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歌与诗的咏、诵是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的文化传统,与今天的诗歌朗诵类似,至少在唐代就可以看到了。时下中国的新诗现场,除了注重文本的创造以外,朗诵和演唱亦逐渐为诗人所重视,甚至一些媒体也看到了其中的价值和商机。然而不论什么时代,精致的文本永远是诗歌朗诵和演唱的基础。诗人李自国的朗诵诗精选集《回声四起的祖国》提供了新诗朗诵的范本,其“精致性”可以从情感、音乐美和语言三个维度来进行探究。
关键词:朗诵诗;情感;音乐美;语言
中图分类号: I20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8264(2020)04-0061-05
歌与诗的咏、诵是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的文化传统。六朝时的沈约在其《谢灵运传论》中曾说:“歌咏所兴,宜自生民始。”这说明歌咏之事自生民以来就存在了。尽管当时所“歌咏”的内容未必是诗,但是对于诗而言,“歌咏”可能恰恰是其产生的一种机制。诗、歌与诵、咏从一开始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还可以见出“诵”对于诗的重要性。
《汉书·艺文志》就认为,《诗经》中的诗歌之所以遭到秦代的焚书还能够保全下来,与诗歌能够“讽诵”有重要关系,并不仅仅是因为有“竹帛”作为载体的缘故。当然,好的诗篇因其内容或形式的绝佳而被流传,更能见出诗歌的魅力。古人云,“每有佳作,传诵都下”“新诗传在宫人口”“文章已满行人耳”等,即此之谓。
与今天的诗歌朗诵类似的情形,至少在唐代就可以看到了。唐代诗人杜甫曾作《夜听许十一诵诗爱而有作》一诗,篇中对朗诵者许十一朗诵时所产生的现场效应进行了非常精微的描绘。通过杜甫的细致描摹可以看出,当时诵诗的现场是非常震撼的。许十一朗诵自己的诗篇,从容浑然,有“捶钩”似的举止,有“鸣镝”般的音效,朗诵至精微之处就像穿越自然的元气,朗诵至飞动之处就犹如摧动九天的霹雳。这震撼显然与许十一高超的朗诵艺术分不开。然而诗歌的朗诵要想达到这样的质效,精彩的文本也很关键。有研究者认为,“应手”四句表达的正是许十一所朗诵之文本的精美质地:其诗艺纯熟,如巧匠锻打带钩;其文心纯正,似响箭疾驰而过。其诗之立意,细微处可穿透自然之元气;其诗之经营,飞动处可以摧动疾雷之声威。连陶渊明、谢灵运这样的诗人都无法与其相匹敌,只有《诗经》和《楚辞》这样的作品才可以与其共相推激。姑且不论杜甫的描写是否夸张,对于诗歌的朗诵而言,精致的文本永远是最坚实的基础。
时下中国的新诗现场,除了注重文本的创造以外,朗诵和演唱亦逐渐为诗人所重视,甚至一些媒体也看到了其中的价值和商机。也许是对于古典诗歌传统的回归,让诗人们或者是致力于文化传播的人重新发现了诗歌吟诵与传唱的魅力所在,今天的诗歌界又掀起了一股诗歌朗诵或者演绎的热潮。那么,对于新诗而言,一个优秀的朗诵诗文本应该具备什么样的质素呢?诗人李自国的朗诵诗精选集《回声四起的祖国》就提供了这样的范本,下面就从三个维度来探索一下,优秀朗诵诗之所以如此精致的奥秘。
一、情感的维度
其实,无论是否从朗诵的角度看,情感都是诗最重要的维度之一。中国古代文论《毛诗序》和《文赋》中都曾强调:诗是内在情感的触发,所谓“兴发”与“感动”即是这种机理。因此,诗的诞生从源头上看,与情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对于朗诵诗而言,情感的质素更是不言而喻。首先,朗诵不是一个人的独唱,它需要引起欣赏者的共鸣。如果没有情的感染力量,朗诵是不能打动人的。那么,什么样的情感能够打动人?能够引起欣赏者的共鸣?很显然,应该是那些有着人类共通体验的情感,微观者如亲情、友情、爱情,宏大者如家国情、历史情、英雄情、时代情。从李自国数十年来的诗歌写作看,他本就是一个充满激情的诗人。因此,其朗诵诗充满炽热的情感乃是一个非常自然的情事。
从题材的角度而言,其朗诵诗广泛涉猎了以上所述情感的方方面面。比如第一辑“祖国编年史”和第四辑“时代风流歌”,从标题看,突出传达的即是那种强烈的家国、历史和时代情怀,其点题“祖国”的代表性篇目有《祖国(三首)》《祖国,一九九四随想》《中国力量》《面对祖国》《作为中国人》《月之中国》《祖国,让我们为你歌唱》等;点题“历史”的代表性诗篇有《开国大典》《纪念碑》《圣地》《长征》《井岗山》《圆明园》《革命先声》等;点题“时代”的代表性诗篇有《南方的重量》《青春燃烧的太阳》《奏响文化强省的时代凯歌》等。当然,由于英雄、历史伟人与家国、历史、时代等密切相关,所以对于他们的礼赞也凸显其中,如《英雄儿女》《烈士》等即是如此。不过,由于诗人在朗诵集中专设了“人物群雕像”一辑,所以更多的历史人物赞歌被放到了这一辑中。
从整体看,诗人的朗诵集中对于宏大情感的书写占据了大量篇幅,而微观的情感(集中在第三辑“生命七色光”)只占据了约四分之一的容量。俄国的别林斯基就曾指出,如果一个诗人的诗歌不反映他所在的时代的痛楚,而只反映他个人的那点私人感伤,除了自己,是一个读者也得不到的。从诗人对诗集的取名—— “回声四起的祖国”来看,诗人对集中各种题材所占比例之设置应当是有所考量的。
李自国这部诗选集中的朗诵诗,其情感的质素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情感上的真诚。真诚是情感真实的基础。如果诗人的内心不是真诚的,那么他在情感上就会表现出虚伪的一面,其所创作的诗歌也不会产生感发的力量。李自国首先有着朴素的认知。如其在《开国大典》的题记中所说,“不管历史走了多远/那个伟大的时刻/都会成为永恒的纪念”。
的确,对于一个中国人,尤其是经历了那个时代更迭,或者人生经历距此不远的中国人,对于那一个伟大的历史时刻,内心当中无不存在着一种澎湃和感喟。其实正是因为有着对此前时代背景的“追忆”,真诚也就有了呼之欲出的感觉。此外,李自国善于书写故乡。其故乡自贡是中国有名的盐都,李自国曾写下许多关于盐的著名诗篇,如《生命之鹽》即是此类代表性诗篇。这证明了他对故乡有着深沉的爱,而且发自肺腑。因此批评家评价他的诗:“是一种带体温的语言,让读者感受到他内心的赤诚。”正是看出了他情感的真挚。李自国是一个重感情的人。这从他为《星星》诗刊的一位老编辑去世所写下的一篇感人心魄的祭文(《祭〈星星〉故人曾参明》,见《四川文学》 2012年第6期)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如果诗人不是出自真诚的悼念,文章断然不会有那样感人的力量。
二是情感上的饱满。由于内心是真诚的,所以情感上也就呈现出饱满的一面。李自国的这些朗诵诗基本上都具有热烈的情感和一种积极进取的力量。如《大海的诞生》的第二节,读者不妨试着朗诵一番:“哦/这么多水手/这么多船歌/从四面八方/从长空轻灵的羽翼而来/从生命的源头而来/太阳一次次熟透/千千万万的跫音叩响神话般庆典/我们跳跃/我们被血液点燃/我们奔流/我们被江河灌溉/我们激荡/我们被歌声飞旋/我们难耐的一支支魔笛一轮轮环绕呀/在你伤感的儿子走出襁褓/攤开双手祈祷之后/在你脸庞覆盖草叶的父亲醒来之后/在你斜倚的塔楼/脱掉褴褛衣衫之后/在你被洋枪洋炮洞穿的伤口/飞出一群鸽哨之后……”经过一番体会,相信欣赏者已经感受到诗中情感的力量了。
三是情感不放纵,有抑有扬。在情感热烈的前提下,如果情感不节制就会成为一种灾难。所谓过犹不及。苏东坡曾言:作文当“随物赋形”“行于所当行”“止于不可不止”。这其实也正是朗诵诗在情感运度上的理想境界。李自国的朗诵诗篇,如《黄河在这里歌唱》,磅礴浩荡,大气奔涌,是其朗诵诗中“放”与“行”的代表;而《跋涉者》则低回浅唱,踽踽独行,欲扬又止,是其朗诵诗中“收”与“止”的代表。李自国对于情感在节制上的处理,是收放自如的。
二、音乐美的维度
中国的新诗在诞生之初即白话诗的阶段,受着传统影响的焦虑,还存在一些古典诗歌形式上的痕迹(如胡适《尝试集》中的一些诗篇),保持了一些古典诗所具有的节奏和韵律特征。后来就逐渐失去形式上的约束,变得“毫无章法”。再到后来,闻一多、徐志摩等“新月派”诗人又开始深入探索和实践新诗的格律问题,认为诗歌应具备“三美”,其中之一即是“音乐的美”(音节),为新诗在可诵读上积累了重要经验。后来中国的新诗写作,又逐渐失去这方面的尝试,一切朝着“十分自由”奔跑起来。
不过,虽然大多数新诗人们无意在这一方面进行铸造锻炼,但如果稍微认真一点去研究新诗史上那些可以传世的“经典”名篇,就会发现其中无不蕴藏着一种内在的节奏之美。这说明,形式上的东西并非可有可无和完全没有需要。人的生命本身,即带着一种节奏。正如洪深先生所说:“吐音的单位是三或四拍子的小节。每一小节内,不论字数多寡,通常是三或四拍子;字数比此少,便有字须拉长;比此多,便有字须挤紧。这二者都是我们‘神经能力(Nervous Energy)的有起有伏的结果,为我们脉搏与呼吸的一张一弛所影响,而人们的说话便不期而然的成为有节奏的了。”因此诗的音乐性(此处主要指节奏),其实是根植于生命的律动。
对于朗诵诗而言,音乐性无疑是一种必须。中国在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抗战期间曾经兴起一股朗诵诗的热潮,然而并不十分成功。沈从文先生在1938年的《谈朗诵诗》一文中就谈到当时的朗诵诗,在格律上不注意,在平仄方面也不讲究,朗诵起来毫无激动的情绪,当然也不能打动人。他认为是“因为相关条件准备不够”。沈先生所说“相关条件准备不够”,显然与诗的音乐性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所以他在下文谈及新月派诗人的试验时,以刘梦苇、饶孟侃、朱湘等人的诗为例指出,他们或采用“歌行情绪”写作,或从唐代诗人的绝句上“得到暗示”,或承续了词的传统,用长短句那样的形式来作诗。他们在新诗的写作上遵循一个共同的原则,那就是都承认新诗是同时借助形式和音节这两个方面来进行传达和表现的,所以他们的诗,都可诵可读。从这里,看刘梦苇诸人之诗所继承的对象——新的歌行、唐人绝句、词,便可知音乐性对于诗朗诵的重要了。
李自国的朗诵诗,在形式上是深具音乐之美的。首先注重节奏上的调度。洪深先生曾经指出:“所谓节奏,乃是相等的即同长的时隔(Time Interval)为再现即回复的加强(Stress)所刻划,所记出。如果没有若干个相等的时隔(至少两个)连接在一起,即不成其为节奏。”“从事声音表现……更须能在形式方面适当地处理节奏。因为节奏实是一切‘加强的组织;声音的活动,除了音色(Tone-Color)在节奏变换时可以维持旧贯而外,都得支配在节奏范围之内。”从李自国的大量朗诵诗看,他洞悉这最基础的音节之美。如果不懂得音乐上的这一原理,就很难运思和调度整首诗在节奏上的变与不变。从朗诵的效果上看,节奏进行统一,一是为了适应人在生命律动上的张弛合度。洪深先生曾指出,三拍或四拍是人之生命的自然节奏,以李自国《开国大典》第一节为例:
当我们/重新/回到/童年
聚集在/城楼下,/屏息,/等待
太阳/重现的/天空
停在/我们/头顶,/升起
大海。/火苗。/风/和云帆
由以上可见,诗的每一行基本上都是三拍或四拍,这即是一种统一。李自国的朗诵诗篇有很多都是如此,不再赘举。当然,这种统一也许是无意识的,是根植于生命深处的律动决定了这一点。二是为了在气势上进行加强,同时增加共鸣的力度,以便使震撼人心的效果更加明显。李自国的朗诵诗,其中有大量诗节都为了此种效果而做到节奏统一,如《大海的诞生》一诗第三节的结尾:
起伏于/彩陶/与英雄人血泊/之间
起伏于/甲骨文/与猛犸象的叠映/之间
起伏于/始祖鸟/与敦煌飞天的闪现/之间
起伏于/乌篷船/与《清明上河图》的浮沉/之间
起伏于/罗盘/与郑和下西洋的搜寻/之间
起伏于/黄帝陵/与永乐大钟的齐鸣/之间
从诗拍的划分看,全部都保持了四拍这样的整齐划一的节奏,既整饬又有力量。当然,这其中也表现出了词句复沓与有规律地反复这样的音乐美。这样一种音乐美显然与中国最古老的诗歌总集《诗经》保持了某种契合。《诗经》中的诗篇可以诵读和演唱,这是后世人所熟知的问题。应该说,可唱性是中国诗性文学的一个非常古老的传统,直至唐诗、宋词、元曲都还保持着这一美的涌动。尽管到了新诗,这一质素逐渐丧失了,但是其内在的音乐美并没有断裂。
赞(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