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末年,苏州建了个居养院,类似现在的福利院。南宋淳熙五年(1178年),该居养院重建,规模宏大,有房310间,有官民捐献的田地1660亩,并募民耕种,每年可得租米700多石。院旁建有三个粮仓,开凿了两口水井,还有厨房、果蔬园圃。生活在那里的孤寡老人和孤儿,吃喝拉撒都不愁,挺幸福。
这事与蔡京有关。
如此完备的宋代济贫福利制度,是蔡京主持修订的。《宋史》记载:“崇宁(宋徽宗年号)初,蔡京当国,置居养院、安济坊……三年,又置漏泽园。”也就是说,老幼孤,病残贫,全都不必再为生活发愁了,公款养着你们:生病了请到安济坊,享受免费治疗;死了也不用担心在荒地里被野狗啃了,官家花钱为你购买公墓。
而且,宋代官办福利的庞大费用,主要来自赋税、“内藏钱”
(皇室经费)、公田的收入、国营商业机构的收入等。到南宋时,还有一些官员自掏腰包办福利。
但美好的救济福利政策在推行过程中,几乎不可避免地变味,沾染上了常见的“福利病”。比如,居养院配备炊事员、保姆、勤雜工,又要添置炊具饮膳、衲衣絮被,待遇比较奢侈,以致“贫者乐而富者扰矣”。比如,挥霍公款不心痛,有些居养院居然要“给酒肉食,祭醮加赠典,日用既广,靡费无艺”。又如,应付公事总是漫不经心,有些居养院混入了不少“少且壮者”冒领福利,而官方熟视无睹……
这也使民怨沸腾:救助太多、太广,鼓励了懒惰,荒废了正业,不养健儿、反养乞丐,不管活人、只管死户。加上为了保证高福利而导致的高税收,引发方腊等农民起义也就在所难免。现在福利事业中的“福利病”似乎还在上演,如何使福利事业真正为民造福,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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