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被杀,乾隆大笑
◎陈事美
广州是清朝早期唯一对外开放的口岸,1846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按照《南京条约》,英国商人有权进入广州城。而清朝方面,想方设法进行阻挠,尤其是广州市民,得知洋人要进城,表现异常激烈。官府首先在广州城里贴出告示,明确告知英国人要在什么时间进城。不明真相的广州市民纷纷表示,洋人敢进城,杀无赦!更有数千群众聚集,高呼爱国口号,集体冲进广州知府衙门,一顿打砸后纵火焚烧。
此后,华洋冲突不断。比如英国商人向大清的水果摊贩抗议,指责其叫卖声扰民。双方发生冲突,一群水果摊贩包围了英国商馆,不停地向里边扔石头。英国人还击,打死打伤多人。虽然平时广州官府方面加强了对英国商人的保护,但不时有英国商人被袭击致伤。
英国商人向英国政府进行汇报并申请武装保护,引发英国首相巴麦尊的震怒。巴麦尊说:“英国臣民不论在哪块土地上,都应当确信,英国警惕的眼睛和强健的臂膀都会保护他们不受侵害和虐待。”这话掷地有声,将本国公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放到了非常重要的位置。
既然清廷无法保护在华的英国人,英国人就必须亲自出面。1847年4月1日,上千名英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进攻虎门。牛哄哄的大清军队溃不成军,英军没有遇到有效的抵抗就轻松占领了珠江众多炮台,他们拆除栅栏,炸毁火药,将炮眼全部封堵。眼见英国人玩横的,大清官员只好出来打圆场。
其实,按照《南京条约》,在华的英国商人根本不需要英军来保护,而负有保护责任的应是清廷。因为《南京条约》第一条写得很清楚:“嗣后大清大皇帝、大英国君主永存平和,所属华英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全安。”也就是说,英国政府要保护在英的大清公民,清廷也要保护在华的英国公民。保护什么呢?那就是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
英国把保护本国公民的权利放在《南京条约》的第一条,可见英国人的公民权利意识有多深。而清廷则不同,那时根本没有这种概念。所以,对这条,清廷很痛快地就答应下来了。清廷认为很好执行,反正又不是割地赔款。没想到,清廷根本无力保护人家,英国人只好自己解决,为此不惜动用武力。
同样是海外公民受到侵害,清廷会怎样呢?清廷能像英国政府那样不惜代价保护自己的公民吗?
东南沿海的百姓很早就有“下南洋”的传统,所谓下南洋就是去东南亚打工。在如今的印尼、马来西亚、文莱三国之间有个加里曼丹岛,早在乾隆时期,很多广东人就来这里淘金。后来英国、葡萄牙、荷兰人又陆续赶了过来,试图侵占此地,与华人抢夺金矿。荷兰人最狠,直接派军队强行占领,华人矿工大量被杀。
海外华人被杀,也同样向清廷做了汇报。荷兰人一看这架势,有点慌了,因为当时的中国还是世界强国。荷兰人立即派人到北京当面向乾隆负荆请罪,表示会积极赔偿,磕头如捣蒜,那态度真没的说。
荷兰人没想到的是,乾隆非但没有像英国首相巴麦尊那样震怒,反倒大笑起来。荷兰人一阵发毛,问:“您笑什么啊?”乾隆说:“好!杀得好!我还要感谢你们。”荷兰人完全蒙了。乾隆解释说:“此等贱民本应守着祖宗的坟墓,过着自己的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休养生息,可他们却去外国打工,完全是不安分守己,给天朝上国丢脸。这样的人你们不杀,我们也要杀!”荷兰人听后兴奋得差点跳起来。
消息传到国外后,荷兰人再无任何顾忌,对华人大开杀戒,手段残暴异常。华人听到国内传来的消息后,欲哭无泪,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当时,欧洲一些国家听到这个消息后,纷纷惊呼,世界上怎么还有这样野蛮的国家!
其实,这是洋人们大惊小怪了。中国一直是皇权专制的国家,到乾隆时期,专制水平到达顶峰,乾隆不再把“民贵君轻”放在心上,而把百姓当作愚顽的统治对象。在乾隆看来,那些背离家国君父、私自到千里之外淘金的人,全是些不忠不孝的贪利贱民,死不足惜。而荷兰人杀了几个贱民就如此惶恐,可见其对大清的敬畏,其惶恐之态可笑可悯。荷兰人算是大清的客人,大清皇帝当然要客气宽慰他们,这才大笑,并说出了“你们不杀,我们也要杀”的话。
编 辑 / 子 玉
赞(0)
最新评论