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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出诬告者

时间:2023/11/9 作者: 畅谈 热度: 14734
张笛扬

  

  

  

  李道义不停地叹气。2019年5月30日下午,这位“副处级干部”有点沉默寡言。

  三个月前,李道义因“诬告下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了湖北十堰市住建委总工程师的职务,保留副处级待遇。

  十堰市纪委的通报称,2017年12月,李道义在担任十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时,杜撰了多封匿名举报信,诬告中心副主任。

  对于纪检部门来说,“诬告”不是一个新问题,但一直是一个困扰。十堰市纪委书记陈东灵表示,诬告会使干部“为担当担心,为正气受气”。

  湖北省纪委负责人也公开表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为达到个人目的,肆意诬陷他人,增加监督执纪工作成本,影响当地政治生态。”

  2018年以来,已有多地纪检部门启动了为被诬告干部“澄清正名”、还以清白的行动,但大多都未追究诬告者的责任。十堰市纪委则向前一步,采取行动“揪”出了诬告者。

  记者获得的数据显示,该市己有12名恶意诬告他人的党员干部受到了党纪政务处分,李道义就是其中之一。

  不止是十堰市,湖北省内已有多地出台文件,要对诬告者进行严肃处理。2019年2月,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在部署年度工作时也指出,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截至目前,内蒙古、贵州等省份已制定关于查处诬告行为的相关规定。

  “炮制”举报信

  巡察被视为巡视制度向基层的延伸。十九大报告提出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之后,十堰市委开展了新一轮巡察。

  2017年12月,十堰市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纪委一名科级干部介绍,巡察组进驻不久,时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李道义就将多封匿名举报信交给巡察组,称信件是单位职工所写,他代为转交。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下设的副处级单位。巡察组拆阅信件后发现,信中反映的都是中心副主任李学东的问题,李是一名女干部。

  前述十堰市纪委官员称,巡察组随后就进行查证,只有一封信的举报内容和实际情况“稍微沾边”,其他的均不属实。

  于是,巡察组约见了包括被举报者李学东在内的多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工,他们都说没写过举报信,并表示对中心领导班子没有意见。

  2019年5月31日,李学东告诉记者,几乎所有的职工都被巡察组约谈过,还被要求作出没有写过举报信的承诺,“按了手印”。

  巡察组再找李道义核实时,他承认那些举报信都是他本人所写。

  在李学东的印象中,2019年春节前,十堰市委领导曾在一次大会上批评过有些单位领导的诬告行为,“有干部炮制了七八封举报信诬告班子成员”,但没有点名,李学东当时也不知道说的就是李道义。

  直到2019年2月,《中国纪检监察报》才在报道中公开点了李道义的名字,当时十堰市纪委还未公开通报。

  不过李学东表示,她至今都不知道举报信的内容,巡察期间,也没有人向她“交过底”。

  得知李道义诬告下属的消息时,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一位科级干部感到“不可思议”,在他看来,李道义和李学东在单位没有公开闹过矛盾,而且如果领导要给下属“使绊子”,有很多途径,“没必要用这种上不了台面的方式吧”。

  李学东也称,她和李道义两人此前为正常的上下级关系,没有矛盾和积怨,只是两人工作方式不太一样,“李道义性格较为沉闷”。

  纪委披露李道义的诬告行为后,李学東想了又想,还是觉得有些难以解释,她最终猜测“他可能是怕主任的位置被我取代吧”。

  实际上,在李道义提交举报信后不久,2018年2月,他便调任十堰市住建委总工程师。此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_直空缺,由李学东主持工作。

  在李学东看来,尽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和住建委总工程师都是副处级岗位,但中心是事业单位,到了住建委就进入了公务员序列,算是重用了。

  被“重用”整整一年后,2019年2月,李道义受到处分。十堰市纪委向记者提供的材料显示,李道义的行为最终被认定为:“炮制”举报信,匿名诬告班子成员,企图借反腐之“势”,打压对立面干部。

  面对纪委的这一定性,李道义对记者说“那都是工作上的事”,不愿再作回忆。

  “导致的破坏”

  发起严查诬告行动之前,十堰市纪检监察部门往往把主要精力放在查证举报的问题上,而疏忽了对诬告者的追责。

  隶属十堰的丹江口市纪委干部夏君说,过去办案人员将问题线索查否之后,往往只会对诬告人作口头上的政策讲解和思想教育。

  但诬告导致的破坏却产生了。十堰市纪委在调研中遇到一些基层干部反映,干部敢担当就难免得罪人,如果干部被诬告,蒙受“不白之冤”,就会产生思想困惑,畏首畏尾。

  通过观察,夏君发现,诬告还会打击干部的工作热情,“他觉得正常工作反而被诬告陷害,接下来开展工作时肯定会受到拘束”,丹江口均州路办事处纪委书记杨飞就是一个例子。

  杨飞曾被实名举报收受开发商一辆小轿车,丹江口市纪委调查发现,登记在杨飞名下的车辆有合法来源和凭证,举报信反映的问题失实。

  尽管丹江口纪委己给杨飞“澄清、正名”,但面对记者时,杨飞“还是觉得挺委屈”,他担心别人会怀疑他真的有问题,要长期在质疑的目光里开展工作。

  有时,就算诬告人没有把虚假举报内容扩散出去,但纪委在调查过程中,也常常要约谈同一单位的其他干部以了解情况,这也会让人产生怀疑。丹江口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秦本均遇到过这样的尴尬。

  2019年年初,丹江口市纪委接到了针对秦本均的匿名举报信。据他回忆,纪委收到举报信后,市委组织部长就找他谈了话,要求他自查问题,写一封思想汇报。

  秦本均事后了解到,在纪检部门调查的过程中,党校的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一一被约谈过,“本来有些人没往那方面想的,被纪委一问,反倒觉得我真有问题了”。

  秦本均自认为是一名对下属严格要求的领导,上一任常务副校长曾因违纪受到处分,校内管理涣散,“我去了后就要求所有人按时打卡上下班,每个人必须参加调研和写文章,班子成员必须上讲台。”秦本均觉得,就是因为严格要求干部,才使自己招来被诬告的麻烦。

  经查证后,2019年4月,丹江口市纪委派出一常委带队,在党校召开了澄清通报会,为秦本均正名。

  除了对干部心态产生影响外,夏君认为,诬告还会消耗纪检部门的办案精力,增加工作成本。针对杨飞被举报收受小轿车一事,丹江口纪委的办案人员先后到车管所、银行调查其名下车辆和资金流动的情况,才发现举报的问题不实。

  “更麻烦的是重复诬告。”丹江口纪委信访室主任张伟伟介绍,根据上级纪委要求,“同一个问题,去年收到举报后查否了,如果今年再收到同样的举报,还得按照流程再查一遍。”

  夏君告诉记者,正是由于诬告严重破坏了政治生态,2018年,丹江口市纪委在学习上级纪委新精神后,经过研判,下决心严查诬告者。

  因何诬告?

  2018年5月,丹江口市纪委收到一封实名举报信,反映该市凉水河镇武装部长张启斌的问题:“经常向辖区内企业和施工业主们索要好处费,存进小金库进行挥霍,不给钱就不办事。”

  纪委调查组花了一个月时间,走访了近年来在凉水河镇中标的二十多家企业,但没有企业主反映张启斌有索要钱物的行为,调查组又对该镇的财务账册进行一一核查,以查证张启斌是否有私设小金库的问题。

  最终市纪委认定举报内容系捏造、虚构。当办案人员找到举报人石某核实情况时,他坦白自己是诬告。

  石某是丹江口一个保洁公司的股东,因垃圾清运费用的结算问题与张启斌产生矛盾,他举报张启斌的出发点是“当前反腐声势浩大,采取举报的方式,只是希望能够引起领导重视,推动解决我垃圾清运费用的问题”。

  夏君对丹江口市办理的诬告案进行总结时发现,不少人诬告的目的是希望借助反腐的高压态势,引起纪检部门或上级单位的关注。

  十堰郧阳区富家河村村民牛某也是因为个人诉求得不到满足而诬告,他向村委会提出超标准享受征地补偿被拒绝后,便通过送钱、送物请人写材料,捏造事实、伪造村民签名及指印,先后向各级纪检机关举报14次,其中12次是以村支书姚金星为对象重复举报,企图以此逼迫姚金星“让路”。

  面对石某、牛某这样身为普通群众的诬告者,纪委无法像对待党员干部那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通常采取的办法是移送公安机关。

  界定之难

  启动严查诬告这项工作一年之后,张伟伟发现实施起来并不容易,“紀检干部的主要精力放在查证信访件所反映的问题线索上,到最后把问题查否才知道是诬告,但调查过程中往往忽视了对诬告的取证。”

  这导致最后将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时,常常不被采信,“公安部门在办理案件时也有顾虑,如果不是‘铁板钉钉的诬告,他们担心处理后会引发新的信访问题。”张伟伟说。

  “纪检部门无法把所有事都查清查透,尤其是乡镇纪委,办案精力有限。”张伟伟介绍,只有在一些很具体的问题上,实打实没有的,才能认定为诬告。

  他打了比方,如有人反映干部收了烟酒,纪委可能也查不实,但不敢打保票说没有,不过如果有人反映干部贪了财政拨款,那就可以查清楚。

  被诬告过的杨飞本人是纪检干部,他在工作中也遇到过无法彻底查清的举报线索。2018年下半年,杨飞收到一封举报信,反映街道一位干部存在男女作风问题,杨飞走访查证后发现大体不属实,但也无法确保完全没有问题,“这样就没法说人家是诬告”。

  “要求老百姓反映的所有问题都属实是不现实的。”在夏君看来,纪检部门在界定过程中就要严格区分诬告和错告,“只有举报人存在主观上的恶意,并且明知举报内容不实还要举报,才能认定为诬告”。

  夏君发现,有些村民确实是因为有正义感,才向纪检部门反映一些“道听途说”的问题线索,“他们并不是为了陷害干部,这种就是错告”。

  错告和诬告,后果不一样。监察法颁布实施后,中纪委网站推出了“案例解读监察法”系列报道,其中就提出,对于错告或检举失实的,一般不追究法律责任,但对于主观上存在恶意并实施了诬陷行为的,则应依法给予相应处理。

  张伟伟认为,严查诬告行为在短期内可能会影响到正常反映问题,因为老百姓再举报自己拿不准的事可能会有顾虑,“但从长远来看,追究诬告者,能把恶意诬告的不良风气打压下去。”(资料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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