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1年8月18日,一艘名为“宗”的英国奴隶船从非洲西部出发,准备穿越大西洋,把442名黑奴运往加勒比海沿岸的牙买加。当时,奴隶贸易颇为盛行,也有一套行之有效的運输标准,必须准确计算出奴隶所需的水、粮、空间,保持环境相对卫生、海运路线安全等,这样才能避免黑奴死亡、保证船主利益。但宗字船却严重超载。
如果说超载已够糟糕,接下来一连串的失误才是致命的。11月18日,宗字船到达多巴哥,但不知为何没有补充饮用水。当时船长生病了,大副也在之前的争执中被停了职,负责宗字船的是一个没有登记在册的船员。
又过了10天,牙买加已经近在眼前,可船员没有认出来,结果继续向西航行了300公里才发现。这时,由于缺水和卫生状况恶化,疾病开始流行,几名水手和62个奴隶已经死亡。船长意识到自己可能无法活着回到英国了,于是做出一个残忍的决定——把黑人丢下船。
这个决定是当时的保险制度下的必然选择。如果奴隶在陆地和海洋上自然死亡,船主是不能获得赔偿的;但如果为了保护船上的剩余奴隶、货物而不得不丢弃掉一些奴隶,属于“共同海损”,可以获得一个奴隶30英镑的赔偿。在接下来的三天里,先是54名妇女和儿童被丢进海里;接着,42名男黑奴被丢下海。其间,有人提议说可以不吃不喝,只求放过他们,但被拒绝了。最后,看到难以摆脱死亡的命运,有10名黑奴从甲板一跃而下。
12月22日,这艘死亡之船终于到达牙买加的黑河港,船长病人膏肓,不久就去世了,剩下的200名黑奴被卖给了出价最高的人。宗字船又回到了英国,一场保险纠纷旋即展开。
1783年3月,船主和船员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他们说,由于饮用水短缺,将奴隶丢下船是保证船只抵达终点的唯一可行的“技术方案”。而保险公司认为,船主的经济损失是由错误的航行路线造成的,而且船只到港时明明还有420加仑的水,因此把奴隶丢下船是恐慌带来的一连串错误决定造成的,并非必然的结果。
经过两次庭审,双方各抒己见,但他们的争论围绕的并不是人该不该被丢下船,而是奴隶船的损失该由谁负担。似乎没有人认为这是一场可怕的屠杀,除了格兰维尔·夏普——英国学者、改革家和坚定的废奴主义者,他从一名被释奴隶那里听到了庭审的消息,第二天就找到律师,询问是否能以谋杀的罪名起诉船员。
最终的判决是,损失由船员所犯的错误造成,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但夏普提出的谋杀罪名不予立案,因为如果在船上杀害奴隶会遭到谋杀指控,那么必然会影响到奴隶贸易的发展和大批相关公司的利润。但夏普不甘心失败,向报社和政界寄了很多信件,希望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但没人理他。
1787年,废除奴隶贩卖委员会成立,英国议会收到了雪片一般的请愿书,要求重新审查奴隶制问题。次年, “奴隶贸易法”颁行,限制了每艘船上的奴隶数目,避免过差的卫生条件,还提出要避免“所有其他危险、损失和不幸”。
但这还不够,废奴主义者继续前进,终于让政府在1807年通过了《废除奴隶贩卖法案》,并命令皇家海军执行了“非洲封锁”,除美国之外的各国均不再从非洲进口黑人奴隶。而英国最终废除奴隶制,则要等到1833年《废除奴隶制法案》颁布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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