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期间,华中抗日根据地及其边缘地区主要流行三种货币:即国民政府发行的货币,简称为“法币”;汪伪政府发行的货币,简称为“中储券”;各抗日民主政府发行的货币,为了区别于前两种,简称为“抗币”。这种抗币,安徽有“淮南币”、“淮北币”、“大江币”,江苏有“江淮币”、“盐阜币”、“淮海币”、“江南币”、“惠农币”等。特别由于“惠农币”发行期短,至今实物无存,几乎绝迹。
1938年,陈毅、粟裕等先后率领新四军一、二支队和先遣队到达苏南茅山地区,创建了以茅山地区为中心的抗日革命根据地。1941年成立了地方政权机关——苏南行政委员会及苏南财经办事处,李建模任主任,下设金融科,负责金融工作。1942年春,为了解决根据地流通界筹码不足,调节社会金融,协助广大工农群众恢复生产,发展战时经济,改善人民生活,并执行货币斗争任务,苏南行政委员会决定筹建惠农银行,发行惠农币。由苏南财经办主任李建模兼行长,副行长孔朗。下设办事处与兑换所,处理具体业务。
1942年6月,由李建模出面,要求茅山印刷所承印惠农币的任务。印刷所接受任务后,通过地下党的关系,请上海一位姓李的技术员设计惠农印票版,并进行微缩制版,7月间即由原大众报社印刷工人夏伯钧等把脚踩印刷机运到延陵地区,安装在延陵镇北三四里外的一个小村里。不久,上海把制好的钞票铜版送到印钞厂,装好版开始印钞。为防假冒,还将原“大众报”三个字(仿毛泽东笔迹铸造的)选一个印在钞票的右上角。同年冬,敌伪对茅山根据地进行大扫荡,印钞厂奉旅部命令,停止印刷。
惠农银行成立,即发行一元、五角券,流通于茅山东部和金坛、溧水、溧阳、江宁、句容、丹阳、丹徒、武进等县,当时惠农币与法币比价1:1,后来法币贬值,惠农币与法币比价为1:5。
1943年,“反清乡”、“反扫荡”开始。中共苏皖边区党委于5月6日作出《关于五、六两个月财经工作的紧急决定》,其中规定:“惠农币由财经机关定期收回,至于一元、五角惠农流通券仍然保持流通,但不得公开宣布。惠农银行名称仍然保留。”10月,战争形势更趋紧张,边区党委决定精简惠农银行机构,收回发行的惠农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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