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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读《昆明的雨》

时间:2023/11/9 作者: 边疆文学(文艺评论) 热度: 16316
农为平

  又到雨季。

  今年的雨季来得偏早,且淅淅沥沥,缠绵不绝,遂想起汪曾祺的《昆明的雨》来。

  汪曾祺与昆明是有缘分。十九岁就读于西南联大,1946年离开,前后在昆明生活了七年。离去时犹自恋恋不舍:“昆明的天气这么好,有什么理由急于离开呢?”

  走得那么不舍,怀念便如影随形。“我想念昆明的雨”,《昆明的雨》的末句如此写道。因了这份想念,汪曾祺把昆明的雨季写得生动鲜活,摇曳多姿。

  昆明的雨季一般较漫长,往往从五月份一直绵延至初秋。抗战时期,巴金曾两次来昆明探望未婚妻萧珊。第二次是1941年七八月份,正逢雨季,“差不多天天落雨”,生活、出行均受影响,诸多不便,于是不免埋怨“听到淅沥的雨声……真叫人心烦”,“这雨不知要下到哪一天为止”(见《龙·虎·狗》序)。然而又说,“但正是这雨使我能够顺利地写成这些文章、编成集子”(见《关于〈龙·虎·狗〉》),在被雨阻住的日子里,在租住的先生坡一处寓所的小书桌上,巴金一气写作了《风》《云》《雷》等十九篇散文。——如此说来,昆明的雨也算是对巴金的创作多少有些功劳的。

  巴金只是过客,他看到的雨不过浮光掠影,汪曾祺就不一样,经年生活于斯,日久不知身是客,故能体味昆明雨季的独特魅力。昆明的雨季虽漫长,“但是并不使人厌烦。因为是下下停停,停停下下,不是连绵不断,下起来没完。而且并不使人气闷”,并且补充说“人很舒服”。汪曾祺是江苏高邮人,昆明雨季开始时,江南一带正差不多步入梅雨时节,气候湿热粘黏,濡闷难耐;而昆明本以“花开不断四时春,天气常如二三月”的春城闻名,夏天不会太热,下起雨来,更是凉爽怡人,难怪汪曾祺会对昆明的雨季情有独钟。

  “昆明的雨季是明亮的、丰满的,使人动情的。城春草木深,孟夏草木长。昆明的雨季,是浓绿的。草木的枝叶里的水分都到了饱和状态,显示出过分的、近于夸张的旺盛。”在汪曾祺眼里,昆明的雨天是明丽动人、饱满丰足的,有生命的欢悦在萌发。读这样的文字,仿佛满目皆是草木在雨水浸润下尽情舒展生长的盎然景象,心里也不由漾起淡淡的欢喜来。

  在现代作家中,周作人也长于写雨,他甚至以“苦雨斋”名其书房,听上去有些清苦的意味,不过他笔下的雨境却是令人舒畅的。“卧在乌篷船里,静听打篷的雨声,加上欸乃的橹声以及‘靠塘来,靠下去’的呼声,却是一种梦似的诗境。”(《苦雨》)这样的意境,与他所谈的“喝茶当于瓦屋纸窗之下,清泉绿茶,用素雅的陶瓷茶具,同二三人共饮,得半日制闲,可抵十年的尘梦”,何其相似,表达的都是对一种宁静、闲适又不乏诗意的生命境界的向往。自然,周作人笔下的雨是透着理想化色彩的,汪曾祺在这里所写的雨则充满了现世的生命气息,各自传递着写作者不同的人生意趣。

  其实,在古往今来的文人笔下,雨所代表的意蕴又何止这两种。“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是欣喜愉悦,“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是快意洒脱,“红楼隔雨相望冷,珠箔飘灯独自归”,是锥心孤独,“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是人生凄苦……雨在文学中,实在是扮演了一种特殊的情感媒介作用。

  昆明气候宜人,物产丰富,汪曾祺写到的也多:宝珠梨、石榴、杨梅、木瓜、葛根、菌子、糖炒栗子、灰菜、豆壳虫、野菊花……有意思的是,他写到的多为吃食,这自然是“吃货”本性使然了。熟悉汪曾祺的人都知道,他好吃、善吃,对美食很有研究,与吃有关的文章在他的创作中占了不小的比重。这一特点在《昆明的雨》中也自然很突出。

  

  

  在诸多菌子中,他写得最好的是干巴菌。手法上就很独特,先抑:“乍一看那样子,真叫人怀疑:这种东西也能吃?!颜色深褐带绿,有点像一堆半干的牛粪或一个被踩破了的马蜂窝。里头还有许多草茎、松毛,乱七八糟”,然后笔触一转:“可是下点功夫,把草茎松毛择净,撕成蟹腿肉粗细的丝,和青辣椒同炒,入口便会使你张目结舌:这东西这么好吃?!”手法、文字之精之妙,令人绝倒。李渔曾款宴友人,以蕈、莼二物做羹,加入蟹黄、鱼肋,名“四美羹”。座中客人吃得不亦乐乎,说:“今而后,无下箸处矣。”以前读到此处,不由拍手称绝。如今来看,似乎汪曾祺更胜一筹。二者皆妙在不直接描绘味道如何鲜美,仅以食者极端的反应来衬托,为美味留下了一个极具诱惑力的想象空间。《论语·述而》载:“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此三者,均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过,在《昆明食菌》一篇中,汪曾祺到底忍不住,还是细细描绘了这令他吃了“半天说不出话来”的到底是怎样一种味道:“干巴菌,菌也,但有陈年宣威火腿香味、宁波曹白鱼鲞香味、苏州风鸡香味、南京鸭胗肝香味,且杂有松毛的清香气味。”这样的味道,估计除了自称“长江绕郭知鱼美,好竹连山觉笋香”的苏轼,自诩“越中清馋,无过余者,喜啖方物”的张岱等这般美食家外,普通人是不易品味出来的。而这几样东西中,除了宣威老火腿和松毛,其余皆为江南特色美食。从千里之外的异乡食物中品出家乡熟悉的味道来,这其中多少潜藏着一缕乡愁吧?

  文中写到的物产还有杨梅和缅桂花。

  昆明的杨梅个头大,名为“火炭梅”,颜色黑红黑红,像一球烧得炽红的火炭,味道也不酸,汪曾祺将之与苏州洞庭山的杨梅、井冈山的杨梅相比,结论是“好像都比不上昆明的火炭梅”。他特意写到卖杨梅的都是苗族女孩,她们“戴一顶小花帽子,穿着扳尖的绣了满帮花的鞋”。这样的景象,对于中原汉文化地区的读者来说,多少会有些新奇感。其实,昆明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区,司马迁在《史记·西南夷传》中提及汉朝时,生活于今滇池地区的有滇部落,及周围“君长以什数”的众多部落。历史研究也表明,这一带在古代就是百越、百濮各民族共同混杂居住的地方,因而多元的民族文化也便成为昆明的一个特色。这些卖杨梅的苗族女孩大多来自昆明周边山区,她们从山上摘来杨梅,坐在人家阶石的一角,不时吆唤一声:“卖杨梅——”,“声音娇娇的。她们的声音使得昆明雨季的空气更加柔和。”

  在昆明,整个雨季总是弥散着缅桂花淡淡的幽香。缅桂花这一名字,似乎只有云南一带这么称呼,其他地方大多称之为白兰花,北京又叫“把儿兰”。“缅桂花”之名,当是与云南和缅甸相邻有关。自小见到的缅桂花大多高大,及至读到汪曾祺不无惊叹地说“我在家乡看到的白兰多是一人高,昆明的缅桂是大树”时,才知道原来云南的缅桂花自有独特之处。文中提到他当年住过的若园巷二号院内有一棵大缅桂树,房东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寡妇,花开时节,每天便和她的养女搭了梯子摘花拿到市场去卖,也许是怕房客乱摘,时常也给他们送一些,“有时送来一个七寸盘子,里面摆得满满的缅桂花!带着雨珠的缅桂花使我的心软软的,不是怀人,不是思乡。”想起读过的一个小故事,说一个盲人每天都会摸索着准时打开楼道的路灯,别人大惑不解,你自己又不需要灯,为何那么积极去开灯?盲人笑着解释道,开灯能给别人带来方便,也给我自己方便。灯亮了,别人也就不会撞到我了。这样的事,远比割肉喂鹰、舍身饲虎之类的故事更能打动人,只因它更真实,更贴近人性。这世上的圣人毕竟少之又少,而我们每一个凡俗之人都有自己卑微的欲求;有的善意,动机不见得是高尚的,但方法对了,也会给人以温暖。

  在《昆明的雨》中,汪曾祺还特别提到昆明的一个习俗:旧时人家会在门头上悬挂八卦图、小镜子以及仙人掌以辟邪,因了空气湿润,仙人掌不仅不死,还能继续生长开花。——多年前读过之后,这一景象一直在脑海里挥之不去,却不免遗憾这样的景象在现实生活中已难觅踪迹,如今昆明城处处高楼林立,仙人掌也成为花市里售卖的点缀品,大多数人恐怕没见过汪曾祺描绘的那种生长在山间地头“极肥大”的仙人掌了。不过在偏远的郊区,偶尔会见到一些。一次去团结乡那边的山里游玩,驱车经过一个不知名的小村庄时,不经意瞥见路旁一个明显有些年头的老旧院落,门头上挂着的正是一支仙人掌,围墙上草蔓萋萋。一时竟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莲花池外少行人,野店苔痕一寸深。浊酒一杯天过午,木香花湿雨沉沉。”这是汪曾祺离开昆明四十年后写的诗,并说:“我怀念昆明的雨”。四十年的时光,苍狗白云,世间已是多少沧桑,而依然能念念不忘的,该是一种怎样的深情!

  (作者系南京大学新文学研究中心在读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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