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233—262),是三国魏末时期的思想家、文学家、书画家和音乐家,他还是魏晋“竹林七贤”之一,是中国历史长河中少数能集文学、思想、艺术于一身的天才型人物。在中国学术思想界,他的理论具有相当的地位。嵇康本人由于性烈才高,敢于发表自己的观念,最后以至于得罪当道,被判处死刑。他完全藐视强权暴政而一任自然的殉道精神与壮美风采,至今犹令人追思不已。
《声无哀乐论》是一篇专门论述音乐理论问题的鸿篇巨制,是“中国美学史上第一篇具有浓厚思辨色彩的专门性的美学论文”【2】。《声无哀乐论》它与其他思想都与众不同,它在具体的学说形态方面上既有抽象的玄学思想,也有具体的自己的感悟,最后达到了感性和理性的统一。嵇康的《声无哀乐论》不仅仅讨论了音乐有无哀乐,这本书还涉及到音乐美学上的一系列问题。
即音乐的本体与本质问题,嵇康认为对音乐本体的欣赏,要摒弃一己之私。以平和之体聆听至和之声,自我与乐体融为一体,共归道本(宇宙本体)是嵇康所追求的艺术欣赏的至高境界,也是无哀乐之乐本所欲达到的境界。
以及音乐的功能问题,嵇康认为:音声本和,无关哀乐的音乐应超越现实哀乐而达到的至和之境。其实质在主张礼乐分离,以否定儒家对音乐的庸俗化以及对乐本的污染。
还有在鉴赏音乐过程中声与情之间的关系,以悲哀之情聆听至和之声,其感觉唯哀而已,岂识乐本之真 以欢乐之情聆听至和之声,其感觉唯自得,自得可趋向平和,而导向对乐体之体味 与此同时嵇康提出了“声无哀乐”的观点。
在儒家思想学说中,音乐理论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受儒家学说的影响,嵇康也很重视音乐,他是当时最为著名的音乐演奏家和独特的音乐理论家,他把对音乐本质的思考建立在对现实人生的深刻思考上,以实现自由和谐的人生完美境界为目标,自觉地将自然之和的美学理念灌注到音乐理论构建中,提出了著名的“声无哀乐论”,形成了独树一帜的音乐美学思想。
《声无哀乐论》所表达本质即音乐是客观存在的音响,哀乐是人们的精神被触动后产生的感情,这两者即哀乐和音乐并无因果关系。用嵇康的话说,就是“心之与声,明为二物”。
嵇康的《声无哀乐论》中,所表达的是反儒学的美学思想。魏晋时期,盛行玄学,当时居于正统地位的儒家传统思想、群体价值观念和儒家道德标准受到了士人们的质疑,当时,嵇康著有《声无哀乐论》,主要从以下的方面来表达:
①反对儒家传统乐论所认为的音乐是人的情感的表现
②“心之与声,明为二物”
③“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
④“声音有自然之和,而无系于人情”
⑤声有哀乐
⑥“声成文,谓之音”(《乐记》)的观念出发,提出声无哀乐
他的这些思想,赋予了音乐独立的地位,“声无哀乐论”是嵇康的哲学思想在艺术领域的具体表现。嵇康美学从一开始就显示出独树一帜的学术思想和美学方法,它与其他思想都与众不同,它在具体的学说形态方面上既有抽象的玄学思想,也有具体的自己的感悟,最后达到了感性和理性的统一。他同时也把音乐从儒家传统文艺观中解放出来,使音乐成为人们追求精神自由和人格理想独立的途径和方法。
嵇康美学在魏晋南北朝美学发展格局中占有不容忽视的、特殊的重要地位。如果说,对于美学家的研究,可以使我们确切的了解某一时期美学发展的进程,可以使我们更加深刻的了解美学的历史意义,那么,对于嵇康美学思想的讨论,应当可以帮助我们在这方面有更深刻的理解,以及可以把握中国古典美学的民族特色及其历史大战脉络,进而深思中国美学的创造性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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