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戴枷示众”是清朝法律中的驚悚元素,它不在“五刑”之中,却是官府惩罚犯人的常用手段。外国摄影师对此充满好奇,用镜头记录下相关场景,每帧背后都是一地鸡皮疙瘩。
三个女囚共用一个枷号,行动极其不便。
戴枷的犯人跪在街头,听任呵斥,毫无尊严。
犯人将肩膀枕在高处,再用砖头把枷面撑起,这样才能勉强躺下睡觉。
所谓“立枷”——犯人的脖子卡在牢笼上端,昼夜站立;有的犯人脚下垫着砖块,脖子一旦卡住,砖块就被撤走,犯人悬空窒息而死。
1910年,清廷废止枷刑,但民间仍有通过枷刑自我惩罚以求保佑的风俗,比如这个在寺院门前戴枷祈福的男子。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