔软的沼泽中,不时从窗外传来的雨声时而密集时而稀疏,羞涩而犹疑,邹树听见它们敲打在外面的砖墙、树叶和塑胶跑道上。有一会儿,雨似乎下大了,有水汽从窗外弥漫进来,传来的雨水声也变得莽撞而仓促,就像年少时,邹树夜里短暂醒来,床头那个大簸箕里,密密麻麻的蚕虫正啃噬着头天晚上撒下的桑叶。
用闲笔的地方都是情节发展到扣人心弦的关键之处。邹树明明在回忆他与百合相恋的美好,却突然回到现实,描写这么一大段雨景。真可谓“逶逶迤迤,如无事者”。如果以简洁的标准来衡量,此段可以删去。但小说的这些闲笔,其实也是“繁笔”的具体运用,也是作家为了秘密抵达归宿之地,特意抛出的烟幕弹。无论是从“雨”的意象分析,而是环境描写所渲染的氛围来解读,都含蓄委婉地表达了邹树内心的凄凉与悲痛。
从丁东亚写的《读胡性能:虚构是一场漫长的告别》的“漫长”可以看到闲笔之丰富,在“充满了时代特有的风景、声音和气味,读者不觉便会被这些奇特、缤纷的意象感染”。作品写得特别深刻,刻画人性的复杂,表现现实的残酷,但作家创作得特别“优雅”,不慌不忙。小说的主题一直笼罩在雨幕里,形成一层厚厚的壳包裹着。读懂“雨”这层外壳,才能真正读懂小说的内核,才能真正秘密抵达这篇小说的归宿之地——“随着百合车祸的死亡,邹树感到家庭的美好一去不返,生活再无法回头,于是活着便成了他余生的痛苦,犹如在那牢狱一般年复一年的漫长雨季里,他必须拖着沉重的肉身负罪前行。”
“其用笔极忙,殊不知处处都着闲笔。”作家花了大量笔墨去还原车祸现场,真实细致地描写办理丧事的全过程,看似可有可无,实在是为表现邹树的负罪心情。“每于极忙时,偏夹叙他事入内。皆于百忙中,故作消闲之笔。”行文中插入葵花勾引邹树,步经紧逼邹树,也花了很多篇章去刻画葵花这个形象,主要是为了对比出百合的好,强调了邹树的内心变化。这是新闻无法抵达的。
如果诗歌是短跑,那么小说就应该是马拉松,需要读者慢慢地跟随作家的脚步去跑,甚至还可以牵着蜗牛,慢慢去散步。目的不是终点,只在于沿途的风景。沿途风景就是那些闲笔与繁笔,闲笔可能是一两声鸟鸣,不注意聆听,可能就会被忽略;如果聆听到了,就会发现其中的美妙与独特。而那些繁笔,可能是满山的浓雾,可能会让人烦恼,甚至迷失方向。但慢慢登上山顶,把云海踩在脚下,再看见金灿灿的阳光倾泻下来,终于等到繁笔花开,才觉得美不胜收。
胡性能无论是通过结构、叙事来重构,还是以独特的语言来形象表达,重重渲染,都是为了践行他自己所主张的“秘密抵达小说归宿之地”。我们描绘出作家秘密抵达的地图,读者就可以按图索骥,开启探索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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