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元724年深秋,玉门关。
一个26岁的年轻人牵着一匹马来到一家客栈门口。年轻人像他的马一样,骨瘦而神飞。
西风凛冽,黄沙飞扬,吹起旗杆上的幡,上面是一个“酒”字,门头上是五个斑驳的黑漆大字“新玉门客栈”。进门后,他拍掉身上的沙尘,头都没抬,喊了一声:“一壶绿蚁。”绿蚁是当时一种普通的酒。
柜台后,老板娘发出了杠铃般的笑声:“这位小弟,本店有进口的西域顶级葡萄酒,促销价只需十千文。”年轻人放下背包,轻轻施礼:“路上走了三个月,没钱。”老板娘似乎不信,继续推销葡萄酒:要是一次买四壶,还有胡姬陪酒哦。可年轻人只喝得起绿蚁。
好酒不喝,姑娘也不要,那你来大漠做什么?“诗,我为写诗而来。”老板娘一脸鄙夷,转身离开:又是一个穷诗人。
年轻人轻轻坐下,拿出一本书,翻开封面,扉页上写着他的名字:王昌龄。
二
三个月前,王昌龄还在山西老家种田,他那双纤细的手白天拿锄,晚上握笔,一身才华无处施展。
彼时,属于唐诗的盛世已经开始。比他小三岁的老乡王维凭借“每逢佳节倍思亲”火遍长安,又搞诗社又玩摇滚,春风得意;另一个老乡王之涣尽管也在怀才不遇中疯狂吐槽,但已凭着“近来攀折苦,应为别离多”小有名气;孟浩然还未走出襄阳,李白还在到处买醉,却都已经有了网红气质。
他们的诗,王昌龄都看过,都是好诗,但总觉得缺了点儿什么。
缺什么呢?
又一个劳作一天的夜晚,王昌龄卸下一身疲惫,就着微弱的灯光打开了一本诗集。突然,他站了起来,在屋子里来回踱步,单曲循环念着一首诗:“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这不就是我苦苦寻觅的东西嘛!
这首诗的作者叫王翰,也是王昌龄的老乡。王瀚之所以名气不大,是因为他不到40岁就挂了,留下的诗只有13首,而仅这一首《凉州词》就足以让他扬名立万。
王翰有多厉害呢?当时的诗歌界有两大梯队,以张九龄、贺知章等人为首的官方认证大咖是导师队,后来的四大边塞天王和王孟李杜等少壮派是学员队。王翰的年龄属于少壮派,其朋友圈里却都是导师队成员。连杜甫后来在吹牛的时候都说“王翰愿卜邻”,王翰想跟我买在一个小区!
总之那一刻,王昌龄像是在黑夜中看到了一束光,这束光来自遥远的西北边塞。
凉州、玉门、阳关,在当时的诗人心中相当于创业者的硅谷,是个孵化神作的地方。
远方在召唤,身体和灵魂都必须上路。于是他骑上那匹瘦马一路向西,过凉州,抵玉门。
三
他要在刀光剑影和漫天黄沙中,写出大唐的最强音。
白天,他混迹军营。虽然买不起名牌宝剑,但他同样跟着大兵们操练;晚上回到客栈,他在老板娘鄙视的眼神中要一壶绿蚁酒,酝酿他的大作。
又是一个夜晚,王昌龄连喝了两壶酒,有些微醺。他披上那件破了洞的军大衣,走出客栈。外面寒风肃杀,沙如雪,月似钩。他想到战事吃紧,敌军还在不远处放肆地扔砖,怎么打也打不死。此情此景,他脑中突然闪过一串文字。借着酒意,他拔出锈迹斑斑的短剑,在沙地上写下28个字:“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彪悍的诗也不需要。宋朝人说王昌龄凭这首《出塞》可称“诗家天子”,明朝人说它是“神品”,清朝人说它是绝唱。李白出神入化的想象力在这首诗面前都只能默默点赞。
神作既成,王昌龄很高兴:“老板娘,一斗十千钱的酒,两壶。”老板娘被吵醒,很不耐烦:“你有钱吗?”
王昌龄扬扬手中的诗,老板娘看了一眼,瞬间笑了—她的胡姬终于有金曲唱了。王昌龄提酒上楼,老板娘靠在吧台,红唇恣意上扬:“龄哥,酒管够哈!”
四
你可以随时结账,但你永远无法离去。王昌龄知道,从此以后,他的生命将属于边塞。不管身在何处,他都可以在五秒之内到达战场。
返程之后,他去了长安。有了“秦时明月汉时关”,他的人生将会像明月一样高悬苍穹。
然而,他太天真了。彼时的大唐虽然广纳贤才,风气开放,也有科举作为阶层流动渠道,但如果没爹可拼、没有大V引荐,要逆袭还是很难的。王昌龄考中了进士,被分配到河南汜水(今属河南郑州)县做了一名校书郎。后来他奋发图强,考中了博学宏词科(唐朝科举的一种,考试优等者可立即入仕,因此唐朝许多进士都参加过此考试),也只做了个汜水县尉。
最悲摧的不是官太小,而是社会太复杂。王昌龄是直男一枚,不拘小节,动不动就被降职贬官。
越不得志,越要言志。在此期间,他写了一首又一首神诗,巩固自己的边塞诗扛把子的地位。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什么叫杀气?这就是。
“缭乱边愁弹不尽,高高明月照长城。”什么叫霸气?这就是。
官场失去的,命运会在诗歌圈补偿给他。
几年过去了,王昌龄的仕途没有什么起色,却收获了一帮朋友。多年后,这些朋友都是唐诗世界的一座座高山,有李白、高适,有王维、孟浩然,有岑参、王之涣。
他被贬的时候,李白写诗安慰他:“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
他消极的时候,岑参鼓励他:“惜君青云器,努力加餐饭。”—下雪了天冷了,我愿抱着被子跟你一起睡。路上你寂寞的时候,多更新点儿诗。你是青云之才,吃饭讲究点儿,加个鸡腿。
这些朋友中,对王昌龄最仗义的要数孟浩然。别人是写诗打气,他是舍命陪酒。
五
那是公元740年的一天,王昌龄被贬官后遇赦北归,他路过襄阳,见到了孟浩然。当时的孟浩然刚刚大病一场,背后长了毒疮,挂了好几个专家号才看好。医生严肃交代,一定不能喝酒、不能吃鱼。可是身为唐朝诗人,好哥们儿见面不喝酒不吃烤串,还怎么在诗歌圈混呢?
于是,鸡鸭鱼肉摆了一桌,两人都喝醉了。第二天,孟浩然毒疮复发,终年51岁。
朋友们都这么仗义,对王昌龄影响很大,他非常在意朋友对自己的看法。
两年后,在送别诗扎堆的唐朝,王昌龄写出了最清新别致的一首:“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兄弟,帮我给亲戚朋友带个话,不管世道多油腻,我还是冰心一片。
那一年,王昌龄已经是个44岁的中年男人了。到了这个年龄,他本可以做他的小官,好好养老。但王昌龄偏不,他的心还在那个遥远的战场。
六
公元756年,安史之乱爆发次年,王昌龄再次启程。他要赶回太原,那里有他的亲人,以及硝烟弥漫的战场。
那一天他路过亳州(今安徽亳州),在亳州刺史府上暂作停留。他拿出自己的新诗,并建议亳州刺史赶赴战场,杀敌报国。但亳州刺史既胆小又嫉妒心强,一直推脱。
可能王昌龄很鄙视亳州刺史的懦弱行为,说了过激的话。亳州刺史毕竟官高好几级,平时被捧惯了,岂能容一个小诗人这样说话?他杀敌的胆量没有,但杀死一个诗人的胆量还是有的,就真把王昌龄给杀了。
一百个庸俗的官僚也抵不上一个传奇的诗人。不过后来亳州刺史也没好下场。第二年,宰相奉旨平定叛乱,下令让亳州刺史增援,结果亳州刺史还是磨磨叽叽,延误了战机。宰相二话不说就命人用杖打死了他。临刑前,亳州刺史求饶:“放过我吧,我还有老母要赡养啊!”宰相勃然大怒:“那王昌龄的老母谁来赡养?!”
对了,宰相在官场外还有一个身份:王昌龄的粉丝。
七
在整个唐诗圈里,有一种诗很特别,叫“干谒”诗,相当于求推荐、求加好友的诗。一般都是草根写给大V的,套路是前半段夸对方,你很厉害,后半段夸自己,我也很厉害,总之中心是,咱俩做朋友吧。
李白、高适、孟浩然、岑参和杜甫他们都写过干谒诗,这在当时不丢人。王昌龄却没有,至少在他保存下来的诗里没有。他一直像个猛士一样,骨头很硬。
文如其人,王昌龄的诗也从不拐弯抹角,都是开门见山,豪迈旷达,用一个小场景噼里啪啦地绘出一幅大画卷。这样的风格让他偏爱七言绝句。后世大牛们公认,在七绝诗上,王昌龄与李白不分伯仲,都是神品,被称为“七绝圣手”。
人们总说“中年油腻”,其实中年和油腻没什么关系。油腻的人,哪怕年纪轻轻也满身尘污;清冽的人,直到老年也琴心剑胆,永远向往边塞的壮志凌云。
回首再看王昌龄《长歌行》里的一句:“人生须达命,有酒且长歌。”
这才是面对挫折时的正确姿势,他的诗和人已经融为一体了,永远清冽荣耀,绝不油腻苟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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