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诗词 散文 小说 杂文 校园 文苑 历史 人物 人生 生活 幽默 美文 资源中心小说阅读归一云思

最后的探戈

时间:2023/11/9 作者: 传奇故事(上旬) 热度: 13641
雪小禅

  沈幻走过四班门口的时候,看见一个白衣的女子一闪而过,再回头,便看见女孩有细白的牙齿,一双凤眼,长长的马尾梳得很高,沈幻想,上了三年高中,怎么从来没有注意过有这样美丽的女孩子?

  去问同桌,同桌便笑他,怎么,我们这一届的白马王子也动了心,那个女孩是刚从上海转学过来。是不是和咱们学校的女生不太一样?

  就是从那一天起,沈幻喜欢上了那个白衣的女孩子。那时离高考还有三个月,沈幻的成绩总是遥遥领先,没有人能追上他。然而唐灵素来了就不一样了,唐灵素和他仅仅相差几分,而且唐灵素会写一手漂亮的草书,令沈幻刮目相看。唐灵素就是那个白衣的女孩子。

  其实唐灵素也注意到了沈幻。那么优秀的男孩子,况且又是女生们谈论的对象,她怎么可能不注意?在走过沈幻的身边时,她却又要装做冷冷的,仿佛永远是一只孤芳自赏的孔雀,又像是要出席晚宴的公主,没有半丝的温情。他却更倔强,好像从来不正眼看她,心底里却是恼的,恨自己的虚伪,这又算什么?本来已是千万个“想”,却落得两个好像比陌路还陌路,沈幻想,高考完了他就要说,告诉她他的爱。

  高考完了人家却回了上海。只听老师说她报了上海的一个大学,他顾不得家人的阻拦,放弃了留在北京上大学的机会,也急急地报了上海,只为寻那个白衣的女子,那个心高气傲的女子。

  两个人学校碰上了,沈幻总是先笑着说,“哎,老乡。”唐灵素总是说,“谁是你老乡?那不过是我外婆家。”

  女孩到了大学就成了风云人物,每天这个社团那个社团的,没完没了的活动,沈幻看着她这么高兴就想,再等等吧,也许她现在最需要的不是爱情。而是那种刚到大学的新鲜感,等到情人节再去说吧。

  当情人节来的时候正好天下雪了,这对于上海来说是难得的,沈幻高兴地去买了红玫瑰,然后走在漫天飞雪的路上,他想,今天他要告诉她一切,告诉她他的等待、假装和来上海唯一的目的。快到了她的宿舍门口时他把那枝红玫瑰放到了夹克里,他要给她一个惊喜!

  当他推开门的时候他呆住了,屋里坐着的是他们这一届的学生会主席,他的手里正拿着一大把红玫瑰。

  “有事吗?”唐灵素问。

  他摇头,不,没事,明天有个老乡会,我想叫上你。沈幻想,他说了谎,因为他已经没有勇气再把红玫瑰掏出来。

  在回来的路上。他把那一枝红玫瑰扔到雪里,红红的、艳艳的,像一地碎了的心、流血的心。

  然后他就看到唐灵素和那个男孩进进出出了,两个人像真正的“学院情侣”,一起吃饭一起自习,每次看着他们俩亲亲热热,沈幻就想,其实她身旁的男孩应该是他才对。

  不久,他也找了个女朋友,长得特别像唐灵素,只是形似,他知道这个女孩子和唐灵素比起来是天和地,没得比较。但是只有一样好,不说话的时候,他看到她就如同看到唐灵素。但是不久他们就分了手,因为他发现自己伤得更厉害,他醒着梦着全是她,甚至在梦中叫过她的名字,同宿舍的人只是笑他做梦想媳妇,只有他知道自己的苦。

  有一次元旦舞会,他同宿舍的老三硬拉他去了,一进门就看见她正在和那个男孩起舞,是最难跳的探戈,他怀着醋意看着,唐灵素一回头看到了他,“老乡,过来跳舞呀。”他点了一下头,然后把手伸给旁边的女孩。那个女孩跳得很好,他问她,会跳探戈吗?女孩说当然。他说,那好,有时间教我跳吧。那个舞会,他一直想找个机会和唐灵素跳一支舞,哪怕只是简单的两步,他会用自己的肢体语言告诉她他是爱她的,可是他一直没有,因为那个男生跳探戈跳得太好了,他们基本上整个舞会都在跳探戈。

  后来他终于学会了探戈,而且跳得非常棒,但是已经没用了,因为他们毕业了。

  毕业后唐灵素就结了婚,却不是和那个男生,而是和香港的一个生意人,他不理解为什么她会那么快结婚,甚至他刚得到她分手的消息就得到了她结婚的消息。她一点机会都没有给他。他的父母是让他分回北京的。但他再一次选择留在了上海,明知是无望的期待,明知已是隔了十丈红尘,他还是不能忘记她。他想,什么时候全然忘记了她就离开上海而且永远不再来上海。

  虽然都在上海他们却很少见面,唐灵素做了人家的阔太太,住在别墅中,那是一个很有名的富人区,沈幻在一个外资企业做白领,没人知道他的心事。他只要在这个城市就满足了,只要感觉她离他并不远,他们同在一片蓝天下就可以了,有时他也想,何苦爱得这么苦,还是找个女孩结婚算了,他们公司已有几个女孩向他示过爱,都是气质不错的女孩,如果没有唐灵素,他想他也许早就谈一场风花雪月的恋爱,可是现在,他没有心情。

  他们偶尔也见面。在大学的同学会上,他总是远远地看着她。她变得很厉害,珠光宝气的,眼神是黯淡的,她怎么会不快乐呢?那次也是同学聚会,有人和他开玩笑,“沈幻,你当初怎么近水楼台没得月,怎么让唐灵素这么漂亮的女人流了外人田?”他还没有答,唐灵素倒笑着说,“人家哪里会看得上我,你没看见人家现在是钻石王老嗑?大概是上海的女孩太俗气不如北京女孩子漂亮吧。”听到这里,沈幻的心只是痛,他想起被他扔掉的那一支雪地上的红玫瑰。如今已变成了他心口的朱砂痣,只是没有人知道。

  那次同学会后他一直想给她打个电话,告诉他这么多年的等待,可是他想,已经晚了,他们已经错过了,如果有来生,他一定会把那支红玫瑰掏出来,不管别人是送了她一打还是一千枝,总之他会告诉她他的爱。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有一天居然听到了唐灵素离婚的消息,得到这个消息后他有点欣喜若狂的感觉,离婚对别人是痛苦的,可是对于他来说,这是他等了多年的结果,真是苍天不负有心人啊。

  他要去找唐灵素的那天却发了烧。他以为是感冒了,就打打针,却总是不退烧,检查的结果让他呆住了:白血病。

  那一刻他像死了一般。而他给她买的一大束红玫瑰再次地枯萎了,他在病床上,呆呆地看着那束已经枯萎的红玫瑰,看着他由艳红转为暗紫,就像他的爱情,还不曾盛开就已经凋谢了。

  唐灵素来看他,眼里全是泪水,唐灵素说:“沈幻,知道吗,从前有个女孩特别喜欢一个男孩,正是由于太喜欢,所以才怕拒绝,所以一直装腔作势,她越想吸引他反而离他越远,她越想让他嫉妒他却仿佛永远都不明白,你说这个女孩傻不傻?”沈幻望着窗外。树叶开始落下来了,冬天快结束了,但他的春天却永远不会来了,他的泪,只是一滴滴落在了心里,他没想到是这个结果,没想到他曾和最有缘的女孩擦肩而过。

  “让我从此照顾你吧。”唐灵素说,“我不在乎你还能活多长时间。”沈幻笑着拂去唐灵素额前的散发,开着玩笑说:“算了吧,你以为我看得上你,我真是不喜欢上海女孩,在北京我有一个青梅竹马,比你漂亮多了,要是喜欢你我早就追求你了,何苦等到死到临头?”这句话说出来,沈幻知道自己已经死了,躯壳虽然还在苟延残喘,心已是死灰了。

  从那以后,唐灵素再也没来过,沈幻从来不和别人说起他的心事,只是在阳光散淡的午后,他会细心地把那几枝干了的红玫瑰认真地夹在一个笔记本中,这是他这一生做的最认真的一件事,虽然那个本子一个字也没有写,只是零碎地放着些玫瑰花片,但是已经够了,他和家人说,等他死了,把这个本子一起放人他的棺木中,没有人明白他为什么把一个一字未写的本子放进去,他总是微笑着说,这是他的秘密,一个要带到来生的秘密,说出来就不灵了,恐怕来世都要错过了。

  他总是想和她跳一曲探戈,却再也没有机会了,因为在这场演出中,始终是他一个人在跳着,在这最后的探戈中,他仍旧是一个人,慢慢地,把爱情一点点地跳完。

  责任编辑六点
赞(0)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

    参与评论

    0 条评论
    ×

    欢迎登录归一原创文学网站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