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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初期搞活大中型企业的那些事

时间:2023/11/9 作者: 钟山风雨 热度: 15578
董瑾

  为了搞活大中型企业,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城市经济体制改革重要一环是如何搞活大中型企业。为了解各地的贯彻情况,当时国家计委一位副主任来江苏调查。这位副主任在南京看了一些工厂,又召开了座谈会,总的印象是,南京工业生产的一个很大特色是搞各种形式的联合。当时无锡的乡镇企业正在起步,乡镇企业的灵活性、市场化特点,和大中型企业严格的计划管理形成鲜明对比,带来了许多新问题,比如大中型企业职工工资不能动,而乡镇企业职工工资很灵活,工人干多拿多,干少拿少。当时大中型企业职工思想有些乱,加上物价上涨,造成大中型企业职工“跳槽”到乡镇企业去,如无锡国棉一厂就有100多人“跳”走了。无锡市的纺织厂普遍招不到工人,因为纺织工人很辛苦,“三班倒”,谁都不愿意当纺织工人,职工的思想情绪不太稳定。

  有些大中型企业的厂长、经理埋怨乡镇企业冲击了他们,认为乡镇企业(当时称社队企业)和他们争原料,争市场,争工人。领导层内部也不承认乡镇企业,认为是不正规的工厂,但工人就认为乡镇企业实惠,很好。

  当时是严格的计划经济体制,大中型企业想在某一方面扩大企业自主权很难。有人也想突破,但怎么也突破不了。1986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这个《规定》是在1984年文件基础上的具体化,对企业进一步“松绑”,允许企业在计划外干点事,灵活一点,也正是从这时开始产生了“双轨制”。省政府于1987年3月也发布了贯彻国务院规定的若干决定,要求企业内部完善经营机制,允许企业有“计划外”的经营。

  允许企业“双轨制”经营又带来了新问题:一是由于利益关系,不少工厂轻计划内,重计划外。工厂的产品价格以及原材料供应都有计划内和计划外的,造成工厂如果计划外产品多、计划内原材料多,效益就好,工人的奖金就多。这样促使工厂多生产计划外产品,多争取计划内原材料,整个生产秩序搞乱了。二是形成了许多“官倒”、皮包公司等,产生了腐败现象,“倒”一点计划内的产品以计划外价格卖出去,马上就发财了。最典型的是化肥,批个条子就是计划内价格,再以计划外价格卖出去,立马就赚好多钱。有的人凭着某些关系搞“官倒”,成为暴发户,群众很有意见。

  这段时间,搞活大中型企业的政策措施大多具有计划和市场“双轨”特征,形成了许多所谓“计划内、计划外”的问题。有的地方试点限制企业计划外产品,有的地方试行不准企业采购计划外原材料,这些具体措施都没有取得好的效果。特别在价格改革上,企业原材料采购计划内价格和计划外价格不一样,生产中产生了许多矛盾和混乱。正因为如此,对搞活大中型企业的许多措施众说纷纭,争论不休。由于思想不统一,有些重要改革措施左顾右盼,甚至有反复。尽管如此,当时党中央、国务院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中型企业改革的方向不变,搞活大中型企业不变。在具体政策措施上“摸着石头过河”,允许地方同志大胆地试,大胆地闯。

  到1991年下半年,全国经济发展中的困难和矛盾更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经济效益下降。1991年前8个月,预算内工业企业产值增长10.4%,但实现的利润下降9.2%。8月末产成品库存达1339亿元,比年初增加237亿元。“三角债”前清后欠,达2600亿元。企业亏损面和亏损额都增加。二是赤字扩大,国家财政困难增加。由于严重洪涝灾害,增加了财政支出,加上部分地区财政减收,征购粮减少,平价粮供应增多,财政赤字增大。三是主要经济关系没有理顺。突出的是经济结构不合理,国家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在整个国家财政收入中比例都过低。

  以上三个方面的问题,都同大中型企业活力不强、效益不高有直接的关系。必须集中力量解决好这个问题,以促进国民经济进一步稳定发展。

  当时,江苏大中型企业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总体上看,企业的活力问题仍没有根本解决,而且又面临一些新情况,问题较多。如企业自主政策得不到落实,企业不能奖勤罚懒,“大锅饭”、平均主义严重;企业不能自主对职工进行聘用、管理、调整,工人能进不能出,干部能上不能下。外贸自主出口权得不到落实,自营出口困难,企业负担很重。企业办社会,“三角债”严重,积压大量资金。棉花提价影响纺织企业竞争力。电价层层加码,企业难以承受。企业流动资金紧张,大多是1984年核的基数,当时比例很低。企业的技改能力不强,企业留成减少,无力搞技改。更新改造资金也减少。

  1991年5月,中央召开工作会议,专门讨论搞活大中型企业问题,提出了许多明确要求和措施。江苏认真贯彻中央工作会议精神,时任省委书记的沈达人在会上指出,全省要把搞活大中型企业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省委确定分步贯彻中央工作会议精神。

  第一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政策措施,改善企业外部条件。当时省里组织12个调查组,对全省200多个大型企业进行调查,比较全面、准确地反映了全省大中型企业的现状和问题。

  第二步,制订深化企业改革,加強内部管理,挖掘企业潜力的政策措施,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搞活大中型企业若干政策措施》。省有关部门再具体化,各市也提出落实意见。与此同时召开全省搞活大中型企业经验交流会,推动面上的工作。

  江苏当时在搞活大中型企业方面的措施,一是改善外部条件,增加技改资金,加快企业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开发。外渠道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对筹措确有困难的企业经批准可发行专项企业债券,作为铺底资金。二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好中央规定的把国企所得税率降低到33%的政策,同时制止乱涨价、乱罚款、乱收费。对特困企业经批准可减免税费,银行贷款可暂缓还本付息。同时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自我发展能力和健全企业领导体制。

  现在看来,这些措施和要求都没有涉及到大中型企业体制和机制方面的改革。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企业的根本性改革是有困难的,直到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对市场经济的属性作了精辟论述,解决了人们长期困扰的“姓资姓社”问题,大中型企业实质性的改革才启动。1993年,江苏大中型企业改制迈出了新的步伐,批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94家,股本总额达82.4亿元。另外还建立有限责任公司495家。

  从1984年到1992年,江苏大中型企业改革处于重要的转型期,计划经济逐步被打破,市场经济运行机制逐步得到承认;计划经济各个环节的改革都有了突破,大中型企业逐步摆脱指令性计划和严格的行政管理。这一过程的改革中有突破,有收效,也有不足和问题。但全省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对的就坚持,错的就改正,需要完善的加以完善,需要补充的再补充。敢于担当,敢于尽责,这种精神和姿态值得回忆,也值得在改革开放的历史上大书特书。

  (责任编辑:巫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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