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药王”孙思邈在 《备急千金要方》 第一卷 《大医精诚》 篇中即强调,“医人不得恃己所长,专心经略财物”。然而,并不是所有医生都能做到“谋道不谋利”。
唐朝一些医生即颇看重钱,当时诗人张籍在 《赠任道人》 诗中称:“长安多病无生计,药铺医人乱索钱”;另一唐代诗人、农学家陆龟蒙在 《自怜赋》 中也称:“余抱病三年于衡泌之下,医甚庸而气益盛,药非良而价倍高。”
宋代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医生重利现象持续抬头。有一个叫王居安的秀才,患痔疮多年,听说浙江萧山有一医生擅治痔疮,没有财力请他到家诊治,自己乘船到钱塘 (今杭州),再差人请他来。此医生为秀才洗肠,“但放下大肠了,方议报谢之物”。病人为了保命,只好拿出所有盘缠当酬金,不然医生就不给他继续治疗。
更有甚者,钱不到不用药,见死不救。《清朝野史大观·清代述异》 “解砒毒方”条,有一个叫蒋紫垣的清代医生,有解砒毒秘方,但找他看病解毒他必要高价,如果不满足他,“则坐视其死不救”。
医生眼里只有钱而无患者,用孙思邈的话来说,“意在财物,不本性命”。在这样的行医初衷下,医患关系自然就变得紧张。
(选自《文史博览·文史》201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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