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为了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预防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维护幼儿身心和谐健康的发展,2012年教育部制订了《科学保教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现象十不准》(以下简称《十不准》)。随后教育部正式印发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明确了不同年龄阶段幼儿应当达到的目标,为幼儿园教师和家长如何教育子女提供了一个科学的范本。指南还明确提出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禁止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内容。从1980年开始,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问题就已经引起了一些学者的注意,时至今日,特别是当国家对此已经引起重视并明令禁止的时候,仍然可以看到“小学化”的影子出现在各级各类幼儿园中,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所以这也就需要我们能够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对这些现象进行有效的治理,从而使得幼儿教育处于一个优良的发展环境下,为幼儿带来一个更加五彩的童年。
一、幼儿教育“小学化”的危害
1.1 危害了幼儿的身体健康
在幼儿期,幼儿的身体呈加速发展的态势。这一时期,幼儿身体的发展主要有以下特点:肌肉组织容易产生疲劳感,坚持时间短,骨骼不坚硬,柔韧,容易发生弯曲和变形,这些特征也使得这一时期幼儿的身体具有很强的可塑性 此时,神经系统也在不断的发展,大脑发育的还不完善,注意力不集中或集中时间短,容易被干扰。以上特点表明,幼儿不能长时间从事同样一件事情。如果幼儿上课时间过长,甚至一节课达四十分钟之久,首先幼儿的眼睛会酸涩,疲劳,视力会下降,长此以往就会导致近视 其次长时间的坐着不动,会造成幼儿肌肉疲倦,影响幼儿的骨骼生长发育 再次较长时间从事脑力活动对幼儿的大脑和神经系统的发展也会产生不良影响,以上做法都严重阻碍了幼儿身体的正常发育和发展。1.2 容易使幼儿产生厌学的情绪
幼儿进入幼儿园,接受小学化的课程,经过长时间的练习,的确能够“学会”很多小学阶段才学的知识,比如拼音、100以内的加减法,甚至有些孩子还会读写许多汉字,但是这样的学习并不能真正的“学会”。幼儿的发展要遵循其身体发展的规律,在3-6岁阶段,幼儿的大脑发育还不完善,如果这时候教授儿童超过其年龄段应该学习的知识内容,看似“学会”了,其实他们并不理解。大班孩子超前学习小学一年级的知识,已经超出了他们的接受能力,面对自己消化不了或者消化不动的知识,孩子们会产生为难情绪,时间一长,就会大大降低幼儿对学习的兴趣。此外,这些课程的安排更多地占用了幼儿游戏的时间,导致幼儿在幼儿园感受不到快乐,容易产生厌学等情绪,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不想、也不愿意去上幼儿园。二、治理幼儿教育“小学化”的策略
2.1 建立政府主导的质量监管与评价体系
针对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应该出台一个标准,通过这样的方式严把幼儿园的准入资格。尽管近几年国家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设,努力让更多的幼儿得到同等水平、高质量的幼儿园教育,但与此同时,也要将目光更多的关注到幼儿园的实际发展水平,是否有资格承担幼儿教育的任务。特别是针对那些偏远地区,应该针对这些条件比较艰苦的地区,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为其提供一定的便利条件,提供物质上和师资上的帮助,确保城镇的困难家庭和农村偏远地区家庭的幼儿都能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降低处境不利幼儿的因为得不到学前教育所受到的负面影响。2.2 加大对普惠性幼儿园的资金投入,提升办园质量
教育的发展固然离不开教育财政经费的支持,近几年,我国的学前教育的财政经费投入占各级各段教育投入的比例最低,这就与学前教育的基础教育地位中的重要作用形成了巨大反差。政府在重视学前教育发展的同时,应当切实加大对学前教育的公共财政投入,通过建立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和使用机制,使学前教育经费使用率最大化,更好的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在建立合理的经费拨款制度的基础上,幼儿园还有合理分配经费,将有限的经费使用至最大化。针对幼儿园的财政部门进行优化改建,完善经费使用的审批制度和内部的不定期稽查制度。针对这一方面的举措,可以具体实施为:针对幼儿园实际细化收支项目,对于需经费的各项目进行提前预算和申报,确保经费使用时是有计划的,并有监管的负责人。针对于重大活动或项目的经费使用要坚持节俭为主,坚持资源优化配置的方针,主张勤俭办园,将资源的使用率最大化,禁止铺张浪费的行为出现。结束语
为了更好的探寻治理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现象的路径,笔者认为政府及教育相关行政部门责无旁贷,如果政府及教育相关行政部门能够加大对学前教育质量监管的力度,从政策及学前教育法制环境建设的角度下手,必定会为幼儿园教育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作为背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