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宣宗为了促使官员积极、公平理政,要求他们在男女关系上坚决避免有过多的感情纠葛和利益纠纷。
宣德三年(1428年),山东按察司上奏明宣宗说:“前不久,监察御史李素巡按到山东历城,与当地百姓的女儿勾搭成奸,后因惧怕把事情弄大,李素干脆娶之为妾,无独有偶,御史赵纯巡按到山东来时,见自己的门卫在山东老家的妹妹长得格外漂亮,就娶做了小妾。李素、赵纯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娶巡视地或监察地的女子为妾,违反了大明法律,应该治罪!”明宣宗看完奏章后,随即叫来督察院官员,指示按律论处,由于李素已死便没追究,赵纯则被逮捕入狱。
其实利用权力逼娶自己管辖地的美女,何止巡按监察御史,那些地方父母官更能“近水楼台先得月”。宣德六年,巡按山东监察御史奏报说:“布政司右参议到兖州办理公务,结果给自己办了一个小妾。”明宣宗当即下令,逮捕犯事者,依法治罪。
同年,又有官员上书说:“直隶仪真卫千户杨贵看中了自己部下家的一个寡妇,就动用手下的军队,将寡妇给强娶了。”明宣宗看完奏章后极为气愤地说:“父母官本该对他治下的子民尽到父母之道,而杨贵不仅无视律法,还强娶民女,不用多说,即刻法办。”
官员在自己监管的地盘上娶小妾,皇帝会从严处置,不仅会将其官职一抹到底,弄不好还要判其充军,因此有一些官员就开始拼命寻找法律的漏洞。终于有人找到了,乱搞男女关系,充其量在法律上算作是通奸罪,若遇上皇帝大赦天下,那就最多被罚到工地上劳动几天,然后还可以回到自己原来的岗位上。干这种丑事的京官特别多,因为他们最清楚皇帝何时会大赦天下。
有个叫宋准的浙江道监察御史奉命外出,可能因为走前听到了什么消息,所以一路上胆子特别大。到了金华时,他看到了一个长得水灵的女孩,顿时就淫心大作,强娶为妾,后来他又与一名少妇勾搭成奸。女人多了,就会带来经济问题。宋准就那么一点俸禄,无论如何也应付不了这么多女人啊,他便利用自己的权力直接向官府索要财物。
这事过去没多久,朝廷宣布大赦天下,而后宋准的丑事也被人告发,按照大明律例,在大赦之前的罪行,原则上可以赦免不追究。宋准熟知此中门道,听到有人告发自己,他赶紧上书强调自己所犯之事在大赦之前,应该予以赦免。明宣宗听后,说:“宋准是个极为贪淫无耻之徒,还犯有赃罪,如何能赦免?先施以杖刑,然后发配东北充军。”
违规娶小妾要被惩罚,那么去大明官方许可的官妓那里逛逛应该没事吧?有人举报说户部郎中大白天不好好上班,喊了一拨妓女,左搂右抱,纸醉金迷。明宣宗听后很生气,立即下令将其打入大牢,声称要刹刹官僚队伍里的淫乐歪风,还要求官员把他的指示以文件形式发往各个衙门,让大家引以为戒。没过几天,明宣宗又作了一个指示:文武官员之家不得狎妓饮宴,要有人再犯,必罪不宥。
在明宣宗的严格要求下,明朝政治清明,法纪严明。明宣宗之所以对官员如此严苛,是因为官员的生活作风决定了百姓民生的好坏,因而对于官员的要求不能与百姓同日而语。如今的领导只有像明宣宗一样,狠下心来,毫不留情,才能纯净官员队伍。
编辑/夕颜
赞(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