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年了,在天南地北行走,有时离诗很近,有时离诗很远,但是我总也忘不了三堂街。
那是生我养我的地方,前有一江碧水,后有一围青山,住处背后摊开几亩荷田,才露尖尖角的时候,举起碧玉盘的时候,开出一朵朵粉荷的时候,都是最美的。
这是人间给我最初的诗意。
荷田美,最终的收获,还是脚杆子踩进泥土里,两只手插入泥土深处,挖出来的那一支支白莲藕。
诗又何尝不是。
越是贴近泥土的东西,就越具有存活力,越具有生命力。
其实所谓泥土,就是要有根。
我早年学着写诗,一直记着一位老师的教诲:写诗要“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搁笔多年以后再写,记得真切的仍是这句话。
时代迅猛发展,诗的观念不断更新,现在来看,这句话确实是老土了,过时了。但细细一想,仍有可取之处,那就是要写自己经历过的、熟悉的、感触最深的生活,写自己脚踩着的那一撮泥土。
当然要求变。在注重真情实感的同时,也要注重历史感,时代感,还要注重语感。既要面对和抒写社会生活,也要面对和抒写内心生活。
有许多人在创作中试图建立一个诗歌精神体系,这种努力是可敬的。但这种诗歌精神体系不能是空中楼阁,必须有一个坚实的基础,也就是要以广阔的、扎实的生活体验作为支点。
而对于参与其间的人,期待自己有所作为的人,就要在这种大背景,大构建下,尽量把自己放低些,缩小些,尽量足踏实地些。
从广义上说,诗是精神层面的东西,但需要物化的表现形式。诗常常带有物性的一面,就像一棵树,一朵花,一只红胸脯的鸟,一头奔跑的鹿一样,总是在一个神秘的地方,等待着有心人。
而那个神秘的地方,正是诗人需要发现和开掘的生活。
诗是神性的,来了灵感,一触即发。但这种神性,往往根植在理性之中,也就是对生活的认识,认知,解构之中。
“寻找到了可以显现”(策兰语)的东西,再揉入个人的独特感受,人人眼中所见人人笔下所无,一首诗,就能够立起来了。
当然是立在泥土之中。
文字散落时,单一,干瘪,了无生气。只有用诗意把它们组合起来,才会有立体感,充满弹性和张力,容光焕发。
然而这还不够,还必须注入一种叫作质感的东西,也就是滋生于泥土中,发掘于泥土中的内涵和深度,使之不只是有光鲜的外表,还有血有肉有灵魂,读在眼里,也是沉甸甸的。
我近几年写了一点诗,表达的是一种泥土情怀,表现的是一种生活阅历,在当今风生水起的诗坛,较之于许许多多的佳构力作,是太微不足道了。
但我是用了心来写。
泥土有九味。
我力求与泥土贴得近些,更近些,把根扎得深些,更深些,写出泥土的质感,写出生活的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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