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给我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带来了发展的契机。30年前那种“一大二公”的单一所有制结构已被中共中央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所确立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所取代;曾被视为“资本主义尾巴”的个体经济和基本绝迹的私营企业,如今已堂堂正正地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党的政策鼓励、引导和国家法律的保护。这是一个深刻的变革。
回顾过去的三十年,贵阳市非公有制经济也和全国一样,经历了初始发展、迅速发展、快速发展几个阶段。
初始发展
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贵阳市的一些待业青年、曾被疏散下乡而返城的人员和其它社会闲散人员,纷纷拥上街头巷尾、摆摊设点,出售小百货、小吃等,以维持生计。由于“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有国家政策所依,无从着手,一些摆摊设点小本生意人员基本上是无证经营。当时,就餐难、买菜难、做衣难、住宿难等十分突出,政府来不及解决这些问题。针对这种状况。社会待业人员见缝插针,有的办起了饮食摊,有的开设了修理摊、理发店、缝衣店,有的开起了小旅栈。由于受“资本主义尾巴”的影响,一些个体户虽然从事个体经营,但还是躲躲藏藏,经营不办理执照,即连工商管理部门,也怕再被戴上“发展资本主义”的帽子,加之个体户良莠不齐,管理难度大,不愿去大胆管理;街道办事处则怕个体户发展会影响他们下属的服务站;就连国营企业也怕个体户起来抢占了他们的地盘。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清理了“左”的思想路线,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制定了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决定,从而坚定了发展经济的信心。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逐步推行和农村能工巧匠,承包大户和个体运输户逐步发展起来的个体工商户的产生,从1979年开始,针对“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返回城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各地可以组织返城知青从事修理、服务和手工艺等个体劳动。至此,贵阳市的个体工商户随之发展起来。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于当年10月恢复了对个体工商户的审批发证工作,当年全市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565户。经过一年多的发展,尤其是1981年10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广开就业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后,在党的政策鼓励和引导下,贵阳市城市个体工商户得到进一步发展。到1981年底,全市个体工商户达6596户,从业人员7797人。主要从事零售商业、饮食业及修理服务业等。不但解决了吃早点难、就餐难、住宿难等问题,而且一些传统的名点小吃,如“肠旺面”、“丝娃娃”、“恋爱豆腐果”、“豆腐圆子”等相继出现。而“喜迎春”、“程肠旺”、“陈无赖”等具有地方特色的饮食专业名店的开业,给贵阳市民增添了口福。
迅速发展
1982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大指出:“在农村和城市,都要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管理下适当发展。”同年12月,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修改的宪法中,对个体经济的合法地位加以法律认可。以党的十二大为标志,党关于发展个体经济的方针基本形成,进一步明确了对个体经济实行引导、鼓励和发展的方针。中共贵阳市委、市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从事商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小商品、地方特色产品等生产型行业,进一步调整个体经济行业结构。有关部门开展对个体工商户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从而促使个体经济迅速发展。从1982年到1984年的3年间,贵阳市的个体工商户以每年平均递增3000户的速度发展,1984年底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发展近2万个,比1979年增加35.4倍。
1984年,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从农村转向城市,我市也和全国一样,一部分善于经营,积累了更多资金,生产经营扩大,请帮手、学徒数量超过国家规定数目的个体工商户,有的转为私营企业、有的戴上“红帽子”挂靠乡镇企业。党的十三大肯定了“私营经济一定程度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生产,活跃市场,扩大就业,更好地满足人民多方面的生活需求,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1987年1月20日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这个规定允许、支持、鼓励部分科技人员“下海”、“兴办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在党的十三大和国务院科技体制改革若干规定等方针指导下,我市逐步有了私营企业。1987年上半年,贵阳市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44户。到1988年上半年,不到一年的时间,全市私营企业发展到162户,从业人员2117人。当时70%的企业在郊区,以资源开发型的小型工业、手工业生产为主。1988年6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后,贵阳市的私营企业也和个体工商户一样加快发展。私营企业逐渐从郊区转移到城镇,企业类型从小型采掘企业等粗放生产型向技术含量较多的加工生产型以及流通型、服务型拓展延伸。1989年,全市私营企业231户,注册资金2232万元,从业人员3867人。1990年一度减少到181户,通过政策引导和宣传鼓励,这种减少的势头得到抑止。到1991年底全市已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为31085户,比1979年的565户增加了55.01倍,从业人员51109人,注册资金15089万元。私营企业254户,比1990年大大增长,从业人员4818人,注册资金26333万元。这一时期个体私营经济虽然迅速发展,但仍受到允许他们从事手工业、饮食服务业、修理业、零售商业、以及非机动工具的运输、房屋修缮等行业工作,以弥补国营、集体企业生产经营之不足。规定个体户不得从事长途贩运和商业批发;不得贩运国家计划物资等限制。贵阳市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仍以饮食业、商业、修理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为主。这一允许和不允许,不同程度地限制了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
快速发展
邓小平1992年南方谈话的发表和同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的报告把“在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它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后,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快我市个体经济发展的具体意见》,放宽了登记名称、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减少了审批环节,加快了集市的新建、改建、扩建速度,大力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长途贩运,引导个体经济按社会需求调整产业结构,
重点鼓励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提倡向生产型和科技型的行业发展。同时,积极支持鼓励个体工商户发展外向型经济,到沿海、沿江、沿边、国外从事生产经营。1993年,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快个体和私营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放宽了个体工商户和私营经济经营的行业品种,除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金融等10种行业外,其他都准许个体和私营生产和经营。只要具备物质条件的,还可以经营批发业务,联合经营、长途贩运;允许一照多种经营;可以开展多种形式横向经济技术联合,与公有制企业实行多种形式联合;可以开展代购、代销、代加工、代储、代运等业务或租赁,兼并、购并公有企业;同公有制经济实行股份制经营的可享受国家股份制有关政策,还可开展边境贸易,举办合资、合作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等。从而使贵阳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掀起了新的高潮,规模、水平都上了一个新的台阶。1993年贵阳市发展个体长途贩运户943户,比1992年增加36.9%。截止1993年底,全市个体工商户发展到3722户,从业人员65049人,注册资金25703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5%、21.0%和59.8%;私营企业743户,从业人员11155人(其中投资者2004人,雇工9151人),注册资金12658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4.0%、53.8%和159.3%。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创工业产值24930万元,占市属工业总产值的3.8%,商品零售总额72675万元,占全市商品零售总额的20.86%;交纳税金8600万元,占全市工商税收的4.88%,占全市财政收入的5.48%。
1994年,中共贵阳市委、市人民政府又提出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实行五不限:不限发展比例,不限发展速度,不限经营方式,不限经营规模,不限经营范围。从此,个体私营经济除了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行业外,已涉及到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旅游业、养殖业、种植业、医疗卫生、文化艺术、科技服务、信息咨询、教育等行业。1997年,市委、市政府又提出了“政治上给信任,政策上给优惠,服务上给方便,发展上给支持,经营上给指导”的方针,把支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到1997年底,全市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69871户,从业人员115485人,注册资金64693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8.68%、6.91%、14%;全市注册登记的私营企业达4869户,从业人员24345人,注册资金达21.7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8.25%、15.2%、50%。全市在市工商局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354户,注册资本40866万美元。个体私营经济第三产业全年总产出完成45亿元,增加值11.6774亿元,比上年增长70%。
1997年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明确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从而帮助人们消除了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种种顾虑,也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解除了怕政策变的顾虑,坚定了发展信念。
在党的十五大精神的鼓舞下,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制定了《为实现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大突破的措施》鼓励、引导个体私营等经济的发展。1999年由市财政投入300万元,建立了非公有制经济贷款担保中心,引导和鼓励私营经济和个体工商户加入会员担保中心;以股份制为载体,让非公有制经济长人国有经济,参与国企改革;修订了《关于进一步维护外商投资的决定》,并从简化办事程序、上门服务、优惠减免收费、提高效率等方面改善服务环境,从而进一步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到2001年12月底,个体工商户数上升到67800户,注册资金上升到167260万元。从业人员增加到104666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2.9%、40.93%、16.13%。全市私营企业户数已达9553户,从业人员88521人,分别增长29.88%、24%。当年500万元以上工业产值的在筑的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41个,实现工业产值93825万元。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已从最先的“拾遗补缺”发展成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不仅成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活跃市场,方便人民群众生活的主力军,而且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新的重要增长点。
2002年9月和2007年10月,江泽民同志和胡锦涛同志分别在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的报告中都强调两个“毫不动摇”,即“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强调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2005年,国务院制定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和国务院的意见都充分表明了党和国家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的稳定性。党的十六大以来,市委、市政府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2003年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的若干措施》和《贵阳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表彰奖励办法》;建立了“贵阳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投诉中心”;扩大了非公有制企业贷款担保面;召开了贵阳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暨表彰大会,并形成每两年召开一次的制度;把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纳入“十五”计划、“十一五”规划和“强市升位”、“建设大贵阳”和“西部大开发”等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中,并列入目标管理,进行考核。从而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使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到2007年贵阳市个体工商户注册户数87156户,从业人员13.7万人;私营企业注册户数21705户,从业人员近18.7万人。2007年,贵阳市非公经济实现进出口总额17645万美元,占全市进出口总额比重的10.43%,其中出口16304万美元,占全市出口总额比重的13.23%。
从2002年到2006年底的“十五”期间,非公有制经济比重逐年增加,2003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147.85亿元,增长22%,占全市生产总值的38.8%;2004年占全市GDP比重40%;2006年,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6%,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42%,比“九五”期末32.2%增加9.8个百分点。
(待续)
《浪潮》编辑部推荐选登
(作者单位:贵阳市政协)
责任编辑:王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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