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世纪纽伦堡的刽子手弗朗茨·施密特留下了一本日记,其中记载了刽子手的日常生活。在45年的职业生涯里,他亲手处死了394人,但他每年平均治疗300名病人。
近代早期的刽子手多少都懂一些医术,有些人之所以受雇成为刽子手,是因为他们善于治疗人类或动物。因此,尽管弗朗茨·施密特没有任何关于行医的官方证明文件,但民间相信,刽子手和遍存于每个村落的江湖术士一样精通一些治病的妙方。弗朗茨和同行凭着“邪恶魅力”,在当时竞争激烈的医疗市场占据着无与伦比的优势。
弗朗茨当上忙碌的专业刽子手之后,行医带来的额外收入几乎占刽子手年收入的一半。1618年,他从刽子手的职位上退休后几乎完全靠行医维生,直到过世前,一直做得有声有色。他善于倾听患者说话,能让患者安心。此外,由于他在讯问嫌犯的刑囚室工作多年,知道逼供时该怎么避免重伤嫌犯,也知道怎么治疗嫌犯的伤口,以免他们在公开出庭时或公开处决前死掉;因此他还善于外伤治疗,譬如接上断骨、治疗严重烧伤、截肢止血、治愈枪伤等。
弗朗茨的工作主要是和囚犯、官员、病患等活人打交道,不过他也花大量时间与死人为伍。
在欧洲进入近代之前,学院出身的医师及民众普遍认为,尸体拥有巨大的治愈能力,在弗朗茨的时代,将人体残骸拿来食用、穿戴、用作医疗用途,是家常便饭。17世纪中叶以前,弗朗茨和刽子手同行几乎垄断了人体脏器的买卖市场。许多刽子手兼营副业,将人体器官与部位卖给药师或其他行医的顾客。当时许多行医者赤裸裸地鼓吹人体各部位的神奇功效,如被绞死小偷的手与手指有助于增强赌运,拿来喂牛则可让牛远离巫术、防止被下蛊。
弗朗茨可支配的尸体主要用于解剖研究,而且,他对人体解剖极感兴趣。他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地观察死囚尸体,以锐眼剖析死囚的人格特质。他在日记中记下了某个被斩首的窃贼的脖子的长度,某个受过鞭刑的犯人脸上“有92颗麻子”……
刽子手具备治疗的本事,加上熟悉黑社会种种非法勾当,这让他们俨然成了精通特异能力的权威。民间传说,刽子手以及手中那把有魔法的斩首剑可以打败吸血鬼和狼人。此外,他们还被认为能召唤亡魂、帮住宅驱魔赶鬼。
1550年至1650年间,欧洲流行女巫狩猎,只要与魔法沾上边的人都可能陷入险境。许多人认为刽子手无疑就是“神秘魔法师”和“巫术高手”,尤其在17世纪初猎巫狂潮达到高峰之际,任何施法行为都被怀疑与魔鬼打交道。不过整体而言,弗朗茨年代的专业刽子手往往和“女巫猎人”合作无间,是后者不可多得的帮手。
弗朗茨·施密特于1634年6月死于席卷纽伦堡的瘟疫,享年80岁。在所有的官方文件里,他的正式头衔是“高尚的弗朗茨·施密特,职业是医师”。完全没提到他做了45年的刽子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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