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突发车祸
这天,章曦忽然接到公公邹海的电话,说丈夫邹民在深圳出差时,在宾馆卫生间意外滑倒,后脑摔伤,正在医院抢救!
章曦当即回家收拾行李,准备赶往深圳照顾丈夫。可12岁的女儿邹葱升学在即,公公、婆婆文化不高,无法辅导女儿的功课。
邹民自从几年前取得某著名家具品牌的二级代理权后,就前往江阴市开办分销公司,常年不在家,女儿葱葱一直由章曦照顾。她左右为难,一番商量后,公公决定先去看看。
第二天上午,公公打来电话:“邹民伤得很严重,颅骨碎裂,脑汁外流,手术虽然做完了,但还没有脱离危险。”
章曦当即哭着说自己马上过去。
下午5点,章曦见到了前来接她的公公。邹海脸上有泪痕,眼睛布满血丝,可他的神情有些怪异。章曦顾不得这些,只想尽快赶往医院见到丈夫。
孰料,公公却领着她去了一家招待所。章曦诧异地说:“爸,快带我去医院呀!”
邹海安抚她说:“邹民在重症室,你想见也见不着,也不急这一时,你先休息一下。我就住在隔壁房间。”
章曦满腹狐疑,但还是住了下来。洗完澡,她半躺在床上思索着:公公的态度怪怪的,似乎不想让自己见到丈夫。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难道丈夫已经走了!
想到这里,章曦冲出去敲开了公公的房门:“爸,邹民到底怎么样了?我现在就要去医院。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我得在他身边照顾他,哪怕隔着玻璃窗看看他我也安心呀……”
公公沉默半晌,试探着问道:“你跟邹民是不是瞒着我们离婚了?”
“没有呀。”章曦诧异地问,“您怎么这样问?”
邹海愣了半天,不得不说出实情……
原来,邹海赶到医院时,发现有个年轻女人在照顾儿子。得知邹海的身份后,她开口就叫“爸爸”。起初,邹海以为她是儿子的情人,虽内心不悦,但看着她尽心竭力地忙前忙后,也不好说什么。
哪知,她竟然介绍自己说是邹民的妻子,叫蒋樱,一年半前已与邹民登记结婚。这次,邹民带她来深圳补度蜜月。两人从大梅沙游玩回到酒店,邹民想洗个澡,却不慎滑倒,跌成重伤,送到医院急救后,就是她通知邹海的……
邹海震惊异常,他和老伴从来没有听说儿子和章曦离婚了。章曦一直在老家照顾女儿、公婆,尽心尽力;而且她听说邹民出事后那样焦急,根本不像离了婚的样子。
邹海想问儿子,可儿子处在昏迷中,无法说话。正是因为蒋樱的存在,他不想让章曦过来。可儿子眼看不行了,如果继续隐瞒,一旦儿子走了,他如何面对儿媳?
矛盾中,他还是通报了儿子的病情,并找借口阻止章曦来深圳,没想到爱夫心切的她还是赶过来了!
2.另一个妻子
得知这些,章曦如遭雷击。她没想到丈夫竟然是带着另外一个女人度蜜月而出的事故。对丈夫的所有担忧立即化成了无尽的愤怒,她让公公带路,一定要马上去医院会一会这个蒋樱。
在医院重症室的走廊上,章曦见到了蒋樱。对方比她小十来岁,一看就是一个漂亮性感的女人,或许是因为连日来的担心与操劳,蒋樱脸色苍白,眼窝深陷,显得有些憔悴。章曦脸色铁青,质问蒋樱是谁?
对章曦的出现,蒋樱并没有太多的惊讶,反而当即向她宣示主权:“我是邹民的妻子,你是他的前妻吧?”
没想到对方竟然先发制人,章曦火冒三丈,说:“什么前妻!我们从没离婚,我才是邹民的合法妻子!”
“不可能!邹民拿着你俩的离婚证跟我结的婚,我亲眼看到,这还有假?”
两个女人当即争吵起来!恰在这时,医生过来查房,让家属在费用清单上签字确认,章曦和蒋樱都本能地冲过去,说自己才是邹民的妻子,两人抢着笔,互不相让。
然而由于蒋樱一直以妻子的名义处理抢救邹民的事宜,而且,邹民和蒋樱在酒店登记入住时注明双方是“夫妻关系”。
加之章曦压根没想到这一点,不可能把结婚证带在身上,尽管有公公力挺,她还是无法证明“邹民合法妻子”的身份。
因此,医院认定蒋樱是伤者的妻子,最终让她签字确认,而且有什么事情只跟她商量。章曦陷入了尴尬的境地,她趴在重症监护室的玻璃窗前,望着浑身插满急救管的丈夫,悲痛欲绝地喊着:“你醒醒呀,你起来把事情说清楚,不要让我受这样的屈辱呀……”
3.死亡
第二天晚上,邹民因抢救无效死亡。让章曦始料未及的是,出事酒店跟死者家属进行赔偿协商、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等手续时,无一例外地都只认蒋樱;而自己却被认定为邹民的“前妻”,无权料理其后事!
章曦带着满腹的悲痛、愤怒和郁闷,回到了靖江。她想告蒋樱重婚罪,但让她感到蹊跷的是,翻遍家中的每一个角落,都没有找到自己和邹民的结婚证。
办完丧事后,章曦在公婆及娘家兄弟的陪同下,来到江阴市,准备接管丈夫的公司。
没想到,蒋樱早已捷足先登。原來邹民出事前,蒋樱已是公司的常务副总,而章曦对这一切却毫无所知。她平时很少到江阴看望丈夫,节假日都是丈夫回家。公司员工鲜有认识她的,反而都认为蒋樱是邹民的妻子,大家只服从蒋樱的命令。
蒋樱坐在邹民的办公室里,大声地说:“我才是邹民的妻子,只有我才能继承他的公司。”章曦气得脸色煞白,双方发生了激烈冲突,惊动了110。
在公安局,章曦控告蒋樱涉嫌犯重婚罪,蒋樱却出具了她和邹民的结婚证。章曦要求警方进行真伪鉴定。然而,鉴定结果显示,蒋樱的结婚证是真的。章曦傻眼了。
蒋樱言之凿凿地说:“邹民生前跟我说,和章曦离婚时,已协议公司归他所有,所以公司产权的唯一继承人是我。不过,”她看了一眼邹父,放柔了声调说,“出于人道主义,我愿意酌情给邹民的女儿一些补偿。”
所有证据都对章曦不利,她坚称自己没有跟邹民离婚。但是,她却拿不出结婚证。在民警面前,她的辩白是那么苍白无力。
直到此时,章曦才真正感到狼来了:对方并非虚张声势,如果自己不尽快找回“邹民妻子”的合法身份,在接下来的遗产争夺战中,自己和女儿将一无所有。
可是,她和邹民的结婚证到底去了哪儿呢?章曦来到所在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挂失,打算补办结婚证。
孰料,工作人员查了档案后竟告诉她:“你与邹民已经于两年前协议离婚了。”章曦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说:“你们是不是弄错了?我们从来没有离婚!”
工作人员指着电脑上的档案让章曦看。屏幕上赫然显示:邹民和“章曦”持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来到登记处,办理了离婚手续。
协议书载明:房产和女儿的抚养权归章曦;公司归邹民所有。章曦只觉得脑袋被人重重地砸了一锤,眼前一黑。随后,她又查到,邹民跟自己“离婚”不久,就跟蒋樱办理了结婚登记。
这下章曦彻底明白了,唯一的可能,就是邹民为了和蒋樱结婚,在两年多前,找了一个跟自己长相相似的女人,假冒自己的名义,办理了离婚手续!也就是说,目前在法律上,蒋樱才是丈夫的合法妻子,而自己只是“前妻”!
4.打官司
章曦在登记处大哭大闹:“离婚证上的女人根本不是我,这是一张假的离婚证,你们必须马上撤销!”
然而工作人员却无奈地表示,当时前来办理离婚手续的“章曦”,持有章曦本人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而且对方提供了一切依法必须递交的材料。作为婚姻登记部门,他们已经尽到了审核义务,没有理由不为对方办理离婚登记。再者,“离婚”一旦登记,就具备法律效力,岂是说撤销就撤销的?
而此时,蒋樱为争夺丈夫的遗产,已以配偶身份向法院申请冻结公司所有财产。章曦别无选择,为了维护自己和女儿的合法权益,只有先将矛头对准民政局。
她向法院起诉民政局,请求法院撤销民政局颁发的她与邹民的离婚证。
法院公开审理该案。在庭上,章曦情绪激动地说,自己没有到场办理离婚证,签字也不是她本人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疏于审核,贸然颁发离婚证的行政行为违法,应该撤销。
民政局也针锋相对,说来人手持章曦本人的身份证和结婚证,而且相貌相似,经过审核,对方持有的证件都是真实的,因此,登记处已经依法尽到了审核义务;且原告也具有一定的过错,原告在自己的证件保管上有责任,如果保管到位,假冒者就不能得逞。因此,这个后果只能由原告自己承担。
双方唇枪舌剑,互不相让。那么,这桩“被离婚”案件是怎么造成的呢?事情得从几年前说起。
邹民在江阴组建公司后,招聘了一批业务员,其中就有刚刚大学毕业的蒋樱。她23岁,身材高挑性感,五官精致。
当她前来投递简历时,邹民几乎不假思索,就决定聘用她。
蒋樱进入公司不久,邹民对她展开了热烈追求,不断给她加薪,提升职位,不到半年,就将她提升为业务副总。不过,蒋樱明确告诉邹民:“我不会不明不白地做情人,除非你离婚,我才能考虑你。”邹民虽然很宠爱蒋樱,却迟迟不敢答应离婚。
后来,被蒋樱逼急了,邹民动起了心思,怎样才能不分财产就可以离婚呢?邹民不论是事业上还是感情上,都离不开蒋樱,但又不敢回家跟妻子提出离婚。
眼看蒋樱给他的最后期限就要到了,已无退路的邹民忽然想到了一条妙计:找人冒充老婆办理离婚手续,然后跟蒋樱结婚。
邹民回到家,晚上,躺在床上,他对章曦说:“我给你买了一份人寿保险,需要你的身份证。”
章曦不知是计,立马将身份证交给了他。
第二天,邹民趁章曦不在家,悄悄偷出两人的结婚证和户口簿。拿到证件后,他瞒着父母在内的所有亲人,叫来一个早就物色好的跟妻子相貌接近的女人,一同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骗取离婚证后,邹民喜滋滋地向蒋樱求婚。为避免露馅儿,他对蒋樱说:“我父母坚决反对我离婚,所以你暂时不要以儿媳的身份去拜见他们。”
见邹民真的离婚了,蒋樱被彻底打动了,答应了他的求婚。不过,由于担心历史重演,她坚决要求邹民签订婚前协议。
她的理由是:“你父母不肯认我,公司又是你一个人的,万一哪天你把我也休了,我岂不是分文没有。我不管,你要在协议上写清楚,将来无论谁的过错导致离婚,你都要补偿我100万元。如果你先我而去,我可以继承你名下的所有遗产。”
邹民想都没想,就签字同意了。他当时根本没有想到,因为自己的不负责任,会给章曦带来无尽的悲痛与麻烦。
邹民和蒋樱悄悄来到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
5.败诉
就这样,邹民过起了一夫二妻的生活。他每月回一两次靖江。而章曦因为工作原因和照顾老人、小孩,却很少去江阴。
即使是为数不多的几次去江阴,也是来去匆匆。邹民每次都事先安排蒋樱出差,两人根本没有碰面的机会。
章曦也不知道他在江阴买了房子,一直以为他平时就住在办公室里。就这样,章曦和蒋樱都蒙在鼓里……
得知这一切,章曦和蒋樱都陷入痛苦之中,她们都恨邹民欺骗了自己,然而逝者已矣,怨恨他又有何用。接下来,她们只能为自己的权益抗争。章曦要想赢,就必须告倒民政局;而蒋樱要想保住合法妻子的身份,继承邹民的遗產,只能寄希望于民政局能够胜诉。
法院经过深入调查,作出一审判决:由于章曦没有到场,也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及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很显然离婚并不是她的真实意愿。
而民政局在登记审查时对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未尽审查职责,却发放了离婚证,其发证行为缺乏事实依据且违反法定程序,应予撤销。
民政局不服判决,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至此,章曦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合法身份”,而蒋樱的希望却化为泡影。
终审生效后,章曦向法院申请判决邹民与蒋樱的婚姻无效,该案已经被法院受理。
由于民政局的败诉,使得这场官司的胜诉毫无悬念。随着蒋樱与邹民的婚姻无效,与之相伴的婚前协议也将失去法律效力。
心灰意冷的蒋樱接受了法院调解,将公司的产权移交给章曦,然后黯然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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