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朱莉亚·格拉丝 《三个六月》 伦理身份 伦理结
美国小说家朱莉亚·格拉丝既是纽约的一位自由职业记者也是一位编辑。她于2000年被邀加入纽约小说写作艺术基金会,并以短篇小说多次赢得奖项。《三个六月》将十年中的三个六月分为三部分:第一个六月是1989年的六月,篇名叫《牧羊犬》曾于1999年获得福克纳学会最佳短篇小说奖章。该部分以父亲保罗为视角,重现了家庭的人和事。第二个六月是1995年的六月。篇名叫《端方正直》。这部分由长子芬诺的视角展开,满怀着深情和忧伤,芬诺回忆自己的家和自己的状态。第三个六月是1999年的六月。篇名为《男孩子们》,这里所有的一切都是在女画家弗恩的眼光中展开的。弗恩曾是第一部分中芬诺的父亲保罗欣赏和暗恋过的那个女画家。十年过去了,弗恩经历了欺骗、死亡和背弃。直到她认识了芬诺。她从芬诺的眼睛里找到了安全感,最重要的是他们彼此从对方那里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愉悦。尽管这本书自出版以来好评如潮,但国内外对它的研究却少之又少。本文试图从家庭伦理的角度对小说进行解读,通过分析人物在逾越伦理身份以及进行伦理选择时面临的困境,来反映家庭成员之间复杂而微妙的关系,希望为当今的和谐家庭的重建提供参考。
伦理身份的逾越
在文学批评中,文学伦理学批评注重对人物伦理身份的分析。在阅读文学作品的过程中,我们会发现几乎所有伦理问题的产生往往都同伦理身份相关。在文学作品中,伦理身份的变化往往直接导致伦理混乱。(聂珍钊21)在小说中“保罗始终以为,到最后,不论何时何地,他和莫琳都会有长相厮守的时间,二人世界。他们将无所不谈。(27)”而莫琳却僭越了妻子的身份。首先她对丈夫施以冷漠,然后不忠。即便在她生命垂危之际“几乎早已丧失说话的力气,但当保罗走过房间去接电话时,他听见她嗓音嘶哑地说:“罗杰,我的小国王。”她的眼光越过保罗,落在狗身上。。。。。。她的手埋在狗毛里,逗的狗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保罗在那一刻明白了,他们之间已不存在进行真正亲密交谈的可能,甚至连废话都不会交换了,永远地不会了。”(28)“当保罗说着,伸出手去抚摸她的腰。她将手放到他手上,但这种亲密接触似乎使她吃了一惊。而他们的孩子对此事也是有目共睹,心知肚明。戴维说“你知道,芬,我们的父母并非一对情投意合的佳偶,如你所想象。”在丹尼斯的记忆里,这也是挥之不去的阴影,他对芬诺说“那回轮到我了,我拿的那样东西我看不懂,后来才知道是包避孕套。”他停顿了一下,似乎等我盘问,然后继续说下去,“我想不起来我当时以为是什么,但戴维一目了然。我意思是——他甚至明白了底细——或者也许明白,因为事情不总是表里如一的,是吧?但他断定其中必有奥妙。那就是除了老爸,还有别人。”(213)
身为妻子,本应是家里的定海神针,而她却违背了自己的伦理身份,从而打破了原本和谐的家庭秩序。她不能给孩子做榜样,丈夫提供支持,原本温馨的家庭不再充满暖意,无穷无尽的猜测和伤害布满此地。在人类文明之初,维护伦理秩序的核心因素是禁忌。禁忌是古代人类伦理秩序形成的基础,也是伦理秩序的保障。在古代社会,人类通过禁忌对有违公认道德规范的行为加以约束,因此禁忌也是道德的起源。(18)文学作品在描写禁忌的同时,人的自由本能和原始欲望也得到真实的充分的描写。正是在作家对人的自由本能和原始欲望的揭示中,我们看到了自由本能和原始欲望对于人的命运的影响。(19)她喜欢养狗,而他喜欢看书,她喜欢动,他喜欢静,由于她与丈夫志不同,道不合,于是她的原始欲望被激发,超越了伦理秩序所能约束的范围,打破伦理禁忌顺理成章,但这也给她带来了悲剧。
莫琳不仅是一位不合格的妻子,她更是一位失职的母亲。在这个大家庭里,她的爱都给了心爱的狗,从而忽略了孩子们的感受。在照顾孩子方面,她总是置身事外。“莫琳雇了一个钟点工保姆看护孩子们,她自己则东奔西跑,阿伯丁、奥本、皮伯斯——凡是有牧羊犬选拔赛可以观摩,或有农场主可以讨教的地方——都留下了她的足迹。”(15)而她即便与家久别重逢,脑海里也没有孩子们的字眼。如“当莫琳又回到厨房去的时候,保罗意识到他们共度一整晚的时间,却连一句话都没有提及他们的孩子;自他回来以后,她大部分的母爱似乎都转向牧羊犬,转向贝特西的小崽们了。”(45)他的孩子丹尼斯曾说“想想我们的老妈,她都快三十了才生你。她享受了那一切的常规活动,可跟孩子丝毫没有关系,后来她有了那些狗。我告诉你,我想象不出一分一秒的时间,我不再巴望自己是条小狗;小狗是那些得到了无条件爱的对象,而那些爱是我们应当给予我们下一代的。。。。。。好比亲爱的老罗杰,愿他安息。你记得她怎样在临终时紧紧搂住它的样子吧?她在它耳边说悄悄话,贴着它睡,就像它是个人似的。她对它说话而不跟爸说!”(354)
按照正常的伦理逻辑而言,母亲对孩子的爱护和照顾以及孩子对母亲的爱与尊重是最基本的人伦关系,而无论是在丈夫的眼里,还是孩子们的心中,莫琳都不是一位好母亲。她虽是孩子们的生母,但她的世界仿佛只有与牧羊犬相关的事。她不辞辛苦训练它们,带它们东奔西走参加比赛,而对孩子们的诉求却置若罔闻,好像他们是陌生人。古今中外歌颂母爱的诗篇不胜枚举,都说母亲爱孩子是本性,可莫琳对孩子的态度却如此这般呢?她的冷漠,自私无疑给孩子们的童年留下阴影,使他们过早成熟,享受不到应该享受的家庭的快乐。缺失的母爱是他们成长路上难以逾越的障碍,这势必加重他们的心理负担,给他们的心理健康带来影响。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莫琳距贤妻良母的标杆远之又远,她为了自己的一己之私,忽视了对孩子的关爱,背叛了深爱她的丈夫,这些严重超越了传统伦理道德标准下,一个妻子的本分。正如聂所说“在现代和当代文学作品的描写里,人仍然是现代社会中由理性和兽性结合而成的斯芬克斯怪兽,但是现代人似乎没有像俄底浦斯一样破解斯芬克斯的谜语,往往不能通过理性控制兽性而真正使自己从兽中解放出来,没有让自己变成有理性的人。”(20)这种对伦理秩序的蔑视,必定给她带来一定的惩罚,所以她被孩子们怨恨也是理所当然的,这种行为也必定会受到社会的指责,给后世之人提供警戒。
伦理结
从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观点看,几乎所有的文学文本都是对人的道德经验的记述,几乎在所有的文学文本的伦理结构中,都存在一条或数条伦理线,一个或数个伦理结。文学伦理学批评的任务就是通过对文学文本的解读发现伦理线上伦理结的形成过程,或者是对已经形成的伦理结进行解构。在大多数情况下,伦理结的形成或解开的不同过程,则形成对文学文本的不同理解。(20)小说中三兄弟对父亲骨灰安置地点意见不一则构成了伦理结。长子芬诺认为“圣安德鲁斯是你会称为我们老祖宗的教堂;在它浓荫密布的后院里埋葬着我们父亲的父亲的父亲的父亲以及上述父亲们后代的父亲们。。。。。。也是我期待之中的归宿。”(92)他自己承认说“在从没有经历过那种事情之前,我以为将骨灰撒在水面上的想法是非常浪漫的,是逃避可怕葬礼的最好、最斯文的办法。现在参加了两次那种仪式之后,我对它既害怕又蔑视。”(114)戴维则认为这不是一场通常意义上的葬礼,“一直在考虑将他的骨灰送回希腊——毕竟,我们将要或者我将要不得不处理他在那栋房子里的遗物——将骨灰撒在那儿,撒在大海里,也许在望得见那栋房子的地方,那儿他——”(93)主要原因在于他对当年母亲出轨一事耿耿于怀,对母亲怀恨在心不愿原谅她,因此他不愿把父亲的骨灰安葬在祖坟。而丹尼斯保持中立的态度,他说“我认为怎样最不会引发争端,我们就怎样做。安葬在教堂墓地里,跟妈在一起,或送回希腊去安葬,不论哪一种,我都不会失眠的。”(111)因为在他看来一方面“祖坟是大伙最终回归的地方,就像永久的大团圆。”而另一方面,父亲“爱希腊那个特定地方。他的确喜欢那儿。”在大家争论不休之际,骨灰盒不翼而飞,三兄弟互相猜疑,但最终发现是小孙女不愿将爷爷“倒进海里”,把骨灰盒藏在阁楼里。纯真孩子的出现,解开了原本复杂的伦理结。伦理结的出现不仅推动了情节的发展,使故事更加引人入胜,更为三兄弟之间的沟通交流创造了绝佳时机。通过此次事件,他们不仅能够更加了解彼此,化解隔阂,从而加深彼此之间的感情,更能体会到失去父母后,他们之间的包容,信任以及这个家的重聚对他们的意义。这种血浓于水的亲情使他们战胜争吵,猜疑,憎恶,把他们曾经徘徊在伦理悬崖边上的心变得端方正直,让他们化干戈为玉帛,坚守住了伦理的道德底线,为当今社会上诸如此类问题的解决提供了范式。
三兄弟不仅在父亲骨灰一事儿上,经过斗争做出了正确的伦理选择,达到精神上的成长,他们在传宗接代方面也是群策群力,为传统家族的为继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尤其是芬诺。当“那些莉莲就诊的男医生花了一年的时间才发现,是戴维不能使她怀孕。”(185)时,戴维的妻子维罗尼克被选出来问芬诺是不是愿意帮助莉莲怀上孩子。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我知道听起来很荒缪,但想一想也许并不。你很聪明,会理解的,如果你赞同这个主意,一切必要的事情都会在医生的实验室里完成。”(186)芬诺虽然想着自己肩负着家族的重任,可莉莲毕竟是他曾经喜欢的女孩。就像他自己所说的“在骄傲幼稚地与家人断绝联系的几个月后,我在圣诞节回到家里,惊愕地看到戴维带着莉莲迈进鹈林大门,瞬间,欢喜、赌气、妒忌和敬畏同时向我袭来。”(95)这些无疑证明他依然爱着莉莲,无法跨越心中那道坎。
心中的纠结挣扎溢于言表,就像他自己对莉莲说的那样“我使你痛苦,这是我绝对不想做的。听着,我离家出逃了。我尴尬的处境,亲爱的莉莲——是对你有利的——我简直不能想象在任何事关紧要的时刻会对你说不,但对我清醒的理智而言又是不公平的。不是什么庄严的声明,也不是我到这儿来计划发表的言论,实际上,我来的时候,脑子里一片混乱,我很抱歉,如果那显得有点缺乏同情心。”(238)而在小说的最后,他对弗恩讲了“一个精彩的故事,关于他如何捐献精子给他弟媳受精,因为她丈夫不能生育。他直截了当地告诉她这件事,丝毫没有转弯抹角。他告诉她,他知道自己是第二号种子。”(385)由此可见,他战胜了心中的尴尬与焦虑,为“大家”舍弃了自己的“小家”,做出了深明大义的伦理抉择。而他自己也改变了对受精婴儿的态度,由初到医院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因为他对弗恩说“几个月后,我接到电话,他们出世了,两个令人望眼欲穿的双胞胎,我为他们的父母感到高兴,为自己的善举倍感欣慰,但直到我接到邮寄来的出生通知——照片时,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我才立即意识到他们对于我是多么珍贵。”(386)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认识到无论从妻子的角度还是母亲的角度来看,莫琳都是一个失败者从而告诫读者坚守伦理秩序,保持伦理身份的重要性;三兄弟虽然经历了艰难的伦理抉择,但最后他们都得到了成长。家庭是最普遍又是最主要的社会构成元素。家庭伦理关系往往影响着人们心灵深处最隐秘、最真切的情感体验。(杨巧珍8)人生在世,实属不易,谁不经历几多风雨。就像作者所说“心里的碎片,隐蔽的、飘忽不定的痛不可能驱除,或回收;如果你幸运的话,它们自己溜走。但或许它们就像一只金光灿灿的南瓜里面的籽,不能萌芽,但对瓜本身而言,却是必不可少的。不剖开坚硬顽固的瓜皮,你是没有办法掏出瓜籽的;又是它们会嗒嗒作响,宣告自己的存在。这就是事物的本质。”(397)但在家庭的支持下,家人的陪伴下“我们到了——尽管时光拖宕,内心困惑,途中阴影重重——可终于,或暂时,我们到达了我们心中想要到达的地方。”(399)“文学的根本目的是在于为人类提供从伦理角度认识社会和生活的道德范例,为人类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提供道德指引,为人类的自我完善提供道德经验”(17)作者虽然描绘是这一小家,但通过此,我们能够感受到现代社会特别是现代家庭当中出现的伦理问题。小说中经验教训在某种程度上不仅能触动人们反观自己的现实生活,反思自己的伦理态度,而且促使人们更加积极努力地去建构和谐美好的生活氛围。毕竟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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