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改革以壮烈开唱,以悲壮落幕,倒追其究竟者,总结了千条万条(放马前炮无一策,放马后炮能万千响,这类高人蛮多)。其中有一条蛮靠谱:荆公改革,政策路线确定之后,干部没能成为决定因素。按苏轼说法是,“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最后一条,苏轼说的便是王安石改革中失败的干部政策。
苏轼批评王安石干部政策,是进人太锐,有人看得更深入,说荆公不只是进人太锐,更是用人无规。所谓无规者,这里主要指的是用人无固定值。宋朝洪迈(著《容斋随笔》)有论谓:“王安石为政,又杀其法,恩数既削,得人亦衰矣。”洪公说的是,荆公改革,用人一个比一个差,不曾出名臣——这话貌似不对,若论名臣(臭名昭著,遗臭万年,也是出名吧),不论循吏,蔡京也算嘛,蔡是王安石用上来的呢。
洪迈论“王公为政,又杀其法”,其法指“恩数”?宋朝恩策,是最坏的,洪迈在此心有不甘,只是点了一句,到底不好意思展开说。恩数是,爹当县长,崽要顶职当乡长,或竟是侄子外甥也要接班,不考而入编,龙生龙凤生凤,干部生崽要入公,此法蛮混账。王安石之前,范仲淹公曾以“明黜陟、抑侥幸”而“恩数拟削”,却致改革失败了。这个改革事项难度太大了,事涉既得利益者最核心的利益呢。范公没改下来,王公好像改了。对非常难啃的硬骨头,铁打的碰上打铁的,也百炼钢,化绕指柔(这豪迈语,确乎稍显浪漫)。
“王公为政,又杀其法”,此处所谓其法,指的是:“国朝自太平兴国以来,以科举罗天下士,士之策名前列者,或不十年而列公辅。”公务员考试前三名的,要重点培养,突击提拔,提到什么职位?前三名,要位升阶升而至位列三公的。这是宋朝科举以来,干部政策之“固定值”与“固定职”。
洪迈列举了一系列例子,以证明大宋此项政策。“士之策名前列者,或不十年而列公辅”,例子是,“吕文穆公蒙正、张文定公齐贤之徒是也”。张齐贤史上名不甚彰,吕蒙正确是古来圣贤不寂寞的;吕张科举,胪唱前三,皇帝提拔他们,也是“进人太锐”的,入职不出十年,“亦指日在清显”,便都升至内阁要职与地方要员。洪迈引述,不单是例子,他还有“大数据”,一一给统计了:“仁宗一朝十有三榜,数其上之三人,凡三十有九,其不至于公卿者,五人而已。”宋仁宗在位,搞了十三次科举,前三名人数加起来,是三十九人,前三名,列三公,前九名,位九卿,其中三十四人升到了“六部九卿”之上,百分比是近九成,级别不上正部以上者,只有五人(是犯错误?无考,若没出事,估计也多是副部吧)。
低知识化,干部低级化;高知识化,干部高级化。宋朝干部,基本知识化,这政策,基本是坚守的。此论定词为基本上,乃是宋朝这个政策,也多有摇摆,“至嘉佑四年之制,前三名始不为通判,第一人才得平事、签判,又任满,始除馆职”。考上状元,立马任命司局,这政策到了宋仁宗末年,稍有修正,不曾“一举首登龙虎榜,十年身到凤凰栖”,不过呢,考霸升职优势,依然是他者无可比拟的,“观天圣初榜,宋郑公郊、叶清臣、郑文肃公戬、高文庄公若讷、曾鲁公公亮五人连名”,这五个人国考中,名列前五名,考试成绩与位置职务是这么匹对的:“二宰相、二执政、一三司使”,都是高官,无一低配。此非大宋偶然政策,而是长期坚持的,洪迈还举了很多例子,以证此项政策之连续性,此处不赘。
才与位,共匹配,洪迈此说,并不新鲜;说来,洪迈还有一个说法,可算人人所见,不曾人人有道的:位与德,共相得——这话说得不准确,准确的是,谋其位,修其德;这说得还不太准,更准确的是:前途看得见,修身天天练。洪迈是这么说的:“盖为士者知其身必达,故自爱重而不肯为非,天下公望亦以鼎贵期之。”官人觉得自己可以升到什么位,这位置可能是指定给他安排,官人便天天念经也似:我不贪,我不渎;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女施主,您请下床来。若是有条举报,报告天子,报知天下,他就升不上去啦——固定给他的,囊中不取物,竹罐里的乌龟也跑了,他不心甘哪。
到了某个职位,下一个职位便是指定给他的,怕真是老规矩,是固定职,做了乡长,下一次研究人事,书记固定是他嘛;某个职位,自某个位置产生;某个位置,不能升某个职位,有文件没?没有,却是有不成文的。干部到了某个职位,下个职位看得见,修身之后,职务是治国,治国之后,职位是平天下。要治国,要平天下,赶紧修身,抓紧修身,紧紧围绕修身不放手,不放松,“盖为士者知其身必达,故自爱重而不肯为非”。洪迈就是这意思吧。
官场升态与官人心态,如此这般一一对应,靠谱么?或是有几成的,感觉自己有前途,便时时事事,对自己严管严控者,也多有,若政治清明,比例会更高,但若说这是干部修身与成长之规律,那可能还需要更多大数据来支持这个论点,更何况此论并不合政治伦理,我要官可升,我才讲操守,這是甚话?操守是升官之前提,升官是操守之结果,好得很啊;若,升官是操守之前提,操守是升官之结果,糟得很了——升不了官的,是大多数,可不乱来了!
“盖为士者知其身必达,故自爱重而不肯为非”,对这点,鄙人不愿“臣附议”,不过洪迈这里提出了他不曾道出的隐形观点,鄙人以为当阐幽抉微,那便是:固定值可基本确定固定职,固定职必须依靠固定值。固定职指的是,“二宰相、二执政、一三司使”,干部可以看到自个前途,我可以干到什么位置,心中有个数。干部干事情,望前途而渺茫,浮云遮望眼,不知在何层,干部干事就没方向了,缺动力了。
固定职是用人一着,却不是要着,最紧要的是固定值:用干部如何用,用到哪,须有一个固定之价值观。一届知府一朝人,一个领导一个策,今天甲上台用干部,是“甲三条”,明天甲唱罢乙登场,乙搞个“乙五则”。十年树木,也至少是十年树干部吧,刚遵“甲三条”,又转“乙五则”,干部使用不曾有固定价值观,叫干部如何修身治国?大宋用干部之固定值是“士之策名前列者”,大宋用干部之固定职是“或不十年而列公辅”。
能达到什么职位,是次要的,重要的是,要怎么才可达到这职位。我想说的是,固定值摆固定职之前,固定值高于固定职。看来,大宋用人是讲究德才兼备的,洪迈讲了两点嘛,一者士考前三名,仕列官三公;一者是士者知其达,仕者不乱搞。这两者说的,便是两个字,一字才,一字德。不过或可一议的,大宋理解“才”,过于狭隘了。才是什么?才是文凭。才是文凭吗?文凭或可证明智力尚可,但文凭与文化未必全吻合。大宋所谓才者,单是考试之才。世界上人才是多种多样的,有文才,有武才,有通才,有偏才,有秀才,有干才,有虚功之才,有实干之才,有韬晦奇才,有淑质英才,有经济之才,有济世之才,而大宋单把人才定位为考试之才,拘一格而降人才,不算精神抖擞。
我最后想说的是,大宋用人观有固定值,确是好的,然则其价值观,未必是科学的全面的。若确定科学价值观,并以此为用人导向之固定值,那就算完美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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