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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被中央督察组曝光的“三十六计”

时间:2023/11/9 作者: 畅谈 热度: 13157
雪山小狐

  

  最近,中央环保督察的“成果”不少。

  今年5月30日起,6个中央环保督察组分别进驻河北、河南等十省(区),开展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6月7日,“回头看”督察进驻工作正式到位。

  然而,距今不过短短半个月,“回头看”的结果就已是触目惊心。

  从6月7日开始,生态环境部相继在官网上挂出了实时的督察情况,加上各类媒体的披露报道,假整改、不整改、变着法儿降低要求……各地简直使出了“三十六计”。

  比如,天津宁河区在落实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时敷衍塞责,为应付检查做表面文章,仅采取杂物堵塞排污口、设立挡水墙等临时性措施:天津的静海区水务局为应付环境保护督察,更是胆大妄为地编造会议纪要和工作台账;安徽的蚌埠、淮北、铜陵、六安4市空气质量下降,考核结果应为不合格,但实际考核结果为良好或合格。

  各地政府和企业的“奇葩”做法还有哪些?

  偷梁换柱

  最近,督察人员突击检查了濮阳市范县城区垃圾填埋场,现场堪称“模范”:洒水的路面、苫盖的垃圾堆场、工整齐全的运行记录、良好运行的污染防治设施……一切看似十分完美。

  结果细究之下呢?污染防治设置是在运转,但流量计始终显示为o,既没有出水也没有进水,此外,机器的深度处理系统早已锈迹斑斑。事实上,督察人员后来翻看企业台账,发现这台机器早就已经损坏不能使用,企业不过是在虚假运转、应对督察。

  那么,更严重的问题是,机器不能处理,每天产生的大量垃圾渗滤液怎么处理呢?

  期待企业用其他办法进行环保化处理是不现实的。毕竟,根据凭证票据,该企业上一次购买处理垃圾渗液所需要的酸、碱、聚铁、漂白粉等的时间,还是7年前的2011年。

  所以,废水到底去哪儿了?

  眼看瞒天过海不能过关,负责人终于讲出了实情:为了方便和节省成本,由范县城市管理局组织施工单位,直接从垃圾场渗滤液调节池铺设暗管,直通市政污水管网。是的,这一行为,竟然是在当地城市管理局的帮助下实施的。

  当地政府执法犯法还不止这一件。督察人员在调研时,也会专门对政府下发的文件进行仔细查看。结果发现,范县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范县发改委),曾经下发过一份关于“十三五”期间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的通知文件,印发时间是2017年5月7日。大家都知道,我国政府的通知性文件,大多是自上而下,由上级行政部门下发给下级行政机构的。但是,督察人员在翻阅文件时,却发现,濮阳市政府下发的相关文件是在2017年11日7日。

  也就是说,范县下发的通知,比濮阳市方案印发早了6个月,甚至比河南省级方案还提前2个月。问题出在哪儿,范县的领导都干了啥?不言而喻。

  瞒天过海

  有偷梁换柱,就有瞒天过海。

  在清远,有四条河——澜水河、海仔大排坑、龙沥大排坑和黄坑河,被列入了广东恶臭水整治名单。

  既然被列入整治名单,那就要好好整治。不久之后,地方政府就上报了整改资料,显示四条河水质监测均达到要求,公众评议结果为96%。这还不算,在文件中,有关人员还用到了“清澈见底、鱼类成群”这样的词汇。

  所以,是怎么个清澈见底、鱼类成群法?

  用沿河居民的说法:这就是个笑话。尽管近期连续下雨,站在海仔大排坑旁,仍然有阵阵臭味袭来;黑色的底泥高过水面清晰可见,岸边留下黑色的污垢痕迹。有数据显示,五洲世纪城段水体发黑发臭,水质氨氮浓度达23毫克/升,远超过重度黑臭标准。

  事实上,清远市水务部门一官员坦言,为了能按时完成任务,他们根本就没有截污,也没有清淤,而是采取了应急方式——水系连通。换言之,为临时达标而调水稀释。

  有“异曲同工”之恶劣行径的,还有同在广东的佛山市三水区。

  广东省有一条河叫漫水河。这个漫水河是北江一级支流,全长75公里,流经肇庆、清远、佛山三个城市,从佛山市三水区汇入北江。简而言之,这条河对于广东省的生态非常重要。

  不过,这条河的水质却逐年恶化,从2014年的Ⅲ类下降至目前的劣V类。2017年其河口断面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年均浓度较2016年分别上升86.4%、57.9%和59%。

  那么,面对如此严峻的生态危机,当地是怎么整改的呢?

  根据通报,督察人员在漫水河入北江的河口断面上游约50米处,发现了一个曝气增氧机。这个曝气增氧机,简单来说,就是一个通过外力强行给一条河的某一段“输氧”的机器,其目的则是提高下游监测断面溶解氧浓度,从而达到考核要求。

  由于不知道具体采样时间,这个曝气增氧机还有固定的“上班时间”,上午8点到12点和下午14点到18点。

  而这样公然、有组织、有预谋的“瞒天过海”,在附近的南山镇、大塘镇,还分别有1个和3个。

  假痴不癫

  说到这里,大家应该也已经发现,环保督察“回头看”所发现的问题,不仅仅是企业的问题,更多地还是政府不作为、假整改,与企业沆瀣一气的问题。说白了,是官场问题,是政治问题。

  不过,相较于这些案例,宁夏中卫市的一家企业和政府的关系,则显得更加奇葩:污染企业屡罚不止,政府“管不住”企业。

  具体是怎么回事呢?

  宁夏中卫市一家企业存在不少污染问题:比如,没有按照环评批复建设治污设施。政府要求该企业建设一个焦镁联产循环经济项目,然而在实际建设中,项目规模却大打折扣。

  要求是300万吨/年洗煤、240万吨/年焦炭、10万吨/年甲醇、5万吨/年粗苯加氢精制、2万吨/年镁合金;但实际上却只有300万吨/年洗煤、120万吨/年焦炭。

  不仅如此,批复明确要求采用干法熄焦工艺,湿法熄焦系统作為备用。但实际上,该企业只建成湿法熄焦系统,至今未通过验收。

  这还不是最夸张的。我们来看看这家企业对政府的罚款和批示“熟视无睹”到什么程度:2017年10月,市环保局因发现该企业在配套环保设施未完善之前,就擅自投料生产,于是给予宇光能源罚款20万元,并责令整改。这是第一罚。

  但是一个月后(2017年11月)事情并未有任何变化。市环保局发现该企业虽然交了承诺书,但根本没有落实,再次下发停产通知。这是第二罚。

  两次处罚之后,有没有好转呢?答案是:并没有。

  2018年5月28日,市环保局、市工信局、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联合执法发现,企业还是老样子,该建成的治污设施没建成,该停产的项目没停产。于是,市环保局又一次下发整改通知。这是第三罚。

  不仅如此,此前市环保局还向中卫供电公司致函,要求其配合管理,停止对该企业的生产供电。但是,相关措施仍然没有到位。

  环保部门4次叫停企业违法生产并予以处罚,但是这次“回头看”,企业仍然胆大妄为,我行我素。可见监管软弱到何种程度。

  说到这里,我们真的有必要重温习近平总书记不久前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了: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使各部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对那些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要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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