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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書紀》注釋史與“日本書紀抄”之成書——以漢籍注釋的影響爲中心

时间:2023/11/9 作者: 国际中国文学研究丛刊 热度: 15412
渡邊卓(張逸農 譯)

序 説

《日本書紀》的注釋活動自《日本書紀》成書以降連綿持續至今。《日本書紀》在其奏上後翌年的養老五年(721)即作爲例行公事在朝廷開展“講筵”,其後也開展過多次,其講筵的記録以“日本書紀抄”的形式留存下來。而《日本書紀私記》爲鐮倉時代成書的《釋日本紀》所引用,一般定位爲《日本書紀》的注釋書。而《釋日本紀》係一條家世代進行的講義記録,影響了其後成書的一條兼良的《日本書紀纂疏》。亦即《日本書紀》的研究史以講筵爲出發點,經《日本書紀私記》與《釋日本紀》至《日本書紀纂疏》,其注釋歷史可連串起來。

  《日本書紀纂疏》成書後登場的《日本書紀》注釋書是以卜部家爲中心而編纂起來的。這些卜部家的注釋物多以“某某抄”的形式,一眼就容易辨認出來。其一般稱作《日本書紀抄》,但也有時稱作《日本書紀神代卷抄》、《神代卷抄》等。這種名爲“某某抄”的注釋書名也可見於《日本書紀》以外的注釋書,且其大多成書於室町時代直到江户時代期間,一般將此類注釋物總稱爲“抄物”。在此本稿試圖從注釋史的立場出發探討這些“抄物”是如何與《日本書紀》聯繫起來的,並最终如何形成《日本書紀抄》。

一、 《日本書紀抄》的成立與其形態

傳至今日的《日本書紀》的注釋書中多數題名爲“某某抄”者皆是自中世至近世所編寫的,檢視一下現存與《日本書紀》關聯的“某某抄”的話,可以看到許多内容和書名各異者。可確認與《日本書紀》關聯的“某某抄”如有: 《日本書紀抄》、《日本書紀神代卷抄》、《日本書紀神代卷秘抄》、《神代卷抄》、《日本書紀神代秘抄》、《神代卷環翠抄》、《神代本紀抄》、《環翠神代抄》、《神乾抄、神坤抄》《神代卷桃源抄》等。這些題名爲“某某抄”的注釋書中,所記載内容相同而書名各異者有之,其外亦有如《神書秘注》、《日本書紀聞書》等書名中並無“某某抄”者。另外還有内容雖爲“日本書紀抄”而外題却爲《日本書紀》、《神代紀》,仿佛視同《日本書紀》者。亦即“日本書紀抄”的外題並無統一性,其中亦包含後世所題的書名。從一連串的“某某抄”中有題爲《日本書紀聞書》這一書名來看,可見《日本書紀抄》這類注釋書擁有作爲講義記録的“聞書”這一性格。總而言之,《日本書紀抄》與其説是正式的書名,毋寧説是通用的書名。

  而且命名爲“某某抄”的注釋書並不僅限於《日本書紀》。像《論語抄》這樣的,在其他文獻中亦有命名爲“某某抄”的注釋書,此類書一般都被稱爲“抄物”。因被列爲“抄物”的注釋書係以講義爲基礎筆録而成,其中多以當時的口語體來記録,所以在注釋内容之外還應認識到其國語學上的價值。進而還應當注意到《日本書紀抄》中包含的“聞書”的要素。然而當將“日本書紀抄”放到《日本書紀》的注釋史中來時,就不能衹考慮作爲“抄物”的横向的聯繫而必須考慮作爲注釋史的縱向的聯繫。在此首先沿着“抄”的形成史來考量《日本書紀》注釋史中的“日本書紀抄”。

  作爲卜部家研究成果的“日本書紀抄”,在其後爲人所繼承發展,給予《日本書紀》研究以很大的影響。卜部家作爲《日本書紀》的研究家族而知名,因其研究成果存世的量之大,所以一提到“日本書紀抄”多指卜部家所傳者。“抄物”中的國語學價值業已得到承認,據此見地研究“日本書紀抄”的有小林千草氏。

  卜部家中注記“日本書紀抄”的人物有數名,其中以集吉田(卜部)神道大成的吉田兼俱與清原宣賢父子尤爲著名。卜部家又分吉田家與平野家,兼俱的次子宣賢雖爲清原家養子,亦研究《日本書紀》。兼俱與宣賢可以説得上是卜部家“日本書紀抄”的中心人物。兼俱的“日本書紀抄”被稱作“兼俱抄”,宣賢的“日本書紀抄”被稱作“宣賢抄”。

  這些卜部家的“日本書紀抄”至今在《日本書紀》研究史上並未受到足夠的重視。極端的意見比如山田英雄氏如下論述道:

  此神代卷的注釋(“兼俱抄”)雖一字一句逐次添加解釋,但在語言學研究上並無可取之處。本以爲是五行説却又出來佛教學説,又雜有本地垂迹説,其解釋的展開頗爲自由奔放,《釋日本紀》中可見的依憑原文嚴整的注釋法全然不見。(中略)清原宣賢的《日本紀神代抄》因其人實係兼俱之子,其著作亦繼承了兼俱的講義。

  從山田氏的言説可知,較之先行的注釋書,“日本書紀抄”並未受到同等的重視,在注釋史上易爲人所輕視。

二、 “抄物”與中國的“抄”

那麽就來探討一下,“日本書紀抄”這一類注釋書是如何成立的,以及“某某抄”這一説法含有怎樣的意味。關於“抄”這一字義,尋諸諸橋《大漢和辭典》(大修館書店)可知“抄”可以用作抄寫、記録、摘録等意思。如前所述,在對於卜部家“日本書紀抄”的研究中,國語學上的抄物研究就是其中之一。柳田徵司氏對“抄物”的定義如下歸納道:

  所謂“抄物”係主要在室町時代由京都五山禪僧、博士家的學者、神道家、公卿、醫家、足利學校的庠主及其門人、曹洞宗僧侣等所製作的,關於漢籍、佛典及一部分國書的注釋書。其主要指作爲講義的“聞書”,但一般也涵括作爲講義草案的備忘筆記、並不用作講義的注釋書等。廣而言之亦包括以漢文體而成者,若除去其類則可特稱爲“假名抄”。另外從形態來看,不僅有另成一書形態的注釋書,還有包含插入原典的間注、擁有假名混寫體的間注等的資料,這些資料也被稱作“間注假名抄”。

  柳田氏將因研究者而異至今未能達成一致的“抄物”一詞的定義,按時代、製作者、原典、與講義之關係、注釋、其他(文體、形態)六點做了規定。對於“抄物”一詞的確立,其如下敘述道:

  1900年代初頭,國語調查委員會的研究者們開始發現並關注到抄物作爲日語研究資料價值時,出現了種種稱呼。最終,以新村出博士爲中心確定下“抄物”(しょうもの)一詞,直至1920年該詞在日語研究領域正式確定下來。

  以上柳田氏對“抄物”的定義或可歸納爲: 一、 係由五山禪僧等特定人物所製作而成。二、 係作爲“聞書”而成立的注釋書,兼有多種形式。三、 “抄物”一詞的定義最初在研究者間並未達成一致。四、 係出現於1900年代初頭而後纔確立下來的術語。

  《日本書紀》的“抄物”雖本出自卜部家之手,但現存的“抄物”中多數出自五山禪僧。從鐮倉到室町,通過衆多的來朝僧、留學僧的中日交流加速了漢詩文的流行,五山中漢詩文受到非常之重視。在這類五山文學的作品中,隨着時代的演進,爲顯示學識的深厚開始采用許多難解的語句。因此出於尋找出各種語句、故事出處的必要,造就了競夸博聞强識的學風。隨之而來的是,各種典籍的講義興盛了起來,將講義的注釋筆録下來就形成了衆多的“抄物”。正是這些注釋活動在日本注釋史上形成了巨大的影響。五山禪僧主導的“抄物”製作活動原本意圖主要也是試圖正確地理解典籍。五山文學雖以漢詩、漢文爲中心,但“抄物”亦可以視作五山文學的又一創造。五山禪僧所傳“抄物”,本是用於詩文創作,但時至今日已成爲考察漢籍解釋的重要資料。

  五山僧人所作“抄物”其主要多與禪籍相關,但也留下了不少以《史記》及《漢書》等的列傳爲中心的史書類“抄物”。另外在詩文方面因從中國傳來有《韓文》、《胡曾咏史詩》、《長恨歌》、《琵琶行》、《杜詩》、《柳文》、《文選》、《山谷詩》、《山谷演雅詩》等,所以五山僧主要注釋宋代書籍。此外辭書方面亦留存有以元代《韻府群玉》、《詩學大成》等韻書、類書爲對象者。另外五山禪僧也爲原是編集中國人所作詩歌而成的《錦繡段》、《續錦繡段》製作了“抄物”,還爲自身所編纂的日本詩人、中國詩人的詞華集等也製作了“抄物”。

  對於無論是在“日本書紀抄”中還是在其他“抄物”中,都顯示出與五山文學的深厚關聯這一點,岡田莊司氏指摘道:

  兼俱的日本書紀研究在受到一條兼良《日本書紀纂疏》的影響同時,其與博士家清原家當主宗賢以及桃園瑞仙、横川景三、天隱龍澤、蘭坡景茝、景徐周麟、月舟寿桂、惟高妙安等五山叢林禅僧的交流亦是厥功甚伟。文明八年(1476)九月,兼俱與小槻雅久一同就蘭坡景茝聽《論語》、《大學》、《中庸》的講義,就紹藏主學三體詩,就横川景三學《横山谷集》(疑爲《黄山谷集》或《山谷集》,譯者注)。與當時五山禪僧中的佼佼者間的學問交流不可能不對其神儒佛三教調和的神道學説思想形成産生影響。(中略)兼俱最初的講釋聽講者是禪僧宜竹。宜竹係臨濟宗相國寺的主持景徐周麟之號,景徐周麟的聞書後爲兼俱之子清原宣賢所轉抄。

  如岡田氏之指摘,從與五山禪僧的關聯、聞書要素等等來看,“日本書紀抄”也應當屬於“抄物”之範疇。而且本在“抄物”出現的室町時代以前,早已發現名爲“某某抄”的書名。其代表者可例舉《和名類聚抄》。《和名類聚抄》爲承平年間(931—938)應勤子内親王要求由源順編纂而成。《和名類聚抄》的序文如下:

  ……適可決其疑者,《辨色立成》、《楊氏漢語抄》、大醫博士深根輔仁奉勅撰集《和名本草》、山州員外刺史田公望《日本紀私記》等也。然猶養老所傳《楊説》纔十部,延喜所撰《藥種》衹一端。田氏《私記》一部三卷,古語多載,和名希存。《辨色立成》十有八章,與《楊家説》名異實同。編録之間,頗有長短。其餘《漢語抄》,不知何人撰。……或《漢語抄》之文,或流俗人之説,先舉本文正説,各附出於其注。若本文未詳,則直舉《辨色立成》、《楊氏漢語抄》、《日本紀私記》。或舉《類聚國史》、《萬葉集》、《三代式》等所用之假字。……

  此序文中二重下劃綫部分可見《楊氏漢語抄》一文獻。此書與《辨色立成》、《和名本草》、《日本紀私記》等一併被引用。下劃綫部分提到成書於養老年間(717—724)的《楊氏漢語抄》僅有十部,延喜時所撰者衹有《藥種》的一端,又從後一處下劃綫部可知《辨色立成》與《楊氏漢語抄》係名異實同。據《和名類聚抄》本文所引用的《楊氏漢語抄》内容,其中的漢語已加以訓讀,可推測其當是和書。又據波浪綫部可知,另存在撰述者不明的其他《漢語抄》,因此《漢語抄》當有數種。《令集解》卷五職員令注中:

  《古記》云:“輿,無輪也。輦,有輪也。”《漢語》云:“輿,母知許之。腰輿,多許之。”《迹》云:“輦者,己之久留萬。”

  可見《漢語》一書名被徵引作爲和訓的依據。此《漢語》或可推測爲《漢語抄》,石川介校訂明治時刊行的《令集解》時徑直作《漢語抄》。如此,可以確認如平安時期的《和名類聚抄》及此前養老年間的《楊氏漢語抄》這樣認題名爲“某某抄”的和書早已在日本存在了。是以“某某抄”在國語學上所謂定義的“抄物”出現之前已經存在,其可以理解爲出於訓讀漢語的原因,或出於知曉和訓的原因而徵引使用的文獻。

三、 “抄撮之學”與《日本書紀》注釋

從《和名類聚抄》的序文等亦可知,日本古來便存在“某某抄”這類書物,但“某某抄”這一書名却本來並非日本所獨有的,而是從漢籍生發出來的。作爲漢籍的“某某抄”,知名的有《北堂書抄》等。《北堂書抄》爲唐代虞世南所撰,係屬於“類書”的書物。那麽就試着從“類書”與“某某抄”的關係來思考。類書的定義可見於清朝編纂的《四庫全書》解題書《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三五子部四十五類書類序中。

  類事之書,兼收四部,而非經非史,非子非集,四部之内,乃無類可歸。《皇覽》始於魏文,晉荀勖《中經部》分隶何門,今無所考。《隋志》載入子部,當有所受之。歷代相承,莫之或易。明胡應麟作《筆叢》,始議改入集部。然無所取義,徒事纷更,則不如仍舊贯矣。此體一興,而操觚者易於檢尋,注書者利於剽竊,轉輾稗販,實學颇荒。然古籍散亡,十不存一。遺文舊事,往往託以得存。《藝文類聚》、《初學記》、《太平御覽》諸編,殘璣断璧,至捃拾不窮。要不可謂之無補也。其專考一事如《同姓名録》之類者,别無可附,舊皆入之類書,今亦仍其例。

  以上述《四庫全書》的定義爲基礎,杤尾武氏將類書歸納爲以下四點:

  1. 最早以事分類的書(類書)是《皇覽》。

  2. 類書是横跨經史子集的著作,按分類抽出文例。

  3. 據其可探知散佚古書。

  4. 論及弊害,使人容易輕鬆無甄别地二次引用文章而無需確認原典,因此無法成就扎實的學問。

  接此,杤尾氏論述道:

  類書是將所有書物、詩文綜合整理,並將其分類,所以思想當然不能統一。其目的在於綜合性地瞭解古代的思想、文章,且常作爲文章創作、古典注釋的指南。

  關於類書的起源,遠藤光正氏如下論述道:

  所謂類書者其起源甚古,姬周之末春秋時代興起的“抄撮之學”當爲其始。其本是抄本學之一種,從書籍原本中將需要的一部分摘抄出來。其後因其書的傳世本今日已經亡佚,無從知道其體裁,因此衹有通過捃拾後代群籍,方能揣摩其概要。

  邇來,此“抄撮之學”漸次承繼而行,因其影響,降至嬴秦以後辭書訓詁學之小學興起。(中略)此至漢代初年則專稱文字之學。

  作爲“某某抄”之一的和書《和名類聚抄》亦將籠統的“部”細分爲更細緻的“類”,排列出漢語詞的條目。對每個詞語皆引用能表明出典、注釋的和漢文獻來加以解説。從此形態來考量,《和名類聚抄》亦是可以分類入類書的文獻。而類書又是爲高效地理解某一文獻,而摘摭其他文獻作爲參考而形成的。因此,所謂“抄”也就充當起了類書的機能。如此一來,《日本書紀抄》同樣是名爲“抄”的文獻,因此也應當將其視作爲理解《日本書紀》而製作的文獻。

  那麽,《日本書紀抄》在《日本書紀》注釋史上又是佔有怎樣的地位呢?《日本書紀》注釋的出現始於講筵。《日本書紀》的講筵在《日本書紀》成立的翌年就開始開展,總共開展了七回。以講筵爲基礎編撰有《日本書紀私記》。以下列舉講筵與各《私記》。

  ① 養老五年(721)→《養老私記》

  ② 弘仁三年(813)六月二日—同四年→《弘仁私記》博士: 多人長。(《日本後記》)

  ③ 承和十年(843)六月一日—同十一年六月十五日→《承和私記》博士: 菅野高年。(《續日本後紀》)

  ④ 元慶二年(878)二月二十五日—同五年六月二十九日→《元慶私記》博士: 善淵愛成。(《日本三代實録》)

  ⑤ 延喜四年(904)八月二十一日—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延喜私記》博士: 藤原春海。(《日本紀略》)

  ⑥ 承平六年(939)十二月八日—天慶六年(943)九月→《承平私記》博士: 矢田部公望。(《日本紀略》)

  ⑦ 康保二年(965)八月(終講不明)→《康保私記》博士: 橘仲遠。(《日本紀略》)

  講筵的記録憑藉《日本後紀》等文獻的記載而流傳到今日。講筵是博士家的博士講義《日本書紀》的訓讀,而《日本書紀私記》是從《日本書紀》中摘記訓讀詞(和語詞),兩者在這一點上面是共通的。如此,《日本書紀私記》本是總結講筵而成的,那麽就存在其是否是書名這一問題了。“私記”本是私下記録的意思,考慮到名爲“私記”者在中國大都是《老子私記》、《周易私記》這樣的注釋書,那麽講筵年代明確的《日本書紀私記》應該也可以作爲書名來把握。

  《私記》之後成立的代表性注釋書有卜部兼方《釋日本紀》(全二十八卷,目録一卷)。注釋的根據主要徵引《日本書紀私記》,旁及《私記》以外的資料,且按門類加以分别。其分類項目依其目録,概括其内容大致如下:

  卷一“開題”(相當於解題)。

  卷二“注音”(就《日本書紀》訓注、别傳進行論述)。

  卷三“乱脱”(指出本文的乱脱)。

  卷四“帝皇系圖”(從國常立尊到卷三十持統天皇的世系圖)。

  卷五—十五“述義”(從《日本書紀》全書抽出某些語句加以解釋,大量引用《日本書紀私記》内容,另《風土記》的逸文也多有引用)。

  卷十六—二十二“秘訓”(《日本書紀》的古訓集)。

  卷二十三—二十八“和歌”(排列歌謡並施以適當的注解)。

  相對於《日本書紀私記》衹是摘記某些語句,《釋日本紀》的特點是對《日本書紀》全書進行文脈理解。另外按照項目劃分並施以注釋這一做法,顯然是類書性的。尤其卷五—十五的述義,不僅限於《日本書紀私記》,還參照古《風土記》等其他文獻施以注釋。因此像“私記曰”這樣,“~曰”的表達形式隨處可見。另外也不采用“~曰”這一形式,而直接標明所引出典的書名的情況。其中亦有對類書《太平御覽》的引用,表明其靈活運用到了類書。

  耽羅人 《北史》曰……《太平御覽·四夷部》(繼體紀)

  扶南財物 蕭子顯《齊書》曰……《太平御覽·四夷部》(欽明紀)

  肅慎人 《後漢書》曰……《太平御覽·四夷部》(欽明紀)

  所舉數例爲《釋日本紀》卷十三述義九繼體天皇紀及欽明天皇紀中的引用。引用出典本文作爲注釋,其後再以小字形式標明典據。雖亦有“北史曰”等表述,但並非從《北史》直接引用而來,皆標明是引自《太平御覽》。

  《釋日本紀》的“釋”本是解釋之意,但《爾雅》用作分類之意。《爾雅》中分類爲釋詁、釋言、釋訓、釋親、釋宫、釋器、釋樂、釋天、釋地、釋丘、釋山、釋水、釋草、釋木、釋蟲、釋魚、釋鳥、釋獸、釋畜。而有這樣分類的小學書籍《爾雅》也被人視爲是類書的淵源,從這一點也可看出有“釋”一名的書物與類書關係不淺。

  在《日本書紀》的研究史上,《釋日本紀》之後的代表性注釋書是《日本書紀纂疏》。《纂疏》係由一條兼良編纂,本文基本以漢文體寫成。試看《纂疏》的注釋方法,其在《日本書紀》神代卷的本書、一書的開始部分,將整體的構成按章、段、節,從大類到小類分别呈現出來,將《日本書紀》的本文部分地條列出來,然後對列出的相應部分加以注釋。如此,除其從本文抽出部分揭出這一點外,還可確認《纂疏》一書的類書功能,比如其在注釋部分不僅限於國書,還標示出衆多出自漢籍的出典、根據。國書除《日本書紀私記(弘仁私記)》之外還可見《續日本紀》,國書以外還可見到出自《説文》、《周禮》、《尚書》等衆多漢籍、佛典的引用。“纂疏”本意爲彙集疏證,“疏”本來和“釋”一樣,有解釋闡明的意思。漢籍中有如《四書纂疏》、《書集傳纂疏》等以“纂疏”爲名的書名,可知“纂疏”也是中國古典解釋學潮流中的書名之一。如此,再來回看《日本書紀》的注釋書,在漢籍中都可以找出各自的書名由來,其並非是日本獨有的書名。於是,如果把各類注釋書按類書來把握的話,就能在“抄撮之學”的系譜上確定其位置。

四、 《日本書紀抄》與《日本書紀纂疏》

《日本書紀》注釋始於講筵,爲便於理解《日本書紀》而通過類書性著述來進行注釋活動。《日本書紀抄》也和此前的《日本書紀》注釋書同樣,采用設立項目來説明、抽出本文的一部分來加以注釋的方法。關於卜部家的《日本書紀抄》,先學已言及其與五山文學的關係,也指出吉田兼俱亦理應受到《纂疏》的影響。但《兼俱抄》一書中幾乎没有引用《纂疏》,也不見以“曰”的形式的來引用其他文獻。乍看之下,《兼俱抄》似乎全然無視此前的研究史,但實際上並没有。西田長男氏已經發現兼俱抄寫過《纂疏》,並指出其學問上的聯繫。

  另一方面,兼俱之子宣賢對於《纂疏》的態度又是怎樣的呢?關於《宣賢抄》,小林千草氏指出存在“先抄本”與“後抄本”。初期成立的先抄本的《宣賢抄》奥書中載有:

  以卜氏秘説,不違背一句抄之,但所所雖非無不審,暫任師講命。短毫至《纂疏》者,以愚慮私自加之者也。

  少納言清原宣賢

  此奥書裏的“師”如傍書所示指的是兼俱,宣賢保留私見而表示“所所雖非無不審,暫任師講命”,這似乎表明其對於《纂疏》衹是參考程度上的引用。但是從内容上來看絶非如此。《宣賢抄》中對《纂疏》的直接引用大量存在,從量上看有時甚至比宣賢自身的解釋還多。但是應該注意到,宣賢對《纂疏》也不是全面肯定性地引用,固然有傾向於《纂疏》者,但許多地方都對《纂疏》進行了批判。《宣賢抄》中可見諸如“私云,《纂疏》與講尺不同”(“尺”爲“釋”之俗字,譯者注。),“《纂疏》……誤也”,“私云,與《纂》異乎”,“異於《纂》説”等注記。這表明其以批判性引用《纂疏》的態度,在明示《纂疏》所出的出典、根據的同時,通過並列己説强調己説的特異性。可以説兼俱與宣賢對《纂疏》的采用方法雖不同,但都並非無視此前的書紀注釋史,而是在繼承其的基礎上完成《日本書紀抄》。

結 語

《日本書紀》的注釋史是始於講筵及記録講筵的“私記”,從記録講筵的“私記”到注釋《日本書紀》本文的《釋》,從《釋》到彙集注釋的《纂疏》,從《纂疏》到摘摭加注的“抄”這樣一脈聯繫起來的,是從以理解和語詞爲目的的“私記”到以理解文脈爲目的的“釋”—“纂疏”—“抄”這樣的脈絡聯繫起來的。在這一過程中,《日本書紀》的注釋也加入了類書的機能,這也與這些書名都是漢籍中所認可的書名相關聯。“某某抄”這一詞亦可理解爲是從漢籍的用例中納入到類書範疇的詞語。在《日本書紀抄》中,作爲解讀《日本書紀》的操作過程,首先有《日本書紀》的本文,然後以類書要素的大類分類進行注釋,進而更細緻地選取本文中的詞彙標明其出典、根據。至此爲止都是利用與《釋》、《纂疏》同樣的方法。

  然而,因爲所謂“抄物”的出現,《日本書紀》注釋超越了本來的“抄撮之學”範圍,客觀上更强烈地具有不標明出典的注釋性格。《日本書紀抄》並非是孤立地突然出現的,必是此前注釋史發展延續的結果。《私記》、《釋》、《纂疏》、《抄》皆是作爲訓詁注釋學在同一潮流中出現的。可以説其注釋的權威保證從本出自《日本書紀抄》此前的出典、根據上,轉到注釋出自誰之手的方向上來。

  《日本書紀抄》之所以在“抄物”的範圍内爲人所研究,是因爲早期五山禪僧出於自身創作目的而進行注釋這一緣故。《日本書紀》研究是卜部家的“家學”,正是得益於其對五山禪僧進行過《日本書紀》講義,纔使得《日本書紀抄》得以展開。正因爲是講義性的注釋,所以記録方法也從此前的漢文體變成漢文訓讀文或漢字假名混淆文,從語言學的角度來看就具有了以當時的口語寫成的特徵。這一注釋方法也與《日本書紀抄》成立後的《日本書紀》注釋聯繫起來。亦即《日本書紀抄》的方法引導了從中世到近世的《日本書紀》注釋。

  本是從國語學、語言學上考量的“抄物”也不是突然應用到《日本書紀》注釋上的。可以説衹有繼承了此前的《日本書紀》研究,《日本書紀抄》纔能成立。《兼俱抄》雖然省略了具體的《纂疏》引用出處,但這也並不是獨善的行爲而是建立在《纂疏》基礎上的注釋活動。在這其中賦予了視《日本書紀》爲神書的卜部家的權威,産生了不是“抄物”這一範疇所能涵蓋的注釋的繼承與展開。從《日本書紀》注釋的範疇來看《日本書紀抄》的話,可以發現與先前研究不同的見解。有關《日本書紀抄》的特性,今後有必要將其對訖至中世注釋活動的繼承,及對近世注釋的影響加以綜合性的考量,來作進一步具體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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