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良,抗日救国会“七君子”中唯一的女君子,新中国司法部部长,和邓颖超是朋友,和宋氏三姐妹是闺密,并主持落实中国第一部《婚姻法》。一般来说,她的标配人生应该是系出名门,常年混迹于上流社会,出于统战目的,被安排为部长,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然而并不是这样。史良用一生的时间,讲述着一个词:靠自己。
1900年,史良生于江南小城江苏常州。她的祖父和外祖父都是前清进士,但是由于她父亲反对科举,始终没有参加考试,更没有官做,所以全家的生活很是清苦,全靠父亲教书得来的微薄薪金来维持,以致全家人经常吃不饱饭,几个孩子经常生病,并且没钱医治。在这种情况下,史良的二姐死于浮肿病,三姐死于肺病,七妹死于肿瘤。
家门的不幸,让史良从小就发愤图强。她拼命地读书、学习,把祖辈留下来的古书,例如四书五经、诸子百家等,都熟读了一遍。她不知道读这些书有什么用,但她知道知识能够改变命运。努力没有白费,她终于在14岁那年考上了江苏武进县女子师范附小。
她回忆道:我所有的求学时光,可以说是一个死用功读书的学生了。那股用功劲是没法形容的,心里只有书本,其他什么也不留意。我有整整14年没有间断过一天写日记,那上面有我详细的用功经过。
史良小时候,父亲经常给她讲历史故事,屈原、文天祥、史可法等。他们的爱国精神和民族气节,深深地感染了她。
当“五四”运动的大潮席卷全国时,史良也积极参与,并以出色的组织能力和犀利的口才,博得了同学们的信任,被选举为全县学生联合会副会长、武进女子师范学生会会长。在这场学生运动中,史良带领同学们发起了罢课。接着,她又把同学们组织起来,成立了许多宣传队,分别到农村、工厂进行宣传,进行抵制日货的运动。这件事情闹得很大,惹怒了县里的一班老爷们。他们联合常州县的一些士绅密谋制定了扼杀学生运动的办法:停办中学。
史良看到“停办令”三个字,愤怒地一把撕下来去找校长评理。校长一本正经地说:“这是劝业所(即教育局)决定的。”同学们群情鼎沸,浩浩荡荡地找到了劝业所,所长害怕了,推脱说:“这是县衙决定的。”史良等人本着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精神,立刻掉头来到县衙。
县衙的爪牙手持大刀要
抓学生,史良说:“你们要抓就抓吧,我们的行动是爱国的……”说完以后,她就带领大家冲进县衙。在强大的学生队伍面前,县衙终于收回了停办学校的命令。
漫长的18年里,史良除了读书,就是参与社会运动。读书是她能够在社会上立足的唯一途径,参与社会运动是她喜欢并且热爱的事业。她把这两件事都做到了极致。后来,她能够加入民盟,并成为国家重要人物,也就是必然了。
从上海法科大学毕业后,史良在老师董康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工作。董康是史良踏上律师道路的重要贵人。他很喜欢史良,不仅因为两家是世交,还因为史良口才好,人聪敏,记忆力很强,还脚踏实地。董康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才重点培养史良。
她接的第一个案子,是一桩民事纠纷。一家大公司倒闭了,债权人很多。在法院判决该公司破产以后,所有的债权人都希望自己的债款得到偿还。究竟应该按什么顺序进行偿还呢?她援引国民政府民法第五一二条,指出土地是工商业活动的基础,兴业如此,破产赔偿也应如此。结果,官司大获全胜,史良得到500大洋的报酬。当史良把这500大洋送到母亲面前时,母亲含着眼泪说:“女儿可以为家庭分忧了。”
不过做律师并不像表面那样风光。史良回忆说:“在我律师生涯的20年间,亲眼看见黑暗势力的魔掌,不断伸向善良的人。而我的使命就是通过复杂的法律条文结构,去为受苦受难的人申诉冤屈。”
靠着这份信念,她利用律师的身份帮助了太多的人。1933年,她就营救了5个重要人物:艾芜、熊瑾玎、贺龙家属、邓中夏、任白戈。可惜的是,最后邓中夏还是被杀害了。这件事情对她造成很大冲击。她明白,靠当时的国民统治者救国,根本不可能。
1936年,日本侵略气焰更加嚣张,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5月31日,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正式成立,选举宋庆龄、沈钧儒、史良等40余人为执行委员。当时,救国运动在上海声势浩大,以至于本来就采取敌视的国民政府,竟然进行镇压。首当其冲的便是七君子:邹韬奋、沈钧儒、章乃器、李公朴、王造时、沙千里、史良。在没有任何罪状的情况下,七君子被捕入狱。
即使身处监狱,史良除了读法律、哲学方面的書之外,还义不容辞地帮助狱中女犯,教她们读书写字。她从来不觉得自己在困境中,就可以被困境随意摆弄,反而乐观地面对困境。
在他们被关押期间,举国上下无一不讨论着这件事。法庭的两次开审,七君子与审判长斗智斗勇。国内其他爱国人士也不断为他们发声。
在宋庆龄、何香凝等著名爱国人士的营救下,七君子正式出狱。他们七个多月的监狱生活,终于落下帷幕。
新中国成立后,史良被任命为司法部首位部长。她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制定《婚姻法》。在此之前,中国女性的婚姻状况极为糟糕。女性无法自立,不得不依附于男性,甚至追求婚姻自由的权利都没有。尤其是一些地方,竟然不准妇女出村,甚至命令所有寡妇嫁给光棍,女性最基本的婚姻自主完全没有。于是,她和毛泽东主席商量,出台《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并要求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
在她的努力下,中国女性冲破传统的封建制度,有了婚姻自由的权利。中国女性终于不再仰人鼻息,有了爱与被爱的权利。
新中国的女部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这些职位并没有给她带来什么经济利益,甚至她所有的首饰加在一起,都没有超过3000元。可是,她向人们证明,世间有一种奋斗是靠自己。自信、勇敢、努力,史良把这几个词展现得淋漓尽致,可谓越努力,越幸运。
编辑/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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