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后来的美国第二位女性最高法院大法官鲁斯·巴德·金斯伯格出生于纽约一个工人家庭。她年少时,母亲就教导她要自强自立,努力实现自我价值,这为她后来努力争取男女平等打下了基础。在母亲的熏陶下,她学习努力,甚至勤奋到“讨人嫌”的地步,并在高中毕业后顺利考取了名校。
大学期间,长相漂亮、成绩优秀的她遇到了自己后来的丈夫,二人很快坠入爱河。但和一般女子不同的是,婚后的鲁斯没有完全回归家庭,而是和丈夫一起考入哈佛大学法学院继续深造,成了该校500名学生中仅有的9名女生之一。当很多人的目光都注视着她时,她告诫自己:不能丢了女性的脸。
就读期间,面对教职员对女生持歧视态度的现状,鲁斯不甘示弱,决定用实际行动来证明女性的力量:她不仅成绩突出,还兼职了只有最出色的学生才能担任的某法律评论报的编辑。不久,她的丈夫被查出患了癌症,她一边照顾丈夫,一边继续学业,最后二人均顺利毕业。
尽管如此,在妇女只能以家庭为中心的年代,鲁斯正式找工作时还是四处碰壁。为此,一位很欣赏她的教授不得不“威胁”某联邦法官:“如果你不雇佣她,以后休想再从我的学生中挑选法官助理!”那名联邦法官这才答应让鲁斯去他身边工作。
经过此事后,亲身感受到性别歧视的鲁斯决心致力于男女平等运动,为女性发声。于是,在那名联邦法官身边做了两年法律秘书后,鲁斯转向学术研究,先后执教于新泽西州立罗格斯大学、哥伦比亚大学。这期间,她参加了为新泽西州立罗格斯大学女性教师争取产假的斗争;创办了美国第一份关于妇女权益问题的法律杂志;又担任美国公众自由联盟女权项目负责人,领衔参加法律诉讼,为女性争取平等权利。
经过11年的努力,1972年,鲁斯成为第一位在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获得终身教职的女性,开始在法律界崭露头角。次年,她第一次在最高法院参加诉讼辩论,面对九位最顶尖的法学家,她的发言铿锵有力,得到法官“非常精准”的评价。
后来,随着女权运动的兴起,鲁斯在最高法院辩护了6起为女性争取权利的案件,其中5起得到胜诉。她的努力换来了更多的回报:1993年,鲁斯成为美国最高法院第二位女性大法官。
在大法官的位置上,鲁斯继续推进性别平等。比如创办于1839年的弗吉尼亚军事学院历来只招收男性学员,鲁斯及时站出来申诉,终于结束了该学院百余年来拒绝招收女生的历史。
鲁斯的一系列举动也推动了美国立法的逐渐完善,立法者渐渐意识到,再也不可以制定任何在两性之间划出差异的法律。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法案就是,奥巴马上台后签署的某缩小男女工资差距的法案。这个法案无疑将女性地位进一步提高,而这也离不开鲁斯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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