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松龄《聊斋志异》一书的创作始于何时,是一个经过多位研究者探讨但至今尚未解决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形成了两种不同的看法,一是以已故的章培恒先生为代表,认为创作起始于蒲松龄南游江淮即康熙十年(1671)之后,二是袁世硕、马瑞芳、张稔穰、李灵年等先生认为,创作始于蒲松龄二十多岁,时在康熙三年(1664)左右。由于研究者对一些相关文献的认识存在歧说,各方观点颇不相同,《聊斋志异》创作的起始时间遂成一个存疑待考的问题。今不揣简陋,对这一问题进行考察。
一、“途穷书未著”与“新闻总入《狐鬼史》”
章培恒先生在《〈聊斋志异〉写作年代考》一文中,曾引蒲松龄“途穷书未著”的诗句来说明《聊斋志异》的创作在康熙十年(1671)尚未开始。其文云:手稿本第一册卷首《聊斋自志》,末署“康熙己未春日”,己未为康熙十八年(一六七九);文中云:“才非干宝,雅爱搜神;情类黄州,喜人谈鬼。闻则命笔,遂以成编。久之,四方同人,又以邮筒相寄,因而物以好聚,所积益夥。”据“久之”一语,知其于康熙十八年写《自志》时,距其开始写作《志异》已为时甚久;而他在康熙十年所写的《独坐怀人》诗中却有“途穷书未著,愁盛酒无权”(《聊斋诗集》卷一,见路大荒先生编《蒲松龄集》)之句,所以,《志异》的开始创作,也即第一册的开始写作,当在康熙十一、二年或稍后。
章先生的这一推论是存在问题的。其原因在于章先生只注意到了《聊斋诗集》卷一中“途穷书未著,愁盛酒无权”的诗句,但却忽视了同一卷中与《聊斋志异》的创作有直接关系的其他诗作。而所谓“途穷书未著”一语,“书未著”三字也不能理解为《聊斋志异》的创作至此尚未开始,而是说所作不多,此时尚未成编。正因为如此,冯伟民先生在《关于〈聊斋志异〉写作过程的两个问题:兼与章培恒同志商榷》文中,举出了蒲松龄的诗句“途中寂寞姑言鬼,舟上招摇意欲仙”和“新闻总入《夷坚志》,斗酒难消磊块愁”,以说明《聊斋志异》的创作开始于作者南游之前。冯先生所引的前两句诗见于《聊斋诗集》卷一的《途中》其一,是蒲松龄康熙九年南游途中的诗作;后两句诗见于同卷《感愤》,这首诗在抄本诗集《聊斋偶存草》中题作《十九日得家书感赋,即呈孙树百、刘孔集》,袁世硕先生考察认为,此诗作于康熙十年的正月十九日,时在蒲松龄南游期间。
“新闻总入《夷坚志》,斗酒难消磊块愁”这两句诗,《聊斋偶存草》抄本作“新闻总入《狐鬼史》,斗酒难消块磊愁”。《夷坚志》,宋人洪迈撰,全书四百二十卷,今存二百余卷。《四库全书总目》评论说:“书中神怪荒诞之谈居其大半,然而遗文轶事可资考镜者,亦往往杂出于其间。”蒲松龄以《夷坚志》代指自己正在创作的《聊斋志异》一书,正是从二者皆多记神怪之事着眼的。至于《狐鬼史》,赵起杲《刻〈聊斋志异〉例言》有云:“是编初稿,名《鬼狐传》。”此说虽出自传闻,不一定可靠,但《聊斋志异》多记鬼狐之事则是事实。蒲松龄曾自称“异史氏”,以《狐鬼史》代指《聊斋志异》,正说明了此书谈鬼说狐的志异志怪性质。总之,“《夷坚志》”与“《狐鬼史》”,都是蒲松龄本人对《聊斋志异》的代称,所指都是他南游期间已经在创作的《聊斋志异》,这是不存在疑问的。
冯伟民先生解释“新闻总入《夷坚志》,斗酒难消磊块愁”两句诗说:“诗中的三、四两句无疑是告诉我们《聊斋志异》的写作已在进行。所谓‘总入’,更说明已进行了一段时间,且有了一部分成果。”“总入”这样一种说法表明,《聊斋志异》的创作并不是作者南游期间才开始进行的,而是由来已久。那么,蒲松龄是什么时候开始创作《聊斋志异》的?细检原书,我们不难发现,蒲松龄早年创作此书的痕迹同样是历历可辨的。
二、《聊斋志异》文本所见早年创作的内证
蒲松龄在《聊斋自志》中说:“闻则命笔,遂以成编。”听到或看到一则故事,随即酝酿思考、命笔成文、修改加工,直至写成一篇自己感到满意的小说,这可以说是《聊斋志异》创作的一个特点,是作者的一种创作习惯。就《聊斋志异》中那些具有新闻特质的短制而言,这种“闻则命笔”的创作特点更是十分突出。试想,一件众口流传的奇闻异事,在经过了若干年之后再去“命笔”载记,这样的新闻事件还有记载下来并作进一步加工的创作兴趣与价值吗?《聊斋志异》中并不乏这类具有新闻特质的短制。比如《地震》篇:
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刻,地大震。余适客稷下,方与表兄李笃之对烛饮。忽闻有声如雷,自东南来,向西北去。众骇异,不解其故。俄而几案摆簸,酒杯倾覆;屋梁椽柱,错折有声。相顾失色。久之,方知地震,各疾趋出。见楼阁房舍,仆而复起;墙倾屋塌之声,与儿啼女号,喧如鼎沸。人眩晕不能立,坐地上,随地转侧。河水倾泼丈余,鸡鸣犬吠满城中。逾一时许,始稍定。视街上,则男女裸聚,竞相告语,并忘其未衣也。后闻某处井倾仄,不可汲;某家楼台南北易向;栖霞山裂;沂水陷穴,广数亩。此真非常之奇变也。
张崇琛先生曾经从新闻写作的角度分析这篇作品,认为《地震》篇不仅具备新闻“六要素”,即时间(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刻)、地点(稷下,即济南)、人物(蒲松龄与表兄李笃之)、事件(方“对烛饮”,“几案摆簸,酒杯倾覆,屋梁椽柱,错折有声”,“墙倾屋塌”,“河水倾泼丈余,鸡鸣犬吠满城中”)、原因(地震)、结果(“闻某处井倾仄,不可汲;某家楼台南北易向;栖霞山裂;沂水陷穴,广数亩”),而且运用了消息类新闻写作通常要求的“倒金字塔式”结构。从《地震》篇所记载的事件内容看,蒲松龄所记新闻事实由自己的亲身经历和稍后的传闻两部分组成。写亲身经历的部分,状自己的所见所感如在目前,所写的正是自己经历不久的事实;有关这次地震的远近传闻,也应该距地震发生的时间不远。因此,说《地震》篇创作于这次地震发生的数月之内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是数年之后再来记载这次地震的相关事实,因为事过境迁,记忆转淡,作者的感受就不会如此强烈,叙事的情感色彩也不会如此浓烈。
再看《念秧》、《蛙曲》、《鼠戏》这一组作品。《念秧》不属短制,但同样具有新闻特性。它的前半篇,写的是“余乡王子巽”入都探亲,在路途遭人设局诓骗之事;后半篇,写同邑吴安仁出都途中之事。吴安仁因为有狐友暗中帮助,所以在回乡途中不但没有受骗破财,反而人财两得,使得诓骗者不逞而亏。我们知道,狐化为人而帮助人的事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所以马振方先生评论此篇说:“《念秧》一题,实为两篇。……前篇是拟实之作,而且多写真人真事;后篇是表意小说,不仅纯属虚构,还有许多幻诞成分。”《蛙曲》与《鼠戏》两篇在手稿本中紧排于《念秧》之后,记载的是王子巽在京城的见闻,而且通篇都是王子巽的原话。前一篇记“王子巽言”如何,后一篇则记王子巽“又言”如何。由此可知,《念秧》、《蛙曲》和《鼠戏》,都是作者听了自北京回到家乡的王子巽讲述见闻经历之后写成的,三篇作品为一时之作。
王子巽实有其人。他名敏入,字子巽,一作子逊,号梓岩,与蒲松龄同为淄川县学的生员。蒲松龄在为王子巽所作的《〈追远集〉序》一文中,称“余与分深李、郭”,可知二人之间确有深交。《聊斋文集》中有一篇《陈淑卿小像题辞》,有研究者据以称说陈淑卿是蒲松龄的如夫人,后经邹宗良、王枝忠、马振方等先生考辨,知陈淑卿实为王子巽之妻,是王子巽自写其亡妻的小像真容,而请蒲松龄撰写了这篇题辞。
《聊斋志异》中还有一篇值得注意的短制《赤字》。其文云:
《赤字》篇是蒲松龄何时创作而成的?我们觉得冯伟民先生的看法颇有道理,他说:
三、“涪水神刀不可求”与“司空博物本风流”
蒲松龄的挚友张笃庆著有《昆仑山房集》,其中康熙三年(1664)有《和留仙韵》七律二首。其二全诗如下:司空博物本风流,涪水神刀不可求。
(自注:张华官至司空,著《博物志》,多记神怪事。)
君向黄初闻正始,我从邺下识应侯。
一时结客白莲社,终夜悲歌碧海头。
九点寒烟回首处,不知清梦落齐州。
刘洪强先生给出了“涪水神刀”的正确出处,纠正了因未明典故而形成的误解,但他对“司空博物本风流,涪水神刀不可求”这两句诗的解释却不无可商榷之处。他认为,“司空博物本风流”句中的“司空”指的是张笃庆本人,是以同姓的张华代指自己;而“涪水神刀不可求”也只是以同姓的蒲元代指蒲松龄,此外并无任何深意。他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张笃庆的这两句诗未能表明蒲松龄康熙三年已经在创作《聊斋志异》,还是应该把《聊斋志异》创作起始时间定为蒲松龄三十多岁以后,即他南游归里之后为好。
因为对“司空博物本风流,涪水神刀不可求”这两句诗的理解事关《聊斋志异》创作起始时间的认定,下面我们与刘洪强先生探讨一下这两句诗的具体所指。
关于“司空博物本风流”的诗句,刘洪强先生认为这仅仅是以张华比作张笃庆自己,其所举出的理由,一是康熙三年,“蒲松龄才刚刚24周岁,于情于理他也不会进行小说创作”;二是“当下学者都把《博物志》归入志怪小说中的‘地理博物类’中,它‘以山川地理知识和传说所占比重最大’”,“《博物志》与《聊斋志异》即使不是风马牛不相及也是相去甚远的,张笃庆为什么拿《博物志》比《聊斋志异》呢?”
其第一个理由,上文举出的事实已经予以否定。《聊斋志异》中,像《李司鉴》这种无须进行文字加工的短新闻,其写作的时间应该就在事件发生的康熙四年;《赤字》这种简单的记事文字,更有可能把《聊斋志异》创作的起始时间提早到顺治十二年,蒲松龄十六岁时。
其第二个理由,牵涉到对《博物志》一书的性质及其与《聊斋志异》关系的认定。《博物志》固然是“以山川地理知识和传说所占比重最大”,但却不能以此否认此书的神怪性质,更不能说“《博物志》与《聊斋志异》即使不是风马牛不相及也是相去甚远的”。如《博物志》卷三《异兽》条载:
再看《聊斋志异》之《黑兽》篇:
尽管蒲松龄在篇首自撰出处为“闻李太公敬一言”,但老虎并无黑兽这样的天敌,《黑兽》篇分明是一个虚构出来的动物故事。上举的两篇作品,“猛兽”与“黑兽”这两种为虎所敬畏的动物,前后的继承关系可以说是一目了然的,怎么能说《博物志》与《聊斋志异》即使不是风马牛不相及也相去甚远呢?
张笃庆诗中的自注“张华官至司空,著《博物志》,多记神怪事”,很显然是为“司空博物本风流”一句作注。但晋人张华和蒲松龄的朋友张笃庆却明显具有不同的文学旨趣。《晋书》本传说张华“图纬方伎之书,莫不详览”,他以博物著称于世,创作《博物志》一书是当时的社会风气使然,亦是其兴趣所致。张笃庆的高祖张敬,万历年间官礼部仪制司主事,著有《张仪部集》,钱谦益《列朝诗集》、朱彝尊《明诗综》均录其诗篇。其父辈张谱、张询、张诠皆能诗,并有诗稿藏于家,《国朝山左诗钞》选录其中若干首。其父张绂,被王士禛称为“酒余好为诗”。张笃庆幼承家学,热衷于诗道。他十六岁即以诗获得提学道施闰章的赏识,被“面许采芹”。十八岁时与蒲松龄、李尧臣等人结“郢中社”从事诗歌创作,年未及冠已有乐府二百余首。青年时代的张笃庆怀着极大的热情进行诗歌创作,后来他出应科举屡试不中,更是一心致力于诗歌,直至晚年。因为视诗文为文学正宗,张笃庆对友人蒲松龄创作志异志怪的小说很不以为然。如果他仅仅是以张华自比,此外并无深意,他又如何会在诗句之下,加上这样一条与自己的文学爱好大异其趣的“著《博物志》,多记神怪事”的自注?
刘洪强先生说古人在诗句中“常拿历史上与自己同姓的名人指自己,与友人同姓的名人代指朋友”,应该说这种情况是有的,但不是普遍现象,更不是必然如此。是不是分别以同姓的名人况指自己和朋友,要根据诗作的背景和具体内容来进行判断。就张笃庆的“司空博物本风流,涪水神刀不可求”这两句诗而言,第一句是因为作者知道蒲松龄正在创作志怪小说,所以才况比以晋代著有《博物志》的张华;第二句,则是说如果蒲松龄像张华那样热衷于传奇志怪之事,这无异于蒲元用涪水煅刀,是难以煅成神刀的。其言外之意,是提醒自己的朋友蒲松龄,把时间和精力用在谈狐说鬼一类的创作上是毫无意义的。这样的规劝,与他后来在诗作中劝蒲松龄“聊斋且莫竞谈空”,表述的正是前后一贯的思想。
辨析了对“司空博物本风流,涪水神刀不可求”的诗句理解中出现的歧义,我们也就可以作出判断,《聊斋志异》的创作在顺治后期至康熙初年就已经开始。张笃庆康熙三年所作的《和留仙韵》其二,是蒲松龄早年创作《聊斋志异》重要的旁证材料,这话并没有说错。
注:
② 章培恒《〈聊斋志异〉写作年代考》,《蒲松龄研究集刊》第一辑,齐鲁书社1980年版,第184页。
③ 参见冯伟民《关于〈聊斋志异〉写作过程的两个问题》,《蒲松龄研究集刊》第四辑,齐鲁书社1984年版。
⑤ [清]永瑢等撰《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857页。
⑧ 张崇琛《新闻与文学交融的杰作:〈聊斋志异〉中的新闻篇章》,《蒲松龄研究》2009年第1期。
⑩ 参见田泽长《蒲松龄和陈淑卿》,《蒲松龄研究集刊》第一辑,齐鲁书社1980年版;邹宗良《对〈蒲松龄和陈淑卿〉一文的几点质疑》,《蒲松龄研究集刊》第三辑,齐鲁书社1982年版;王枝忠《对〈蒲松龄和陈淑卿〉的几点商榷》,王枝忠《蒲松龄论集》,文化艺术出版社1990年版;马振方《〈陈淑卿小像题辞〉考辨》,《文学遗产》1985年第1期;邹宗良《〈《陈淑卿小像题辞》考辨〉订补》,《文学遗产》198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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