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汉卿的《窦娥冤》取材于《汉书》中的一个故事。
话说西汉时期,东海郡有个孝顺的媳妇叫周青,奉养婆婆十分恭谨。但她越是如此,婆婆就越觉得自己是个拖累,于是上吊自杀了。但婆婆的女儿不知实情,以为是周青蓄意谋害,就到官府告状。
太守懒得盘查,就稀里糊涂地拘捕周青,周青屈打成招。有个姓于的狱吏曾试图为周青辩解, “她已奉养婆婆十几年了,孝名传遍乡里,怎会忽然起了杀心呢?其中定有隐情。”但他人微言轻,太守坚持原判,周青就这样被冤杀了。于姓狱吏抱着定案的卷宗,哭着离开官府。
此后东海郡遭逢三年大旱,新任太守到职,于姓狱吏拿来以前的卷宗,对太守说:“孝妇周青含冤而死,天灾大概就是这么来的。”新任太守比较开明,立刻亲自到周青的坟前祭奠,还为她立碑作传、洗脱冤情。说来也巧,天上立刻落雨,这年庄稼迎来丰收。
当地老人传说,那时押送周青的囚车上插着长约10丈的竹竿,竿上悬着五色旗帜。她在死前当众发誓说: “若我有罪,情愿被杀,血会顺着竹竿流下;若我死得冤枉,血会沿着竹竿倒流上去。”行刑以后,她的血呈青黄色,果然沿着旗杆倒流上去。
这个故事广为流传,赚走大把眼泪,但很少有人关心其中的于姓狱吏。这位于姓狱吏后来官至郡决曹,判案公正,深得民心,人称“于公”。于公健在时,因为官声良好,郡中百姓自发筹款,为他立了生祠,称作于公祠。据清代学者赵翼考证,这是中国最早的生祠。
一次,于公老家的大门坏了,同乡父老感念他的恩情,提出帮忙修理,于公笑道:“那就把大门改得开阔些吧,使其能通过四匹马拉的高盖车。我为官多年,惩恶扬善,也算积了不少阴德,将来我的子孙定会兴旺发达。”于公的话果然应验,他有个儿子叫于定国,后来官至丞相。
于定国少年时就随父亲学习法律,因才智出众、办案有方而一路平步青云。汉昭帝驾崩后,昌邑王刘贺即位,行为荒唐,于定国曾冒死规谏,惨遭贬谪。后来刘贺被废,汉宣帝即位,大将军霍光奏请皇帝——凡是当年因规谏刘贺而遭殃的大臣都应破格升官。于定国因此升任光禄大夫,很受重用。当时朝廷上下都称赞他说: “只要由于定国负责判案,无论什么结果,百姓都自认不冤。”在错综复杂的官场上能得到这种口碑,也算一个传奇了。
于定国做丞相时,皇帝责骂有些地方官吏狡诈不忠,生怕因捕拿盗贼不力而遭受惩罚,便任意怀疑、加害良民,甚至导致无辜之人含冤而死;还有些官吏发现盗贼后不立刻追捕,反而拘禁丢失财物的人家,长此以往,百姓再受盗贼劫掠时就不敢向官府报告。官府倒是清闲不少,但这种恶劣风气逐渐滋长,不断有人跑到京城鸣冤。
这事本与于定國无关,但他主动承担执法不力的责任,正好趁着这股东风改善法度,使当时的社会环境大有好转。
赞(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