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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小胆大,终被拿下

时间:2023/11/9 作者: 畅谈 热度: 11253
吉启雷 王国柱 于波

  

  

  股级干部,可能是处在权力的末梢,但是可千万别小看一些“小官”的能量。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一名街道干部,股级干部,挪用公款5.99亿借给别人,从中赚取利息。时间跨度长达6年,如果不是其中一笔578万元无法收回,其“乾坤大挪移”的手法可能还会继续演绎下去。他就是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原副主任杨荣富。

  2016年3月,弥补不了“窟窿”,知道闯下大祸的杨荣富,主动向领导坦白,从而东窗事发。因挪用公款罪,2017年6月,杨荣富一审被判11年。认为判得太重,杨荣富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目前,该案已被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维持原判。近日,负责该案二审的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纪阿林披露了其中一些不为人知的内幕。

  一个股级干部,撬动数亿资金

  杨荣富,1963年出生,案发前曾担任刁铺街道农经站长、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根据检察机关公诉,在2009年6月至2015年9月的6年时间,杨荣富与吉某、陈某等人共谋,共挪用5.99亿公款用于企业验资、增资、转借他人赚取利息差等营利活动。案发后,杨荣富主动投案,截至目前,尚有578万元未归还。

  杨荣富所在的刁铺街道农经站(后划归农业服务中心),掌管着其辖区所有村集体经济的收入。按照规定,所有村的集体收入都要上交农经站,农经站若支出,须经过镇街道一级部门审批。杨荣富为了一己私利,不经过上级部门的审批,借与不借、借多借少等关键事项上都是他自己一个人说了算。“他共拆借资金近6亿元,不是一次借出,而是一次次累加起来的,前后共100多次。”纪阿林说。

  借出去的6亿都干什么了

  纪阿林透露,杨荣富起初结识的是辖区一名社区书记陈某,陈某在外帮一些企业验资、过桥(归还到期贷款,然后再抽回资金)需要一些资金。陈某得知杨荣富“手里有钱”,许诺一定的利息,向杨荣富借钱。这与寻找挣钱捷径的杨荣富不谋而合。后来,杨荣富通过陈某又认识了同样做“资本运作”的吉某。

  杨荣富第一笔借给吉某80万元,吉某很快就连本带息打回到集体资金账户上。

  杨荣富见吉某为人可靠,从此便放心与其合作。借了几次钱后,杨荣富暗示自己有一些费用要处理,要求吉某将利息以现金的形式交给他。杨荣富拿到利息后,一部分交给会计入账,一部分就留在自己身边使用。

  2013年年底,杨荣富看到社会上拆借资金的利息提高,为了能多得好处,便要求吉某从2014年开始按照1.2%的月息支付利息,其中0.6%打到集体资金账上,剩下的0.6%以现金的形式直接交给他本人。截至2015年9月,杨荣富累计“借”给吉某高达5.04亿元。此外,他还多次“借”给陈某等人公款9000多万元。

  纪阿林介绍,杨荣富借公款给吉某、陈某等人,“吃”了利息40万多元。吉某、陈某等人用借来的公款,也在“吃”别人的利息。他们或者用杨荣富借给他们的钱,帮人注册验资或过桥,从中收取资金“利息”;或者将钱以更高的利息贷给别人,从中“吃”利息差。

  看似天衣无缝,为何东窗事发

  2015年前,吉某等人均“遵守”杨荣富的约定,按时归还本息,杨荣富不但自己收了“好处”,同时为掩人耳目也为单位“小金库”增加了收入。双方合作看似天衣无缝,但这样的平衡还是被一次意外打破了。

  事情的暴露是由于杨荣富借给吉某的资金。2015年9月,杨荣富先后借给吉某1150万元。吉某用这些钱以更高的利息“放”给了下家,结果连同吉某本身部分资金在内,都打了水漂。杨荣富经多次催要,吉某归还了一部分,最后还剩578万元,吉某无力偿还。

  2016年3月,自知无法再隐瞒下去的杨荣富,主动找到街道主要负责人“坦白”,声称自己是为给集体增加收入而“犯的错误”,并不提自己从吉某等人处收受好处的事实。

  2016年3月28日,泰州市高港区纪委对杨荣富立案调查,很快查清了他挪用公款161次、累计5.99亿元、个人非法获利40余万元的事实。同年6月15日,高港区纪委给予杨荣富开除党籍处分,刁铺街道办事处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2017年6月30日,高港区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杨荣富有期徒刑11年。

  纪阿林说,杨荣富不服一审判决,是认为自己有自首情节,判其11年“太重”。二审前,合议庭经过酝酿,认为一审判决并无不妥。二审时,主审法官纪阿林表示,挪用公款近6亿元,数额巨大,一审判决已经充分考虑到了其自首情节,不然其刑期不应该仅是11年。二审期间,杨荣富流露出深深的悔意,对主审法官说了很多次“悔不该”。

  加强资金监管,从制度上保护干部

  纪阿林认为,杨荣富堕落固然与其法治观念淡薄有关,但也与相关单位内部监管制度存在漏洞有关。因此二审结束后,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相关单位发去了司法建议书。根据这份文号为“2017泰中法建第B03号”的司法建议书,法院建议:

  相关部门建立网上审批平台,健全审批程序,做到有审核、有签批、有复核、有监管,全程留痕;资金和账目分离,分设现金会计和总账会计,互相监督;审批和支出分离,加强对“一把手”经手使用资金的制约,严格审批程序,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定期抽查相关财务账册和按时审计,对抽查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及时报告,集中研究制定解決方案,并全程留痕。

  杨荣富之所以走到今天,与其平时使用公款“太随便”有关。如果能建立随时监控其资金使用的网络“后台”,经常对其单位进行审计、督查,事情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建立这样的制度不仅仅保证了资金的安全,从某种意义上也保护了干部。(资料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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