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里,王夫人为了防止儿子贾宝玉被府里的丫鬟带坏,先后把经她老花眼鉴定的几个“不正经丫鬟”赶出了贾府。其中包括她屋里的金钏和贾宝玉屋里的晴雯。
金钏和晴雯被赶出贾府后,最大的问题不是失业了,而是名声被毁了——无论在哪个年代,女子的名声被毁,等于在人生路上翻了车。
于是,无法面对“不正经丫鬟”这个罪名的金钏选择了跳井;而晴雯顶着同样的罪名,悲愤中加重了病情,最终含冤而死。
可以说,被王夫人赶出贾府,间接导致了金钏和晴雯的死。但她们同样是死,却引起了王夫人不同的反应。
金钏死后,王夫人在房内坐着垂泪,自责道:“岂不是我的罪过。”之后,出于内疚,她赏了金钏的娘50两银子和几件贵重首饰。这还不够,她又问人要了两套限量版的新衣来装裹金钏,接着吩咐几众僧人念經超度金钏,并令仍在府中做事的金钏的妹妹从此领双份工资。
做完这些,王夫人摸了摸自己的良心,仍然有点儿痛。
而晴雯死后,王夫人却摆出一张7.9寸的冷漠脸,给了晴雯哥嫂区区10两银子后,就不耐烦地命令他们把晴雯的尸体“即刻送到外头焚化了罢。女子痨死的,断不可留”!
金钏和晴雯都是王夫人间接害死的,对方也是一样的身份——丫鬟,王夫人为何会对金钏之死抱有愧疚之心,对晴雯之死却丝毫没有呢?
这其实从金钏和晴雯被赶出去的具体过程中可以找到答案。
先说金钏。
有一天,贾宝玉调戏正在服侍王夫人睡午觉的金钏:“我明日和太太讨你,咱们在一处罢。”金钏不理。
贾宝玉继续撩,然后金钏才回嘴说:“你忙什么!‘金簪子掉在井里头,有你的只是有你的,连这句话语难道也不明白?我倒告诉你个巧宗儿,你往东小院子里拿环哥儿同彩云去。”意思是自己早晚是贾宝玉的人,并暗示隔壁贾环和彩云有暧昧。
没想到王夫人并没有睡着,她把这些话听得清清楚楚,忍无可忍后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照着金钏脸上扇了一巴掌,骂道:“下作小娼妇,好好的爷们,都叫你教坏了。”随后将金钏赶出了贾府。
金钏是因为说了两句稍微有点儿轻佻的玩笑话而被王夫人赶走,最终跳井而死。
再说晴雯。
当时,王夫人因为绣春囊事件要整顿一下大观园的歪风邪气,准备抓几个典型治理下。
王善保家的向来看不惯晴雯,于是趁机提名晴雯:“那丫头仗着他生的模样儿比别人标致些,又生了一张巧嘴,天天打扮的像个西施的样子,在人跟前能说惯道,掐尖要强……妖妖趫趫,大不成个体统。”
经王善保家的“温馨”提示,王夫人想象中晴雯的“妖妖”模样也马上出现在眼前。她一想到晴雯这么“妖妖趣趣”,心里忍不住断定这样下去,宝玉一定会被晴雯带坏:“好好的宝玉,倘或叫这蹄子勾引坏了,那还了得。”不止王善保家的,还有“本处有人和园中不睦的,也就随机趁便下了些话”。意思是大观园外那些与晴雯有嫌隙、舌头伸出来可以绕地球三圈的人也趁机说晴雯的坏话。
王夫人还说“我身子虽不大来,我的心耳神意时时都在这里”,意思是她有一个卧底一直在园内暗中观察,然后向自己打小报告。显然,这个告密者和晴雯被赶也脱不了干系。
曹雪芹给晴雯的判词其中有两句是:“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天多因毁谤生。”
很显然,晴雯正是遭到了王夫人、王善保家的、长舌妇们、告密者这群人的集体诽谤,才会在“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的情况下被强行赶走。所以,王夫人赶走金钏至少抓到了金钏的话柄,但赶走晴雯只是因为别人嘴里的几句闲话。
按理她应该对晴雯的愧疚多过金钏,但现实偏偏打了个急转弯。原因其实很简单:金钏是被王夫人一个人赶走的,而晴雯是被一群人赶走的。
曹雪芹的伟大之处就是无一处闲笔,无一点废墨。他为什么赶集似的聚了这么多人来冤枉晴雯?因为他想说一个简单的道理:当一个人诽谤你时,还得搜集下证据,这样断案者才能断案;当一群人诽谤你时,就不再需要证据了,而是“众望所归”。
而晴雯的死就是一群人共同制造的冤假错案,是“共同犯罪”的结果。
但你能指出这桩“共同犯罪”中谁是主犯吗?不能。就像你一个人上街打砸东西的时候你是主犯,但是当一群人上街打砸东西的时候,谁是主犯?没有主犯,也就没人会愧疚。因此对于晴雯的死,王夫人不会愧疚,其他人也不会。
这种没有主犯的“共同犯罪”是可怕的。它会稀释个体的罪恶,减免个体的责任,让人失去畏惧;它会让个体产生错觉,觉得自己只是在进行微小的破坏,甚至不觉得自己是在破坏,但他们的破坏往往会累积成十足的破坏。
雪崩,总是这么发生的。
所以,人什么时候最容易作恶?权力大的时候?欲望强的时候?都不是。而是人多的时候。而晴雯之死无疑就是《红楼梦》中一起集体上阵的“谋杀案”。
编辑/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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