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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人出群引发“踢群第一案”

时间:2023/11/9 作者: 畅谈 热度: 15943
马东

  在日常生活中,微信已成为多数人必不可少的通信交流工具,大家都有各式各样的微信群,然而在山东青岛平度市,一个微信群主将成员移出群聊被告上了法庭……

  踢出群聊

  该案的起因是一群成员被群主踢出群聊。

  2018年5月31日,平度法院立案庭法官于建平建立微信群,平度市律师、法律工作者通过相互邀请的方式可以加入该群。柳孔圣由其他律师邀请入群。2018年6月7日,刘德治成为群主。6月9日,刘德治在群内发布群公告,并“@”所有人,主要内容为:请大家实名入群;微信群的宗旨主要是交流与诉讼立案有关的问题;群内不准发红包;群内言论要发扬正能量,维护司法权威;违者,一次警告,二次踢群。

  该群成立后,群成员之间一直在交流、讨论有关诉讼立案、诉讼退费等问题,并分享各自经验,刘德治、于建平等立案庭人员亦与群成员之间互动交流。

  2019年1月21日,柳孔圣先后在群内发布与诉讼立案无关的视频及评论,刘德治就上述内容提醒柳孔圣注意言行。但柳孔圣未予理睬,并与群成员何某在群内发生争执。经刘德治提醒后,柳孔圣仍继续发布相关言论。当日21时许,刘德治将柳孔圣移出该群。柳孔圣遂诉至平度法院,该案经青岛中院指定由莱西法院审理。

  对簿公堂

  7月29日下午,莱西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柳孔圣诉被告刘德治名誉权纠纷案,本是群友的二人对簿公堂。

  庭审时,柳孔圣诉称,其在平度市法院为方便向律师、法律工作者提供诉讼服务而建立的“诉讼服务群”内正常聊天发言时,被群主刘德治以莫须有的理由无端移出群聊,并在其他律师拉他重新入群时,予以拒绝,致使他无法进入该微信群。他要求刘德治通过书面形式或视频形式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刘德治答辩称,柳孔圣被移出群聊是群主的个人行为,应驳回其起诉。首先,从该群的性质和目的看,该群是个人建立的,目的是供不特定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相互交流,讨论诉讼和立案方面的有关问题。将发表不当言论的柳孔圣移出群聊是群主对本群进行管理的自治行为,符合群规。其次,刘德治没有侵犯柳孔圣的任何权利,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群内自治”

  “将成员移出群聊成被告”可能和每个人有关,所以该案备受关注,莱西法院负责人对裁定依据作了解释。

  莱西法院负责人解释称,2017年10月8日实施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对“互联网群组”作出了界定,即“互联网用户通过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建立的,用于群体在线交流信息的网络空间”。

  该负责人称,在“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基础上,上述规定第九条对群主设定了义务:“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对于群成员而言,“互联网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该负责人表示,群主作为群的管理者,负有监管职责。“群成员被移出群聊”行为本身,很大程度上属于自然人合意自治的范畴,法律和法规不会、也不可能作出更多更细的规制。本案中,刘德治依据微信群赋予的权限发布群規,在柳孔圣违反群规时,依据权限将其移出群,是依据功能权限对群进行管理的自治行为。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本案中,群主与群成员之间的入群、退群行为,应属于一种情谊行为,可由互联网群组内的成员自主自治。刘德治并未对柳孔圣名誉、荣誉等进行负面评价,柳孔圣提出的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主张,系基于其被刘德治移出群组行为而提起,不构成可以提起本案侵权民事诉讼的法定事由,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资料来源:《都市时报》)

  互联网群组并非“法外之地”

  此次莱西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对案件庭审过程进行了全程微博直播。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代表、法学专家及新闻媒体记者旁听了庭审。

  山东政法智库专家周煜表示,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兴法律问题出现,微信群主与群员的关系如何界定是此案的一个争议点。微信本身是有一定私密性和个人交流性质的平台,在平台里群规是非常重要的。他认为,此案中原告没有遵守群规,被告按照群规以及网信办出台的一些规定将其移出群组的行为是符合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的。

  现实生活中,每一个人都会使用互联网群组,也可能是群组的管理者。莱西法院负责人表示,2017年10月8日实施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对“互联网群组”作出了界定。在“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基础上,该规定第九条对群主设定了义务。

  虽然,本案中互联网群组依功能设置权限行使引发的纠纷,系自主管理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但是互联网群组并非“法外之地”。对类似本案因移出等网络行为而产生的争议,相关部门应完善行业管理规范,强化网络成员自治自律,引导互联网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维护好网络空间的天朗气清和生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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