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9年,牛仔裤的发明者李维·施特劳斯出生于德国,长大后当了一个职员。在他21岁那年,一则“美国西部发现了大片金矿”的消息使他前往加利福尼亚州,加入了汹涌的淘金队伍。
到了那里之后,施特劳斯失望地发现,淘金者多如牛毛,即便努力工作也挣不了几个钱。难道就这样灰溜溜地失败而归吗?他有些不甘。经过一段时间的仔细观察,施特劳斯在众多淘金者身上看到了一线希望:这么多的淘金者都待在一个地方,居住在帐篷里,再加上离市中心很远,买东西十分不便,于是他决定开一家日用品百货店。很快,施特劳斯的成本就赚回来了,还获得了盈利。
有一天,他又外出采购了许多日用品和一大批搭帐篷用的帆布。那些日用品很快被人们抢购一空,帆布却没人理会。就在他不知该怎么处理积压的帆布时,正好听见一个在他店里买东西的淘金者抱怨: “棉布衣服太不耐穿,没几天就被磨破了。如果能用厚帆布做成裤子,肯定又结实又耐磨!”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施特劳斯把他带到裁缝店,用帆布为他免费做了一条裤子。那个淘金者穿上帆布工装裤很是兴奋,逢人就讲结实的“李维氏裤子”,引得淘金者们纷纷前来询问。施特劳斯当机立断,把剩余的帳篷布全部加工成了工装裤,很快被淘金者们抢购一空。
这次成功以后,施特劳斯萌发了专为矿工生产“李维氏工装裤”的念头。他毅然放弃小百货店,用微薄的资金开办了“李维·施特劳斯公司”,以淘金者为对象,开始大批量生产和销售这种既结实又耐磨的工装裤。没想到,销售量很可观。经观察,施特劳斯认为,帆布虽结实耐磨,但不柔软,穿在身上很不舒服;工装裤也比较单调且肥胖不得体。施特劳斯决定改进工装裤的面料和样式。
他得知法国人发明的一种蓝白相间的斜纹粗棉布在欧洲很受欢迎,就毫不犹豫地从法国进口这种布料作为工装裤的专用面料,并决定对这些工装裤做一次样式上的改观。结果,由新式面料,生产出来的裤子不但结实耐磨、柔软贴身,而且样式也比之前美观,再次受到淘金者的欢迎。
施特劳斯还紧密结合淘金者的劳动特点,不断对工装裤进行改进。淘金者在劳动过程中,经常把认为含有金子的矿石样品放进裤袋,以致用线缝制的裤袋经常因磨损严重而断线裂开。有一次,一位裁缝发现一个淘金者的裤袋被矿石撑破,就把结实的铆钉钉在裤袋上方两角上,不仅牢固,还能起到修饰作用。为保证裤袋不会从中间断线,那位裁缝还对裤袋四周进行皮革镶边,对裤袋进一步加固,效果十分明显。施特劳斯很重视那位裁缝的做工,请裁缝把所有工装裤加上铆钉。
不久,施特劳斯又和那位裁缝达成合作协议,把钉有铆钉的李维氏靛蓝工装裤申请了专利。当淘金者进城休假时,他们身上的工装裤引起了市民的注意,开始受到普通大众的喜爱。
20世纪三四十年代,美国西部电影广受欢迎。李维公司乘机请饰演牛仔的电影明星穿上了工装裤。于是,李维氏工装裤的名称逐渐成为“牛仔裤”。在强大的宣传攻势下,牛仔裤很快从美国的西部流行到南部,最后走向了世界,而施特劳斯也被称为“牛仔裤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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