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2月的一天下午,作家许钦文外出送人归来,发现佣人站在门口,说敲门无人答应。他拿出钥匙开锁,却打不开,拉了一阵门铃,也无人应答。
许钦文有些生气,又觉得惊讶,于是走到后门,撞断闩门的铁钩。他走进院子,却是静寂无声,顺着甬路走去开门,一转弯,赫然发现门口路两旁的草皮上歪斜着两个血淋淋的人。许钦文上前仔细一看,一边是他亡友的妹妹陶思瑾,处于昏迷状态,另一边是陶思瑾的好友刘梦莹,已然气绝。
这起发生在杭州西湖边的凶案,很快成为沪杭乃至全国媒体的热点事件。当年最高法院的判决书陈述了此案的前后因由。
陶思瑾和刘梦莹皆为浙江艺术专科学校的学生,由同宿舍好友发展为恋爱关系,彼此约定永远不和男性结婚。
然而,不久,刘梦莹发现陶思瑾和同校一女教师刘文如关系暧昧,于是她以杀刘文如或陶思瑾相威胁,要求陶思瑾和刘文如绝交。此前,陶思瑾、刘梦莹二人常在寒暑假在西湖边的许钦文家寄宿,2月8日,两人又在许宅留宿。案发当日,许钦文外出,刘梦莹要洗澡,遣佣人去买雪花膏,陶思瑾将大门闩闭。
而后两人争执起来,刘梦莹质问陶思瑾,并威胁她如再不回头,将来必会发生悲剧。陶思瑾则请她不要如此固执,随后走到浴室外间,用电炉烧茶。刘梦莹也跟了出来,继续呶呶不休。陶思瑾便起了杀心,走至隔壁厨房,拿了一把菜刀猛砍刘梦莹。后者拿起木棍抵御,二女格斗一番,血淋遍地。刘梦莹负伤之后逃至大门,又被陶思瑾追砍,割断颈部,旋即死亡。陶思瑾本人也昏了过去。
案发当晚,许钦文以房主身份被羁押,刘梦莹的姐姐先告他谋财害命,再告他妨害家庭罪。许钦文被牵连,连鲁迅也为之呼告,致函蔡元培营救。
后来在《钦文自传》里,这位作家将自己这段牢狱之灾称为无妻之累,因在地方检察官的起诉书里,他年逾三十,尚未娶妻,大龄单身而容留两个年轻女性,品行上大为可疑,以致蹲了一年牢房。
此案尚有一个意想不到的后续。没过几年,抗战军兴,杭州被日军攻陷之前,所有在狱犯人一律保释,被判无期徒刑的陶思瑾出狱后,居然嫁给了当年的审讯法官,隐身人海。
性心理学者潘光旦引用杭州友人的信件,披露了刘梦莹、陶思瑾二人日常生活的细节,刘梦莹性格坚强而能干,陶思瑾则较为温和柔顺。有时二人因为小事龃龉,陶思瑾常会用手巾扼住刘梦莹的咽喉,过后,刘梦莹会忽然抱住陶思瑾大哭。刘梦莹很喜欢哭,有时会在半夜里哭起,一直哭到天亮。潘光旦由此认为刘梦莹有被迫害妄想症,并提出应该在学校里设置专任导师,纾解学生们的精神问题。
潘光旦所提出的解决办法适用于任何时候的学校,一旦发现学生有心理问题,立刻引导,使之走出困境,也就不会出现那么多视自己生命如儿戏的学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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