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佩剑是一种身份象征,剑并不独属武夫,文人也可佩剑。而真正使用它的文人中,李白比较知名。
《新唐书》中说李白“喜纵横术、击剑”。不过诗人有个毛病,就是总会妄想自己文韬武略、独霸武林。李白在这一点上表现得尤为突出,他在自我陶醉和自我催眠中嗨到无以复加,又因自身影响力和宣传发展出一众拥趸,俨然公众剑神。
李白的自我宣传手段主要是诗。《全唐诗》收录的李白的近千首诗中,除去地名,出现“剑”的次数有103次之多。而最能造成公众对他剑术凌厉、凶猛的印象,莫过于这两句诗:一是“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二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然而前一句说的是荆轲,后一句说的是燕赵侠士,与李白没有任何关系。“十步杀一人”也不是他的原创,而是出自《庄子》:“臣之剑,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然而这些诗深入人心,读者不求甚解,最终在读者心目中作者变成了主角。
李白说自己“一射两虎穿”“转背落双鸢”,也曾说自己“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他的粉丝魏颢在《李翰林集序》中也说他曾手刃数人。但此事可信度极低,开元年间天下太平,当街行凶还大肆宣扬,于情于理都很荒唐。《唐律疏议》中载,杀人要被砍头,像李白炫耀的那样杀人,脑袋都保不住。
可能李白少年时参与的斗殴只是治安案件,口头教育就放了,只不过诗人嘴硬,诗中频频出现“杀人”。其实,那个时代的诗人都喜欢谈杀人,就连杜甫这种老实人也说过“杀人红尘里,报答在斯须”,只不过杜甫没有受过专业武术训练,只敢“夜雨砍春韭”。
李白确实练过,他师父也很厉害,乃大唐第一剑客裴旻。此人事迹在《太平广记》中有载:其母病逝,裴旻请吴道子作壁画超度亡灵,其间他表演剑舞助兴:将宝剑掷入云中高数十丈,再拿剑鞘对准,利刃透空而入鞘。
李白的粉丝以名师出高徒推断,李白的剑术应该在唐朝排第二。但李白是否向这位大师学过艺也还存疑。拜师一事载于《翰林学士李公墓碑》:“裴将军,予曾叔祖也。尝投书曰:‘如白愿出将军门下。’”李白很可能是客套。更何况这位大师也有过走麦城的经历。《唐国史补》中说,裴旻守北平时曾一天射杀31只老虎。但当地农民说他杀的不是虎,是彪。待遇见真虎,裴旻就崩溃了,虎只吼了一下,他就吓得弓箭都掉了。
李白在《赠武十七谔》一诗中说,自己的徒弟武谔很凶悍,有春秋要离(著名刺客,为了完成刺杀任务,自断一臂)的狠劲,曾许诺从敌占区把自己的儿子救出来。有粉丝认为徒弟如此暴戾恣睢,师父肯定更心狠手辣。
千古文人侠客梦,“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是当时文人的普遍情怀,那么李白的实战击剑水平到底如何?在《叙旧赠江阳宰陆调》一诗中,诗人回忆当年,“腰间延陵剑,玉带明珠袍”。谁料遇见一伙不解风情的臭流氓,若不是陆调冲出重围找警察,李白就要被打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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