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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与美食、文章及酒

时间:2023/11/9 作者: 读书文摘 热度: 13531
毛泽东曾评价鲁迅:不但是一个伟大的文学家,还是伟大的思想家和革命家,这种评价实际上把鲁迅推上了神坛。神坛之上,人们很难把鲁迅与美食、美酒联系在一起。实际上,在吃喝这件事上,鲁迅是个地道的行家,不但会吃,还会做,对许多菜肴都有堪称“行话”的独特见解。

  北京是鲁迅从日本归来后长期生活过的城市,从1912年到1926年,共生活了15年,仅从这一时期鲁迅日记中,我们发现他去过的有名的餐馆就有65家!

  鲁迅对于北京菜、北方菜非常喜爱。著名作家萧军回忆说,鲁迅对北方的面食和菜品非常喜欢,回到上海后还念念不忘。许广平甚至曾想为其请一位北方厨师到上海,因为厨师薪水太高,才打消了这个念头。

  鲁迅记录的65家北京餐馆包括:广和居、致美楼、便宜坊、集贤楼、览味斋、同和居、东兴楼、杏花村、四川饭店、中央饭店、广福楼、泰丰楼、新丰楼、西安饭店、德国饭店等等。这还是不完全的统计,鲁迅去过的餐馆应该超过百家。作为大文豪,鲁迅把吃饭这件事看得很重,在日记中占了重要篇幅。这是民国新风尚,不同于古代文人“君子远庖厨”的习惯。

  古代文人笔录中也有美食记录,如宋人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吴自牧的《梦粱录》、周密的《武林旧事》等,但几乎不会提到餐馆的名字。鲁迅日记详记餐厅名录,是非常珍贵的资料。

  在众多餐馆里,鲁迅去的最多、最喜欢的是广和居。广和居是北京“八大居”之首,店址在宣武门外菜市口附近的北半截胡同南口路东,1932年停业。这里是北京文人雅士以及官员常常聚会的地方,在民国时期非常兴盛出名,曾有人书写楹联:广居庶道贤人忘,和鼎调羹宰相才。

  鲁迅经常到这家店一个重要原因是距离近。鲁迅当时住在山会邑馆(绍兴会馆前身),所在的胡同就斜对着广和居大门。如有客人拜访,鲁迅甚至会直接让广和居送“外卖”到家里。

  广和居是四合院布局,院里分成大小各种房间,有个人独饮的房间,三五人小酌的房间,也有十多个人大聚会的房间。这符合鲁迅爱和朋友吃饭的需求,他常呼朋唤友,多数是三五个人一起吃。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因为广和居有鲁迅喜欢的菜,那里的菜式基本上是宫廷菜改造的。例如潘鱼、炒腰花、油炸丸子、四川辣鱼粉皮、沙锅豆腐、清蒸干贝、酸辣汤等,这些也都算得上民国时期的代表菜。

  广和居能吸引这么多名流和官员来,除了菜品味道好,也因为它的菜多有典故,富有文化内涵。比如其招牌菜之一的“潘鱼”,就是晚清翰林潘祖荫创造的,以前叫做潘氏清蒸鱼。还有一道“曾鱼”,是曾国藩创造的。这自然让官员和文人感兴趣,还会引来很多附庸风雅的人。

  鲁迅喜欢广和居一道叫“三不粘”的菜,是用鸡蛋黄、淀粉、白糖、清水加工烹制而成。这道菜讲究烹制时动作快,成品似糕非糕,似羹非羹,用汤匙舀食时,要一不粘匙,二不粘盘,三不粘牙,清爽利口,故名“三不粘”,还有解酒的功用。

  爱吃“三不粘”大概也与鲁迅爱喝酒有关系。鲁迅属于每顿饭必喝酒的人。史料记载,他和郁达夫喝酒的次数最多。鲁迅酒量不大,经常喝得酩酊烂醉,而且在喝酒的过程中烟不离手。郁达夫在1933年曾作诗赠与鲁迅,其中两句写道:“醉眼朦胧上酒楼,彷徨呐喊两悠悠。”

  鲁迅好酒这事常被敌人拿来攻击讽刺,曾有人在报纸上发表漫画,画着一大坛绍兴酒,旁边缩着一个很小的鲁迅。

  鲁迅和郁达夫喝酒常用的下酒菜是炒腰花、辣鱼粉皮、沙锅豆腐等。广和居的炒腰花做法比较特别,用两口锅同时进行炒制:一口锅加猪油和花生油烧热,另一口锅里煮水,将切好的腰花放进热水去焯。油温升到最高时,马上把腰花从水中捞出放入油锅爆,旋即放在漏勺里,留一点底油炒一些青蒜苗、木耳,再把腰子加进去快速地翻炒,勾好芡,加姜水、料酒、酱油、味精、糖、醋少许即成。先过水后过油,能让炒好的腰花呈金红色并保持脆嫩,非常适合下酒。

  辣鱼粉皮在清末民初的时候叫四川辣鱼粉皮,但这个菜实际上是老北京的菜,是北京菜中非常少见的加干红辣椒制作的菜品。

  鲁迅喜欢吃辣,据说最开始吃辣是为了解困,后来就上瘾了。1918年5月鲁迅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短篇小说《狂人日记》引起了极大的反响,这个小说被胡适称为中国现代小说的“开山之作”。鲁迅为此请胡适到北京绍兴会馆吃饭,第一道菜就是放过辣椒的梅干菜扣肉。

  这个菜胡适非常喜欢吃,但他好奇菜里有辣,便问鲁迅:“据我所知江浙一带人爱甜不爱辣,先生好像是个例外。”鲁迅答:“绍兴人确无吃辣椒之好,独鲁迅有辣椒之嗜,我是以此物解困。夜深人静、天寒人困之时就摘下一支辣椒来,分成几节放进嘴里咀嚼,只咀嚼得额头冒汗,周身发软,睡意顿消,于是捧书再读。适之先生可以一试。”

  胡适听了大笑,这段故事说明二人关系一度曾非常融洽,但竟成反目,已是后话。

  在酒楼上的鲁迅

  鲁迅在京期间,几乎尝遍京城著名餐馆,著名的“八大楼”和“八大居”,都或多或少地留下了他的足迹。这份与北方美食结下的不解之缘,让离开北京后的他也一直念念不忘北方美食。

  当时鲁迅住在北京的西城,吃饭就近,经常去西四牌楼路西的同和居,这也是北京著名的“八大居”之一,经营山东菜。其名菜有炸肥肠、九转肥肠、三不粘等,甚至也有广和居的招牌菜——潘鱼。鲁迅最喜欢这里的炸虾球,因为这个菜属于绍兴口味,是南北融合时北方菜馆引进的新菜。另外,鲁迅喜欢这里的烤大馒头,就是在馒头上刷一层油然后烤制。

  现在北京城讲究“吃在东边”,鲁迅那时候,东城也有很多美食,但由于他工作在西城,去的比较少。日记中记录的,比较著名的馆子有东兴楼。鲁迅和胡适在东边有过两次饭局,都是在东兴楼。一次是胡适请鲁迅,另一次是郁达夫请鲁迅和胡适。鲁迅1932年2月27日日记:“午后胡适之至部,晚同至东安市场一行,又往东兴楼应郁达夫招饮,酒半即归。”看来这次吃的不太高兴,或许为胡鲁两人纷争的开端之一。endprint

  鲁迅这顿饭没吃好,但郁达夫选的东兴楼的菜还是很地道的。这楼1903年开业,原址在北京东安门大街,1944年停业,1982年又复业于东直门内大街簋街,是民国初年北京“八大楼”(东兴楼、泰丰楼、致美楼、鸿兴楼、正阳楼、新丰楼、安福楼和春华楼)之一。这些楼鲁迅去过大半,虽然各个楼都有重复的菜品,但是各有各的特色。比如酱爆鸡丁是鲁迅和胡适都非常喜欢吃的菜品,这个菜东兴楼做得最好。因为据说东兴楼是清宫一个何姓梳头太监开的,有很多从宫里面出来的厨师,像酱爆鸡丁、沙锅熊掌、燕窝鱼翅都是东兴楼从宫廷菜里转移过来的。

  酱爆鸡丁是家常菜,家家能做,但宫廷的做法要求把鸡做得嫩如豆腐,色香味俱全。这道菜要做得好吃,有很多讲究,比如要用猪油爆炒,要用黄酱而不是甜面酱,但就这两点,现在的很多餐厅都难以做到了。我一直强调,饮食文化要创新,但基础一定是先保留和传承传统,否则就是乱来了。

  西城一家叫做和记小馆的餐厅是鲁迅经常去的地方,基本上相当于他的工作食堂了,与鲁迅工作的教育部就隔着一条马路。这里的东西可口,价钱便宜。鲁迅在1918年正月廿三的日记中提到:“微雪。午二弟来部,并邀陈师曾、齐寿山往和记饭。”实际上和记以卖牛羊肉出名,鲁迅最喜欢吃这里的清汤大块牛肉面,遗憾的是北京现在很少能吃到这种面了,我们不如鲁迅有口福。

  鲁迅中午还常拉着陈师曾、齐寿山去西长安街一家名叫龙海轩的小饭馆去吃。中午鲁迅喜欢喝点小酒,这家的拿手菜是软炸肝尖,是他很喜欢的下酒菜。这道菜用猪肝上部切成片,用盐、料酒、味精腌制片刻,然后挂鸡蛋糊,再用七八成热的花生油炸,在表面的糊刚刚凝固的时候就捞出来,加热锅里的油至沸热,再把肝尖放下去炸。这样经过两次炸制的肝尖外酥内嫩。

  鲁迅常去的馆子,还有淮阳风味的南味斋、玉春楼,福建餐馆小有天,河南餐馆厚德福,广东馆子醉琼林。1912年9月11日鲁迅日记记载:“晚胡孟乐招饮于南味斋,盖举子之庆也,同席共九人……”这个南味斋与当时的春华楼、醒春居都是著名的江苏馆子。拿手菜是糖醋黄鱼、虾子蹄筋。1912年9月27日的鲁迅日记又提到:“晚饮于劝业场上之小有天,董恂士、钱稻孙、许季黻在坐,肴皆闽式,不甚适口,有所谓红糟者亦不美也。”

  看来鲁迅对闽菜还是不太适应,少见的在日记中提到不喜欢吃的“美食”。一个人的胃口其实和一个人的性格有关系,例如太固执的人总是喜欢吃他认准的几样,吃到其他的就说不好吃。而心胸宽广的人,相应的食域也更宽广。从日记中对美食的恶评看,鲁迅其实不算一个心胸宽广的人,常常一生气,就开始写文章骂人。

  致美楼也是鲁迅喜欢的“八大楼”之一。致美楼以前经营姑苏菜,乾隆年间开业,1948年歇业,1980年重新开业。它的拿手菜是抓炒鸡片、糟溜鱼片、油爆肚丝等。这说明致美楼的厨师技艺很高,因为溜、抓炒、拔等制作技法很考验厨艺,没有能力的人根本做不了。我曾收藏过一份1984年4月23日致美楼宴会菜单。菜单一面已经印好了招牌菜,另一面则是空白的。订餐时根据不同需要,会有专人用毛笔现场隶书填写。菜单上部印有“致美楼风味菜”几个字,这几个字1980年重新开张后由傅杰题写。我收藏的这份菜单中有两款宫廷菜,一个叫“游龙戏凤”,用鸡和鱿鱼合烹。另一个叫“五柳鱼”,是用鱼丝、猪肉丝、香菇丝和笋丝一起炒的,是制作难度很高的菜。

  螃蟹、茴香豆和山阴美食

  在北京的那些年里,鲁迅也非常喜欢绍兴菜。当时北京专门做绍兴风味菜的山阴馆子有两家,一家名为杏花村,另一家叫颐芗斋,在万民路。这两个馆子离鲁迅的住处比较远,但鲁迅还是经常光顾,原因当然是难舍家乡菜。

  杏花村和颐芗斋原店开在山阴,宋人陈莲痕在《京华春梦录》就有记载:“山阴所设杏花村、颐芗斋之绍兴花雕……口碑尤甚。”这两个绍兴馆子的名头已有几百年历史。

  颐芗斋的拿手名菜是红烧鱼唇、烩海参,杏花村的拿手名菜是溜鳝片,据说这道溜鳝片是鲁迅很喜欢的菜。“溜”这个技法与“扒”不同,溜是先把鱼片汆一次水,然后捞起来,在锅里放调料,打薄芡,再把鱼片放进去烹。

  马兰头、绍氏虾球、清汤越鸡、茴香豆、小香干、大红袍(盐炒花生)也是鲁迅喜欢的家乡菜。这些大部分都是下酒菜,正合鲁迅的喜好。

  每到一地,鲁迅几乎都会以吃喝的水准来评判此地是否宜居。1926年9月7日,这是鲁迅被迫到厦门大学任教期间的一天,他在给许寿裳的信中说:此地风景极佳,但食无极乐。在同年10月3日他致章廷谦的信中又说:“但饭菜可真难吃,厦门人似乎不大能做菜也。饭中有沙,其色白,视之莫辨,必吃而后知之……又开水亦可疑,必须用火酒灯(酒精灯)沸之,然后可以安心者也。”在其后的几封信中也提道:“此处最不便的是饮食,饭菜依然不好,你们两位来此,倘若不自做菜吃,怕有食不下咽之虞。”

  文革时期,有人发文评价鲁迅这段历史,提出鲁迅爱吃这事体现了其资产阶级作风。但也有为鲁迅辩解的文章称鲁迅形容饭菜难吃,并不是因为口腹之欲。这个辩护有些牵强了,鲁迅这样抱怨,当然是因为口腹之欲得不到满足。

  鲁迅在信中提到美食,是很常见的。连给妻子的家书,也不例外。1929年鲁迅由上海回北京探亲。5月22日他在给许广平信中提道:“云南腿已经将近吃完,是很好的,肉多油也足,可惜这里的做法千年一律,总是蒸。听说明天要吃蒋腿了,但大约也还是蒸。”

  火腿称火肉,也叫兰熏或熏蹄。原产浙江金华一带,后传往各地。一般选用皮薄骨细,筋多肥少,肉质细嫩的猪腿作原料。经修坯、腌制、洗晒、整形、发酵、堆叠、分级等十余道工序,经冬过伏,历时十月制成。很多人都知道浙江有金华火腿,又称金腿,也知道云南宣威火腿,又称云腿,却很少知道鲁迅提到的蒋腿。蒋腿也叫雪舫蒋腿,又称贡腿,产于浙江东阳县上蒋村,雪舫是作坊主的名字。这种火腿大小适中,修长秀美、皮薄肉厚,瘦肉嫣红,肥肉透亮,不咸不淡,为火腿中的上品,是清代的贡品。endprint

  鲁迅很不满足千篇一律的蒸,有一次他甚至自己动手给日本友人川岛用干贝来清炖火腿,而且要蘸着胡椒吃。边吃边对川岛介绍,干贝要用小粒,炖火腿的汤撇去浮油,功用和鱼肝油相仿。鲁迅能把很麻烦的火腿收拾出来,并且知道做法及功用,可想而知他在吃方面已经是一个高手了。

  提到鲁迅的吃,不能不提到螃蟹。大家常引用鲁迅的一句名言“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勇士”。这出自于鲁迅的《今春的两种感想》,里面这样写道:“许多历史的教训,都是用极大的牺牲换来的。譬如吃东西罢,某种是毒物不能吃,我们好像全惯了,很平常了。不过,这一定是以前有多少人吃死了,才知道的。所以我想,第一次吃螃蟹的人是很可佩服的,不是勇士谁敢去吃它呢?”

  在鲁迅的年代,蟹是很普通的食品,到了金秋季节,江南一带就有大量的蟹上市。鲁迅喜欢买蟹到家里来吃,他通常有两种简单的做法:大闸蟹是隔水蒸熟,用姜末加醋加糖食用。较小的蟹和上面做成油酱蟹,当做下饭的小菜。现在江南还有这种吃法。

  有时鲁迅会请他弟弟周建人一家到家里品尝大闸蟹。1932年10月鲁迅日记第三次记述:“三弟及蕴茹并食蟹”。那个时候鲁迅还专门让许广平去选购一些阳澄湖的大闸蟹,分别送给日本在上海的朋友,比如说镰田诚一和内山完造(内山书店老板)。鲁迅也知道用食物去做人情,他留日的时候知道日本人爱吃蟹,常送蟹给日本人。

  在鲁迅的著作中关于螃蟹的话题不少,在著名的《论雷锋塔的倒掉》一文里,鲁迅详细描写了江南食蟹的风俗:

  秋高稻熟时节,吴越间所多的是螃蟹,煮到通红之后,无论取哪一只,揭开背壳来,里面就有黄,有膏;倘是雌的,就有石榴子一般鲜红的子。先将这些吃完,即一定露出一个圆锥形的薄膜,再用小刀小心地沿着锥底切下,取出,翻转,使里面向外,只要不破,便变成一个罗汉模样的东西,有头脸,身子,是坐着的,我们那里的小孩子都称他“蟹和尚”,就是躲在里面避难的法海。

  字里行间点心香

  鲁迅是文豪,但从一些日常的饮食习惯来看,他有着和常人一样的小习惯和小爱好,例如特别喜欢吃零食和点心。而据我的观察,喜欢吃零食和点心的成年人,内心是非常浪漫的。

  鲁迅日记中,对零食的描述很多。鲁迅爱吃甜点,其中一个原因是可以缓解工作中的紧张疲劳,另外鲁迅常常是后半夜工作,为抵御困倦和饥饿也促使其形成吃些糕点的习惯。

  在日本留学的时候,鲁迅喜欢的点心叫羊羹,很像中国的豆沙糖。回国后他常常想起这个点心,就托人从日本带过来吃。1913年5月2日鲁迅日记中记载:午后得羽太家寄来羊羹一匣,与同人分食大半。

  在教育部供职时,鲁迅品尝过不少精美知名的点心。每到发薪的日子,他会顺路到一家法国面包坊买两款奶油蛋糕,每银元20个,算是非常昂贵的食品了,主要用来孝敬他母亲,自己也会吃些。

  鲁迅最喜欢的糕点是蜜糖浆黏的满族点心萨其马。萨其马柔中带脆,香酥可口,甜而不腻。具体做法是:用面粉、鸡蛋和成面条,油炸后拌糖酱,入模具制成块,再切小块而成。清代《燕京岁时记》记载:“萨其马乃满洲饽饽,以冰糖、奶油合白面为之,形如糯米,用木炭烘炉烤熟,遂成方块,甜腻可食。”萨其马之名原用了满语,在制作时最后的工序是切成方块,再码起来。“切”满语为萨其非,“码”,满语为马拉木壁。“萨其马”是这两个词的缩写。

  鲁迅还喜欢吃油炸的食品,包括油炸的菜品。据说在北京时,朱安夫人常常用白薯切片,和以鸡蛋、白粉然后油炸,香甜可口,很讨鲁迅的喜欢。因为这种做法非常家庭化,餐厅反倒没有。后来这个点心被戏称为“鲁迅饼”,不过这种做法在中国西南的土家族和苗族食品都可以见到。那一带的小商贩会摆个摊子,有一口锅,锅里有油,油里有铁皮做的提子,里面是炸油粑粑,但不同的是,这个小吃是用大米和黄豆磨成的,炸出来的香度比鸡蛋和白面粉还香。

  1912年5月,鲁迅刚到北京时住在绍兴会馆,这里离观音寺稻香村只有两三里路。我粗略统计了鲁迅日记,从1913年到1915年两年的时间里,到稻香村买糕点的次数有15次之多。在那个时候,进高档糕点店里去买糕点是必须有些经济基础的,可见鲁迅在教育部门任职的时候,待遇很不错。

  鲁迅喜欢北方的面食,他在小说《孤独者》中写过:我提着两包闻喜产的煮饼去看友人。闻喜煮饼迄今还是山西的名小吃,出于山西闻喜县。虽然叫煮饼,其实制作方法并不是煮,而是炸,形状也不是饼,实际上是球。它是用面团做成的面皮,包芝麻加白糖等甜馅成球形,然后入油锅炸熟。我们老家做这种饼一般是用糯米。吃的时候掰成两半,可拉出一缕金丝,吃到嘴里酥沙松软、甜而不腻。

  搬去上海,鲁迅又喜欢上了海上名点,其中一道叫做“伦教糕”,产自广东顺德伦教镇,是广东著名糕点。伦教糕是用大米磨糨,加糖水发酵,蒸制而成,1935年4月鲁迅在《弄堂生意古今谈》曾提到此糕,在《临时杂文》又一次谈到上海市面出售的“桂花白糖伦教糕”。文章说伦教糕已经改变原来的纯粹白糕,成为红白两种,白色是桂花糕,红色是玫瑰糕。可见鲁迅对这种食品十分熟悉,很了解每种点心的来龙去脉及演变历史。

  我还考证出鲁迅喜欢一种叫做“小麦铃”的江南小吃。小麦铃主要是浙江的特色小吃,是著名作家曹聚仁的夫人王春翠做的。王春翠回忆到:她亲手用土豆、梅干菜和小麦铃一起煮给鲁迅吃,鲁迅一边吃一边问是怎么做的,然后王女士给鲁迅介绍说,先用揉好的面粉择成一小粒一小粒,然后放在竹筛上,轻轻的摁摁。摁出来的像小铃,里面是空心的,形如蝌蚪的小麦铃就出来了。鲁迅先生吃了满满一碗,连连称赞“好吃”。小麦铃用筛摁出,这个做法很好,再将梅干菜和土豆片放在一起,肯定非常好吃。这道小吃有些像“杭州猫耳朵”。

  (选自《民国吃家》/二毛 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2月版)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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